吴淑严
(平顶山学院 公共外语教学部,河南 平顶山 467000)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以 1650年前后的美国新英格兰首府波士顿为背景,表现1620—1630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的生活。[1]P2小说所反映的新英格兰,其社会的.发展正处在中世纪末期,既定的社会传统受到西方文艺复兴思想的冲击,人们在与中世纪神权的抗争中逐渐走向人性觉醒。但是,在新旧文明过渡时期,以海丝特、珠儿为代表的女性形象的觉醒,则受到来自男权和神权秩序的双重压制,她们不得不经历抗争的艰辛及必然的悲剧命运。
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用人性反对神权,用个性解放反对禁欲主义,用理性反对蒙昧主义”[2]P74-75的呐喊,人类萌动了对中世纪社会传统的质疑和抗争,人性的觉醒成为现代文明的新航向。小说《红字》围绕海丝特与牧师的爱情故事,所讲述的人性觉醒和抗争历程,反映了17世纪的社会现实及人们的生存状态。事实上,受十九世纪女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小说表现了女性在男权统治下对神权的抗争和回归,展示出女性自身的抗争性和妥协性。
宗教统治秩序下,人们丧失爱情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人性最纯真的萌动往往被“神性”所抑制。但是,年轻的海丝特面对宗教势力的压制,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勇敢地和牧师“偷食禁果”,表现出自然文明赋予人最纯真的野性和自由。在“罪孽”败露之后,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的懦弱相比,海丝特勇于公开、主动承担罪孽,表现出敢与宗教势力抗争的“斗士”形象。而且,为了守护爱情和所爱的人,她独自抱着珠儿站在刑台上接受审判,孤独地承担着有形、无形的“A”字所带来的耻辱,勇敢地在宗教的偏狭和人性的戏谑下生活。海丝特用女性少有的坚强、有为、积极、人性化的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生活,不屈服于宗教势力的压制和摧残,表现出女性对抗“神权”的决绝立场。
在与牧师、医生的感情纠葛中,海丝特“有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欲求,但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对她的束缚和禁锢,这就造成她思想和行为上的妥协性”[3]。面对神权和旧秩序,海丝特虽然具有觉醒和抗争的坚强;但是,在根深蒂固的男权思想笼罩下,海丝特还是认罪的,而且始终认为懦弱的牧师无罪。于是,为了守护牧师的地位和身份,她不顾社会及公众的羞辱,主动向社会妥协认罪,并积极为自己、也为牧师救赎。为了洗涮红字带来的耻辱,海丝特忍辱负重地生活,并用勤劳能干、坚强自信以及虔诚、主动的忏悔,试图改变社会上层及教众对她的看法。海丝特的主动认罪和救赎,一方面让公众逐渐忘记宗教赋予红字的耻辱,而看到了她的能干(Able)和值得尊敬(Admirable);另一方面也隐去了牧师应该承担的罪孽,客观上维护了男权社会的秩序。
海丝特曾是一个“反抗当时社会意识和宗教统治的斗士”,然而随着希望的破灭,“海丝特泯灭自我,回归社会”[4]。海丝特是为爱情而存在的,当爱人懦弱地活着的时候,她可以不惧怕任何人的嘲笑和压制,可以蔑视一切限制爱情自由的清教教规,像一个“斗士”勇敢地生活在黑暗的社会。但是,随着丁梅斯代尔走向刑台结束自己的生命,海丝特追求爱情的希望再次破灭,最终也失去了与宗教势力抗争的勇气和动力。面对爱人的再次背叛,海丝特依然没有真正审视自己的处境,依然没有意识到男权对她的不公和忽略。所以,牧师死后不久,海丝特又重新回到波士顿,主动背上代表耻辱的红字,并担起“牧师”的身份和职责。海丝特最后的回归是一种必然,表明女性觉醒历程的自我否定和悲剧,以及其对男权及神权社会的妥协和回归。
海丝特的回归是社会传统浸淫的必然,昭示着男权社会及宗教势力对女性的愚弄和摧残,同时也体现了女性生命中潜藏的妥协性。与海丝特相比,珠儿从小到大的生命历程,表现了中世纪宗教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小珠儿曾远离社会文明,不受宗教束缚及中世纪文明污染,萌发着自然纯正的人性之美;但是,随着珠儿的成长,其身上所具备的自由(狂野)、善良、纯洁等自然天性,逐渐被社会文明的陈规陋俗所取代,其结局也必然重复了海丝特的悲剧生命历程。
珠儿从小就对母亲身上独有的红字特别感兴趣,但海丝特始终没有解释其意义。于是,聪慧的小珠儿就从母亲对自己的关爱和对别人的帮助上,推测那红字蕴涵着“能干”和“值得尊敬”,是母亲特有的荣耀,所以,她总是希望母亲始终戴着它,更希望自己也能像母亲一样戴上红字。所以,当母亲扔掉红字时,小珠儿表现出异常的恼火,而当母亲重新戴上红字时,则又表现出另样的温柔和亲昵。对于红字的处理和好恶,童年的小珠儿身上闪烁着最纯真的善良本性,而海丝特虽然表现出较强的斗争精神,但她却从不敢忘记自己的耻辱和罪孽。小珠儿作为一个自然人,她对社会和宗教赋予母亲的耻辱一无所知,只看到了母亲的善良和助人为乐,并且认定母亲佩戴的红字是荣耀的标志。小珠儿是自然教育下的精灵,身上透着与生俱来的狂野,延伸了海丝特身上的那种人性之美。
小珠儿自由纯洁的天性源于自然,远离中世纪社会文明的教育和引导,其生命尽力彰显“自然文明”对“社会文明”的抗诉。在这一点上,《红字》遵循了“浪漫主义运用优美崇高与滑稽丑怪对照原则”[5]P477,通过与深受社会文明愚化的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的对比,表现自然人小珠儿的天真和纯洁,进而展现宗教社会的虚伪与丑陋。
1.小珠儿的存在拷问着牧师及宗教的虚伪。小珠儿一直有个疑问,年轻的牧师既然爱她和妈妈,又为什么不能在光天化日下与自己手挽手同行,或一同站在刑台上。自然野性、纯真善良的小珠儿,始终讨厌虚伪懦弱的牧师。甚至在无人知晓的树林里,一家三口聚在了一起,她都不愿意亲近牧师。所以,在树林里,无论母亲怎样引导,小珠儿都始终“不肯对牧师表示丝毫好感”,并且,还用清澈的溪水将丁梅斯代尔“不受欢迎的亲吻完全给洗净”。事实上,小珠儿真正讨厌的并不是牧师的“人”,而是讨厌牧师受宗教愚化而表现出的虚伪和懦弱行为。所以,当牧师抛弃宗教外衣转向刑台时,小珠儿则“以她特有的鸟儿一般的动作,朝他飞去,还搂住了他的双膝”,并主动亲吻了自己的父亲,体现了小珠儿远离宗教社会浸淫的人性之美,表现了自然人对宗教秩序朴实而强有力的抗诉。
2.小珠儿的善良征服了齐灵渥斯的丑恶。小珠儿与齐灵渥斯的比较,体现了中世纪社会文明的阴险和污浊,以及其对人们心灵世界的毒化。小珠儿醉心于大自然的熏陶,无论是与海丝特一块去水边,还是去树林,她都能非常投入且很有兴趣地与大自然对话,表现出更为野性的自由和快乐。而形体畸形的齐灵渥斯则是一个深受社会文明浸染、孤独、痛苦的老人,丑陋、畸形的外貌形象预示着其阴险、邪恶及狠毒的性格,渊博的学识及超人的智慧因仇恨而演变成残忍的复仇谋略。小珠儿与齐灵渥斯一少一老、一美一丑、一快乐一痛苦的对比,彰显“自然人”和“社会人”两种截然相反的生存状态,从而体现了中世纪社会文明渗入骨髓的污浊和罪恶。最终,小珠儿的天真善良征服了丑陋恶毒的齐灵渥斯,实现了“自然人”抗争“社会人”的胜利,继而也有力地讽刺了中世纪社会文明的丑陋与污浊。
童年的珠儿远离宗教社会的影响,不受社会秩序的约束,单纯地延续母亲最原始的人性之美,有力地冲击了既定的社会文明。但是,随着珠儿的成长,既存的宗教思想和社会文明,一步步浸淫和污浊着她的心灵。在宗教及社会文明的影响下,珠儿童年时期与生俱来的天真秉性逐渐丧失,而外在的宗教思想及社会传统逐渐深入其心灵,遂成为其自觉的潜意识。在中世纪文明的浸淫下,珠儿逐渐丧失了人性觉醒和抗争的原始动力,对男权及神权秩序的妥协性日益彰显,必然延续海丝特的回归悲剧。因此,小说结尾对珠儿的结局交代富含寓意,据传,成年的珠儿离开了父母相爱之地,远离烙着她和母亲耻辱生活的家,嫁入了虔诚的宗教家庭,过上了安分守己、幸福美满的生活。按此结局,成年的珠儿可谓彻彻底底泯灭了自然天性,最终通过男权社会及宗教势力皆认同的方式——加入虔诚教徒家庭,为自己、也替母亲实现了整个家庭的宗教救赎和回归。
霍桑《红字》所表现的17世纪的北美殖民社会,宗教神权思想占统治地位,强大的男权镣铐及宗教势力死死钳制着女性的心灵。海丝特勇敢地为了爱情而抗争,并用女性的身躯保护着牧师及女儿,表现出女性的坚强和伟大。面对宗教的压制及男权的钳制,海丝特充满着希望和斗争精神,闪烁着人性的觉醒和萌动。但是,丁梅斯代尔的虚伪和懦弱,一次次违背诺言的背叛,将海丝特推向悲剧的深渊,遭受着宗教神权的侵蚀和摧残。最终,在宗教和男权的压制下,海丝特从第一次出现到她最终又回到波士顿,每一次的变化都是在朝着消极、保守的方向发展,“每一次转变都会丧失其先前形象中的一些积极品质,最终由一个社会传统的反叛者演变成为一个社会传统的维护者”[6]。
应该说,海丝特抗争的矛盾和对现实的回归,体现了女性对男权及神权社会抗争的悲剧性,而珠儿的结局更彰显了女性命运悲剧的社会必然性。珠儿曾是海丝特耻辱和罪孽的证明,同时也是海丝特悲剧的延续,成年珠儿彻底被宗教势力淹没,再也找不到海丝特身上一闪而过的人性觉醒和抗争。因此,在中世纪既定社会传统影响下,无论是海丝特的积极抗争,还是珠儿被动的、自然的控诉,女性最终的命运都必然无可避免地皈依丑陋和虚伪的宗教社会。在男权思想和宗教文明的诱导下,女性内在的抗争性和勇敢性一步步丧失,软弱性及妥协性成为新旧文明过渡时期女性必备的心理品质。
综上,从《红字》所塑造的两个女性的经历和结局看,女性的觉醒和抗争并不直接源于新思想的启蒙,而是源自女性最本真、朴实的野性和情感需要。她们为了爱情可以义无反顾、征服一切,可以与一切邪恶势力抗争,但是,她们却从来没有主动为了女性生存境况和社会地位的改善而抗争。应该说,霍桑所描述的17世纪的新英格兰首府波士顿处在新旧文明过渡期,受中世纪既定社会秩序和文明的束缚,女性的自救式抗争并没有形成持久的自觉意识,也没有真正摆脱男权社会及宗教势力的压制和摧残。因此,霍桑的《红字》是一部优秀的浪漫主义著作,关注了女性觉醒和抗争主题,其对十九世纪女权主义思想的解构,彰显了女性兼具反抗性和妥协性的性格矛盾,很好地演绎了遭遇神权和男权双重压制的女性命运悲歌。
[1]胡允桓.“血红的‘A’字永恒的光斑”[A][美]霍桑.红字·译本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
[2]朱维之.外国文学史(欧美卷)[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
[3]李儒寿.《红字》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性格特征探析[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4):487.
[4]季峥,蒙雪琴.《红字》:对十九世纪女权主义理想的解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1):152.
[5]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6]崔竞生,郭建友.迷失于社会传统中的女权战士——论《红字》中海丝特的形象演变[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