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斌
(新疆师范大学文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唐《杨执一墓志》是唐代墓志的代表作之一。贺忠辉先生1994年刊发于《碑林集刊》的《唐<杨执一墓志>记事考补》,在志文点读、资料搜集、史事考补等方面,给读者以较大帮助。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该文存在一些问题。现略述己见,以与贺先生商榷。
贺先生以为“杨执一是汉太尉杨震的19世孙”,有误,当改为十六世孙。且“杨渠”之父是杨孕,非“杨赞”,“杨赞”属于扶风房系,不同于杨执一所属的观王房系;“杨渠”之子是“杨铉”,非“杨钫”。
杨执一是汉太尉杨震长子杨牧的后代。贺先生在阐述杨执一所从世系时,一句“杨牧传至杨赞”,然后从“杨赞”开始勾勒了个世系表,其中与杨执一有关的可简化为“杨赞→杨渠→杨钫→杨兴→杨国→杨定→杨绍→杨雄→杨续→杨思止→杨执一”。查杨维森的《弘农杨氏族史》可知,“杨渠”的父亲是杨孕,儿子是杨铉;“杨赞”是杨震的十五世孙,与杨执一的父亲杨思止同辈,曾任隋代的辅国将军,属于扶风房系;杨牧到杨孕之间有杨统、杨奇和杨亮三人。故该世系链可完善为“杨震→杨牧→杨统→杨奇→杨亮→杨孕→杨渠→杨铉→杨兴→杨国→杨定→杨绍→杨雄→杨续→杨思止→杨执一”。
至于世孙的算法,历来有分歧,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将第一代初祖计算在内。在此不妨参照一下隋唐史书上的记载。查《隋书》卷一《高祖纪》载:“汉太尉震八代孙铉。”对照前面的世系链可知,将第一代初祖杨震算在内,得出杨铉为杨震的八世孙。再查《北史》卷十一《隋本纪》载杨坚“汉太尉震之十四世孙也”。据《弘农杨氏族史》可知,杨震与杨坚之间的世次关系为“杨震→杨牧→杨统→杨奇→杨亮→杨孕→杨渠→杨铉→杨元寿→杨惠嘏→杨烈→杨祯→杨忠→杨坚”,《北史》的记载亦将杨震计算在内。照此算法,杨执一应为杨震的十六世孙。即便不把杨震包括在内,杨执一是其十五世孙,也不是贺先生所说的十九世孙。
贺先生之所以说“杨执一是汉太尉杨震的19世孙”,应该是因为志文中的“府君讳执一,字太初,弘农华阴人也。自十九代祖汉太尉震”。“代祖”即“世祖”,唐人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而改。既然志文称杨震是杨执一的十九世祖,那么贺忠辉先生认为“杨执一是汉太尉杨震的19世孙”也是自然而然的。应该说志文的这一陈述是错的,至于个中缘由,就不得而知了。
在贺先生探讨墓主杨执一的世系时,还产生了“观王”所指这么一个问题。先是在提到杨执一的七世祖杨国时附注“隋封为观王,杨氏家族便出现了观王房系”,稍后又说道:“可见杨执一在杨国后是从观王房系。墓志文所记与《新唐书》所记不相合。志文说杨雄‘司空、观王’。碑文说‘司徒观王雄’。《新唐书》卷71称杨国为‘观德王’。唐人所立碑志,常出现一种时好,涉及到主人官爵,往往依傍门户。考封爵观王在杨雄前,是为杨国,杨雄袭观王。故此当纠正。”杨执一从观王房系,这没错,问题就在于观王所指为何人。贺知章所撰的这方墓志称“司空观王雄”,《全唐文》卷二二九所载张说为杨执一写的《赠户部尚书河东公杨君神道碑》称“司徒观王雄”,即二人都称杨雄为观王,贺忠辉先生认为这与“《新唐书》卷71称杨国为‘观德王’”不合,并从唐人立碑志“涉及到主人官爵,往往依傍门户”的时好,做好了貌似说得通的解释,即贺、张二人笔下杨雄的观王是从杨国那“袭”来的。
事实上贺先生所凭据的《新唐书》记载与墓志文和碑文所记并非不合。查其卷71下《宰相世系表》便知观王所指以及观王房的由来:“观王房本出渠孙兴,后魏新平郡守。生国,国孙绍,后周特赐姓屋吕孙氏,隋初复旧。后以士雄封观王,号观王房。”“国,后魏中散大夫。”“士雄,隋雍州牧、司空、观德王。”观王显然不是杨国,但“士雄”是不是就是杨雄本人呢?《隋书·观德王雄传》和《北史·杨绍传》明确记载着杨雄曾以功授雍州牧,被拜过司空,封过观王,赐谥号“德”。应该说“士雄”无疑就是杨雄,虽然传记中均未见杨雄“字士雄”的字样。倒是张万起的《新旧唐书人名索引》“杨士雄”条后附注“杨雄、观王、观德王”,“杨雄”条“见杨士雄”。另外,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补正》中罗振玉对“士雄”的推测也可成为有力的佐证,“《隋书·雄传》弟达,字士达。以此例之,殆雄字士雄也。”
贺先生简述杨执一生平时,说到“唐玄宗开元三年(715)拜为凉州(今甘肃武威)都督、左卫将军,河西诸军州节度督察等大使”。其中“开元三年”这一时间有误,当改为“开元二年四月”。
查吴廷燮的《唐方镇年表》可知,杨执一任河西节度使的时间为从开元二年到开元四年。河西节度使“兼凉州都督,领凉、洮、西、鄯、河、临六州”。吴先生列出的依据如下:“《唐会要》:开元二年四月,除杨执一又兼赤水九姓本道支度营田等使。《新表》:河西节度使兼陇右群牧都使、本道支度营田等使。”《新表》即《新唐书·方镇表》,其中《方镇四》载开元二年(714)“河西节度使兼陇右群牧都使、本道支度营田等使”。至于《唐会要》,卷78《节度使》载:“河西节度使,景云二年四月,贺拔廷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自此始有节度之号。至开元二年四月,除阳执一,又兼赤水九姓本道支度营田等使。”两相比较,可知吴先生将“阳执一”改为“杨执一”,那么此举是否有道理呢?
从官职来看,贺知章的志文所载为:“征拜凉州都督,兼左卫将军、河西诸军州节度督察等大使”;张说的碑文所记为:“诏徵为凉州都督兼左卫将军河西诸军州节度督察九姓赤水军等大使。”可以说志文与碑文相互印证,碑文略有补充,与《唐会要》中“阳执一”的官职基本吻合。
从时间来说,据《新唐书·玄宗纪》所载:开元三年“四月庚申,突厥部三姓葛逻禄来附。右羽林军大将军薛讷为凉州镇军大总管,凉州都督杨执一副之”,可知杨执一确曾担任过凉州都督,时间在开元三年四月前后。
从史书记载来看,像“阳执一”所任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兼赤水九姓本道支度营田等使,况且河西节度使乃唐玄宗时期十大节度使之一,能够担任此等要职的人,当在唐史留名,可查张万起《新旧唐书人名索引》,并无“阳执一”,而有“杨执一”。倘若有“阳执一”的话,按照该书编纂体例,会在索引中看到“阳执一见杨执一”“杨执一见阳执一”或“阳执一(杨执一)”“杨执一(阳执一)”,就像该索引里的“阳公卿见杨公卿”“阳仁卿见杨仁卿”“阳惠元(杨惠元)”“阳旻(杨旻)”等。且查张忱石、吴树平编的《二十四史纪传人名索引》亦无“阳执一”,而有“杨执一”。
此外,郁贤皓先生在其所著的《唐刺史考全编》一书中,亦把开元二年作为杨执一担任凉州都督的起始时间,所凭亦是《唐会要》,“卷七八:凉州都督,‘至开元二年四月,除阳(杨)执一’”。只不过在“阳”字后多注了个“杨”字。
所谓的“图废韦后”一事,指的是神元二年,因不满武三思专权谋乱,王同皎等人计划在武则天灵驾发引时,射杀武三思。武三思得密报后,急派人向中宗进言:“同皎潜谋杀三思后,将拥兵诣阙,废黜皇后。”中宗信其言,斩王同皎于都亭驿前。
对于此事,贺先生文中言道:“王同皎、周憬、杨执一、张仲之等图谋杀韦后和武三思,中宗不肯,而遭到谋害。杨执一参与了谋杀韦后乱政的事件而遭到贬官,被贬沁州。史书不记,当以志文补之。”应该说此言欠妥当。
除《旧唐书》和《新唐书》王同皎本传明确记载与其同谋的有周憬、冉祖雍、张仲之、祖延庆、李悛五人外,查《旧唐书·王琚传》载:“神龙初,年二十余,尝谒驸马王同皎,同皎甚器之,益欢洽。言及刺武三思,琚义而许之”,《新唐书·王琚传》载:“同皎器之。会谋刺武三思,琚义其为,即与周憬、张仲之等共计。事泄亡命”,故王琚亦应算为同谋者。史书确未曾言杨执一参与图废韦后一事。
贺先生断定杨执一参与此事的依据仅是贺知章志文中的“谮与王同皎图废韦氏”,张说碑文中的“驸马都尉瑯琊王同皎,亲贤地切,休戚图深”。为便于探讨,故摘二文相关原句如下:“初为武三思所愬,出为常州刺史,后转晋州,又谮与王同皎图废韦氏,复贬沁州”;“驸马都尉琅琊王同皎,亲贤地切,休戚图深,安刘之策未遂,锺室之灾先及:吏扇纷狱,公陷关通。贬徙沁州刺史不知事仍长任。”前者可看出杨执一不与武三思同流合污,屡因后者的谗言遭贬;后者先述王同皎图谋射杀武三思一事,后言杨执一因被诬参与此事而遭贬。像杨执一这样因王同皎而蒙冤的史书有类似记载,如《旧唐书·朱敬则传》载:神龙“二年,侍御史冉祖雍素与敬则不协,乃诬奏云与王同皎亲善,贬授庐州刺史”。戴伟华先生在《贺知章所撰墓志的史料价值》一文中亦认为杨执一其实未参与此事,并为此类冤案找出了很合理的的因由:“在当时要整倒政敌,加罪其参与王同皎密谋,是最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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