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嵩颍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长恨歌》和《小鲍庄》是作家王安忆最重要的两部作品,这两部作品在风格、内容、类型等很多方面都不同,但是有一个相同的地方就是都表现出了明显的宿命论。《长恨歌》中的主人公王琦瑶一开始就预见到了自己的结局,《小鲍庄》中的村民世世代代都担心的洪水最后淹没了庄子。在这两种宿命面前,人类都显得软弱无力,无法抵抗。特别是洪水的宿命,更像是某种超验力量的安排。然而这两个悲剧的起源到底是宿命还是暴力?我们将两部作品先分开,逐步分析其中的宿命成分。
在《长恨歌》中,王琦瑶悲剧的宿命从片场开始,“四十年的故事都是从去片厂这一天开始的”。[1]王琦瑶在片场参观拍戏,看到一个女演员躺在床上,扮演一个死去的人。“奇怪的是,这情形并非阴森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1]这个情节的作用和《红楼梦》中的判词一样,预判和安排了王琦瑶人生最后的结局。在小说的最后,当长脚对她下了毒手之后,她在弥留之际产生了幻觉,“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空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1]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是同样的情景,勾画出王琦瑶一生命运的两个关键词:床上的女人——性,他杀——悲剧的命运。
在父权话语系统下,女性的贞操视为男性占有财产,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操的神圣性与重要性远在生命之上。王琦瑶一生的巅峰在爱丽丝公寓,爱丽丝公寓的焦点则在她将贞操交给李主任的床上,在李主任将她拥到床上的那一刻,王琦瑶用整整一生交换爱丽丝公寓中的“百年一次的盛开”的交易正式敲定了,从那一刻开始就再没有回头之路。王琦瑶死得很平静,故事结束得也很平静,没有再写有人发现了王琦瑶的尸体,后人如何看待和处理她的意外死亡。然而事实上,她的死并不是意外。王琦瑶已经选择把一生押在当年在爱丽丝公寓里的短暂的时光里盛开了。王琦瑶做为彻底的女人,完完全全是李主任的附属品。即使再绚烂的花朵,在她所依附的树干死去后,就已经凋零了。花朵凋零后已经意味着死亡了,秋风没有瞬间将她扫去已经是极大的幸运了。而后的时光里便是挣扎与苟活。王琦瑶失去了李主任的保护,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长脚什么时候到来,她的生命就终结在什么时候,完全的听天由命。
《小鲍庄》中同样有着宿命。这个古老的族群是为了赎罪繁衍开来的,小鲍庄的世世代代的村民心中都有这样一个无意识:自己为了赎罪而生存的命运,并为此一直担惊受怕。最后以捞渣的死完成赎罪,人们的悲剧命运一个一个出现转折。
《小鲍庄》的引子以一片洪水开头,而洪水在世界上众多民族的远古神话中普遍出现。洪水象征着不可抗力,在《圣经》中,神用洪水毁灭世间;在无神论的世界,人们面对洪水也同样的渺小,时至今日,仍有众多国家和民族的人民在洪水中家破人亡。水是生命之源,无论在《圣经》中还是在《物种起源》中,一切开始于水;水亦能终结生命,水重新出现也就意味着一切重新开始,这种终结不是对单体的终结,而是对于一个民族,甚至整个人类乃至整个生物圈的整体的摧毁性终结。《小鲍庄》开头的引子中的洪水就淹没了一切:
“孩子不哭了,娘们不叫了,鸡不飞,狗不跳,天不黑,地不白,全没声了。
天没了,地没了。鸦雀无声。”[2]
然后一切从零开始,世界重造:
“不晓得过了多久,像是一眨眼那么短,又像是一世纪那么长,一根树浮出来,划开了天和地。树横漂在水面上,盘着一条长虫。”[2]
一个创世神话般的开头,将小鲍庄的故事提升到人类整体的高度。还是引子从神话时代发展到英雄时代,传说小鲍庄的祖上是做官的,因为修筑大坝失败而自我流放到湖底赎罪,从此繁衍开来成了几百口子的小鲍庄。为赎罪而繁衍而成的一个族群,生命的原罪就这样开始了,悲剧的宿命也开始了。虽然祖先修坝只是个传说,但是人们世世代代因洪水而担惊受怕,无法安宁的心理状态却是事实:“最惧怕的还是水,唯一可以做的抵挡便是修坝。”所谓宿命,是超验力量强制性的安排,无论知道还是不知道,抵挡还是不抵挡,该来的总会来,一旦来了,就必须接受。人类修筑的大坝再高,即使修成了一座山,也无法抵挡自然的力量。到了洪水来的那天,洪水还是越过了大坝重新淹没一切。在对洪水的描写中,不断出现这样的句子:“一片水,哪有个人啊!”“哪还有个庄子啊,成汪洋大海了。”“哪里还有个庄子啊!什么也没了,只有一片水了。”[2]人们世世代代担心了不知道几个世纪的事情最后还是发生了。
张艳芝在《民族生存的悲剧——读王安忆的〈小鲍庄〉》一文中论述到:“小鲍庄祖先的赎罪无疑是一种象征,它反映了人类面临外界无敌灾难时对自身的深刻反省。这种反省的对象,并不是指具体某一个人,也不是一代人,而是整个的人类。”[3]小鲍庄中所有人的生存悲剧:鲍五爷成了老绝户,建设子找不到对象,文化子和小翠子相爱却不能在一起,鲍秉德娶了疯婆娘,鲍仁文的理想无法实现等等,都无法归咎于个人品质,也没有什么外在的邪恶势力象征。这些悲剧不是人们通过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唯有将这一切归于赎罪,默默地承受,默默地等待,等待赎罪完成,或者等待救赎。
在最后的洪水中,死了三个人:捞渣、鲍秉德家里的、鲍五爷。这三个人各有象征意义。
首先是捞渣。整个小鲍庄的村民都在念着一个词:“仁义”,这个词是先祖加在后代身上的枷锁。先祖决定赎罪就是为了“仁义”,赎罪方式就是小鲍庄的村民世世代代讲究“仁义”。“仁义”也实际上在惩罚着人们,拾来被排斥,文化子和小翠子爱情受阻,都是这种“仁义”造成的结果。最集中的体现就在捞渣身上,这个孩子一出生就被大人称赞“看上去‘仁义’”,[2]这个情节有两层意味,第一是对小鲍庄中的“仁义”极大的讽刺,第二是将捞渣和“仁义”捆绑起来。捞渣成了“仁义”的化身,作为一个纯洁的孩子,本身是神圣的、圣洁的赤子。但是他出生的同时,社会子死了,鲍五爷就“认定他的社会子是叫捞渣抓了替身”,捞渣的出生就这样戴上了罪名,成了原罪的象征,他不断照顾鲍五爷的仁义之举也成了赎罪的行为。他的名字叫做“捞渣”,他大说“这是最末了的,本来没提防有他哩”,[2]捞渣的出生是个意外,而“最末了”也有着“最后的赎罪”的双关意。小鲍庄世世代代赎罪的宿命也就终于完成了。
而鲍秉德家里的的悲剧命运则相对地象征着宿命不可抗力施加给小鲍庄人的刑罚。小鲍庄其他人的悲剧命运虽然有象征意义,但是仍然都合乎常理,而鲍秉德家里的从头到尾的经历都超乎常理。首先她疯的原因,是一连生了五个死孩子。女人和其他所有雌性动物,在原始自然中便是生育的象征,成为母亲亦是女性固有的神圣使命。一连生了五个死孩子,本身就是件不自然而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圣经·出埃及记》中,神在惩罚埃及人时曾降下了多种灾害,而最后一项就是击杀长子。丧子无疑是对母亲、对人类和其他所有生物最高的惩罚,鲍秉德家里的连生五个死孩子,这种惩罚更有深刻的意味。
疯子形象在文学作品中常常出现,并且常常承载着与理性现实相隔离的意义。鲍秉德家里的就是这样一个疯子,虽然表面上神志不清,但是仿佛有着自己的一套认知行为。首先,当她生下死孩子时,鲍秉德打过她,而她“一生不哼,任他拳打脚踹,也不哭,也不叫,照样的,他要咋,她就咋”。[2]然后,她疯了很久之后有一天突然又清醒了过来,告诉丈夫:“也苦了你了。我拖了你半辈子,也该到头了。”[2]最后,在洪水到来的那天,“鲍秉德家里的,早不糊涂,晚不糊涂,就在水来的这一会儿,糊涂了,蓬着头乱跑。”[2]但是实际上并不是乱跑,她的目标很明显——往洪水中跑,谁也无法阻拦她往洪水中跑,直到最后扎进水中,并且在洪水过后“连根头发都没找着”。[13]鲍秉德觉得“那疯子是有意跳下水,给这个媳妇儿让路的,也是给他让路的”。[2]疯子不仅是为了新媳妇儿让路的,是为了整个庄子赎罪的。
在最后的洪水中死了三个人:鲍秉德家的——女人——人类繁衍的过程——象征惩罚的承受者,捞渣——孩子——人类最珍贵的未来——象征为赎罪而献祭的牺牲品,鲍五爷——老人——人类的原始生命——象征着原罪的悲剧宿命。这三个人死后,建设子找到了对象,鲍秉德也娶上了新媳妇,文化子和小翠子的爱情终于可以公开,鲍仁文的理想得以实现,连被人看不起的拾来也因为打捞了捞渣的尸体能抬得起头来。三个人死后,赎罪的宿命消失了,一切悲剧的命运都出现了转折。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王安忆在《小鲍庄》中的思想与《圣经》文化有很多相似之处,这未必就意味着她受到了《圣经》文化的影响。因为自然灾难与人类自我反省,生命的原罪与救赎,本来也是全人类的共同思考的原始主题。二者的共鸣之处也不能算作奇怪。
我们再回到《长恨歌》。王琦瑶在故事的开头冲破了传统道德,未婚失贞。而后她一生不断经历着悲剧:孤苦无依,几次恋爱的失败,怀上私生子,唯一关心她的程先生在文革中自杀身亡,仅剩的孩子长大后离开她远走异国他乡,最后死于非命。如果当初她像普通的女学生一样嫁入一个普通人家,或许这一切都可以避免。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一切都看做是王琦瑶为了最初的失贞的罪过而受到的惩罚。但是事实上,王琦瑶也是在追求个人的梦想,她是彻底的女人,梦想也是彻底的女人的梦想,她的梦想不是实现什么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是一瞬地华美“盛开”。她为了实现这一梦想,交出的是自己的身体,而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利益,但是她却得不到社会的原谅。没有人正面用语言责备她,甚至平安里中的居民还有些羡慕她,但她就是因此成了特殊的人群。她正常的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却又找不到侵犯她权利的人,因为她遭到的是整个社会的惩罚。如果说《小鲍庄》中的悲剧是人类的悲剧,那么王琦瑶的悲剧就是女性的悲剧。
综上所述,《长恨歌》中的悲剧宿命起源于王琦瑶的失贞,《小鲍庄》中的悲剧宿命起源于先祖修筑大坝的失败。失贞的王琦瑶在社会边缘苟延残喘,承受着整个社会的批判;失败的先祖,世世代代都在“仁义”的枷锁下战战兢兢,承受的其实是自我的鞭挞。王安忆的书写方式摇摆于理性和非理性之间。这种含蓄模糊了两个悲剧的人为性实质。其实无论是王琦瑶还是小鲍庄,在表面看起来不可抵抗的命运之下,掩盖着父权话语系统下的道德暴力。这才是二者悲剧宿命的根本起源。
[1]王安忆.长恨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23,27,360-361.
[2]王安忆.小鲍庄[M].广州:广东省出版集团花城出版社,2009:1,1-2,66-67,12,4,45,44,64,85,86.
[3]张艳芝.民族生存的悲剧——读王安忆的《小鲍庄》[J].现代语文,2005(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