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的对抗和拯救的圈套
——重读贾平凹的《高兴》

2014-03-31 03:38
关键词:贾平凹

梁 波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一、平等:肾与拾荒

就从刘高兴为什么进城开始吧!要讨论一部以“农民进城”为故事架构的作品,这是一个不错的起点。在《高兴》中贾平凹为刘高兴设定的进城原因颇为荒诞,为娶媳妇刘高兴将自己的肾卖给了西安城里的富人,由此他把自己与西安城天然地联系在一起:自己的肾在西安城里,自己理所应当的就是西安人。这样的安排沿袭着贾平凹几乎每部作品都渗透出的或多或少的神秘主义气息,但仅仅是这样吗?贾平凹不应该如此简单。

回顾一下新时期以来农民进城的原因,可以得到一个大致的脉络:1980年代早期,城乡流动刚刚解禁,城乡之间是一种有限度的接触,由于城市先在优势文明的吸引和其包含的无限丰富的命运可能,乡村人对城市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认同与渴慕,如《哦,香雪》中香雪对城市列车的追逐,《人生》中高加林对乡村的逃离,都蕴含着一种向城的主动意识;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城乡经济差异化的突显,以及乡村的虚无化,原来因精神渴慕而生发的主动追求逐渐演变为物质困境下“向城求生”的被动出走,延续至今几乎成为所有进城叙事的当然前提。此二种原因都有一个潜在的情势隐藏其中,那就是城乡之间的不对等,城市居高临下,乡村仰首而盼。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企盼,都让进城者因对城市有所期冀而自然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原有的城市梦想遭到无情拒绝后,就会上演进城者因心理失衡而对城市进行残酷报复的冰冷故事,这也成为新世纪“底层”视角下进城叙事的常规套路。在《高兴》的后记中贾平凹提到自己写作第一稿的情况(当时还定名为《城市生活》),“我虽然在城市里生活了几十年,平日还自诩有现代的意识,却仍有严重的农民意识,即内心深处厌恶城市,仇恨城市,我在作品里替我写的这些破烂人在厌恶城市,仇恨城市。我越写越写不下去了,到底是将十万字毁之一炬。”[1](P446)毁稿的原因是贾平凹意识到这样的写法只能让自己重蹈城乡冲突下必然走向寒冷的覆辙,他不能沿着这样的既定轨道前行,他要在“苦难的底色上写着刘高兴在城市里的快活”[1](P450),要写“柔软和温暖”[1](P450)的故事。

怎样才能在“苦难的底色”上“柔软和温暖”起来呢?从同时期其他进城题材作品来看,“柔软和温暖”并不是贾平凹一个人孤独的诉求,在厌倦了坚硬与寒冷之后,很多作家都有这样的尝试。如范小青《城乡简史》中,甘肃西部偏远山村的王才一家因为城里人的一个账本而对城市发生兴趣,为搞清楚账本中所记的“香薰精油”到底是什么,而对城市心生向往,举家搬迁到城市,通过收破烂很快自在自得地融入城市生活。不难看出,这样的写作实质上依然沿用着追逐城市文明的进城动机,王才几乎一帆风顺的城市遭遇是对城乡之间裂隙的弥合,使作品似乎柔软和温暖起来,但由于作品对王才一家进城生活沉重一面的选择性省略,总让人感到这样的柔软和温暖并不牢靠,随时有滑向虚假浪漫的危险。与此同时,哪怕进城者物质困境得到缓解,如果不解决对城市的情感认同问题,仍然会将故事导向寒冷。如在邵丽的《明惠的圣诞》中,迫切希望改变出身困境的明惠进入城市主动成为“小姐”,当她在城市就要拥有金钱、房子及至户口的时候,却在一次圣诞聚会中发现自己永远不能成为城市里“她们”中的一个,而通过自杀的方式完成了与城市的终极决裂。因此,为让刘高兴能够真正“高兴”起来,贾平凹必须给他的温暖改造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口,他选择的是刘高兴的肾。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刘高兴用卖肾的钱盖起新房,完成了一个农村人近乎终极的人生目标,不再有五富一样的进城农民对金钱的极度渴求;又让刘高兴的肾先期进城,再通过肾来召唤刘高兴进城。这就同时否决掉物质困境的逼迫和城市文明的吸引这两大进城原因,实现了进城起点的平等,通过对自己肾的认同而产生对城市的认同,使刘高兴能因平等而平和,因认同而有所归属,从而最终达成与城市的和解。显然,带有如此强烈超现实意味的安排很难与现实逻辑贴合无缝,然而在当前的社会生活和价值寻索中,要找到一条更具超越性的进城路径困难重重。因此,贾平凹的选择有寻遍千山只此一处的无奈,但即便这样,他也已经比同时代的大多数人走得更远了。

“平等”的心态使刘高兴不再有对城市的敬畏和精神上的压抑感,然而进入城市后这样的心理平衡还能继续延续下去吗?在遭遇不可避免的城乡冲突时,刘高兴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心理优势会不会被城市的现实生活困境迅速地冲决破坏呢?刘高兴进城以后的路该怎样走呢?在谈到为什么选择以拾荒者作为写作对象时,贾平凹说,“刘高兴和他的那个拾破烂的群体,对于我和更多的人来说,是别一样的生活,别一样的人生,在所有的大都市里,我们看多了动辄一个庆典几千万,一个晚会几百万,到处张扬着盛世的繁荣和豪华,或许从他们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里能触摸出这个年代城市的不轻易能触摸到的脉搏吧。”[1](P440)不错,“别一样的生活,别一样的人生”正是对拾荒者生活特征的准确捕捉。今天,我们城市里的拾荒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一般都居住在城市外围的城乡结合部,往往被城市所忽视,但他们却顽强而真实地在城市存在着。“我们经常会碰见拾破烂的,但我们很少去注意过他们,用正眼看过他们,他就好像是过去的一个狗、一个猫一样,永远不知道他的存在。”[2](P30)他们与城市的关系若即若离,仿佛在城市之中又仿佛在城市之外,他们来去不定,悄无声息。这种被他人或自我有意边缘化的疏离使他们包裹在一种神秘的氛围之中,不由得引人遐想。本雅明曾说,“拾垃圾的让他的时代对自己充满强烈的兴趣”[3](P39)。因此,在文学好奇心的驱使下,拾荒者从未被作家所遗忘,新世纪以来以拾荒者为主人公的小说频繁出现,如池莉的《托尔斯泰围巾》、鬼子的《瓦城上空的麦田》、白连春的《我爱北京》等。

那么拾荒者在文学中究竟有怎样的隐喻而得到作家的钟爱呢?在笔者看来其中最为重要的侧面就是拾荒者象征着对城市严密体系的反叛和对自由的追寻。在城市的诞生过程中,古代中国城市大都以军事要塞发展而来,城市建构为正方形,规则严整,坐北朝南,强调围合、城门、序列、有意义的方向,以及左右对称等,以创造和维持宗教和政治的秩序为明确目标,具有等级化、秩序化的特征,这样的传统延续至今已经内化为当前中国城市的一种精神特质,这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相对松散的乡村社会组织结构完全不同。农民群体早已习惯宗法制度下人情社会相对散漫自由的生活方式,而现代城市组织的严密性、分工的系统性、交往的契约性都要求进城农民迅速地改变生活惯性、行为方式和精神状态以适应全新的城市生活,这一过程就必然伴随着一定程度的个体独立性的损耗和自由的流失。不过,在整个进城大军中,与产业工人、建筑民工、保姆、餐饮小工等社会底层群体相比,拾荒者具有显明的特殊性。尽管在《高兴》中贾平凹也揭示出西安城中拾破烂的“五等人事”,但他们有行规却无严密组织,除向上一层级定期缴纳一定的“份钱”外,处于一种较为自由的自控状态。拾荒者没有明确的雇主(领导)、自己决定工作时间、工作过程不受监督、工作结果不涉及他人和整体等,这样的工作特性决定拾荒者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农民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质素,他们是被城市改变得最少的进城农民。因此,拾荒者与高度秩序化的城市生活结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处于城市系统巨大向心力作用范围的最外沿,具有一种相对的超然性,与城市社会之间形成一种既相互对抗又相互依存的张力。拾荒者这种特殊的职业身份属性成为贾平凹希望通过其触摸这个年代城市脉搏的决定性因素,同时也强化了小说中刘高兴与城市继续保持心理平等的可能,为接下来他不一样的城市故事筑建起值得信赖的逻辑基石。

二 、对抗:箫与知识

在《高兴》的后记中,贾平凹有一段阐释其创作目的的文字经常被引用。他写道,“这个年代的写作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文学作品不可能经典,那么,就不妨把自己的作品写成一份份社会记录而留给历史。”[1](P440)这是一段很值得推敲的自述。贾平凹真的满足于“把自己的作品写成一份份社会记录”,并承认自己“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吗?这是贾平凹的真心告白还是自我掩饰呢?遍数当代作家,若要论干预社会现实的深度和广度,贾平凹无疑是开掘最用力也最有成就的一位。无论是1980年代的《浮躁》、1990年代的《废都》,还是新世纪初的《秦腔》都精准地体察到每一阶段社会生活最深刻的变动,牢牢地把握着时代的脉搏,甚至凝炼出最能概括那一时代的整体特征和具象符号。这样的贾平凹在没有解释“这个年代的写作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的原因时,就已经完全甘心于只呈现“社会记录”,而放弃文学从更高层面看取生活、析解生活、揭示生活的当然属性吗?这是背离贾平凹小说创作惯性的,一向自我要求严苛内心骄傲的贾平凹绝不会轻易放弃对自己作品的期许。

事情也许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新世纪以来,在面对城市化所带来的负面存在时,无论是“农民进城”、“底层叙事”,还是“非虚构写作”,一旦涉关城乡,其核心批判指向都集中在城市对乡村、乡村人的改造与毁坏上,批判的方式也大都是展现激烈的城乡冲突,这类作品的追问与诘难最终只停留在城市和城市化本身。贾平凹则并不满足于此,他说,“农村走城市化,或许是很辉煌的前景,但它要走的过程不是十年,二十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必然要牺牲一代、两代人的利益,但是作为一个人来说,这就了不得了,他的一辈子就牺牲掉了,但是从整个历史来讲,可能过上若干年,农村就不存在了,但是在中国的实际状况又不可能。路是对着的,但是具体来讲就要牺牲两代人的利益。”[2](P27)不难发现,贾平凹已经看到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牺牲,从而远离城乡二元选择的陷阱,他所要追问的是如何才能走好城市化之路。因此,“社会记录论”可以看作是一种警省的“虚无”,是贾平凹对当前表现中国城市和城市化写作的不满,是对过于简单武断的城市批判的不满,是对充满血腥暴力以身体对抗城市的文学的不满。贾平凹是在刻意地向后退却,试图撇清情感因素的纠缠,以便拉开距离审视这段特殊的城市化的历史,为刘高兴这样的中国农民寻找到一条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甚至征服城市的道路。在小说中,刘高兴虽然是一个农民,但已经不是以往文学作品中定型化的传统农民形象,而是以一个乡村知识分子的面目出现,他面对城市的心态和行为方式已经打上知识分子的烙印,融注进贾平凹本人的城市生活经验。刘高兴对城市与乡村,城里人与乡下人的思考已经突破狭隘的小农意识,带有强烈的理性意味,如小说中一再被刘高兴重复的观点:“城里人和乡下人的智慧是一样的,差别只是经见的多与少”,与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话——“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因之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那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般。”[4](P8)——几乎如出一辙。具有这样见识的刘高兴已经没有高加林式的对城乡间自身命运沉浮的困惑与怨怼,却多了一种超越的通达,从而获得崭新的意义。尽管在城乡之间的鸿沟还没有完全消除之前,对抗与冲突仍然是以城乡现实为底色的作品的主旋律,但《高兴》想要提供的却是一种更为隐蔽的对抗方式和更为曲折的意义表达。

作为一个农裔知识分子,曾经“从山沟走到西安,一看见高大的金碧辉煌的钟楼,我几乎要吓昏了”[5](P101)的贾平凹,最终通过知识改变了命运,完成在城市的华丽转身。贾平凹将自己成功的经验移植到刘高兴身上,那就是面对城市的压制时只能用一种更为“城市”方式去对抗。小说中这更为“城市”的秘密武器就是“箫”和“知识”。箫是刘高兴表达情绪、自娱自乐的工具,说好的媳妇嫁给别人,心情愁苦了吹箫;日子过得顺畅,心情一好也吹箫。这是箫作为乐器本身的天然属性,但对进城农民刘高兴来说,箫的功能并不是仅此而已,它的存在使刘高兴的身份在城市发生了奇妙的变化。刘高兴出门收破烂,把箫带上,“别在了后衣领里,就像戏台上秀才别的扇子”,非但再无人羞辱,还有人送来砂锅三鲜丸子汤,伸出大拇指赞儒雅。吹箫使街巷里的人对刘高兴刮目相看,甚至有传言,说刘高兴“原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因为家庭变故才出来拾破烂的”,并最终被认定是“文化人装扮成一些苦力人模样去体验生活”,是“要写出一本关于城市拾破烂人生活的书”。在一种“合理的荒诞”中,箫使农民刘高兴的身份一步步被神秘化,被“城市化”,并因此赢得城市的尊重。作为来自乡野、来自民间的前现代的中国传统乐器,箫在现代化、城市化的进程中,逐渐被高雅化,精英化,转身成为更现代、更文明的标识,凌驾于传统和乡村之上。当它重新回归到乡下农民手中时,竟成为被城市承认、接纳和尊重的通行证,无疑具有强烈的反讽意味。也就是在这里,贾平凹对何为城市、何为乡村的根柢进行了拷问。在讲述箫的段落中,贾平凹插入小饭馆中四人的一段对话,“城里人其实都是来自乡下,如果你不是第一代进城人,那么就是你的上一代人进的城,如果你的上一代还不是,那就肯定是上上一代人进的城”。这段话表明除了物之外,城市的人也是来自乡村。贾平凹在这里让箫与人互为象征,箫的经历是人的隐喻,人的命运是箫的佐证。

当然,箫之所以能够使刘高兴的身份发生戏剧性的被误读,是建立在刘高兴自身良好的个人素养基础之上的。他能吹箫,而且吹得很好,他看过一些书,还能拽上几句文词,说上几个典故,个人整体气质更加接近城市人的标准。试想,如果让粗鄙的五富把箫别在腰间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行走,其结果当是另一番景象。对于这种差异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就是知识。知识是刘高兴在物质困境下占据精神制高点的唯一依托,也是他对抗城市不公的唯一武器。事实上,在新世纪文学中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在描写城市拾荒者时,作家常常会给予他们一种精神自得者的形象。如池莉的《托尔斯泰的围巾》中拾荒者“老扁担”热爱文学,将收来的旧书期刊分类放整齐,填满自己小小的空间,听说托尔斯泰晚年出走时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老扁担也为自己织了一条红色的围巾。白连春《我爱北京》中“我”虽然沦落到与垃圾为伍,但“我”却是个诗人,坚持写诗,不断发表,“谁能相信这样的诗出自垃圾场中呢?”还有孙惠芬《吉宽的马车》中喜欢读法布尔《昆虫记》的吉宽等。拾荒者是与垃圾为伍的城市最底层,当他们无力承受来自城市的歧视与压制时,作家给予他们的是一种精神的救赎,尽管这种救赎更多的是作家的一厢情愿,但这份善意和情怀却是无法忽视和抹杀的。经过知识武装的刘高兴与城市的对抗发生了变化。当翠花的身份证被无良雇主扣留,当石热闹混票被挂牌示众,当五富被饭店老板泼脏水时,刘高兴都是依靠知识所赋予的城市气质以城市的方式为他们讨回公道。贾平凹回避了新世纪以来农民进城叙事的惯常轨道,当进城农民在城市中遭遇不公时,《高兴》不再有激烈的肢体冲突,不再有坚硬的暴力反抗,而是在深谙城市民情与心理之后,提供了一种更为柔软、更为理性的选择。正如当五富咒骂“狗日的城里”时,刘高兴却说“城里就是咱的城,要爱哩。”贾平凹已经将调和城乡冲突作为刘高兴这一人物形象的一个意义层面,并在整部作品中试图不断地弱化城乡之间的对抗。不过,就像贾平凹已经看到的,尽管城市化的前途是光明的,但牺牲却在所难免。牺牲必定是冲突的结果。只要城乡差距还存在,城市化进程仍在进行之中,城乡一体化没有最终完成,不管是生活现实还是文学想象,不管是显性题材还是隐性背景,在城乡关系的表达中,城乡冲突依然是无法回避的最大现实。这是刘高兴,也是贾平凹的双重困境和无奈。

三 、拯救:高跟鞋与死亡

刘高兴为自己争得与城市精神上的平等,甚至在翠花、石热闹、五富的利益和尊严受到侵害时,能够与城市对抗并取得胜利。如果停留在这里,刘高兴的城市之旅无疑是成功的。但我们会发现,除了自己本应就是城里人的朴素想法之外,刘高兴的城市生活并没有清晰的目标,他的城市故事缺乏动力,《高兴》这部小说也没有真正开始。刘高兴的进城故事要往前延伸,他必须被赋予更为艰巨的使命。除了小说叙事的内在要求之外,刘高兴特殊的职业身份也蕴藉着更为丰富的意义可能,作家不会只满足于让拾荒者做一个独善其身的精神自得者,而有着更高的期许。一个多世纪之前,波德莱尔在《拾垃圾者的酒》中写道:

常看到一个拾垃圾者,摇晃着脑袋,

碰撞着墙壁,像诗人似的踉跄走来,

他对于暗探们及其爪牙毫不在意,

把他心中的宏伟意思吐露无遗。

他发出一些誓言,宣读崇高的法律,

要把坏人们打倒,要把受害者救出,

在那像华盖一样高悬的苍穹之下,

他陶醉于自己美德的辉煌伟大。[3](P38)

这是对拾荒者的一种圣人想象,好的拾荒者善于发现废弃事物的闪光之处,以化腐朽为神奇作为使命,他们在选择一种卑微的职业后无意间承担起拯救世界的事业——让有用之物重新回到造化之流中。捡拾垃圾的行为因此具有诗意的可能,他们被寄望于改变现实世界,以拯救者的面目出现,在很多时候被当作神秘而神圣的英雄。人们期待着从社会的最底层、最深渊迸发出最猛烈、最不可思议的力量,替代上帝拯救世界。贾平凹沿续了对拾荒者的英雄期待,他所赋予刘高兴的也正是一个拯救者的姿态。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象征物:高跟鞋。一双是刘高兴买给自己原来相亲对象的,一双出现在小说女主人公孟夷纯的脚上。高跟鞋是阴性之物,是柔弱女性的象征,也是刘高兴所要拯救对象的象征。试想,当需要塑造一个英雄时,有什么能比让他去拯救一个孤苦无依的弱女子来得方便和有效呢?这也非常符合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道德伦理和人生哲学,而孟夷纯的妓女身份则强化了这种拯救的合法性。当然,“救风尘”的戏码极容易演变成一个毫无新意的叙事陷阱。为避开这个陷阱,贾平凹必须为孟夷纯的“堕落”行为也找到合法性,于是筹钱“为兄申冤”成为孟夷纯一切行为的动因,连动到刘高兴,他的拯救行为也就具有了更加充足的理由。这也成为整部小说的叙事动力,驱动孟夷纯、刘高兴、五富、石热闹等一干人物在故事中向前奔跑,而警察一直无法破案的结局漩涡就像西西弗的巨石一样让他们永远无法停歇,刘高兴的拯救也就必须继续下去。

不过,刘高兴对孟夷纯的拯救只是表象的现实层面的世俗拯救,对于刘高兴而言,或者对于贾平凹而言,这种拯救更多的是双向的。也就是说,不只是刘高兴在拯救孟夷纯,也是孟夷纯在拯救刘高兴,乃至拯救世界。小说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象征就是“锁骨菩萨”。“锁骨菩萨是观音的化身,为慈悲普度众生,专门从事佛妓的凡世之职。”毫无疑问,孟夷纯正是贾平凹所设定的“锁骨菩萨”。在《高兴》的人物系列中,比起五富、黄八、杏胡儿、石热闹,甚至是神秘的韦达来,孟夷纯的形象最为模糊、飘忽和不易捕捉,也是最没有烟火气的,即使写她的美丽也只是“瞧她多漂亮,顶尖的漂亮”,这样虚飘的句子,对其外貌并无具体描写,为孟夷纯的“锁骨菩萨”形象留下了“想象的空白”。关于谁拯救谁的问题,刘高兴有着清醒的自觉和反省,小说中多次出现这样的自白:“有了一个女人,我的城市生活变得充实而有意义。”“为什么你给孟夷纯送钱,为什么每次送给孟夷纯钱了就得意?你是在孟夷纯困难的时候才觉得你不是个拾破烂的而是个英雄!”“我再一次认定了孟夷纯真是我的菩萨,原来我给她送钱并不是我在帮助她,而是她在引渡我”。可见,孟夷纯的存在给予了刘高兴城市生活的目标、道德的崇高感和英雄的自我想象。对于身处城市最底层,看似豁达实则计较,看似骄傲实则自卑的刘高兴而言,这种对人的内心精神世界的拯救才是真正的拯救。

因此,刘高兴只能不停地救人以自救。除了对孟夷纯的拯救外,刘高兴对五富的照顾,试图把石热闹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都是其作为拯救者的继续。应该说,在五富死去之前,刘高兴的救人救己还算成功。如果小说就此结束,更符合贾平凹所言的“社会记录”式写作,更像是对当前城乡现实的“自然主义”描写,更接近“零度”的情感状态。其实,贾平凹“社会记录”写作的心态在《秦腔》中已表露无遗。他在谈到《秦腔》时说,“我在写作过程中一直是矛盾的,痛苦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歌颂,还是批判?是光明,还是阴暗?以前的观念没有办法再套用。我并不觉得我能站得更高来俯视生活,解释生活,我完全没有这个能力了。”[6](P59)相信这是贾平凹的实在之言,但这种“不知道该怎么办”却意外地成就了《秦腔》的“无名”之状,反倒是一种收获。于是,《高兴》也一路向着“无名”而去。雷达先生也认为,《高兴》“和《秦腔》一样,它仍然只能以‘无名之状’出现。”不过,“无名”的有意锻造必须经受“解释生活”的强烈冲动的考验。尽管贾平凹一再宣称只要将“刘高兴和刘高兴一样的乡下进城群体,他们是如何走进城市的,他们如何在城市里安身生活,他们又是如何感受认知城市,他们有他们的命运,这个时代又赋予他们如何的命运感,能写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我觉得我就满足了。”[1](P440)但作为文学“最后一击”的“死亡”最终还是没有放过《高兴》。虽然农民工的死亡也是现实一种,但在《高兴》中五富的死亡却并非只是现实,而有着非同寻常的文学的含义。它宣告刘高兴拯救的失败,也宣告贾平凹之前所有调和城乡努力的失败,确立了贾平凹批判的态度,明确了小说批判的指向。小说中刘高兴也许能够让自己摆脱城市对进城农民的命运限定,但作为他属于的那个阶层的一员,他的命运与他们紧紧相连。最终五富的死亡让刘高兴意识到“在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刘高兴仍然是个农民,我懂得太少,我的能力有限。”在一番遮掩之后,刘高兴最终与五富、孟夷纯、黄八、石热闹们一样,还是露出他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冲突的牺牲者的本来面目。五富的死亡意味着《高兴》“无名”旅程的终结,贾平凹最终“还是批判”,“还是阴暗”了。

关于《高兴》,贾平凹的自我申明与小说的最终实现之间发生了不小的位移,原因何在?怎么就从“无名”到了“批判”呢?当代中国的城市化给予今天的作家一个很好的命题,为文学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城乡之间的对立、冲突和交融营造出一个可以穿越审视我们这个民族“民族性”和“人性”的文学场域,这是文学的幸运,每个作家都有将这段历史书写出来的雄心壮志。也许从某种艺术价值坐标来考量,冷静客观的视角、克制内敛的笔触更能完成这样的“壮举”。但文学的幸运或多或少地伴随着某些人群的不幸,当作家真正面对这些人,真正让这些人进入到自己的作品中时,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遭遇的不公与坎坷,他们在城乡之间的命运沉浮就会左右作家写作的情感选择和价值走向,促使作家通过文学呼唤公平与正义、道德与良知、尊严与价值,为大众申辩,为生民立命,践行文学的社会关怀品性。罗兰·巴尔特对“不可言说”有着两重界定:“这是‘不可言说的’(indicible),‘什么都不能说’与‘什么都不说’相互对立。”[7](P62)这也许就是贾平凹写作《高兴》过程中所面临的抉择转换,面对自己无法改变的某些坚硬的现实,说了等于没说,这时贾平凹试图“什么也不说”,而当他抑制不住悲悯,终于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却发现似乎“什么也不能说”,在二者的双重逼迫下,五富或者其他人的死亡就在所难免,《高兴》也就不得不从“无名”的初衷走向 “批判”的结局了。当然,“无名”与“批判”并无高下之分,高下的只是具体的作品本身,这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检验。

参考文献:

[1]贾平凹.高兴[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

[2]贾平凹,韩鲁华.写出底层生存状态下人的本质——关于《高兴》的对话[A].韩鲁华.《高兴》大评[C].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

[3][德]本雅明.张旭东,魏文生,译.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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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贾平凹.平凹文论集[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5.

[6]贾平凹,郜元宝.关于《秦腔》和乡土文学的对谈[J].上海文学,2005,(7).

[7][法]罗兰·巴尔特.李幼蒸,译.小说的准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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