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刚撰文认为,所谓金砖货币体系是一种双重货币体系,“金砖”货币中的“金”并不指黄金,而是代表现有的金砖五国集团。其中,“金砖”称之为上币,体系中的其他主权货币可称之为下币。双重货币体制的基本运行规则如下:下币用于国内交易,上币用于兑换主权货币。这意味着当金砖国家间发生交易时,下币之间不能直接兑换,必须用下币和上币进行兑换。当金砖国家与金砖外国家发生兑换需求时,禁止使用其主权货币进行兑换,而需使用“金砖”货币与金砖外国家的主权货币(如美元)进行兑换。这一规则意味着金砖国家无需积累他国货币,而只需积累“金砖”。与此同时,就那些经济需要与金砖国家进行交易的商家而言,积累“金砖”也不失为一项有意义的选择。在金砖体系下,现有金砖五国共同发起成立发行“金砖”的超主权中央银行——金砖银行。原则上,“金砖”与各主权货币之间的牌价应该由各主权国自行决定。这一货币体系的好处在于:既能兼顾主权货币在对内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调控本国经济中的功能,同时在对外货币战略上又可聚五国之力,联合抗衡美元、欧元等超级货币。由于禁止使用本国主权货币与他国主权货币直接兑换。金砖国家无需积累美元等强势货币,而只需积累“金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