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嘉敏 陈佩芬 文娟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广东 广州 510545)
信用消费属于超前消费,是一种简单方便的消费。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先消费,后付款,商品买卖和资金借贷相结合;二是以自然人为贷款对象;三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信用消费有分期付款、消费信贷、信用卡等多种形式。信用消费方式的出现,既能解决购买心仪物品的问题,又能在还款日期前还清借款还免息。这样的消费方式流行在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里,信用消费的新型理财观念也在大学里被普遍接受。大学生信用消费在信用消费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因此衍生了“学生经济”这个新名词。
在校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消费的主流人群,对大学生信用消费的研究至关重要。首先大学生将会是社会中整体素质(包括知识、能力、以及预期收入等)较为领先的群体;再者社会消费观念由现金消费走向信用消费,由储蓄理念走向理财理念首先应该在大学生中普及;最后未来诚信机制的完善有赖于在大学生这一群体中打好基础。本文以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透视当代大学生的个人信用消费,对完善社会经济信用消费理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大学生蓝皮书:中国大学生生活形态研究报告(2013)》中提到,2013年中国大学生人均月消费支出为945.6元,人均年消费总额更达到11347元,超过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50%。由此可见,虽然没有稳定的收入,在校大学生依然是极具消费能力的消费群体,是消费主力军,因此各商家想尽办法纷纷做起大学生的生意。
作为在校大学生,从13届应届毕业生起,往后推均为新起的90后一代。在中国1990—1995年间出生的大学生约有3000万,占总人口的11.7%(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商报)。由此可见,新起的90后一代将会是今后的主要消费人群,而且根据其现有的消费观念以及习惯,可以推测,他们还将会是销售信用卡银行、电子产品商家的主要顾客。
庞大的学生群体,催生了异常的“学生经济”。有不少商圈靠学生消费群体拉动,信用卡、数码产品等有专门的学生分销渠道,瞄准学生的房屋出租、餐饮、数码产品等行业的消费标准比普通市民还要高。一个巴掌拍不响,学生群体不但没有排斥商家迎面而来的营销,反而乐于接受,因此商家对在校大学生的评价是“花钱大方,追求时髦”。大学生虽然明知商家所营销的都是高利息的业务以及商品,但是他们还是出于一种虚荣心理,不惜超前消费,成为各种商品及服务的“奴隶”。而商家当然会毫不客气地与信贷公司联手,设下消费陷阱,将在校大学生手上的钱收入囊中。商家明知大学生没有经济收入,却以低门槛对其进行放贷;明知大学生的理性消费观尚未形成,却刺激其购买价格昂贵的电子产品;明知此举会在大学生群体中形成一种奢靡的风气,还有意而为之,毫无顾忌;明知这是对在校大学生群体赤裸裸地剥削,却不惜一切,铤而走险。有专家认为,大学生虽已经成人,但是消费观却尚未成熟。消费金融公司在趋利动机下,以宽松的门槛向大学生放债,对非理性消费在客观上形成诱导。如此下去,这样低门槛、高利率的贷款,会给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在新起一代的消费观中,跟潮、多变是90后的消费特点。90后普遍认为,追求快乐和享受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但与此同时,他们认为经济不独立是束缚他们随心消费的主要因素;他们喜欢刺激、新鲜的事物,所以一旦从市面或者是网络上发现有新的产品上市,他们会很感兴趣,想要尝尝鲜;假如有除了从父母手中得到的零花钱之外的收入,比如兼职或者获得奖学金之类的奖励,他们愿意和身边的朋友们分享,或许出外吃一顿饭表示庆祝。因此,他们可能会成为“月光族”。
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90后大学生的手机价格在1000—2000元的占比49%,2000—3000元的占比11%,3000以上占比6%,平均手机价格1416元,每月手机话费在35—65元间不等。
手机现今作为大学生生活的必需品,多数大学生对手机有极大的心理需求。随着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的消费心理欲望增强,商品的市场生命周期缩短,特别是在电子产品领域,手机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他们注重手机的款式,注重手机的质量及功能,同时也是品牌的忠实拥护者。手机消费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学生消费者的确是不容忽视的消费群体,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将越来越表现出其巨大的消费潜力。
调研走访中,广州各大型超市卖场层的数码产品专柜,随处可见大学生分期付款购机计划的醒目宣传栏,众多品牌产品包括苹果、三星、索尼、H T C、华硕等,类型从手机到平板到手提到台式电脑一律支持分期付款。除此之外,许多受年轻人青睐的商品,都采取分期付款、月供的形式出售,比如说电动摩托车、单反相机等上千元不等的商品,月供只需两到三百元不等。这一销售手法对于在校或者是即将踏出社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来说都极具吸引力。他们普遍都有这样的心理:现在我们没有稳定的收入,但是可以通过省吃俭用、兼职等获得额外收入并用于供款,或者等到参加工作、有正式收入了以后再一次性把剩余款项付清即可。于是他们很乐意与商家达成协议,尽管这样的购买方式需要支付比一次性付款多一点的利息费用,但对于他们目前的收入状况而言,分期付款未尝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既可以获得心爱之物,又不会拖累自身的经济情况。
实地走访中,其中一家针对大学生分期付款的价目表上显示:贷款金额分为14档,从540元、1000元到10000元不等;期数分为3档:9个月、12个月、15个月、24个月。以贷款2000元为例,选择期数12个月,月供为246元,如此算下来,年利率为47.6%;再以贷款5000元为例,选择期数12个月,月供为613元,年利率为47.12%。
以广州的幻想曲为例,在校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是银行账号、身份证和学生证。申请填写资料时,再提供一些个人资料,例如家庭电话号码等,月供方面看你首期给多少,然后剩下的再在每个月规定的日期内自己去存款或者办理自动扣款。与银行信用卡不同,这类手机分期付款的批准最快只需十几分钟,经过审核完毕,付清首付,就可以将自己看中的手机或电脑等数码产品带走。
信用消费无疑加剧了金融风险和金融犯罪。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信用消费所制定的法律体系和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完善,信用消费环境不成熟。无论是信用高息消费还是信用诈骗,这些加剧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和财产危险的种种因素都是大学生信用消费所不能承受之重。
根据官方的统计信息,2014年全国的应届毕业生数量将达到727万人,比2013年增加了28万人。14届应届毕业生夹于学校与社会间,没有取得工作收入,而实习租房、添置职业装、买电器、毕业旅行等每一件事都需要花钱,除了向父母索取外,社会、政府、学校没有更好的资助。
在调研中,不少商家对大学生消费群体的描述是“花钱大方,追求时髦”。在虚荣心和攀比心态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了“超前消费”。在大学生月光族的背后,信用消费必然助长某种病态的消费心理,花明天的钱买今天想买却不敢买的奢侈品。长此以往,会麻痹我们对金钱、对数目、对账单的基本概念,自制力差的人更会在债坑里泥足深陷。
为了倡导不攀比、不虚荣的社会风气,教育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央行在2009年就叫停了银行对大学生发放透支额在1000元以上的信用卡。我国法律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4倍。某些信贷公司,过分简化贷款程序,淡化诚信审核,忽悠大学生“超前消费”,赚取超过40%的疯狂高息,已经是公然违反相关法律。
由于我国正在向信用消费阶段过渡,贷款分期付款购买商品的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消费金融类公司的监管,对违规者给予重罚,全面规范金融典当、担保、财务公司的贷款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金融纠纷。
在上海“211工程”高校试点中推出针对大学生信用消费的“信用启航”项目,只要毕业生和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能够从消费金融公司申请到一笔5000-10000元的信用贷款,用于从校园到职场过渡期间的花销。在还款方式和期限上,还款期限有两种:12个月和24个月。根据大学毕业生的特点,在贷款期限外还设置了三个月的还款宽限期。以本科生申请的6000元贷款为例,在“宽限期”内毕业生只需缴纳0.8%的贷款月息,就不会产生账户管理费,即每个月只需要还款48元,从第4个月开始支付本金利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
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未来收入许可的前提下,申请这一贷款用于过渡阶段支付房租、添置物件,能让其更轻松地走向职场,此种模式操作也减轻了父母的压力。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着自己特殊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要理智地对待自己的消费,不能盲目地陷入感性消费的误区,自觉提升理性消费观念,量力而行,拒绝奢靡。
对于经常入不敷出的信用消费超支,无论是向银行贷款或与同学亲人支借,要做好每日、每周、每月消费明细记录,找出原因,在超支方面做调节,争取每月实现收支平衡。
对于外面商家实行的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那部分利息,要懂得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降低利率,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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