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自杀者的绝命书》中叙事策略建构的多重伦理批判

2014-03-29 07:48
当代外语研究 2014年10期
关键词:米斯后现代叙述者

唐 莹

(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116044/南京大学,南京,210046)

《钱:自杀者的绝命书》中叙事策略建构的多重伦理批判

唐 莹

(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116044/南京大学,南京,210046)

英国当代作家马丁·艾米斯的小说《钱:自杀者的绝命书》以约翰·塞尔夫的经历为轴线描绘了后现代社会的道德沦丧。作品以分别履行人物功能、叙述者功能的约翰·塞尔夫以及作品的隐含作者为核心建构了三重体系实现多角度的价值伦理评判。主人公塞尔夫以自我中心、追名逐利、甘于堕落,其行为足以令读者厌恶。另一方面,作为叙述者的塞尔夫以自身的不可靠性和脆弱唤起读者的优越感与同情。隐含作者虽然在作品中没有执行明确的道德教化功能,但是与塞尔夫保持了明显的伦理距离。在很大程度上,作者的修辞叙事策略主导了作品中体现的非显性的伦理批判。

《钱:自杀者的绝命书》,修辞叙事,不可靠性,伦理

1. 引言

后现代小说以反传统、反普遍价值为特征,追求绚烂的形式技巧和单纯的审美快感。后现代小说家以嬉笑怒骂的方式与现代文学分道扬镳,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似乎已经逐步淡化了作品的道德伦理诉求。当代英国文坛三巨头之一的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在创作巅峰推出的《钱:自杀者的绝命书》(Money:ASuicideNote,1984)①(以下简称《钱》)一书具有典型的后现代风格。在这部入选《时代周刊》百部最佳英文小说的作品中,对现代人丧失伦理道德、单纯追求物质享受和欲望满足的描写比比皆是,整部作品堪称一个堕落者的自白书。读者在阅读这部小说时,难以获得避恶向善的道德教诲,感受到的似乎只是“恶心的快乐”(阮炜2002:60)。这种对真善美的视而不见甚至冷嘲热讽,在马丁·艾米斯的小说中并非鲜见。“用传统的道德主义来评判,他的小说既不具备劝善惩恶的道德感化功能,也没有教人明辨是非的道德认知功效,而是充斥着极端的道德颓废主义与价值虚无主义”(张和龙2008:47)。诚然,小说内容上道德教诲的缺失并不代表作品本身的格调低下,毕竟这种有意为之的伦理虚无化本身即已传达出作者艾米斯的批判态度。

围绕《钱》这部小说的评论大都注意到作品在糜烂的表象下隐含的价值取向。多恩认为《钱》表达出艾米斯对撒切尔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推行金钱至上的理念持批判态度(Doan 1990:69)。贝格利联系小说跨大西洋两岸的背景,指出艾米斯以蓬勃发展的美国为镜,映照出“衰退中的、后帝国时代的英国现状”(Begley 2004:80)。达根则从叙事学角度出发,将《钱》中作者的介入与小说人物的动机缺失作为后现代小说的两大关键要素,探讨这两种策略在作品中怎样相辅相成,深化小说的主题(Duggan 2009:86)。总之,评论多以作品如何揭示后现代人类的堕落这一主题为主,对小说叙事策略和主题的关系这一方面则触及得不多。

实际上,艾米斯在《钱》中采用的叙事模式与作品主题关联密切。除了让读者因“恶心”、震惊而产生警戒意识和道德震撼之外,《钱》这部小说自身也借助叙事技巧达成伦理批评。“在艾米斯的小说中,叙事与伦理道德的内容不是某种外在的机械捏合,而是一个天然的有机体,伦理道德的内涵也是后现代叙事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和龙2008:51)。艾米斯在作品内部聚焦于以下三个中心建构了三重伦理层面:作为小说人物的塞尔夫;作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塞尔夫;作为艾米斯的代言人的隐含作者。作者在上述三重结构之间设置了叙事上的距离:故事中的人物约翰·塞尔夫是唯利是图、寡廉鲜耻的浑浑噩噩之徒;叙述者塞尔夫在讲述过程中沿事件、感知、伦理等轴线引导受述者(即理想读者)作出评价,同时这一过程渗透着第一人称叙述者为自己开脱、祈求同情的意图;最后,隐含作者(并非艾米斯本人)出于小说家的道德责任,与叙述者保持距离,通过作者介入和与作者的读者(即理想读者)同谋制造反讽等手段彰显了自身的伦理高度。

2. 关于“不可靠叙述”的修辞叙事理论梳理

18世纪中叶,小说这一文学样式初试啼声,英国的名小说家们(理查森、菲尔丁、笛福等)惯用主人公自述的方式展开情节,增加故事的可信度。随着对小说叙事特色的关注,文学评论家们意识到叙述者讲述的未必都是事实真相,也就是说,叙述角度可以作为一种写作策略,辅助作品主题的呈现。小说叙事的“不可靠性”这一特征由韦恩·布思(Wayne Booth)在《小说修辞学》中首次进行了系统论述。“当小说叙述者言行与作品的规范(即隐含作者的规范)一致时,叙述者即是可靠的,反之则是不可靠的叙述者”(Booth 1983:158-9)。提出这一概念的意义在于衡量叙述者与文本里隐含作者的规范之间的差距,有助于读者更加深刻地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布思聚焦于两种类型的不可靠叙述。一种涉及故事事实,另一种涉及价值判断。前者主要指叙述者在叙述事件时前后不一致或与事实不相符,后者主要指进行价值判断时出现偏差”(申丹、王丽亚2010:82)。由于布思的理论贡献,当代叙事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文学评论家们对作家自觉采用的写作策略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

布思的得意门生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奠定了当今修辞叙事学的理论基础。所谓修辞叙事,是对作家如何有意识运用叙事策略服务于作品主题表达的研究。对不可靠叙述的研究构成修辞叙事学的重要一环。费伦发现布思的分类没有涵盖认知方面的不可靠叙述,因此他在布思的分类基础之上添加了知识/感知轴线,丰富了不可靠叙述的判断规范。费伦还进一步指出对叙述者功能和人物功能进行区分有助于作者更全面地展现作品内涵。此外,作者和叙述者的声音也可以条分缕析,“作者声音的存在不必由他或她的直接陈述来标识,而可以在叙述者的语言中通过某种手法——或通过行为结构等非语言线索——表示出来,以传达作者与叙述者之间价值观或判断上的差异”(费伦2002:21)。费伦的叙事理论扩展了不可靠叙述作为写作策略在小说的伦理层面上的应用,提醒学者们注意到不可靠叙述怎样作为写作策略进入作者的构思体系并进一步影响了作者的思想表达。不可靠叙述在《钱》这部小说中对主题呈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小说作者艾米斯在第一人称叙述者与隐含作者以及作者的读者之间分别设置了一段距离,读者因此得以对作品的道德寓意进行自觉的判断,体味到游戏人间的故事主线之下蕴含的伦理价值。为了方便对小说进行伦理叙事角度的考量,费伦和玛汀将叙事中的伦理情境进一步拓展,为上述对《钱》的叙事结构进行的分层背书:

我们在叙事里所处的任何一个伦理位置都是四种伦理情境互动的结果:(1)故事世界里的人物的伦理情境;(2)与讲述行为直接联系的叙述者的伦理情境;(3)与作者和读者相联系的隐含作者的伦理情境;(4)真实读者的伦理情境,它们与价值观和信念系统以及叙事引导读者去占据的位置相联系。(2002:48)

至此,费伦的修辞叙事理论体系已臻完善,为分析小说文本的叙事脉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为读者开辟出揣摩作家创作意图的又一条捷径。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必须承认作者的伦理诉求未必能完全左右读者的价值判断,毕竟真实读者的道德水平也会影响他对作品的接受程度与评价。同样是《钱》的读者,自视甚高的道义之士也许因小说内容粗鄙而不忍卒读;纸醉金迷的都市过客就未必认为塞尔夫的言行可憎;对小说进行深刻思考的有心人方能体会作者艾米斯反弹琵琶的用心。但从修辞叙事的研究角度,作者可控的部分还是集中在下文将要探讨的三种情境上。从这三方面展开的具体论证将会揭示出艾米斯的修辞叙事策略怎样影响读者(理想读者)对作品内容的伦理评判。

3. 履行人物功能的面目可憎的约翰·塞尔夫

虚构作品的叙述者与人物同时存在于文本中,这一现象被称为“同故事叙述”。费伦(2002:77)发现“尽管任何一个同故事话语都使叙述者和人物同时存在,但叙述者的功能和人物的功能却不必重合,甚至不必互补”。这就意味着,小说的文学规约允许在同故事叙述中,人物功能和叙述者功能分开作用从而在修辞意义上更有效地讲述故事。在《钱》中,主人公约翰·塞尔夫即同时拥有故事中的人物与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双重身份。作为小说中的人物,塞尔夫粗鄙低劣的言语行为向读者的伦理道德观提出了严峻挑战。

在小说发展过程中,一直有默许读者与第一人称叙述者达成道德认同的传统。菲尔丁笔下的汤姆·琼斯虽然被诱惑而犯下道德过失,但仍不失其正直、善良等美好品质、“自然的道德观”。即使如笛福塑造的行为不端的女贼摩尔·弗兰德斯,其悲苦的身世、多舛的人生还是会获得读者的同情。《钱》的主人公约翰·塞尔夫虽非大奸大恶,但他颓废荒淫的生活逼近普通读者的道德底线。塞尔夫以拍摄含有浓厚色情意味的垃圾食品广告成名。为了向电影界进军,他构思了一个以性、暴力、毒品为主题的剧本,并且为了筹拍这部电影数度飞越大西洋,在伦敦、纽约和洛杉矶等国际大都市盘桓,周旋于酒精、妓女和贪图钱财的男人之间。艺术圈声色犬马的旖旎风光将塞尔夫这个影坛“新贵”裹挟其中,剥夺了他的才智和理性,最终令他身陷道德泥沼而无法自拔。

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以计算为手段、得利为目的的工具理性为标志的。《钱》的主人公深谙资本社会的运行法则,习惯用金钱来衡量一切人际关系,甚至包括友情、亲情和爱情。这一人生观造成了小说中的伦理混乱。“在文学作品中,伦理混乱表现为理性的缺乏以及对禁忌的漠视或破坏”(聂珍钊2010:21)。塞尔夫的父亲在经济窘迫时列出抚养儿子长大的费用清单要塞尔夫一一清偿,所以本应具有重大意义的父子伦常对塞尔夫来说只意味着经济上的债务关系。塞尔夫甚至与父亲的女友、风韵犹存的前脱衣女郎苟合。不仅如此,塞尔夫酗酒、嫖妓、殴打女性等劣迹都在他与读者之间划出一道深深的道德鸿沟,使读者站到与塞尔夫对立的批判立场上。

如果小说只是单纯塑造了一个“混蛋”形象,那作品主题就无法得到有效纵深。其实作者艾米斯在小说中设置了两处情节为塞尔夫拉“道德选票”。其一:他在出租车上因为司机大放种族主义厥词而反唇相讥,被激怒的司机向塞尔夫索要了车费之后将其中途赶下车。塞尔夫试图再找一辆车,但他等来的还是同一台出租,他没有能坚守住自己的道德立场上了车。司机将他载到目的地后两人友好分手。其二:塞尔夫在旅馆里招妓,却发现对方已经怀孕。他对她进行了长篇说教,这名女子频频点头,似乎深以为然。塞尔夫最后仍然支付了费用,还多给了对方车资。女子离去后,塞尔夫确信她又去找其他男人了。这两处情节本应有助于读者认同塞尔夫的道德观,但荒诞反讽的结局消解了这种道德性。读者得以更清醒地体会到弥漫于整部作品中的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观念是多么苍白无力。这种全无道德约束的氛围加速了塞尔夫的堕落。

4. 履行不可靠叙述者功能的“可怜”的约翰·塞尔夫

小说的题目表明这是一篇绝笔,主人公塞尔夫因为被合伙人欺骗而事业触礁,最终穷途末路,打算一死了之。作品开篇即是一则署名为“M. A.”的序言,读者此时尚未接触到任何故事情节,自然会以为这段话出自真实作者马丁·艾米斯笔下。序言明确告知读者整部小说是约翰·塞尔夫自杀身死前留下的遗书。“当你把它放到一旁时(你总是应该慢慢地读这些东西,留心线索提示什么的),约翰·塞尔夫将不复存在”(5)。在这种暗示下,读者何时完成阅读似乎决定了主人公的死亡时间。这一元小说的安排将之后出现的整个叙事进程置于不可信的境地,“M. A.”略含讥讽的语气奠定了全篇的叙事基调。“这篇绝命书是写给谁的?给玛蒂娜,给菲尔丁,给维拉,给艾里克,给塞莱娜,给巴瑞,——给约翰·塞尔夫?不。它是写给你的,亲爱的,温柔的你”(5)。至此读者作为绝命书的写作对象身不由己地进入情节中,成为第一人称叙述者塞尔夫的受述者,同时也随着故事的发展不自觉地作出伦理判断。与颓废、堕落的人物塞尔夫相对应,第一人称叙述者塞尔夫被小说作者艾米斯安排来拉同情票,使读者注意到这个可恨之人的可怜之处。

塞尔夫是书中人物“马丁·艾米斯”和美国人菲尔丁精心设计的惊天骗局的牺牲品,但如前所述,他的种种作为实在难以令读者对他产生同情和怜悯。为了给他做出“良心发现或灵魂拯救的安排”(阮炜1997:79),小说通过不可靠叙述赋予读者在智力和道德上的优越感,巧妙地引导作者的读者从居高临下的角度做出偏向塞尔夫的伦理判断。

不可靠叙述者是不可救药的自我主义者和独白者。他们的绝大部分言谈确实是以说话人为中心的,总喜欢以“我”开头。同样,也不能不看到这些以及其他许多不可靠叙述者的大量以受话人为中心的词句。不可靠性还有一些句法上的标记,例如不完整的句子、感叹句、插入语、迟疑不决和动机不明的重复……所有这些主观性的文体表现都显示着高度的情感介入,成为读者沿着事实/事件轴、伦理/评价轴和/或感情/感觉轴推测叙述者的不可靠性的标记。(纽宁2007:99)

《钱》中的不可靠叙述首先由暴露塞尔夫智性上的弱势来达成。塞尔夫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经常在与他人交流时表现出这一缺陷。玛蒂娜·吐温为了提高塞尔夫的文学欣赏水平借给他奥威尔的反乌托邦小说《动物农庄》,塞尔夫却把这本书当成童话故事来读。玛蒂娜带他去看《奥赛罗》的演出,奥赛罗杀害戴丝特蒙娜在塞尔夫看来是放荡的妻子咎由自取。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通过暴露塞尔夫的无知,文本使读者认识到他们高人一等”(Benyei 2006:47)。读者在塞尔夫惊人的粗鄙面前获得了个人道德素质方面的优越感。

“叙述者与作者的读者掌握的信息之间的张力”(Phelan 2005:14)还体现在不称职的叙述中。塞尔夫虽然身为第一人称叙述者,却没有创作的自觉性,他不会考虑读者的受述者立场来传达信息。塞尔夫在头痛中提到想给塞莱娜打个电话。在小说中这是塞莱娜的名字第一次出现,所以读者对她的身份背景、与塞尔夫之间的关系等毫无头绪,只能从后文的叙述中寻找线索、自己填充信息的空白,从而完成本属于叙述者的任务。塞尔夫长期酗酒,身心深受其害,他在作为叙述者的大部分时间也并不清醒。在某个酒醉醒来的中午,塞尔夫会突然提到有人给他打来古怪的电话:“哦,是的,趁我还记得——我还没告诉你我那个神秘的电话是吧?还是我说了?哦,是的,整件事我都告诉你了。是的。有这么个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等等,我说谎了。我还没告诉你。要不我会记得的”(31)。出尔反尔、狐疑多变,这种叙述上的不可靠和不确定进一步引起读者对塞尔夫心智健全程度的怀疑。

另一方面,叙述者对自身行为的评价着意唤起读者的同情。整部小说的情节围绕着塞尔夫酗酒、贪钱、流连于声色场所这个轴心不断重复。叙述者自己也承认:“那就是我的生活:重复,再重复”(29)。这种重复实际上是后现代社会中人类遭受创伤的一种症候表征。艾米斯在情节设置、句子结构各方面竭力追求重复的效果,伴随着这种重复的是生活意义的缺失。一切都失去了价值,正如叙述者所表示的:“我做的事情我连一半都不记得,但是我也不是特别想记住”(30)。

在小说中,塞尔夫迷失在声色犬马中,丧失了自身的判断和理性,实际上叙述者竭力把这种颓废放荡归因于主人公的童年创伤。塞尔夫幼时丧母,父亲把他送到美国亲属家中,这造成了他生活中爱的缺乏以及他对爱和关注既强烈又压抑的渴望。他在接电话或吸烟时会毫不自知地就泪流满面。街上偶遇的老者温情的一句话会给予塞尔夫活着的勇气:“要不是那个穿工作服的老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有那点人性的温情我真的觉得我会死掉”(46)。甚至,第一人称叙述者会公然向读者索取同情:“我被你的同情心所感动(我需要你更多的同情:我需要同情,尽管我发现对别人施以同情非常困难)”(32)。塞尔夫对温情的渴望和遍求不得之间形成的张力是后现代社会给予人类创伤的最佳写照。

处处以金钱作为标尺的社会生活剥夺了塞尔夫的理性和感性,正如他自己认识的那样:“美元,英镑,它们是绝命书。钱就是绝命书”(112)。但在某种程度上,他正是这种后工业社会生活的象征。正是在他的广告的推波助澜下,快餐文化占据了主流地位,将书店、意式餐厅、唱片店等从人们的视野中驱逐出去。塞尔夫也表现出后现代文化的咄咄逼人,“不要让路,那才对。去努力,去寻找,去奋斗——这全是毅力问题”(95)。这种将塞尔夫的个体悲剧归因于社会的叙述反映出为他脱罪的明显意图。叙述者“给读者塑造了一个渴望同情、关注和理解的人物,却把他放在一个虚伪、不真实的环境中,这种情境缺乏动机、继承关系、逻辑性”(Keulks 2003:192)。这恰如其分地描摹出叙述者塑造的人物形象和无法与之相协调的社会背景之间的冲突。

5. 与叙述者保持距离的隐含作者

出于传统的阅读偏见,读者倾向于将作品中伦理教诲的缺失等同于作者本人道德水平的低下。为了避免这种误认,马丁·艾米斯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自己”:小说家以及骗局的幕后策划者“马丁·艾米斯”。他具有第一人称叙述者不具备的洞察力和社会责任感,操控全局的能力更指向他作为作者代言人的身份。

《洛丽塔》引起的骚动表明,公众并不总会原谅作者在小说创作上的道德越界。因此马丁(艾米斯)为了免受读者的指责,格外注意使自己不受充满魅力却自私透顶的主人公的牵连。作为终极手段,马丁把自己写进了小说里,在自己和叙述者之间创造出人工的分隔。(Keulks 2003:177)

作者介入叙事是后现代小说的重要特征,阮炜(2002:56)认为,“剧中人‘艾米斯’作为作者艾米斯的替身,其实是一种‘元小说’情景或安排”。作者做出这种安排的意图正是出自彰显自己伦理责任的需要。“对艾米斯本人在叙述中现身的一种解释就是将整个诈骗看作是作者企图使自己与俗不可耐、具有厌女倾向且道德败坏的主人公保持距离”(Duggan 2009:87)。《钱》中的人物“马丁·艾米斯”作为小说家对这一技法进行了反思。他清醒地认识到:“作者与叙述者之间的距离取决于作者认为叙述者邪恶、好骗、可怜或是荒唐的程度”(229)。作者介入叙事的安排在强调后现代小说人为虚构性的同时,也引导读者对作者和第一人称叙述者做出伦理立场上的区分。

这种作者介入的手法体现出艾米斯对创作伦理的深刻反思。《伦敦场地》中的作家为了完成创作不惜谋人性命,《钱》中的“马丁·艾米斯”并无明显动机就设计出骗局,令塞尔夫倾家荡产。“艾米斯”在作品中反省道:“小说有道德哲学吗?我创作出一个人物,让他(她)经受苦难,我有什么道德目的呢?我有责任吗?”(241)这种伦理困境令他良心不安。小说结尾真相大白,塞尔夫知道了骗局的幕后主使是“马丁·艾米斯”,他昏了过去,朦胧中听到“艾米斯”一次次地对他说:“对不起,对不起”(356)。

不仅如此,作者艾米斯还通过隐含作者与读者的共谋完成了对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反讽。在《小说修辞学》中,布思论述了在叙述者不可靠的文本中,隐含作者如何跟与其相对应的隐含读者进行秘密交流,从而产生反讽叙述者的效果。纽宁(2007:97)对此给出了进一步的阐释:

戏剧反讽产生于叙述者的怪异企图和有问题的价值系统与普通读者的一般世界观、价值标准和规范之间的反差。隐含作者把怪癖性格、异常信念以及变态行为明确地置于文本中的叙述者身上,此外还在故事里设置了大量的符号和信号,等待读者在文本中已经言明的内容之外做出关于叙述者的各种推测。……因此,读者被邀请进来,推测出叙述者的价值标准是有问题的。

隐含作者相信读者已有的伦理规范和理解能力足以保证反讽的实现。他在小说中做出提示和引导,表现出塞尔夫的道德偏差和行为越界,读者则凭借自身的伦理标准和阅读水平做出叙述并非可靠的判断,在文本表层之下得到价值评价,接受文本的反讽效果。

6. 结语

马丁·艾米斯的作品具有典型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他注视着既奇妙又令人震惊的后现代城市,将处于终极腐朽状态的文化和社会置于末世想象中”(Lodge 1993:58)。道德虚无化作为后现代文本的特征之一也为艾米斯的小说张目,服务于腐朽、堕落的城市生活主题。但艾米斯的读者和研究者必须承认,艾米斯作品中对伦理的淡化处理并不代表作品中道德指向的缺席。通过作者对修辞叙事手段的灵活运用,即使像《钱》这样充斥着颓废、迷茫的末世情绪的作品也传达出复杂深刻的伦理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塞尔夫是工具理性统治下的资本社会中无目的、无道德的典型人物;从他的视角出发的第一人称叙述以其“不可靠性”部分消解了读者对这一人物可能存在的反感,叙述者以自身作为社会牺牲品的形象塑造获取读者的同情,实现从单一人物批判到社会批判的转向;隐含作者与第一人称叙述者之间刻意保持的距离也传达出马丁·艾米斯的伦理价值取向。总之,约翰·塞尔夫作为人物和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功能被悬置在作品的深层意义之上,使作者得以表明复杂的伦理立场,在非道德的表象下对后现代社会进行批判。

附注

① 王守仁和何宁编著的《20世纪英国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中对这部小说题目的翻译为《钞票:绝命书》;2014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这部小说的中文版,译名为《金钱——绝命书》(陈新宇译)。文中所引原文皆出于Amis(1984),中文由笔者自译。下引此作仅注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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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玄 琰)

唐莹,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大连外国语大学应用英语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电子邮箱:tangying@dlufl.edu.cn

I106.4

A

1674-8921-(2014)10-0070-05

10.3969/j.issn.1674-8921.2014.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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