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轼
(重庆文理学院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庆 402160)
□武陵论坛
当代湘西苗族婚恋习俗的变迁及其原因探析
向轼
(重庆文理学院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庆 402160)
现阶段,湘西苗族族内婚逐渐扩展为族际通婚,与之伴随的 “恋爱节”、“媒人”以及婚礼仪式等婚恋习俗也发生了变化。这不仅有社会变迁、国家政策等外部因素的作用,而且族群内部的思想观念、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和文化互动等因素也不可忽视。
苗族;婚恋习俗;变迁;原因
湘西苗族由于历史上备受外族歧视和驱赶,他们长期坚持 “族内通婚”,并倾向定居在易守难攻的高山和丘陵上,山地不仅养活了苗民,还为苗民择偶和约会提供了场所。传统的 “恋爱节”里,苗族青年男女常在山上的平坝唱歌跳舞,以歌为媒,缔结婚姻。但一年中的 “恋爱节”要挑农闲季节举行,相对于众多苗民适婚男女来说,难免机会有限,于是趁着每逢 “五天一场”的赶集日,青年男女在集市的边角,寻找约会、对歌和见面的机会,称作 “赶边边场”。除此之外,亲戚朋友为媒牵线成就的婚姻也不少。由此看来苗族传统的婚恋习俗是由节日圈、集市圈、亲友圈等三个主要因素共同作用而成。他们的婚恋也是顺应苗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的文化系统。后来随着时代推移、经济发展以及苗族与他族文化互动的发生,苗族的族内通婚逐渐发展为族际通婚,三个对苗族婚恋习俗起着主要作用的因素也渐渐退出苗族 “婚姻舞台”。苗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婚恋文化发生了巨大变迁。
对于影响婚姻变化的因素,我国大多数学者多从外部因素着手,认为政策因素和经济因素是导致族群婚恋文化变迁的主要动因,也有学者从内外两方面因素进行考察,如柏贵喜教授认为,当代土家族婚姻变迁的动力可以分为外源与内源两种。政府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可以视为基本动力,而内源性动力的表现之一则是文化的自调适机制或主体性的文化选择[1]。笔者较为赞同,并认为,苗族婚恋文化的变迁不仅有社会变迁、国家政策等外部因素的作用,而且族群传统文化的内因为适应外部环境变迁所做的调适行为也同样不可忽视。
(一)“恋爱节”的衰落
“恋爱节”只是笔者的访谈对象用时髦术语形象的描绘湘西苗族传统节日 “放赦”、“赶坳”、 “赶秋”等青年男女集体对歌约会的节日的总称。顾名思义,“恋爱节”是苗族男女谈情说爱的节日,是传统社会里相对封闭的苗族社会为未婚男女在固定的时空里提供的相互接触的渠道。新中国成立前,苗族几个村子聚居的地区都有一块或几块从山坡上辟出的平坝,周围苗村里的未婚男女在农闲时节的几个传统节日里相约至此,对歌联姻。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向民族地区灌输社会主义思想,强调少数民族的信仰和价值观要与国家保持高度一致,“集体化”、“大锅饭”成为这一时期的代名词。苗民独具特色的自由婚恋方式也受到影响,虽然还有 “恋爱节”风俗,但势头大不如以前,“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汉族婚姻模式开始走俏。随后的20世纪60、70年代,国家权力介入民间婚姻,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婚姻,并以 《婚姻法》的颁布来保障国家意志的执行。苗民的自由婚恋有了制度保障。他们除了在 “恋爱节”和集市中心约会和对歌外,私下里交往也增多。但随着后期一些政治运动的兴起,苗族的自由婚恋观又受到打压。政府甚至把媒约安排的婚姻作为评判一个公民良好品行的标准。“对歌联姻”的婚恋方式被认为是 “自由散漫,生活作风不检点”,苗民不得不作出相应改变,“恋爱节”还是举办,但没有以前频繁,选址也在一些边远的地方,“无媒不成亲”的婚姻模式渐成主流。
20世纪80、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国家对社会 “整体性”和 “一致性”的强调逐渐偃旗息鼓,西方的自由婚恋模式传入中国;男女间的交往更加自由,“恋爱节”的功能不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是人们娱乐的方式。未婚男女的恋爱也不仅仅如以前那样发生在农闲时节,双方只要有时间就可以不定时的进行。随着电话和手机的逐渐普及,使未婚男女之间的交流和约会变得容易。约会的场所也不局限于山间平坝和集市边角,而是由男方邀女方一起去县城或集镇的卡拉OK厅、舞厅和电影院。
进入21世纪以来,苗族 “恋爱节”渐渐退出历史舞台。苗族的青年男女几乎全部走出大山,加入到轰轰烈烈的打工大潮中。他们的恋爱范围也扩大到外县外省。昔日聚众对歌的山间平坝已荆棘密布,弥漫山间的动听歌声也烟消云散。苗民们认为,他们打工挣的不仅仅是钱,也是在挣 “媳妇”。“待在家里种那几块田土连个彩礼钱都付不起”,再加上,苗村里适婚男女都出去了,很多房子常常是 “锁将军把门”,留下的只是老人和未成年的孩子。那些风烛残年的苗族老人只有借助从苗歌碟片里的歌声来回忆自己年轻时的 “恋爱节”时光。
(二)亲友媒人功能的蜕化
在苗族婚姻缔结过程中,“说媒”这一环节较为关键,只是在各桩婚姻中媒人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苗族传统意义上的媒人分为两种,一种是 “仪式”媒人,未婚男女在 “恋爱节”或其他恋爱场合中早已认识并有缔结婚姻的意向,但受传统习俗影响,婚姻讲究明媒正娶,若不经媒人牵线搭桥,就会于礼不合,这是为顺应礼俗、规范婚姻所设的 “仪式”媒人。另一种是专门为未婚男女牵线搭桥的 “红娘”,多由已婚女人充当。她们在嫁入夫家之后,把夫家和娘家两边适婚的男女相互介绍认识,在男女双方间往返联络,说和协调,达到使两人通婚的目的。这两种媒人的共同点就是大都由男方或女方的亲人或熟人担任。
在相对封闭的农业社会,苗民们被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加上周边民族的隔阂,他们交往和活动范围极其有限,但是婚姻信息的传播需要借助人的流动和交往。苗族除了 “恋爱节”和 “集市”是很多人聚集一起进行交流的场所,其他主要人际往来可能要数亲戚间的相互走动了,逢年过节或农忙时节,他们或联络感情,或互助劳动。这种往返走动也成为相互传递信息的有效方式,跟苗民们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无疑是这些信息的主要内容,尤其是亲友间的终身大事之类的信息也在亲戚的走动中得以传播。哪家有未婚的姑娘和小伙很自然地纳入亲戚聚会的话题。亲戚们也很热心地为这些未婚男女出谋划策,寻找缔结婚姻的契机。杜赞奇说:“求亲双方居住于对方村中的亲戚朋友往往是促成或拆散一对青年男女的关键人物。”[2]亲戚中的已婚女性尤其对这方面信息较为灵通和丰富,并非常乐意给他们牵线搭桥。涂尔干认为,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造成女性更多的关注家庭成员[3]。农业社会里,最主要也是牵涉面最大的流动就是女性的流动,嫁女和娶媳至今还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女性的出嫁看似与自己出生的家属集团的分离,实则是把出生家属集团和夫家亲属集团进行整合。她们掌控着两边家属集团有关婚嫁的大量信息。在信息获取极为有限的农业社会,已婚女性成为提供婚恋信息、促成婚姻缔结的 “媒人”群体的主要构成者。
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对发展经济的强调,苗民们不再牢牢地束缚于土地,逐渐从传统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加上经济发达地区对农民工的大量需求,苗民们纷纷外出打工,他们的活动范围远远超出了传统的乡土社会的范围。由于到不同地区从事不同的职业,他们在地缘和亲缘的关系之上,又建立了一些新的关系,如同学、伙伴、同事等等,又形成了新的人际关系网络。笔者访谈的两对40岁左右的苗族夫妻,便是初中同学相恋而走进婚姻。还有一对同为教师的夫妇,他们在共同事业中日久生情而成婚。很多在外打工的未婚男女常常是“一个人出去,两个人回来,甚至是三个人回来”,他们在外结婚甚至是生了小孩后才回来 “先斩后奏”,举办婚礼。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手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先进的传媒设备在湘西苗族地区 (如笔者考察的半沟)越来越常见,这些使他们获取婚嫁信息的途径越来越便捷,同时也致使 “媒人”功能在现代苗民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已逐渐蜕化。
(三)婚姻仪式的简化
婚礼仪式是苗族族内通婚的外在表现形式。透过婚姻仪式的某些程序,也可以窥视苗族族内通婚向族际通婚的转换轨迹。
婚礼是结婚男女双方家族的大事,也是最为隆重的仪式,一般在农历九月到腊月期间的农闲时节举行。当男女双方决定婚嫁之时,双方都把生辰八字说给媒人,委托她请算命先生掐算吉日,然后告知双方,准备婚嫁。届时,男方请来家族中一二十个亲戚,还有两三个专陪新娘的未婚姑娘,带上够女方家亲属饱餐一顿的酒、肉和米等礼物去女方迎娶新娘,女方则自备嫁妆 (一般为自家木材做的家具、男方订婚时送的棉花制成的棉被和男方送的银首饰等),整装待嫁。结婚之日的早晨,女方亲属 (男女老少均有,要会唱歌)和男方迎亲的人一起来到男方,女方送亲的人要在男方住上三天三夜。从结婚的当晚起,男女双方亲属就要比赛唱歌。当晚饭即将结束时,男方的不同年岁 (老年、青壮年)分别去找女方相应年岁的异性 (男找女、女找男)唱劝饭歌、劝酒歌,在睡觉时唱夜歌,客人走时唱留歌。一直唱到对方答不出来,认输为止。对歌的这三天,因女方亲属未回,故新郎新娘不同房,送亲人走后才能同房。可见,对歌是贯穿青年男女从相识到成婚的主旋律,是否会唱歌是苗族男女择偶的标准,婚礼也成为男女双方送亲客和迎亲客的赛歌场。
20世纪80年代以后,苗族地区苗民婚礼上的对歌逐渐稀少。越来越多的苗族青年跟外族通婚,他们不得不遵循对方族群的文化习俗和习惯。有些苗族小伙娶了汉族媳妇,不得不采取苗汉参半的做法。迎亲的时候去女方家办一次汉族的婚礼,回到自家再办一次,但因为缺少女方亲人对歌,就只有男方亲人象征性的对歌热闹一下,没有以前那种一比高下的热烈氛围。在结婚礼物的馈赠方面,大多由以前的物质(米、酒、肉等)礼物,转化为今天的礼金红包形式,多少根据与婚家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定,从两千元到一百元不等。
如今,婚礼对歌的场面很是少见。由于很多年轻力壮的苗族青年离开家乡,唱歌的队伍明显削弱,苗族本族内的婚礼也再难见到以前 “这边唱来那边和”的对歌场面。加上外出打工的苗民们结识的对象族群身份多样,受城市婚礼的影响,他们回来举办的婚礼也逐渐简化,通常是在节假日匆匆忙忙回家,在双方老家各举办一场婚礼,形式通常是选定一个节假日,把亲戚朋友请来,在自家院子里摆上几桌,携新娘(新郎)在席间敬酒,让亲戚朋友认识新娘 (新郎),宣告自己已结婚的事实。吃完正餐 (通常是晚饭)后,近处亲戚回家,远处亲戚还可留宿一晚,要是有同龄人在场,还在晚间闹一下新房。由此可见,以前的婚礼程序已所剩无几。
(一)外因
1.国家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并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政策。从此,苗汉之间在观念上形成了 “平等”概念,为加速他们之间隔阂的消除,国家还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组织 “苗汉互助合作组”,选拔苗族代表担任地方政府的领导职位,给苗族人民在入学、生产和生活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等,给发展地方经济进行特别帮扶等,切实让苗族人民感受到政府的 “事实平等”。除此之外,国家还策划一系列社会运动,包括集体化运动、社会主义教育、爱国主义等,来培养少数民族对国家的信任感,强调国家内部各族群文化的一致性与同质性。苗族地区的很多传统文化被冠名为 “封建迷信”和 “落后习俗”,族内通婚也被视为搞 “民族主义”和 “拉帮结派”。一方面苗族传统文化被边缘化,另一方面国家推行的文化理念迅速植入苗民心中。过去苗民对本族和族群的笃厚情感被对国家和共产党的高度信任所替代。族际间的界限在国家意识的引导下逐渐模糊,苗族和其他族群的交往和通婚日渐频繁。
2.经济发展。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引来苗族地区的经济得到长足发展。随着苗族地区交通状况的改善,很多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的苗民走出山沟 “长见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择偶观。走出山沟的苗民们也发现了自己所在区域跟其他地区的差距。更多的苗族姑娘们把嫁到经济发达的地方当做自己第二次 “投胎”,除了周边交通便利、比自家富裕的地区外,她们甚至嫁到经济发达的江苏、浙江、福建等地。本地的苗族男子也在周边邻近地区或在打工地带回媳妇,远嫁姑娘和外来 (族)媳妇在苗族地区非常普遍。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电话、电视、电脑等多媒体在苗民家庭生活中的出现,苗民获得婚嫁信息的渠道也更加多样,为族际通婚提供可能。
3.人口流动和文化交流。历史上,“靠山吃山”、跟土地不可分割的苗民们常常借助 “恋爱节”、亲友团的牵线搭桥相识相恋。但国家重视经济建设以后,苗民对土地的依附关系没有以前强烈,职业也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化,越来越多的苗民涌向经济发达地区。他们人际交往的范围拓宽,跟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聚集于一处,建立了超出地缘、血缘和族缘之外的新联系。
苗族地区 “空壳村”的现象处处存在。以苗歌为媒的通婚状况已很少见。苗族居住地虽然主体是苗族,但大多地区已涌入不同民族的人们与苗族杂居一起。国家的 “民族平等”政策致使各族群间交往的藩篱被打破,地域上的交错分布,生活上的频繁交往,使他们互相了解各自的文化特点和风俗习惯,并逐渐摒弃文化偏见,在生活中形成了和谐共处,互通有无的场面。跟其他民族长期共处一地也便于他们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和融合其他民族,苗族族际通婚逐渐普遍。
(二)苗族内部因素
1.思想观念。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中国带来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国家尤其重视对少数民族的教育,在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学校,鼓励少数民族学龄儿童走入学堂,接受国家教育。很多苗族地区设立了民族小学,大都建于20世纪50年代,苗族儿童上学被免除学费并发放补助。苗民从传统的族群教育和家庭教育走进学堂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不仅学会了各种知识,还透过书本看世界。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把国家 “社会主义”和 “集体主义”等意识形态灌注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试图消解苗民对自己家族、宗族和族群的依赖。“用新的政治伦理渗透和改造了乡村社会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道德冲淡了农民的传统乡村文化意识”[4],表现在苗民身上的便是对集体村落和政权组织的盲从和依附以及对家族和族群感情的松绑。
随着苗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苗民们的视野逐渐拓展,文化素质也得到提高,他们跟土地的联系渐渐疏离。他们或利用手中的传统技艺奔走村寨谋生,或辗转乡村集镇赚取农产品的差价,或利用农闲外出打工筹够娶媳妇建新房的钱……苗民的经济意识渐渐树立起来。疏离了土地,苗民与家族、宗族和族群的联系也渐渐松懈,苗民交往和活动范围也日趋开阔。随之而来的便是苗族通婚圈的扩大。
2.社会结构。苗族在长期遭受欺压和驱赶的劣势环境下,形成这样的传统,要团结互助,还要 “家大族大造声势”。在庞大的家族势力下,族中或家中长老是最有权威的。家族中常互相帮助渡过难关,这种互助常常不要报酬。随着更多的苗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走出村寨,留守的都是些老人和孩子,可以提供互助的人少之又少,如要在亲戚之外再找人干活互助还需另付报酬。以前农业社会里那些生产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老人也不再是绝对权威,取而代之的是那些每年能在外打工挣钱的年轻力壮、见多识广的年轻人。传统苗族家庭对女性的束缚随着他们地位的提升逐渐减弱,她们外出打工往往比男性更容易找到工作,赚的钱也不会比男性少,因而地位较以前有很大提升,苗族女性们外出打工人数也不在少数。经济的发展促使苗族地区苗族人口流动量大而频繁,促使苗族地区的社会结构发生改变,“族内通婚”的祖训难以维持。
3.生活方式。观念的变化和经济条件的转变带来生活方式的变化,最显著的表现就是娱乐方式的转变。苗歌的学习和传承是以前半沟苗民聚在一起时必修的功课,因为青年男女须会唱歌才能参加 “恋爱节”。人们常在劳动时,或忙碌一天在家休息时,对唱或教后辈唱苗歌。在这种环境下耳濡目染的苗民个个都是天生的歌唱家。但自从学校教育的普及,学校教育替代了家庭和族群教育,待苗民稍成年后,又远走家乡赚钱,他们脱离了苗歌环境,对祖辈相传的苗歌越来越陌生,苗歌也没有了传承人。留守的老人们只有借助电视和影碟机来重温唱苗歌的感受。苗歌的式微,标志着苗族通婚中的主要旋律失声,族内通婚的主要联系纽带断裂。
传统苗族社会的婚恋文化是顺应苗族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的,由本族节日圈、集市圈和亲友圈三种共同因素作用而成,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适应性和稳定性都较强的特点。但是这种传统文化系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作出相应调适来回应外在环境的变化。在社会急剧转型的20世纪末期,随着苗民内部思想观念、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在国家政策、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下,他们的婚恋文化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迁。
[1]柏贵喜.当代土家族婚姻的变迁[J].贵州民族研究,2005(2):93.
[2][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王福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9.
[3][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 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4]周 军.当代中国乡村文化变迁的因素分析及路径选择[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2):61.
[责任编辑:黄江华]
K892.22.16
A
1674-3652(2014)01-0033-04
2013-11-15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苗疆’中心与边缘地带苗族族群性比较研究”(2012BS34)。
向 轼,女(土家族),湖北来凤人,博士,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