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娜
实录,是史书撰写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史学是古代的正统之学,历代统治阶级对它皆多有倚重,一方面利用它的史鉴功能,期望通过史书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寻求历史变迁规律,以达到自己王朝长治久安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它的教化功能,运用史书来惩恶扬善。因此史官在记言记事时应当抑制或搁置自己的爱憎好恶,把事情的真相据实记录下来。在史书中,一切记载都以实录为前提,文采藻绘是为还原历史真实而服务的。
而传奇小说的“立身之本”在于虚构,也就是说,唐代始出现的传奇小说之所以成为一种与魏晋志怪志人小说不同的新型小说样式, 根本的原因在于它比以往的文言小说多了几分虚构色彩,或者说创作者多了几分自觉意识,即自觉地虚构故事,借故事来寄托自己以及自己所处阶层的理想、追求、情怀和趣味,使小说成为作者主观情志的载体。
然而,传奇小说在插上想象翅膀在虚构空间中遨游的同时,也保留了自身从文言小说体系中传承而来的实录精神。传奇小说的作者总是尽力把故事写得有凭有据,让人们相信故事的真实性,把小说提到“补史”的高度。虚构与实录,这一对看似矛盾的概念,却在传奇小说中得到了和谐统一。唐传奇如此,宋传奇的这种倾向更为明显。
在李剑国《宋代志怪传奇叙录》所著录的单篇宋传奇中,以“外传”或“别传”为题的单篇传奇文有六篇, 分别为:《李白外传》《杨太真外传》《唐滕王外传》《赵飞燕别传》《则天外传》《李师师外传》,还有以“遗事”“遗录”为题的传奇文两篇:《玄宗遗录》《杨贵妃遗事》。这些作品都是以历史名人为题材,自史书中取材,叙写人物一生主要事迹,品评善恶得失,仿若史传笔法,但所述事迹实录与传闻并存,又颇涉怪异,因而名曰“别传”或“外传”。在历代书目中,这类作品往往被收入史部,如《杨太真外传》在《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和《文献通考·经籍考》中都是列于史部传记类。
这类作品的补史意识比较明显,如乐史《杨太真外传》结尾云:
史臣曰:夫礼者,定尊卑,理家国。君不君,何以享国? 父不父,何以正家? 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唐明皇之一误,贻天下之羞,所以禄山叛乱,指罪三人。今为外传,非徒拾杨妃之故事,且惩祸阶而已。[1]33
可见史官乐史在写这篇作品时仍然保持自己的史官身份, 而且他希望这篇外传能够起到和正统史书一样的效果,即“惩祸阶”。
除了这类以“外传”或“别传”为题的作品,宋传奇的其他不少作品也是以实录补史为追求的。宋代传奇作者中堪称“补史先锋”的要数张齐贤,他在自己的传奇小说集《洛阳缙绅旧闻记》序言中说:“摭旧老之所说,必稽事实;约前史之类例,动求劝诫。乡曲小辨,略而不书;与正史差异者,并存而录之,则别传外传比也。……庶可传信,览之无惑焉。”[2]明确表示自己这部作品是相当于别传或外传的补史之作, 在写作时严格考证了故事的真实性。这部小说集中的许多传奇作品都流露着的这种愿望,如:
齐王讳全义,《五代史》有传,今之所书,盖史传之外见闻遗事耳。
——《齐王张令公外传》[1]58
太子少师李公讳肃, 国史有传。……夫人事迹,可为女训母仪者甚多,余眼昏足重,心力减耗,聊举其殊尤者纪之于篇,俾其令名,千载之后不磨耳。余客于李公门下且久,故闻其事甚详。
——《李少师贤妻》[1]62
向中令讳拱,国史有传。今记者,备其遗阙焉。……蒙滕公举, 目睹中令之美, 耳闻滕公之说甚详,故书。俟他日取中令传校之,传之详者去之,传之略者存之,冀有补于太史氏而已。
——《向中令徙义》[1]68
安中令讳彦威,山后人,《五代史》有传。……虑史氏之阙,书之以示来者。
——《安中令大度》[1]80
宋彦筠,正史有传。……史传略之,故备书其事焉。
——《宋太师彦筠奉佛》[1]83
上引张齐贤诸例,有些虽未明言补史,但交代人物“国史有传”,则显有补史之意;说希望作品流传千载,也表露了作者的一片史官之心。
不惟张齐贤及其作品如此, 宋代许多传奇小说都表明了实录补史的意识。如清虚子 《甘棠遗事》末尾云:“清虚子曰:……惜哉!使其身归于人,得或全其节操,天下称道在史策也,岂特言传之所能尽耶! ”[1]206作者惋惜道,如果女主人公温婉的事迹能够载入史册该多好, 那会比小说的影响力深远得多。赵鼎《林灵蘁传》文后有跋曰:“本传始以翰林学士耿延禧作,华饰文章,引证故事,旨趣渊深,非博学士夫,莫能晓识。仆今将事实作常言,切欲奉道士俗咸知先生之仙迹。……”[1]453作者表示,耿延禧已为林灵蘁写过传记,但文辞华美,意义隐深, 所以他作了这篇传记, 只写林灵蘁的真实事迹,希冀流传于世。
如清虚子《甘棠遗事》在故事前的小序中说:“大凡为传记称道人之善者,苟文胜于事实,则不惟似近乡愿, 后之读者亦不信, 反所以为其人累也。乃今直取温生数事,次第列之,非敢加焉。”[1]201故事开头即交代:“甘棠娼姓温者,名琬,字仲圭,本姓郝氏,小名室奴。”[1]201姓名字号清清楚楚,以示真实。又如秦醇《谭意哥记》,写长沙名娼谭意哥与茶官张生的曲折爱情经历, 其中写到魏谏议镇长沙时曾与意哥对句, 刘相镇长沙时亦曾与意哥对句,并助意哥脱籍。据李剑国《宋代志怪传奇叙录》考证,“魏谏议即谏议大夫魏瓘,刘相即宰相刘沆。据《北宋经抚年表》,庆历元年(1041)刘沆知潭州,旋为魏瓘所代,三年刘沆再知潭,五年罢”[3]。真实的人物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后世即把这篇传奇作为史料来用,如中国文联出版社的《中国乐妓史》中对谭意哥的介绍就是以它为依据。
如王拱辰《张佛子传》开头写道:
予少之时, 闻都下有张佛子者, 惜其未之见也,又虑好事者之偏辞也。逮予之职御史,得门下给事张亨者,始未之奇。明年,于直舍乃闻其徒相与语,始知亨乃张佛子之子。予因诘其详于亨,亨遂书其本末。闻而惊且叹曰:“是其后必昌乎! ”辄以亨之言纪其实,以垂鉴将来。[1]149
故事中的张佛子名张庆,为官时谨慎自持,善待囚犯,爱看《法华经》,有仁爱之心。他妻子袁氏染疾而死,几天后却又复生,说有个白衣人说她丈夫积德甚多,当有子孙之福,如今还没有子嗣,袁氏不应死。第二年,张庆果然得了个儿子,取名亨。儿子出生第三天,有道士告诉张庆,他的孙子等辈也会有福。这样一个宣扬因果报应的故事如今看来显然是虚构的, 即使是作者本人, 一开始也不以为然,直至听到张亨亲口讲述这个故事才相信。有了这样一个波折,故事就显得真实可信了。
又如崔公度《陈明远再生传》末尾写道:
至和三年八月,明远归莆田,以故人访予,且出所授经,具道其事,欲予记之。予固已怪其人爽辨谦畏,不类向时,其志真若有所得,然未暇从其请也。今年其兄公辅调官京师,特过予,复为言。予与公辅游十五年矣,今亦称其弟所为,如予尝所怪者,则明远由是而有闻。倘求之益勤,修之益明,守其话言,不为富贵贫贱之所迁,则其所至也,岂易量哉! 因奋笔直载始末。[1]183
故事中的陈明远曾遇一僧赠予《金刚经》,第二年明远病故,三天后又复生,自叙死后见到授经之老僧,僧免其罪,并引他参观了类似阴间的地方,最后放他回到人世。此后明远绝荤食,常见老僧在室为其讲经。此等入冥再生、弘扬佛义的故事讲来颇为神异, 故而作者交代了陈明远本人及其兄长反复来请作者记述这件事,使故事显得可信了几分。
另外, 宋传奇的作者有时还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表明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以提高故事的可信度。如荆伯珍《神告传》就是写自己累试不中,太平兴国八年省试,误把一“焚”字写成了“喷”,于是写了一篇祝文求子游、子夏二神帮忙,二神助他改了笔误,并预测了成绩。
班固对史书“实录”的界定中有“辨而不华,质而不俚”之语, 即史书的语言应当远离华丽和粗俗,保持朴实的面貌。刘知几也曾指出:“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4]122即史书在叙事时不必事无巨细尽收笔下,而应以尽量简洁的语言表达尽量丰富的涵义。刘知几在强调这个观点时,推崇的是《尚书》《左传》这样的国史,而对两汉以降、尤其是晋代以来,以小说类作品为典型代表的“日伤烦富”的文风加以批判。在正统史学家看来,魏晋年间《世说》《笑林》《洞冥记》《拾遗记》 这样的小说作品事既不核,语又戏谑,词类俳优,确乎属于异端之作;而南北朝志怪小说至唐传奇,小说又受到骈赋的影响,开始注重语言的雕饰、细节的摹绘,将这异端进一步发扬光大,文学敦重于教化的形象大打折扣。不过到了宋传奇,这股“异端”之风开始有了转向。我们不妨通过唐宋传奇的比较来观照宋传奇简洁平实的文风。
唐传奇也追求故事的真实性, 也往往在作品的开头或结尾交代故事的来源和写作目的等,但与宋传奇不同的是:唐传奇的追求真实并没有影响它的文采与华美, 作品中随处可见骈散相映的描写语言,故事情节的安排上也可见其匠心,作者的才情得到了充分发挥;而到了宋传奇中,唐人那种酣畅细腻的文笔与情思不见了, 代之以宋人特有的冷静与理性,在努力表现故事真实性的同时,对故事的叙述大多峻洁平淡,即使是曲折的故事,也往往以简洁平实的语言写出, 很少细节描写与环境渲染。可以说,都是力图讲真实的故事,唐传奇讲得动听,宋传奇讲得较真;都是以文人之笔写史官之心,唐传奇的文人气重一些,宋传奇的史官气重一些。例如,同是写李杨题材,唐传奇《长恨歌传》和宋传奇《杨太真外传》的风貌就大为不同。
《长恨歌传》篇幅不长,是为白居易《长恨歌》诗所配的传记,除去末尾的《长恨歌》诗有1 700 字左右,《杨太真外传》 则是宋传奇中为数不多的长篇作品之一,约8 800 字。两篇相较可以看出,《长恨歌传》 的语言更讲究铺饰文采, 更有艺术感染力, 如其写唐玄宗驾幸华清池时的失落孤单:“内外命妇,熠耀景从,浴日余波,赐以汤沐,春风灵液,澹荡其间。上心油然,若有所遇,顾左右前后,粉色如土。”[5]139写杨玉环出场时的美貌:“鬓发腻理,纤秾中度,举止闲冶,如汉武帝李夫人。别疏汤泉,诏赐藻莹,既出水,体弱力微,若不任罗绮。光彩焕发,转动照人。”[5]139这些描写不仅写出了唐玄宗内心的孤单寂寞, 也为后文觅得杨玉环做足了铺垫。而这个情节在《杨太真外传》中只有一句话:“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取杨氏女于寿邸,度为女道士,号太真,住内太真宫。”[1]21每个字都有所交代,不可或缺,也没有事件之外的多余描写,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史传的笔法。
后面的杨玉环进见及受封、杨氏专宠、杨家兄妹宠盛一时等环节也是如此。《长恨歌传》多描写之笔,“进见之日,奏《霓裳羽衣曲》以导之;定情之夕,授金钗钿合以固之”“省风九州,泥金五岳,骊山雪夜,上阳春朝,与上行同辇,止同室,宴专席,寝专房”[5]139等语骈散相间,颇富韵律之美,而于史实则约略带过, 如对王皇后和武惠妃的交代以及对杨氏兄弟恩宠极盛的叙述都只有短短一句;《杨太真外传》则句句叙史,写杨氏进见受封则有具体的时间并罗列赏赐之物, 写杨氏专宠时还交代了皇后被废和武惠妃即世的时间, 写杨家恩宠则具体交代每个人受封的时间和官职, 文中甚至还有不少考证之语,俨然一部史书。
当然,并非所有的宋传奇作品都像《杨太真外传》这样史味十足,但在“文”与“质”之间更偏重于“质”却是宋传奇的共同特征,《杨太真外传》只是表现得比较典型而已。正如陈文新所说:“如果说唐人传奇是历史向‘诗’倾斜,那么,宋人传奇则是‘诗’向历史倾斜。”[6]在经历了唐传奇的绚烂绽放之后, 宋传奇的简洁平实可以说是向史笔的一种回归。
史书是人类历史上产生较早的文字作品,在文字领域一直处于正统尊贵的地位, 人类的早期记忆正是通过“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史书保留下来的。“善恶书于史策,毁誉流于千载”,人们对于记录事实以供后人评判借鉴的史书历来怀有崇敬之情。能够留名青史,是无论天子贵人、在朝政官还是平民百姓都共同追求的最高荣誉; 自己的作品能够像史书一样流传后世, 也是文学家们的共同梦想。与之相应,史书的执笔人史官也在百官之中备受推重,任命某人为史官,是对他的文品与人品的双重肯定。
而且,文史本是一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史与文是混沌不分的,不论是诗赋文学,还是各类史书,人们都以“书”、“文章”等表示典籍文献的词语相称。从汉代开始,人们逐渐意识到文学与历史的差别,以“文”侧重指讲究语言形式美的作品,与庄重威严的记事系年之史书有所分别。到了魏晋时期,人们不仅认识到文学与历史是两个门类,而且对于文学内部各种文体的审美特征也有了明确的细分,文学创作成为人们“吟咏风谣,流连哀思”的活动,在形式上则追求华美辞采的雕饰。尤其是魏晋骈体文盛行之后,文学变得流光溢彩,与质朴岸然的史书分道而驰。如蒲起龙所说:“盖《三史》以上,文史一揆。骈体既兴,文笔难乎为史笔,其理然也。”[4]179董乃斌在分析古典小说的孕育过程时也说:“因为文史曾经长期混沌不分, 因为早期的叙事文学主要见于古史著作, 最初的文学叙事能力也是从史学中锻炼成长起来,所以,中国的叙事文学始终和‘史’保持着难以割舍的血缘关系。”[7]诚然,无论是诗、散文还是小说,甚至最需要天马行空式自由幻想的神话, 其叙事方式都受到了史学的深刻影响。正如章学诚所言:“古文必推叙事,叙事实出史学。”
史书的叙事,从一开始就抓住了时间、地点、人物这三个基本要素, 只是随着时代的推进和人类叙事能力的逐渐增强, 对于这三者及三者之间关系的记叙越来越完备、生动。如《春秋》中一句简单的“郑伯克段于鄢”,到《左传》中就变成了洋洋洒洒的一大篇,不仅完整叙述了故事的始末,而且增添了人物,描写了人物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还刻画了主要人物的心理活动, 使得整个历史事件生动形象地再现于人们眼前。至司马迁的 《史记》,史书中以叙事记人为要的纪传一体已相当成熟,其叙事之曲折有致、语言之峻洁生动、人物之饱满鲜活,受到人们广泛而深远的喜爱,因而成为史书中的主流。宋代晁公武曾指出:“编年纪传,各有所长,殆未易以优劣论。……而人皆以纪传便于披阅,独行于世,号为正史。”
从传承脉络来看, 传奇小说的前身为魏晋杂传, 而杂传正是史书之纪传体演变下来的一个分支。《隋书·经籍志》首先采用经史子集四分法,史部下除有正史、古史、杂史、起居注、职官等类之外,还设有杂传一类,并在序说中勾画了杂传的发展轨迹:古代史官所记原本不限于君主的言行,也包括公卿大夫的善恶之迹、庶民百姓的贤能之事,但后来由于“史官旷绝,其道废坏”,史官对高逸之士的记载往往是挂一漏万, 因此许多文人纷纷创作人物传记,以补史缺;但这些作品往往是“因其志尚,率尔而作”,掺杂了太多主观成分,只能算作“史官之末事”,虽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需“删采其要”。魏晋时期,杂传创作异常繁盛。《隋书·经籍志》共著录史书817 部,其中杂传217 部,占四分之一强,其中绝大多数作于魏晋六朝时期。与创作繁盛相伴的是作品的杂芜,“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离史部越来越远,游离于史与文之间。至宋代《新唐书·艺文志》,一些在《隋书·经籍志》和《旧唐书·经籍志》中归于杂传类的作品被改入小说家类。可见,魏晋杂传“实上承史公列传之法,下启唐人小说之风”,是史传文学与传奇小说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
唐传奇在魏晋杂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文学靠拢,已初具现代小说的规模,但时人并不把这类作品称为传奇,而是将其与志怪小说合称“传记”“记传”或“杂传记”,在书目中一般归于史部杂传类或传记类。如《新唐书·艺文志》杂传类著录有郭湜的《高士外传》,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史部传记类著录有《补江总白猿传》、《绿珠传》和《杨贵妃外传》,南宋郑樵《通志·艺文略》史部传记类著录有《补江总白猿传》、《离魂记》、《虬髯客传》等。同时,史志书目也有把传奇小说归于子部小说家的情况,如《新唐书·艺文志》把传奇小说《开元升平源》和传奇小说集《甘泽谣》、《传奇》等归于子部小说家类;宋王尧臣《崇文总目》把《虬髯客传》归入史部传记类,却又将《补江总白猿传》、《传奇》等归入子部小说家类。对于这种归类的不统一,古人也注意到了,如北宋吴缜在《新唐书纠谬》卷十二中指出:“(新唐书)艺文志第四十八卷‘杂传记’内有唐临《冥报记》二卷,今案第四十九卷‘小说家’又有唐临《冥报记》二卷。”书目作者对于传奇小说应属史部杂传类还是子部小说家类的困惑, 也从一个角度反映出传奇与杂传的文体渊源关系。
可见,传奇小说的体式直承于魏晋六朝杂传,实可远溯至史书之纪传体, 可谓史传的一支远房血脉。传奇小说追求实录补史,除了出于对史书正统地位的追慕之外, 也是文体传承过程中对史书叙事方式的一种继承。
古代传统意义上的小说, 一开始是稗官所采集的“街谈巷语”,相当于民风,采集的目的在于供统治者了解民情、制定政策,故而以“信”与“实”为要,采集者只是如实记录而不进行虚构加工。正因其实录,小说才有了些许可观、可采之处,也才在文学殿堂上获得了一点立足之地。从汉到唐,都不断有学者从史的角度出发、对小说的虚妄怪诞加以批判,如魏晋刘勰的《文心雕龙》指责小说“混同虚诞”;唐代长孙无忌所编《隋书·经籍志》批评小说“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辨”;唐代刘知几的《史通》认为小说“能与正史参行”,但同时又批评它“全构虚词”“苟谈怪异”。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批评正表明历代学者向来是把小说作为史来看待的,他们希望小说像史书那样秉笔实录。
到了宋代, 随着小说创作实绩的丰富和文体自身的发酵, 宋人已经注意到了一定程度的虚构是小说所特有的美学特征, 如洪迈在 《夷坚乙志序》中先是保证书中所记“皆表表有据依者”,紧接着话锋一转,说道:“谓予不信,其往见乌有先生而问之。”以戏谑的口吻承认了小说的虚构性。郑樵在《通志·乐略》中说:“虞舜之父、杞梁之妻,于经传所言者,数十言耳,彼则演成万千言。东方朔三山之求,诸葛亮九曲之势,于史籍无其事,彼则肆为出之。”明白地指出了小说根据实事进行敷演虚构的特点。但同时,实录补史仍是宋人在创作和评判小说时不肯放弃的原则。
在宋代林林总总的小说集中, 有些是直接以“史”为名的,如《麈史》《桯史》等,补史之意不言而喻。在小说集的序言中,更可以时时看到作者对自己秉笔实录态度和备补史阙追求的表述,如:
南唐烈祖、元宗、后主三世,共四十年。起天福丁酉之春,终开宝乙亥之冬。君臣用舍,朝廷典章,兵火之余,史籍荡尽,惜夫前事十不存一。余匪鸿儒,颇常嗜学,耳目所及,志于缣缃,聊资抵掌之谈,敢望获麟之誉,好事君子无或陋焉。
——郑文宝《南唐近事序》[8]267
熙宁三年,予以谏议大夫奉朝请。每退食,观唐人洎本朝名辈撰著以补史遗者, 因纂所闻见继之。
——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上并叙》[8]957
其间自朝廷至州里,有可训、可法、可鉴、可诫者无不载;又病其艰于讨究,遂类以相从,别为四十四门,总成三卷,名曰《麈史》。盖取出夫实录,以其无溢美、无隐恶而已。
——王得臣《麈史序》[8]1316
务在直书,初无私意,为善者固可以为韦弦,为恶者又足以为龟鉴。
——王明清《玉照新志序》[8]3896
在这些小说集中,实录补史不仅是一种标榜,更是切实的实践。它们的作者多为曾游历宦海的文人士大夫,有一定的学识和阅历;书中所记多为作者亲历亲闻的朝野旧闻、典章故实、地理风俗等,杂有小说异闻, 历来公认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麈史》“于当时制度及考究古迹,特为精核”,说《南唐近事》“世仕江南,得诸闻见。虽浮词不免,而实录终存”。
宋人不仅用实录的态度创作小说, 也用实录的标准来评判小说史。他们将小说看作史书的附庸,对前人的小说作品进行推究考据,批判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如唐代沈亚之有小说《湘中怨解》,在其诗作《湘中怨》基础上敷演书生郑生与湘中龙女相遇相恋的故事,宋代范致明却在《岳阳风土记》中考辨地形, 认为郑生身处岳阳楼上是听不到江上歌声的。又如唐代曾有元稹所作传奇小说《莺莺传》,文笔曼妙,动人情怀,虽有所寄托,却不一定是作者的自传, 但北宋后期的王铚曾作 《传奇辨正》,赵令畤作《微之年谱》,均一意考究,欲从《莺莺传》中索隐出真人真事的影子。用治史的态度来赏析小说,可见宋人对小说补史观念的偏执。张邦基在《墨庄漫录跋》中说:
唐人所著小说家流不啻数百家, 后史官采摭者甚众,然复有一种皆神怪茫昧,肆为诡诞,如《玄怪录》《河东记》《会昌解颐录》《纂异》之类,盖才士寓言以逞辞,皆亡是公、乌有先生之比,无足取焉。近世诸公所记可观而传者,如杨文公《谈苑》、欧文忠公《归田录》……不可概举,但著述者于褒贬去取或有未公,皆出于好恶之不同耳。故予抄此集如寓言寄意者皆不敢载闻之,审传之的者方录焉。
认为《玄怪录》等语涉鬼神、寓意寄托的小说作品“无足取”,而以《谈苑》《归田录》这样秉笔直书的实录作品为“可观而传”的小说,并说自己的集子里摒弃了“寓言寄意者”而全是“审传之的者”,也可作为宋人以实录与否来评判小说的一个例证。
此外,宋人还常常采小说入史书。唐代就已有刘知几指出“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并有许多小说入史的例子,如唐代所修《晋书》即从《世说新语》中采纳了大量内容。据有人考证,《晋书》的列传与帝纪部分从《世说新语》中采录了312 条,占《世说新语》总条目的28%。到了宋代, 小说入史的现象更为普遍了。如司马光在修《资治通鉴》时曾“遍阅旧史,旁采小说,阅牍盈积,浩如烟海,抉择幽隐,校计毫厘”,并在《与范内翰论修书帖》中说:“其实录,正史未必皆可据;杂史、小说未必皆无凭。”他认为正史中也有失实之处,杂史、小说中也有可取之材,因此修史应尽可能广泛地搜集资料,然后进行考证鉴别。又有马令和陆游所撰的两部《南唐书》皆从宋初吴淑《江淮异人录》和郑文宝《南唐近事》等小说集和笔记集中采摭材料,宋祁、欧阳修等编《新唐书》时也吸收了一些杂史和小说的材料。
可见,宋人相当看重小说的史料价值,这无疑会对小说的创作产生影响, 鼓励着小说创作者们以文人之笔写史官之心。
总之,一方面,从文体传承的角度看,传奇小说从史传中吸取了诸多营养, 实录补史的叙事方式即是其中之一。另一方面,在很长时期里,地位卑下的小说一直被归入杂史、野史,作为史之附庸而存在;宋代是小说文体意识逐渐成型的时期,文人虽然已对小说的虚构特点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更多是延续古人传统,从治史的角度出发,要求文言小说承担补史与教化社会的功能, 因而对文言小说中的虚构报以批判的态度, 而主张文言小说的创作应秉持实录的原则。宋传奇的实录补史,既是对史传叙事方式的一种继承, 也是宋代小说观念的一种反映。
[1] 李剑国.宋代传奇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1.
[2] 广陵书社.笔记小说大观[M].扬州:广陵书社,2007:1.
[3] 李剑国.宋代志怪传奇叙录[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164.
[4] 刘知几,浦起龙.史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5] 汪辟疆.唐人小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6] 陈文新.中国传奇小说史话[M].台北:正中书局,1995:343.
[7] 董乃斌.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92.
[8] 上海古籍出版社.宋元笔记小说大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9] 王猛.试论明代小说序跋的文体特征与文学价值[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