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 400067)
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30号),要求各高校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并出台了《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指导各高校在新旧制度转换中解决具体的问题。新制度的实施,对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推进高校成本核算提供了物质基础。但由于缺乏相关的培训和引导,加之会计制度中相应的细则没有及时出台,各高校在执行过程存在大量的现实性问题,既影响了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也使新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理解和执行差异,容易导致会计报表失真。
虽然之前出台了新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但由于对具体的操作缺乏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加之征求意见稿和最后正式发布的制度存在一定差异,如征求意见稿中对学费住宿费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设置了应收学费和应收住宿费,但正式办法中取消了这一说法;征求意见稿对高校的支出设置费用的会计科目,而正式制度中仍然沿用以前的支出科目。征求意见稿和正式文件之间的差异,正式文件下发时间是2014年1月8日,这一时段正值高校年终决算,之后面临寒假假期,春季开学后就立即要按照新会计制度进行账务设置和日常核算,使得各高校执行时间短,加之配套细则缺失,各高校新账建立时间十分仓促,并导致春季开学后难以正常开展业务,这既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也影响了学校正常办学秩序。
在高校执行新制度过程中,面临最严峻的问题就是制度中规定应制定的细则没有及时出台,如制度中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高校在建立新账时,关于折旧年限的规定没有出台,高校也不敢自作主张,导致在计提折旧的问题上只有暂时不处理,等相关规定出台后再一次性补提。此外,新会计制度仅对一级会计科目进行了规定,对一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设置,缺乏指导性意见,这使得各高校在设置支出科目时会由于理解不同,各校之间没有一致性,进而导致各高校明细账务缺乏可比性。
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很高要求,其中很大部分是针对高校整体提出的,需由校内各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实现,如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折旧,基建账务合并,事业支出分类核算等,都需要学校统筹安排,各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够实现。但现实情况是部分高校对此重视程度不够,通过新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仍停留在财务部门。
高校新会计制度意见征求稿出台后,高校财务处以各种形式组织了学习,但由于只是征求意见稿,各高校在学习深入程度,学习主动性上存在较大差异。正式制度出台后,留给各高校学习培训的时间又过短,高校财务处在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摸石头过河,边建立新账,边学习讨论,边进行日常核算的三边现象,建账过程中新旧制度衔接和账务处理中通用性疑问无统一解决意见,现有财务管理系统能否适应新会计制度要求,是继续使用等新制度配套细则完善后再升级还是一步到位,直接升级或更换财务管理系统,都是高校财务处在执行新制度面临的问题。
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沟通协调,充分征集各高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尽快对配套操作细则如固定资产折旧等出台相应文件,对各高校提出的共同性问题提供明确的指导意见,组织、领导各校顺利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和新制度的平稳运行。
高校会计学会作为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的行业学会,在发挥沟通协调,组织业务培训,衔接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财务处工作方面有先天的优势。在这轮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高校会计学会应充分发挥纽带和组织作用,就高校面临的具体困难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沟通,组织行业专家和学术精英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进行讨论研究,就衔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各高校学习,确保各高校在执行新会计制度上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尽快适应新制度提出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高校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以多种形式开展新会计制度和实践操作业务培训。
结合新会计制度执行,调查了解现有财务系统升级后和新会计制度的契合程度,以及升级后的新功能能否满足核算和管理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及时升级现有财务管理系统,将新旧制度衔接和财务系统升级一次性完成。充分利用升级后财务关系系统,针对新会计制度设计的新功能,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高校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本校财务管理水平。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实施工作,强化各部门特别是学校领导层的财务管理意识,以学校重大决议的形式,组织由主要领导负责,财务部门牵头的领导班子,制定落实新会计制度衔接转换的任务分解书,完成资产清理,折旧计提,社保、公积金以及学校统筹经费的支出分类归集等工作。为财务部门推动教育成本核算,实现预算管理精细化创造有利条件。
各高校应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开展业务讨论,积极参加新会计制度相关业务培训,和兄弟院校财务部门交流沟通,尽快掌握新会计制度的各项要求。财务人员应主动适应新会计制度带来的角色变化要求,变普通的账务核算为全面的财务管理,执行新会计制度和提升核算精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相结合,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快速、平稳地完成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和衔接工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30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
[3]张伟.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比较及实施建议[J].观点,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