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兆
别把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当“唐僧肉”
——以湖北省罗田县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例
●张达兆
2013年,湖北省罗田县财政局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一些权力部门利用其权力和影响力,把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当成他们的“摇钱树”,通过以“会务费”“管理费”“宣传费”“活动费”“迎创费”“视察费”等多种名义向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收钱,动辄上万。这种情况并不鲜见,而这些单位也无法有效抵制,只能服从。这使企事业单位不堪重负,本来有收益的,经过这样的索取,年终没有什么结余甚至财务状况困难。对这种情况,需要高度重视。
(一)滥用权力收费
一些单位为了弥补额外经费支出的口子,把手伸向“有肉”的单位,而这些单位又是在这些权力部门的领导之下,抵制不了,必须服从。
(二)巧立名目
某些权力部门本没有收费职能,但他们为了增加经费收入,想方设法“化缘”,诸如:“接待会务费”、“党建宣传费”、“视察活动经费”、“人大代表活动费”、“维稳费”等等;有的收30000元,有的收50000元,金额不等。
(三)编造各种理由
有些部门为收钱编造了各种理由。例如,2013年我单位为你企业向上跑项目,联系业务,某某领导亲自出面做工作争取项目资金,为你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开支多少等,还有代表视察、文明创建、召开宣传会议。这些工作企业单位做不了,只能由这些权力部门做,所以,有些权力部门认为收取活动经费是应当的。
这种收费行为导致两种结果。一是为收钱的单位增加经费,提供了三公经费增长的资金来源;二是增大企事业单位的额外负担,制约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三是这样的“收钱”行为,长此以往造成恶性循环,破坏了经济秩序,损害权力部门的形象。
一是组织一次清理检查,建立清理专班,由上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下查一级,明确清理范围、政策界限和具体方案。要求各权力部门将收取单位款项的项目和金额等详细情况如实限期上报。
二要区分情况、分别处理、标本兼治。根据每笔收取款项的性质和内容,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清理检查方式;对其违规收费全部上缴财政。
三是各权力部门要自觉做到停止 “收钱”,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的党政机关形象。
四要严肃法纪,抓好责任追究。凡是继续向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违规收费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追究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以党纪政纪论处。
(作者单位:湖北省罗田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