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报道图片的人文关怀缺失浅议

2014-03-28 11:18:38马志红
传媒 2014年14期
关键词:灾难关怀人文

文/马志红

灾难报道图片的人文关怀缺失浅议

文/马志红

人文关怀以人和人的经验为关注对象,尊重人的尊严,但现今很多媒体忽视了这一点,尤其是在灾难新闻报道中。本文研究了灾难报道图片人文关怀缺失的表现,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从增强法律意识等方面提出重塑媒体灾难报道的人文关怀。

媒体 灾难报道图片 人文关怀

随着摄影技术的发展和“读图时代”的到来,摄影图片在媒体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对读者和社会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然而,很多媒体由于单纯地追求震撼的视觉效果,往往忽略了媒体的社会责任与社会效果,尤其是在灾难新闻报道中,变成冰冷的图片记录者和传播者,缺乏尊重与爱,因此,媒体在图片运用上的人文关怀意识亟待加强。

一、灾难报道图片中人文关怀缺失的主要表现

媒体的人文关怀在灾难新闻报道中就表现为关注灾难中生命个体的生存状态,维护和尊重被摄对象的权益和尊严,从精神和心理两个层面将灾难对当事人的伤害减到最小,关注其权益与尊严的同时,关注受众的权益与感受。

媒体灾难报道图片中人文关怀缺失的主要表现如下。

1.渲染恐怖。读图的时代为了眼球效益,媒体都将图片新闻置于极为醒目和重要的位置,而灾难本身的属性决定了此类新闻图片往往具有悲剧性、破坏性。灾难新闻报道中难免会有受伤者、死难者、灾难现场重现等,就不可避免地会向受众展示肢体的残破、精神的痛苦等画面。这也是面对灾难新闻时,受众往往想要注意或容易注意的内容。因此,有很多媒体为了眼球效益,一味过度地展示灾难新闻中的“恐怖”景象。一方面,给受众带来心理不适感甚至更强烈的恐惧和不安,尤其是受众中心理承受能力差的青少年、妇女、老人等。另一方面,在这种“恐怖图片”的强烈刺激下受众由于会产生过度的恐惧心理,反而会忽略对灾难事件的全面关注,不利于灾难信息的有效传递。

2.视角冷漠。在常态的新闻传播环境中,职业属性要求摄影记者只是作为一个事实的记录者、旁观者,而在报道灾难新闻时,要对受害者寄予同情。

然而在市场至上原则的作用下,我们常常能明显地感觉到,很多灾难新闻图片是由一些摄影记者在灾难事件发生和救援过程中,采取不救助的态度获得的。刊登此类照片的媒体无异于默认甚至是鼓励,将新闻价值凌驾于生命价值之上。一味追求收视率、发行量,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已经丧失了媒体人作为人的最起码的道德品质,反映出一些媒体人文关怀精神的可怕缺失。

3.贩卖悲伤。悲伤情节的图片属性和受众的阅图规律决定了悲伤的画面能够迅速引起读者的兴趣、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于是,摄影记者争相拍摄有关地震、海啸、战争之类的新闻图片,并冠冕堂皇地标榜这是为了“满足受众需要”。长此以往,就会使受众沉浸在一种悲观情绪之中,构成“媒体悲情暴力”。对社会负面现象的过度悲情渲染,会造成受众的不安,不利于灾难中的积极救灾及受害者重建信心、抹平伤痛,这是与灾难新闻传播的最大传播效益相背离的。

另外,悲情的过度传播会带来受众的“审悲疲劳”,长此以往,被悲情狂轰滥炸的受众终会变得习以为常,不会再为之所动,反而会有旁观心态,甚至冷漠以对。此时,受众已经丧失了对他人痛苦的道德判断力,灾难新闻摄影也就失去了它真正的价值。

4.再度伤害。灾难本来就具有毁灭性,对于当事人或者其亲友来说,灾难发生之时就已成为无法磨灭的画面。当媒体一再提及,甚至用新闻图片的形式直观地再现,甚至图片中就清晰地记录着某些受难者及其亲友时,无疑就会激起他们的痛苦回忆,这种来自媒体的伤害是残忍的“再度伤害”。这种伤害从心理学角度叫做“来自媒体的创伤”。

5.狂欢大于服务。在灾难之初,受众关注度最高的时候,灾难成为一种资源,被媒体集体大力报道,然而真正做到持续后情追踪、持续温情关注、持续接力服务的媒体却寥寥可数。面临灾难,更多的媒体刊载的往往是铺天盖地的惨烈画面。在灾难之后的报道中,很少有摄影记者考虑如何减轻人们的痛苦,表达对灾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而一味地煽情、渲染细节,不顾尺度和分寸,狂欢大于服务。

二、媒体运用灾难新闻图片时缺少“善”意的原因

1.媒体图片运用缺乏换位意识。媒体以自我为中心,主观上缺少换位意识。另外,由于当今的很多媒体以经济至上为原则,媒体的节目设置也是以经济利益为目标,节目娱乐化、即时化倾向明显,也加剧了对人文关怀、同理心的缺失。因此,在灾难性的新闻摄影报道中,很多媒体并没有将拍摄对象放到一个足够尊重的位置上来对待,而只是把他们当成完成报道功能的道具,选取最具有视觉效果的角度,甚至让拍摄对象摆出记者想要的姿势或者是重复拍摄已经错过了的镜头。

2.媒体视野狭窄缺乏大爱意识。在灾难摄影报道中,同质化现象很严重。通常的主题都是死亡、尸体、损失、求生、救援……众多雷同的图片暴露出了一个问题:媒体视野狭隘,缺乏大爱意识。拍摄题材的匮乏把图片报道推进了展示更多的尸体、更惨烈的画面、更刺激的视觉效果的怪圈中,禁锢了自己。

之所以造成这种尴尬局面,主要是因为媒体理念中缺乏大爱意识,没有跳出自己的思维牢笼,跟着别人亦步亦趋,视野自然不够开阔,同时也忽视了很多表现美好人性的镜头。

在灾难面前,可以更多地采用象征的方法来传递信息。好的灾难新闻图片,一定是既能真实反映现实,又能兼顾全面的传播效益,如激发抗灾救灾信心、弘扬灾难中的人性之美、鞭挞灾难的破坏性、呼唤人与人的救助与爱等。

3.镜头缺乏保护意识。摄影报道总带有一定侵略性,而悲伤则要求隐私。隐私包括私人信息不被知悉公开、私人安宁不受打扰、私人空间不被侵犯。而遗憾的是,很多媒体缺乏这方面的认识和主动意识,很少考虑灾难中人的隐私如何不被侵犯。

媒体刊登了众多此类灾难新闻图片,表明很多媒体面对别人的悲伤、脆弱和无助时,缺少保护受害者的隐私,缺少尊重被拍摄者家属的悲痛情绪、保护受众的健康心理的认知意识。

4.救助缺乏牺牲意识。很多媒体在灾难新闻图片处理上还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媒体应该谨记新闻媒体不仅有经济实体的属性,还有社会效益的属性。在灾难新闻的传播中,媒体在图片选择过程中,应同时考虑两种属性,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甚至,媒体应该支持摄影记者勇于奉献,不要将新闻价值凌驾于生命价值之上,在需要时要放下相机、参与救援。

三、重塑媒体灾难图片运用中的人文关怀

1.增强法律意识避免侵权。我国法律没有对媒体侵犯拍摄对象隐私权的明确规定,很多专家也在呼吁新闻法的出台。在此,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在拍摄过程中未经被拍摄对象同意不得私自拍摄、使用和传播图片;二是在拍摄过程中出现了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对受害者予以赔礼道歉以及相应的精神物质赔偿,严重者取消其摄影资格,追究其民事责任。

2.制定行业规范赏罚分明。相关部门应制定新闻图片传播准则及相应的惩戒措施,对于那些不遵守准则的媒体要给予严惩。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摄影工作者的伦理道德准则。其次,大众媒介应该将工作者的伦理道德系数计入个人业绩的评定中,从客观上促进其道德水平的提高。

3.职业道德上秉持以人为本。美国的新闻职业道德中将“最小伤害”原则置于很重的位置上,甚至与“追寻真相”“独立行动”原则并列。我们也应该积极建设我们的新闻人文主义关怀意识。作为媒体,不能只倾向灾难的新闻价值,而是应该做“伤口的创可贴”——创可贴式采访、拍摄、传播。在实践中也应该更加强化“人文关怀”观念,从职业道德这个内因发动,才能带来更积极、良性的新闻传播。

[1]谢耕耘,曹慎慎,王婷.突发事件报道[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2]盛希贵.影像传播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3]巩志明.在新闻图片的编辑中注意人文关怀[J].人民摄影,2002(37).

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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