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2014-03-28 10:57第二十八号
财政监督 2014年2期
关键词:列支会计法质量检查

(第二十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保险及信托公司等金融企业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告。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基本建立,财务管理基本规范,内控制度不断健全,风险管理较为有效,经营状况整体较为稳健,效益指标稳步提升。但检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部分会计事项核算不实;二是部分企业薪酬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工资性支出;三是部分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未按规定计提准备金;四是部分企业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办理票据贴现、承兑业务,部分贷款项目贷前调查不充分、贷款审核及贷后管理不严;五是部分企业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进行了处理,责成被查单位调整账务、补缴税款、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针对检查发现的其他监管部门职责内的问题,财政部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各被查单位对检查问题的整改基本到位。

财政部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

2012年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及落实整改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财政部组织驻山东、湖北、上海、安徽、江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及其所属的内蒙古、吉林、辽宁、上海、江苏、苏州、福建、深圳、广西、四川等10家分行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2011年,财政部组织驻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海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就地对中国银行所属的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海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甘肃、新疆等11家分行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对检查结果一并公告。

检查结果表明,中国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创新开展国际金融业务,注重优化信贷投向及资产结构,不断强化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业务规模和经营利润持续增长,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但在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业务经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总行及江苏、苏州、上海、辽宁、山东、安徽、福建、吉林、深圳、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等分行部分会计事项核算不实。一是收入费用核算不实,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和费用的问题;二是将利息收入等35611万元计入中间业务收入;三是个别核算科目不实,如在“业务宣传费”列支招待性支出,在“差旅费”列支加班餐费等。

(二)辽宁、上海、江苏、山东、安徽、福建、深圳、广西、海南、陕西、内蒙古、青海等分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算不够规范,涉及金额43727万元;二是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摊销,涉及金额1265万元;三是抵债资产超期限未处置、处置收入未及时收回、处置损失未核销,涉及金额41417万元。

(三)上海、江苏、苏州、安徽、福建、辽宁、吉林、内蒙古、广西、海南、云南、新疆等分行贷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超额授信182000万元;二是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的问题;三是违反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四是贷款支付方式及实际用途不合规;五是违反规定发放个人贷款;六是部分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四)辽宁、上海、江苏、苏州、福建、陕西等分行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共计186137万元。

(五)总行及上海、苏州、黑龙江、吉林、辽宁、深圳、广西、陕西等分行部分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如未将部分无法收回贷款列入损失类,将部分借新还旧贷款列入正常类。

(六)辽宁、上海、山东、江苏、苏州、深圳、广西、福建、内蒙古、云南等分行薪酬管理不够规范,如在“福利费”列支部分职工工资性支出等。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中国银行进行整改。中国银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8月,财政部组织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以下简称建行河北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建行河北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少计收入493.7万元;费用核算不实992.39万元;有关款项长期挂账985.71万元。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部分职工工资性支出。三是个别贷款未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是个别贷款项目质押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对资金回笼账户监控不到位。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建行河北分行进行整改。建行河北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9月,财政部组织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内蒙古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建行内蒙古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和内控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少计中间业务收入697.06万元,少计成本费用729.91万元,少计固定资产1598.64万元。二是在业务招待费科目外列支业务招待性质费用132.32万元,未做纳税调整。三是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少计提减值准备。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贷款项目贷后管理不到位。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建行内蒙古分行进行整改。建行内蒙古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8月,财政部组织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以下简称建行江西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建行江西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和内控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提前确认收入2277.57万元,推迟确认收入340.39万元;将利息收入转化为中间业务收入1543.43万元;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二是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少计提减值准备。三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是部分贷款项目贷前调查不充分、贷款审核及贷后管理不严。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建行江西分行进行整改。建行江西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8月至9月,财政部组织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以下简称建行广东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建行广东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内控管理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收入核算不实927万元,成本费用核算不实676万元。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部分职工工资性支出。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个别营业用房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在“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房产纠纷赔款等事项。四是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少计提减值准备。五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贷款项目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建行广东分行进行整改。建行广东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7月至10月,财政部组织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新疆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建行新疆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内控管理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收入及费用1097.31万元,未按规定确认预计负债4251.44万元,将利息收入转化为中间业务收入600万元,将政府补助收入转化为中间业务收入12776.56万元。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部分职工工资性支出。三是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少计提减值准备。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是部分抵债资产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置,个别贷款项目存在抵押物有效抵押期不能覆盖贷款期限、贷后管理不严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建行新疆分行进行整改。建行新疆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9月至10月,财政部组织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以下简称交行浙江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交行浙江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在“会议费”列支营销费147万元,在“公杂费”列支罚没及捐赠性支出207万元。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工资性支出1184万元。三是违规扩大住房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是部分项目贷前调查不充分、贷款审核及贷后管理不严。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交行浙江分行进行整改。交行浙江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7月,财政部组织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以下简称交行厦门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交行厦门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内控管理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多计手续费收入371万元,多计营业费用58万元,少计投资收益77万元,少计当年及以前年度营业费用123万元。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工资性支出576万元。三是部分房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四是未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少缴企业所得税,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是部分项目贷前调查不充分、贷款审核及贷后管理不严。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交行厦门分行进行整改。交行厦门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6月至9月,财政部组织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以下简称交行重庆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交行重庆分行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内控管理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多计收入3160.15万元,少计收入50万元,将利息收入转化为手续费收入60.11万元,以前年度盘盈固定资产167.78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二是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多计提减值准备金。三是未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是部分抵债资产未按规定程序处置,部分项目贷前调查不充分、贷款审核及贷后管理不严。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交行重庆分行进行整改。交行重庆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7月,财政部组织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紫金农商行)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紫金农商行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多计2011年度利润2432.1万元,少计抵债资产变现净损失1151.28万元。二是在业务招待费科目外列支业务招待性质费用1023.87万元,未做纳税调整。三是在改制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计提预计负债,少计预计负债3951.9万元。四是税收政策执行不严格,未就成立时净资产折股增值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是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未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六是所有抵债资产均未做减值测试。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紫金农商行进行整改。紫金农商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7月,财政部组织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简称宁波信用联社)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宁波信用联社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内控管理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少确认2011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4780.26万元,少计2011年度利息收入386.04万元。二是职工工资性支出673.9万元未纳入职工薪酬核算。三是税收政策执行不严格,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四是年末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五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是违规发放个人贷款2200万元,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汇票2400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宁波信用联社进行整改。宁波信用联社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6月至9月,财政部组织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山西分公司)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人寿财险山西分公司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但在会计核算和内控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费用核算不实199.73万元。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工资性支出92.04万元。三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赔案理赔管理不规范,部分保险代理合同未规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比例。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人寿财险山西分公司进行整改。人寿财险山西分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10月,财政部组织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辽宁分公司)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中华联合财险辽宁分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和内控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推迟确认保费收入450.2万元,费用核算不实373.1万元。二是少提未决赔款准备金235万元。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保单存在放宽承保条件和违规赔付的问题,手续费支出不规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中华联合财险辽宁分公司进行整改。中华联合财险辽宁分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8月,财政部组织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元农保)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国元农保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预提费用计提依据不足,扩大福利费开支范围。二是未按规定提取总准备金。三是部分原始发票不符合报销规定。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国元农保进行整改。国元农保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7月,财政部组织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和内控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推迟确认保费收入21.8万元,应收款项233.68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津补贴43.3万元。三是未按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赔案理赔依据不充分,盗抢车辆处置不规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进行整改。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6月至8月,财政部组织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信信托)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华信信托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及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将租赁费计入差旅费90万元。二是将自有房产以低于市场公允价格出租给关联企业。三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部分职工工资性支出及福利费支出。四是未按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五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信托贷款项目贷款审核、贷后管理不规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华信信托进行整改。华信信托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6月至8月,财政部组织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吉林信托)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吉林信托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提前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990.9万元,资产核算不实9733.03万元。二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工资性支出431.95万元。三是贷后管理不严格。四是个别信托项目未履行合同规定。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吉林信托进行整改。吉林信托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8月,财政部组织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信托)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平安信托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收入核算不实149.03万元,费用核算不实320.35万元。二是3个人民币费用支出银行账户未及时进行清理。三是薪酬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部分社会保险费,未对职工福利费进行归集核算。四是部分信托计划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核算贷款利息收入。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平安信托进行整改。平安信托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2年5月至8月,财政部组织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能贵诚信托)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华能贵诚信托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工资性支出611.36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少缴企业所得税。三是个别信托项目违规向“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70560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华能贵诚信托进行整改。华能贵诚信托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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