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信息传播的公共风险管控研究

2014-03-28 10:54文/王
传媒 2014年8期
关键词:管控信息

文/王 珩

微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逐渐成为反腐的利剑、公益活动的助手、公共权力的监督方式,甚至是现实生活中舆情的风向标。然而微博在超常发展的进程中潜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由于其使用门槛低及人人参与的特性使新闻“把关人”的作用被严重削弱,受众利用微博毫无保留地发表信息,导致虚假信息频发,再加上互联网的自由开放、法律法规缺位,以及网民素养参差不齐等,容易催化公共风险和监管困难等问题,危害国家公共信息安全和社会安定。

一、微博信息传播的公共风险分析

由于微博把关人功能弱化,在微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失范行为以及社会风险的种子,谣言散布、情绪宣泄等过激行为都能引发社会大众的恐慌,不利于社会安定。

1.过激的情绪宣泄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微博构建起了一种全新有效的意见表达渠道,满足了社会公众自我宣泄的心理诉求,甚至成为社会不满情绪的加温炉和宣泄口。微博具有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人们放松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力,用户在面对突发事件和负面问题时,往往会以过激化、情绪化的方式宣泄自己的不满、生活中的矛盾摩擦甚至是更激烈的冲突,他们不良的表达方式会使碎片化、表面化的信息被其他受众迅速围观,并在偏见和极端情绪下参与转发、评论,通过病毒式传播使不良信息快速发酵成为大众情绪乃至网络舆情,激发广大网民的不良情绪,造成严重后果。微博上肆意宣泄负面情绪、透露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侵夺商业机密等行为必将滋生许多不安定的社会因素,造成公共风险隐患,危害社会公义,影响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转。

2.恶意的信息传播引发社会政治风险。微博自诞生之日起就凭借自身特征实现了信息低成本、大范围的有效传播,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审查。这点燃了广大网民参政议政的热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国政治环境的开放程度,本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事。然而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却利用微博组织非法活动,使有关部门很难有效控制。民众往往在海量信息面前缺少鉴别真伪的能力,对信息传播掺杂个人感情而被别有用心者左右,无形之中成为风险的助长者。当微博动员组织的活动偏离到国家安全、公共管理、社会建设的对立面时,它的破坏力将是不可想象的,不仅严重影响政治系统的有序运行,导致社会矛盾难以调和,不利于网络导向的正确指引,而且使国家政府部门的信用风险骤增,公信力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给我国的社会政治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3.大量的谣言滋生挑战社会诚信体系。微博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高速度、高效率满足了受众对信息数量、质量和速度的要求,而另一方面微博信息发布门槛低、海量信息不经甄别又易使微博成为虚假信息传播的温床。由于新闻传播有效监管的缺失及网民认知能力的差异,往往会使其放松对自我的约束,成为虚假信息的“助推器”和“放大器”。他们盲目冲动地传播部分道听途说、子虚乌有的甚至是恶意炮制的信息,其中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这不仅加重了当事人的心理压力,扰乱其正常生活状态,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社会诚信的质疑,导致大规模的社会信任危机,甚至损害国家形象。当政府和社会信任度下降后,谣言就会滋生,直接侵损微博舆论的效力和公信力,增加社会管理成本,甚至造成管理决策以误致误,引发更大的社会危机。

二、风险管控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微博风险会对国家治理能力构成严峻挑战。如何处理自由与监管的平衡、实现有效的风险管控显得越来越紧迫。

1.转变政府观念,增强社会透明程度。微博传播过程中的谣言主要起因于信息不透明,网民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质疑,容易激化矛盾、引起社会恐慌。如果政府能转变自身观念,主动提供各种信息,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为了重振公信力,政府应畅通与民众沟通的渠道,发挥引导、监督作用,保证公平地处理各类事件,对出现的问题应积极疏导,及时解答,不断提高权威性,增加社会透明度。此外,还要用自身的专业素养平息网民的浮躁情绪,从而提高对微博信息传播公共风险的管控力。

2.把握社会舆情,完善社会管控机制。针对目前微博上出现的众多无序化舆论,地方政府应采取以疏为主、引导优先的把关策略,建立一套科学体制。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实现微博管控与社会管理的有机结合,加速社会矛盾的化解,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公民制度化参与机制建设,构建多元利益表达机制,从而顺应民意,促进政府与民众密切联系。此外,地方政府应当建立舆情反馈处理机制,及时了解民心,科学决策,从微博监管到信息处理等方面逐步完善监管体系,把握好舆情,合理疏导,遏止不良现象扩散,实现对微博信息传播风险的有效管控。

3.强化道德约束,构建微博自律体系。法律能够有效规范传播行为,除了法律,保证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手段还有伦理道德。从长远来看,要想规避微博风险,发挥其正面效用,关键在于加强微博队伍的自律体系建设。只有提高微博主体的自律精神,增强其自我约束力才能有利于防止和减少违法背德行为的发生。在此情况下媒体作为“把关人”,应该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以客观中立的标准来进行取舍,摒弃个人好恶,报道真实新闻;微博运营商在获取商业利益的同时,也要有社会担当,创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信息平台;网民自身则要保持理性思考和独立判断,提高对信息的分辨能力,用正确的伦理道德规范自己。所有微博主体都应该认真维护微博这个言论平台,坚守住不信谣、不传谣的道德底线,自觉地规避当前舆论环境中的风险。

4.完善法律法规,推进微博实名进程。任何自由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而我国网络传播立法建设远远滞后于其自身的发展速度,针对微博传播管控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并依法加大对微博传播中不良现象的打击惩处力度,对那些寻衅滋事、恶意传播、危害社会者,更要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此外,还要在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之上稳步推进微博实名制的建设,使各种信息都能追本溯源。完善实名制推进的配套法律,以维护微博作者的切身利益为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扬长避短,为微博的健康运行打好基础。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保证微博在健康、向上的氛围中,在不突破普遍伦理底线的前提下正常运营。

三、结语

当前微博发展势头迅猛,它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模式,被视作信息的“制造器”和“放大器”,传递信息迅速、操作便捷的特点使其吸引了大量用户。但同时以微博为首的新媒体平台将政府的社会管理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因此,政府应创新管理机制,倡导微博正能量,加强对微博传播的管控工作,科学应对种种公共风险的挑战。

本文系鞍山市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微博语境下鞍山信息传播的公共风险管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1]罗智.微博语境下信息传播的公共风险管控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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