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兴全
混合所有制的绩效从何而来
●孙兴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资委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首要任务是“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进一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更多地引入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推进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
为什么混合所有制被确定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国资委主任张毅指出,目前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企业经营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转换。笔者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要更多地利用市场规则,依靠市场的力量,通过国有资本的重组和经营形式择优,以国企的实力和民企的活力来建立有效率的经营机制。
一股独大之下的国企经营机制,存在着严重缺陷。首先就是“公地悲剧”的存在。企业家任志强曾经说过,“国有资产的钱是不值钱的钱,不负责任的钱”,有人认为这种说法过于绝对,但是经济学理论和国企实际营运状况都不能证明此说无据。在经济学理论中,“所有者缺位”讲的就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理人身份,往往存在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财务软约束”讲的就是国资管理者和国企经营者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尽责不够。并且,国内知名研究机构对国有资产收益的评估也说明了这一问题。比如,天则经济研究所报告称,2001—2009年规模及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真实的经营资产收益率为-4.29%。此外,一些国有企业存在天价招待费和高额的管理层职务消费,国企腐败案件频发,这也是“公地悲剧”的实际存在。其次是“父爱主义”和行政干预、行政垄断问题。国企和财政的关系不清,常出现莫名其妙的财政补贴,过多地占用了金融资源。并且,在经营许可方面,往往厚国企、薄民企,不少国企是靠行政保护和垄断生财,而不是靠给社会创造了对等的价值赚钱。第三是目前的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的问题。企业家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在国企这一块没有真正形成,董事和经理还是任命制为主。不论绩效如何,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等顽疾难以从根本上进行改变,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单一大股东的背景下也难以有效落实。第四是与这样的经营机制相联系,国企定位不清,全民所有属性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无法与全民建立制度化、可预期的联系,国有资产错配、资源不按市场要求大量投入到过剩行业等,这些问题往往导致一些全局性的、宏观层面上的负效应。
混合所有制在解决以上一系列问题上,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其基本逻辑就是:利用民企的绩效导向、财务硬约束和在市场上的进取冲动,解决所有者缺位和“国企的钱不值钱”的问题;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淡化国企的行政色彩,解决行政保护、行政垄断问题,建立平等的竞争环境,使企业的绩效剔除“父爱主义”而水落石出,使国企也有适应市场、参与竞争的动力和压力;引入民营企业的用人机制和薪酬机制完善用人市场,利用民营资本的利益驱动形成企业内部的有效治理;利用私人股权对企业绩效的关切和上市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国资营运监督落地,有效防止腐败发生;建立混合所有制,并且明晰产权,国有资产按同股同权原则获得公开的收益并使其让全民受益,使国企有较大的进退空间以实现国有资产布局的合理化,并有利于解决行政主导的投资冲动和资源错配的问题。这些都会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绩效所在。
发展混合所有制最重要的是产权制度的严肃性、可预期性,以前 “混合”中,既出现过国资侵占民资的“关门打狗”现象,使民企心有余悸;也出现过民资侵占国资,国资流失,国企改革成为权贵盛宴的现象,损害了社会对改革的公信力。当前,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必须根据法治原则,严格保护股东各方的产权,做到公开透明,改革方案要公开接受监督,产权要按市场定价。■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本栏目责任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