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赵孟田
套期保值是指为暂时替代未来现金头寸或抵消当前现金头寸所带来的风险所采取的头寸状态,即一种规避风险的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企业面临的风险也随之不断扩大。因此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企业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愈加强烈,完善套期会计的计量、确认与披露成为了时下会计准则规范的第一要务。1998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SFAS No.133《衍生工具和避险活动会计》,全面阐释了套期会计。1998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颁布了IAS No.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套期会计的业务处理进行了规范。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CAS No.24),针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情况,对我国的套期会计进行了相关规定。
套期保值的理论在近一百年的时间里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迁。其中,美国期货专家Working(1953)提出的基差收益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投资者会通过寻找基差的变化和预期基差的变化,来选择部分套期保值或完全套期保值。换言之,Working 认为套期保值是避险和投机的混合。此外,在Markowitzts(1958)提出以均值方差为主的投资理论后,Johnson(1960)和Stein(1961)也对套期保值进行研究,认为套期保值者是为了在一定风险水平下获得最高收益,进行套期保值活动是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资产进行组合投资,这也共同构成了现代套期保值理论。由此可见,对风险的认识和分析,成为了套期保值会计研究的基础。
企业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目的是转移价格不确定风险,规避或减小价格波动风险。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受到所面临风险的种类、程度和性质的影响。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企业面临的风险种类也愈发多样化。企业要在套期保值选择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需对企业面临的套期保值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一)技术风险。套期会计准则,无论是FASB 制定的SFAS133,还是IASC 制定的IAS39,一经发布就被人们称为最复杂、最繁琐的会计准则。由于套期保值需要考虑套期标的物即套期工具的选择、套期工具的期限、期货头寸大小以及套期保值比率的测算等,需要采用最优保值比率模型,回归模型等精确的数学算法,稍有不慎或是方法不当就会产生技术风险,并与此同时造成企业的错误决策,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财务困境。
(二)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指期货价格和相关现货价格之间差距的风险。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期货价格趋同于现货价格,基差的变动呈现季节性的特征,此时套期保值者能够应用套期保值工具来降低价格变动的风险。套期保值者利用基差的有利变动可以在达到保值目的的同时获得额外的收益;然而当基差出现不利变动时,套期保值的效果被削减,套期保值者则蒙受一部分的损失。
(三)汇率风险。随着国内外环境的逐渐成熟,我国进行了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汇率改革,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变得更加透明,呈现出双向波动的态势,汇率的横向调整也给进口企业的进口成本带来了相当的不确定性。因此在目前的汇率机制下,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开展进出口业务,且持有较大外汇头寸的企业必然面临着较高的汇率风险。
(四)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而给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带来的潜在风险,主要包括参与主体未能及时履约、资产品质降低、信用评价降低等。在金融产品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区分其优劣,避免给企业造成潜在的风险,给企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五)境外经营净投资风险。随着我国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断走出国门,以及境外市场的日益扩大,企业为了保障境外经营净投资收益,避免由于汇率波动导致境外经营净投资受损,企业需要对境外的资本金和外汇头寸进行风险管理,来对冲全球金融市场交易所造成的境外经营净投资风险。
按照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可以将企业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类。
(一)公允价值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负债或确定承诺中可辨认的一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特定风险,且该类价值变动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其基本会计核算原则为: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将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二)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其基本会计核算原则为: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套期工具利得或损益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使企业随后确认了一项金融资产或者一项金融负债,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并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时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其基本会计核算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既无计划也无可能于可预见的未来会计期间结算的长期外币性应收项目应当视同境外经营净投资的组成部分。
套期会计方法的适用,要求套期预期的高度有效,套期有效性的可靠计量,以及特定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此外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套期会计方法的适用还要求预期交易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并使企业面临最终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因此,套期会计方法的主观性特征,包括预期交易的主观确认、对套期关系的主观选择以及套期有效性测度方法的主观判断,都为套期会计的实务操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出于以上原因,国际会计准则(IAS)没有对套期有效性的测度方法作出统一规定,但IAS 39指出企业将对不同类型的套期采用不同方法套期,有效性的测度方法取决于企业本身的风险管理策略(IAS 39:147)。
IAS 39 要求一项套期无论预期还是过去实际均“高度有效”时才符合套期会计的条件[IAS 39:88]。主体在必须从未来预期角度评估套期关系将高度有效的同时,也必须追溯评估套期关系在任何特定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常见的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以下将对上述方法依次进行简介。
主要条款比较法,主要通过比较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来确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如果所有主要条款均可以相互匹配,则可以认为套期高度有效。常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条款包括:名义本金、到期期限、商品数量以及货币单位等。
比率分析法,是指以百分比来确定在指定期间套期工具针对被套期风险,抵销被套期项目的有效性程度的方法。根据B-S模型,由于德尔塔率(Δ)反映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反向相关的程度,故企业现常用德尔塔率(Δ)作为有效性评估的重要指标。
回归分析法,指确定自变量和因变量关系的有效性和范围的统计计量技术。这是最为精确的有效性评估方式,但由于涉及复杂的数学知识,故在此不作详细说明。
1.GAAP.2012.第三卷:金融工具——IAS 39和相关准则[S].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Mark A.Trombley.2003.Accounting for Derivative and Hedging[M].Columbus:McGraw-Hill Companies.
3.宣和.2014.新套期会计模式:更“接地气”[J].金融会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