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启动“四项改革”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7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主持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张毅主任做了下一步工作部署。“四项改革”试点是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共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加强改革试点工作。国务院国资委专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这次推进“四项改革”试点就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就是在做好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政策制定的同时,针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从实际工作出发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完善政策。
这次启动的试点分别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国资委这次对研究试点企业的选择考虑到试点工作的需要,选择工作有基础,试点有条件,近年来改革力度比较大,效果比较好的企业,稳步推进改革。随着经验的积累和工作的深入推进,试点企业将会逐步转入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日常推进工作中。
国资委此次的“四项改革”的具体内容是,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主要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模式。具体来说是从两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在国资监管层面,探索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关系,理清职责界面,研究国资委如何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再一个层面就是国资运营层面,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如何有效服务国家战略目标,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四项改革”工作的开启显示了国资委此次大胆探索、敢于实践的改革思路和原则明确、目标清晰的改革态度,6家试点企业的选择也体现了此次改革的审慎和兢干。当下,国资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还很多,且互相交织、彼此叠加,要破解这些难题,就还要通过推进“四项改革”试点,通过实践,不断深化和探索,一方面守住经济制度的底线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红线,另一方面以实业投资为载体、以资本运作为手段、以市场化运作为方案,提升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优做强国有企业,稳步有序推进改革。
产权导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