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草的街

2014-03-28 10:01姜东霞
山花 2014年5期
关键词:二叔吉他小镇

姜东霞

姜东霞,生于20世纪60年代。出版有短篇小说集《过去的日子》、长篇小说《无水之泳》、散文集《开出花来的服饰》,现居贵阳。

那天他把胡子刮了,她跟他为此吵了几句。

他说他不是不可以留胡子,只是他的胡子太乱了。

她提高了声音问他能不能忍受几天,等她走了再刮。

他为此感到几分失望,他觉得她越来越挑剔和苛刻。她喜欢看他沧桑一点的模样,喜欢看那些拉碴的胡须,混乱地长在他的脸上,喜欢扎得她生痛的感觉。她甚至希望他再老一点。

他问她是不是真的希望他那么老。

她看了他一眼,顺手拿过他才给她买的一瓶香水,对着屋顶“哧”地按了一下。

她喜欢香水。喜欢将香水喷在空气中,喜欢和他一起沉浸于那样的气味里。从洗漱间到床头柜上,随处都是香水。各种各样的香水,让他有一种无处可逃的感觉。两个人一旦走到了尽头,首先就是感觉上出现了问题。

他说要带她去小镇的老城,看他长大的地方。

他们家现在住在小镇的新城区。

她说她不去。

他说:“是不是那件事情你还不肯原谅?”

她知道他说的是那个女人的事,却故意装作没有事的样子说:“哪件事?”

他看了她一眼,摸不透她的想法,就说只带着她在街上走一下,晒一晒太阳。

她对着镜子往脸上喷化妆水。透过镜子,她看见他站在身后,用他送给她的那把小木梳子梳头。她就想起他抱着吉他的那张照片,嘴唇很红。他说是刚演出完照的。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时,她甚至怀疑过他的性取向。不过那只是一瞬间的想法。她好像后来问过他。

梳完头他转过身将梳子递给她,她说她不需要梳子,就把散开的头发重新编在一起。她围上那块桃红色的披肩,他说真好看,用手轻轻摸了摸,两个人就出了门。

她来到小镇快十天了。

第一次走在阳光如此充足的街道上,她一下子就被裹挟进杂乱的声音和人群里,她有一种毫无着落的茫然无措感。这是她最惧怕的一种无情的消耗。一个人忽地暴露在阳光下,就像一个久置阴暗中的物品一样,从蒙蔽中抖搂出来,既昏聩又无所适从。况且她心里已经完全打算好了,了断一切。她决心已定,只想回A城后不再有任何联系,她现在还不想露出声色来。她不想争执不想折磨,更不想听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呢?事实是他认识她之后,没有决然地与那个女人了断。

冬天的阳光大概也只有南方城市才会如此充沛,才会将一个乱糟糟的小镇,暴露得一览无余。

很快就要过年了,小镇沿街摆满了各种食物,烧烤摊上白底红字地写着“快乐小黄鱼”。这种小鱼之前他们在K城吃过。他说为什么叫这样的名字?她觉得他净说废话。而她转过头去,看到的却是另外的招牌,开头的字恰好相反,叫“伤心”。

两个人为此争论了几句,她便不说话了,心里想,“快乐”也好,“忧伤”也好,与不吃鱼的人有什么关系。加上她现在的心境,她认为,说任何话都没有了意义。

阳光直直地射下来,照在那些被掏空了内脏,又用盐啊花椒啊之类的东西腌制过的鸭子的身上。它们密集地挂晒在街上,渲染出一种对死亡明目张胆的无动于衷。

那条街的地上全是污水,恣意地四处流着。鼻炎让她已经闻不到气味,但是她知道,那儿一定散发着一股恶臭。她将头转向另外一边问他还有多远,能不能不去?他说不能。两个人就一前一后地悻悻地走着。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他当然不会明白她一心想着分手的事,更不会知道那个女人又找她了,并且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她的心就硬了冷了。

那个女人找她,就是为了让她知道,他之前在跟两个女人同时往来。

那个女人似乎很能明白她的反应和选择。在这个问题上,那个女人有十拿九稳的把握。那个女人有家有孩子,不离婚,但也绝对不退出,先于她认识他。那一夜,她坐在一张歪斜的椅子上,听完了那个女人所有的唠叨,然后她对着在电话里哭泣的女人,冷淡地说他会去找她的,就挂了电话。之后,她把那女人的电话拖入黑名单。

那个女人和他在一瞬间摧毁了她的世界。

女人说过的所有的话,都成为魔咒,她无法摆脱的魔咒。在这个古老的小镇上,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会去对应女人说的情景,然后心里就如同插了一把刀。女人是一心要将她逼迫到无路可走的境地的。女人将与他往来的每一个细节,分毫不差甚至添油加醋地描述出来。那情形倒是像对着闺蜜倾诉,一无障碍。她没有挂掉电话,她冷静地坐着,她不知道自己因何会显得如此冷静。女人每说一句话,就在往她心里插入一把刀。

穿走在毫不相干的混乱的人群里,她显得极其没有耐性。他一直走在她的前面,而她走得心不在焉。如果在那件事情之前,她是很愿意两个人这样走的,不管多远的路。那天夜里,在她的城市,跟朋友从KTV出来,打不到车,他们从城市的东头走到了城市的西头。深更半夜的,走了两个多小时的路。过天桥时,他停下来看着她,然后伸出手抱住了她。

那是初春的夜晚,风已经变得暧和,灯光下的花虽然黯淡,却也显示出格外的美丽。大街上没有一个人,没有一辆车。那样的夜晚,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这是他之后一直给她说的话。他说他发现在这个世界,只要拥有她一个人,就足够了。

那以后,他每天早上跑完步回到家(他有晨跑的习惯,且是长跑,他曾经开着车,带着她沿着自己长跑的路线转,让她看看自己每天流着汗跑过的地方),放下汗涔涔的衣服,就给她打电话叫醒她。而她起来后,就沿着他们那晚走过的路去上班。从家中出发到单位,需走一个半小时的路程。每次走过天桥她总要回过头去看那晚他们站过的地方。她坚定地走在街上,她的脚踩踏过的每块砖上,都留下了她对他的深深思念。她每迈动一步,都与他息息相关。那时候,她觉得他就在她的身体里流动着,成为构筑她生命的一个重要部分,舍弃就是撕裂。

她曾经告诉过他生死相依,就是相互牵扯着无法割舍。

而现在,他们成了这个世界上两个不相干的人。她突然觉得自己从来对这个世界,都缺乏起码的了解。

穿过小镇乱哄哄的街面,和街面上杂乱的铺面,他停下来,指着一道黑而逼仄的、半敞着的门面说:

“这就是我当年的家,我和奶奶住的家。”

那是一个铺面。用门板支起的架子上,摆了各种杂货。一个老头儿端着碗饭走出来坐在凳子上。屋子里的光线暗淡,她将头前伸,努力地想通过屋子里那道开着的门,看一下后院。或者给现在的主人讲一下,让她到后院去看一下,那儿是不是已经长满了杂草。他说他不认识住在这里的人,房子早就卖给了别人,到现在可能已经转过很多次手了。

她抬头去看沿街的屋檐。那些雕刻出来的图案,印在阳光里,显示出的那份陈旧,让人的心一下子就落进一个缝隙。人会在那样的缝隙里,努力去抑制一些与时间有关的想象。这里的确是有着古老历史渊源的,她想。

阳光刺目,她的心情松弛下来。

斜对着他家的是另一个铺面。他小时候的伙伴正埋着头写字。他带着她走了进去,屋子里弥漫着刺鼻的化学原料的气味。

他说:“才宝,你忙啊。”

那个叫才宝的人抬起头看他一眼,笑了一下,就又埋头写他的字。他用一种由金粉、清光漆、汽油按照比例调和而成的金黄色原料,往红色蜡光纸上写字,写的都是供奉神灵、招财进宝之类的话,当然也是很有讲究的,并且两边画有长长的花瓶图案,正中间写有:天地君亲师位。

她不习惯这种不需要礼貌客气的见人方式,随即从屋子里退了出去。

他说才宝是他伙伴中能活到现在,才从大牢里出来的几个之一。别的,都死的死、残的残了。

她回过头认真地去看才宝。他的半个身体映在敞开的旧木窗里。她心里有一种特别的感受,仿佛那只是一道影子,或者什么标记。那个特别的20世纪80年代末,这个地处边陲的小县城的标记,或者是一种格外的生命印记。

阳光射在街面上,紧挨着才宝的另一扇窗下,坐着两位高龄老太太。其中一个,戴着老花镜,认真地往一个帖子上写字,且是用毛笔写着。她经过时,闲坐着的老太太伸出一只手,一把抓住她的手,抬了起来,仰起脸来,认真看她手上戴的镯子。

她站在那儿,任由老人家看来看去。老人家的脸在太阳光下半仰着,皱纹和老年斑都突然地生动起来。她感觉到心里涌动着一股湿热的东西。她取下手镯,戴到老人手上。老人的嘴因为笑,那几颗颠三倒四的牙,在太阳光下像是几粒沙子。

那个镯子是她来小镇前,他在K城买给她的生日礼物。

镯子很便宜。K城湖边,原本一条路上到处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饰物。那晚,却只有一个摊位还没有收完摊。他们走过去,掀开摊主正在遮盖的带着些伪民族特征的银质饰物。她选了一大把,本来摊主正在收摊,见她那么喜欢,就重新打开摊子。他知道她喜欢戴这些东西,而且这些东西无论贵贱,都能显示女性的妩媚和乖戾,就随了她挑选,想拿哪样就拿哪样。

老人举起戴上镯子的那只手,在阳光下仔细地看了一遍。不知道老人眼中的手,是不是已如阳光照射下的一般枯槁。她看着老人,看着她轻轻地取下手镯,然后拉过她的手,将镯子重新放到她的手里。

她笑着说:“送给您老了。”

老人将整个脸都仰了起来说:“我老了,你们年轻人漂亮。”

他站在远处,一直看着她沿着青石铺成的街坎,朝自己走来。

他说:“人活着真的是奇迹啊。”

她知道,他说的话,还包括眼前这两个老人,就回过头用手机拍下屋檐下的老人。

很长一段路,老人举起戴镯子的手,在太阳下笑的样子,始终映在她的脑子里。

他的二叔坐在街角屋檐下的暗影里,正敲打着一块铁皮。二叔将铁皮抬起来,斜眯着眼寻找着什么。

他大声喊:“二叔,忙啊!”

二叔抬起头来,很快地看了他们一眼说:“回来啦。”

他站在离二叔不远的地方,隔着铺面,一直等二叔将铁皮弯成椭圆形状。二叔乌黑的手移动在金属物体上,乌黑的手印在太阳光下能清晰地看到每一条纹络。

他说:“二叔,我们想看看你们家老屋房檐上的雕花。”

二叔就放下手中的活,站起来走进巷子说:“有狗哈,小心。”

她一听说有狗,就变得畏缩起来。二叔身上还系着围腰。巷子两面的墙已经剥落,空气中全是狗的气味。

穿过长满杂草的天井,青石铺就的庭院,有一种年深日久的清静。再往里迈穿过门廊,就是二叔家之前住着的内屋。他的两个堂哥还有二叔二叔娘,都住在里面。而现在他们都不在了之后,二叔就一个人住在铺面上,拼命地敲打各类金属物品和养狗。屋子也就失去了屋子的意义。

这个屋子住过他们家祖祖辈辈几代人,不过屋檐上的那些古老的雕花倒是完好无损。现在院子里的狗,拴着的、关在笼子里的,都一起叫了起来,叫得很凶,是那种不蹿出来则已,一旦出来了非把人吃了不可的叫。为了生计,二叔除了敲铁皮桶卖,还养各种各样的狗卖。

他说:“二叔怎么不把这些雕花门窗卖了?”

二叔说:“倒是有很多人来看过了,出价很高,让我卖了。”

他说:“那就卖了,闲在这里也是没有用。”

二叔埋下头,迈过脚下的狗屎说:“钱上没有粘着祖宗的气味,就守不住。守着这些屋子,觉得一切都还在。”

他不再说话,拿过她的手机举在阳光下拍照。

二叔站在圈外面,站在那两条用铁链子拴着的大狗身边。两个家伙不停地往前扑,它们每叫一次,都要把头抬到与天上的阳光对峙的高度。

二叔从地上捡起铁链紧紧地拉着,不停地用腿去挡住它们向外扑。

她靠在一扇雕花木窗前,他用手机对准她。她转过脸,不想让他拍照。

那些复杂而精细的木雕,成为一种背景,想象的背景。她沉浸在她的心思里,而他却全然不知。

她曾经认为他跟她是一类的,他懂得她,而她也懂得他。他们如同沙漠里的两粒沙子,被风卷起来,然后紧紧地吸附在一起,什么时候风停了雨住了,他们也就会落到各自该落的地方。即使那样她也愿意,用爱去包裹去抬举去承担,他所经受过的一切苦难。她和他都经历了各自的苦难,而她曾经等待了十年,没有再爱过任何人。

他说她所坚守的一切,就是为了等待他的到来。她曾经为此深信不疑。

可是现在一切却如同眼前的景象一般杂乱。二叔也许是深知这些狗的习性,而这些狗也一定是懂得二叔的心思。他和它们之间隔着两个全然不同的世界,相互等待完全不同的结果。二叔喂养它们的目的是,等待有一天将它们卖掉;而狗等待的,仅仅是一口吃食。她和他之间当然不能用此来打比方,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她等待的爱的结果,只能是分手;而他,却是没有方向地前行。也许既不需要分手,也不需要方向。

他们走出来。她在经过有天井的院子里停了下来。她喜欢青石铺就的院落,想象着那样一家人,在院子里生活的情形。久远的消散了的生命气息,依然保存着一种质感。那些从墙缝乱石堆里生长出来的杂树和野草,让她想起自己的少女时代,夕阳西下时,那些疯长在山坡上的草和树,她们满山地疯跑的情形。岁月仿佛永远都印证在这些有形或无形的事物上,供人们去怀想和捕捉。

他站在她的身后。她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她身后的石阶上晃动了几下。沿着那个声音,她知道他们站着的距离并不远,且是背对着背。狗还在有一声没一声地乱叫着,通过一堵墙传过来,声音弱了许多,并且是那种长长的,粗粝而无奈和无望的。

他说:“我的堂哥一个去了缅甸,至今下落不明。还有另一个,在那一年公审大会后就被枪毙了。”

她将身体向前移动了半步,眼睛落在被杂草盖住的水池上。池栏依然是青石砌成的。一定是当初院子里住着的人用水的地方,只是不见了那根从外面牵进来的管子。

阳光落在院子里,幽暗的草落在阴影里。这种更加贴近生活的气息,会让人感觉到时间的真实性,如同眼前的一切,是沉静而疏离的。这是一种可以摸得着的生活和气息,跟人的生命流经的脉络一样,将根须延伸进岁月里,在某一个黄昏或清晨,总会不期而遇。

他跨过门槛,弯下腰去,那扇门已经歪斜。他用手轻轻试了试,然后站起来,抬头看天。

天空一无遮挡的蓝。

小时候,他坐在这个门槛下,抱着堂哥们都不看的书,想着天上和地下的事,等待着每一个未知的黄昏或傍晚。

他想起奶奶说的,这个世界有三重天,天上住的是大人国的人,中间住的是我们,下面住的是小人国的人。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会想天上和地下,一定有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他在做什么,他们就在做什么。或者是他们在做什么,他就跟着在做什么。

在学校里,他每天都趴在地上画画。他想象着天上的自己和地下的自己,会将画画成什么样子呢?有时候,他跳水坑玩。他会一遍一遍地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疯狂地来回跳。反正不是他一个人在跳。他想知道另外两个自己,有没有跑得这么快、跳得这样疯?他相信他们是能够看见自己的。所以奶奶在街头叫着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并不会答应,而是侧着脑袋认真地听;有时是趴在地上听,希望一不小心,就听到了另外的人答应的声音。

他想象着跟他们汇合的种种情形,他认为自己画的画,都不是出自自己之手。总有一只手在牵引着,总有人在跟他一起画。他就天天跟着美院来的老师画画。画得天昏地暗,将那些涂了颜色的画举在阳光下,心里想的还是天上和地下的两个人。尽管他最终没有能够成为一个画家,而是成了一个街头与酒吧卖唱的艺人。

很长一段时间,他在K城的街头唱歌,在深夜的K城街道上徘徊。那个时候,他已经知道了,无论天上或地下都没有别人,但他还是愿意想象那个隐秘的存在。

十四岁时,他羸弱瘦小。站在小镇外的山脚下,抬起头仰望山顶,层层叠叠的云雾,让他对一切有了向往。踏上通往寺庙的石阶,他的身体被沿途的树影掩蔽。他坐下来,寺庙的钟声让他有了一种格外的宁静和冲动。很多的生涩的诗句,就那样从心里冒出来。他趴在地上将它们写在石阶上。一直等月亮从树影间升上来,再去看,觉得寺庙陷进黑暗了,就飞奔着下了山。这样日复一日地坐在那里,他开始对着山和树唱歌,唱到声音沙哑、精疲力尽。

很多次,在临近傍晚时,他会在石阶上睡到天黑下来,会在睡梦里听到奶奶的叫声而醒来。鸟成群结队地飞过头顶,整个天空和傍晚都是鸟飞动的声音,这让他想起他的奶奶,正坐在昏暗的灯光下,灯影映在墙上,像是人用墨泼上去的印痕。

长大后想起这一幕时,他常常会这样想,如果他的爷爷没在台湾,而就在这个小镇上,奶奶会是什么样子?奶奶的腰会不会那么早就弯下来?她的目光、她的脸,会不会就那样地黯然下去。在没有希望的黑夜里,奶奶将桶一次次放入深井,挑着水走过长长的街道,撞开家门,水溅泼在土泥地上,她一回头,准能遇着他的眼光。他趴在床上,头钻在被子里。只露出两只眼睛,闪闪地看着奶奶。

他知道这个问题当然是毫无答案和意义的,那个时候战争已接近尾声,他的爷爷必须去台湾,而奶奶和自己注定如此孤独,这同样是由不得选择的。

他第一次给她唱歌的时候,她的心就开了一条口子。他的声音就沿着那道口子,钻进了她的身体,使她沉沉地陷进那些声音。她告诉他那是一种破碎,在时间里难以匡正和修复的破碎。他的声音里包藏着的苦难和苍凉,将过往的岁月凿出一个又一个洞眼,让她感到自己,更愿在时间里去托举他的苦难,包裹他所经受的一切。

他们离开二叔的铺面,默默地走了一段路。逼仄破败的街道,长长地延伸着,屋顶上的杂草在阳光下晃动,被蓝得透明的天空映照着。在这样的街道上,一切的挤压混乱都是生动而能够让人铭记的。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条街道人丁旺盛,做生意的人往来络绎。而那个时候的少年正好长大成人,活跃在这条街道上。他们抽烟、酗酒、打架,离开教室聚在街头赌博。生活突然间向这座古老的城镇敞开了一条口子,一条通往外界的口子。每一个人都可以从这道口子里钻过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一种生活,那就是使自己一夜暴富。

最先从这条口子钻过去的,是他的堂哥们。

他们往来于缅甸和云南边境,往来于全国各地,凡是他们能想到的可以通往的地方,他们都可以去。偶尔他们回到镇上小住,举手投足间,都透着让同辈人望尘莫及的样子。于是他们的业务很快就在镇上发展起来。他的同学伙伴跟随着堂哥们一拥而起。他们开始抽名烟喝名酒,开始朝三暮四地跟女人往来。他们躲在小酒馆的某个角落,醉生梦死地吸食毒品。

才宝还有一八,都是他最铁的哥们儿,是从小穿着开裆裤在街上的水沟边长大的。有时他们吸食毒品的时候,也把他叫上,他就在一种乌烟瘴气的热闹里看着他们。可是他们却从来不告诉他真相,更没有让他加入吸食,即使有人将那些东西拿过来,放到他的眼皮底下,才宝和一八都会若无其事地将之拿开。他在他们心里是不一样的。他们认为,他跟他们绝对不是同一条道上的人。他从来都是默不作声地跟着他们,将一切看在眼里,他们也从来没有担心会被出卖。

他当然不会出卖他们。他们每个夏天都会跑到小镇外的水库里游泳。那时候,水库没有修筑水泥堤坝,他们站在黄土堤坝上,一起往水里跳。河水涨过土坝淹没了下游的小树林,他们顺流而下,游进树丛,那是一片果树丛,他们从水里偷摘那些快要成熟的苹果,总是满载而归。有一次他被树杈划破了腿,接下来是血流不止体力不支,他奋力挣扎将头冒出水面,很快便又沉下去了。

他本来会死掉的。可是一八就在那一瞬间看到了,一八从远处游过来,钻进水里,从水底把他拽上来。他们偷偷跑到药店买药敷伤口。他们不敢将这件事告诉大人,他们第一次有了秘密,相互之间懂得了如何默默地信守秘密。现在虽然那只是一八和才宝的秘密,他也知道是与自己有关的、一个几乎与天一样大的秘密。他甚至知道那样的一天会到来,这个秘密没有人能守得住,他也没有力量去阻止那样的一天。

那时的小镇突然间疯了。一八和才宝仅仅是那支疯狂人群中的两个,从街头这边看过去,挨家挨户地一数,只要上了中学的无一不是吸的吸、卖的卖,他们走南闯北,搅得古老的小镇鸡犬不宁。

至于他似乎还处在蒙昧之中,或许是长期与奶奶相依为命的原因。他的内心是那样的纤弱,纤弱的他只能在颜色和声音里得到安宁。他每天都在教室里画画,画到天色昏暗,他的奶奶沿街一路叫着他的名字,他将画高高举起,他要让天上的自己看看,他们是不是画了相同的形状与色彩。

那时他已经上初三了,除了画画,他最想的就是有把吉他。他认为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就是“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是歌星齐豫用吉他弹唱的。那一天,他画完画从学校出来,才宝和一八在教室外面站着,他们歪斜地站在墙角。一八抽着烟,将整个身体靠在墙上,见他出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走向他。一八突地将身子闪开,那把吉他就露出来了。

他们一起看着他。他愣在那儿。他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才宝说:“我们从小混手上买来的。”

小混是他同班同学,是这个小镇上唯一有吉他的人。小混将吉他背到教室里,仅此一次,他才知道《橄榄树》里那么好听的声音,是由吉他发出来的。那次小混让他摸了一下吉他的弦。他的手指触碰到琴弦的时候,他感觉浑身的血涨得快撑破血管了。后来他再听齐豫唱歌时,他就觉得吉他的声音是从自己身体里流出来的。

他将吉他抱在身上,很久不敢张口说一句话,生怕一开口,生怕一出气,就损坏和失去了它。才宝和一八跟在他身后。走在街面上,他们一路抽着烟,满足地仰起头,将烟对着天吐出来。他出了一身的汗。那晚他们坐在小镇的街头,听他胡乱地拨了一夜的琴弦。那个时候他还不会弹。也许他天生就是属于音乐的,他觉得每一根弦发出的声音,都是他身体里生出的枝蔓,都妙不可言,只要他的手一触着,就会让他的身体起伏如波澜,而别的事物都不复存在。

从此,这把吉他伴随他走过了一生中漂泊的时光。这也许是他一直相信命运的原因,相信那只看不见的手,在冥冥之中的操纵和指引,他选择了吉他,而不是毒品。

他惧怕的那一天,终于来了。在一个冬天下雪的日子。一八和才宝先后在小镇被捕,那时他已到K城上高中,他没有对那样的场景进行过任何想象,那是迟早的事,他心里明白。

他们被捕离开小镇以后,他背着吉他,走过他们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一个人弹着吉他,对着树林和雾霭,对着那条河,对着小镇外空旷的天空。有时候,夕阳的光反射在水面上,映着波光,他会一直唱到天完全黑下来。

公审大会那天,天还没有亮,雪就开始下起来。这样的雪天,小镇是少有的,或者是反常的。几十年来,小镇的冬天第一次下雪。镇上一下子有那么多人,要在公审之后,立即处决。下一场雪似乎与那样的场面更相应。

一辆一辆的警车,从小镇以外的道路上驶来。老远就听到了它们发出的声音,尖锐刺耳。小镇南面的坝子,被围得水泄不通。雪下得不大,却也不小,落在人的头上还来不及化,一朵一朵地飘满了。

他站在离公审台不远的人群中间,埋着头,不敢抬眼向上看,只看着地面,雪簌簌地落下来。一八、才宝,还有他的堂哥一共十二个人,都光着脑袋,脸在雪的映照下泛出乌青色,脖子上挂着写有名字和罪名的纸牌子,字是黑体的,并且写得歪歪扭扭,好像都是不经意而为。一八、堂哥跟另外三个人的名字上,用红色画了叉。画了叉的,就是要执行枪决的。才宝低垂着头,一八的头僵直地耷拉着。

人群里有人在哭。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他也想哭。

台上扩声器的声音,飞迸出刺耳的尖利声,他们的名字被法官一一地通过喇叭,扔在雪地里。听到一八的名字时,他的心抖了一下。然后,他抬起头看天上飘下来的雪,落满每个人的头发。才宝的脸看不清,因为他低着头。一八和堂哥的脸,像是泥工塑出来之后,还没有来得及雕琢,就被雨水销蚀了。

无论过去了多少年,这一幕始终无法抹去。那样的雪,一直是落在他的心里的。

他领着她走到了另一条道路上,那是他上学时必走的一条路。他似乎比先前要高兴一些。他说:“我们数学老师说,我过的桥比你们走的路还要多。”

他就笑起来,指着眼前的一条臭水沟上横过的水泥搭板说:“数学老师说的桥,就是这个。”

她没有笑,而是回过头去又看了一眼,那座他老师的桥。

污浊的水缓缓地流着,他说以前这儿是一条河。她也笑了起来,迎着他说的河往远处看,一条土黄色的道路,蜿蜒至已显颓废的房屋深处。两个背着孩子的女人,挡住了种在路边正在开着的胡豆花。

她说:“这也叫河吗?这有点类似于老师说的桥。”

他不说话,带着她走过一条长长的街巷,街巷两边都是土墙,很高,所以巷子自然就显得幽深。墙上的泥巴剥落下来,形成年深日久的凹陷。拐弯处,三个孩子将一条皮筋低低地系在树身上,然后进进出出地跳着。这叫跳皮筋,小时候就这样玩过。屋子里走出一个男人,不由分说地跟着跳起来,皮筋就断开了。孩子不愿意了,哭声就穿过了巷子。她站在那里,而他却已经走出巷子,留下个模糊的背影。

巷子外面是一片瓦蓝的天空,天空下是一所建得宽大的学校。他说这就是他的母校,现在变得面目全非了。他们沿着他指点的道路往前走。街面的屋檐下站满了人,他们说着话,东倒西歪地站着。男人们站在那里,漫无目的地抽着烟。两个女孩头挨头地靠在一起,一个女孩正在用一根小头卡,给另一个女孩掏耳朵。

他告诉她,街上的这些人都是外来务工的。

她看着屋檐上枯了的草问他,到了春天这些长在屋檐上的草,是不是会重新长出来,开满了花。他说是。

他们就一路抬头看着屋上的枯草,阳光下晃动着的枯草,依然包藏着生命不可遏制的力量。到了春天,那些隐蔽在枯朽之下的根须,吸足水分,就会势不可挡地长出来。

她说这世界就是如此,外面的人来这儿务工,这儿的人到外面务工。最后每个人都是外来流动人口。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是的。大概是想起了早年的自己,背一把吉他离开这片土地,在老城以外的地方寻求活着的希望。

老城有多老,她没有深究。这个可以在历史资料上查找到的古城,在时间里蜿蜒得过于长久了,以至它的冬天,比春天更加充满了想象。它的街道甚至比它本来的样子还要陈旧。两条平行的狭长的街道,交汇在一个叫关圣宫的祠堂门口。卖小菜的摊子挤迫得街道越发狭小,人和来往的摩托在街道上交错而过。她只能侧着身体,小心地穿过各种各样的摊位。

她和他一前一后地站在祠堂前。堂前立着一块石碑,碑文表明,县人民政府2011年宣布,此祠堂为文物保护单位。她和他仰起头,正门两边的木质墙面和那些飞檐上的雕花,足以证明老城的久远。那附着皇家之尊的颜色,恢宏的气势,在年深月久的岁月里,依然没有褪尽的流传千秋的霸气,显示了一个王朝的坚定和笃实。祠堂建于明朝,清时重又修复。不管时间多么久远,之于这个小镇的老城,都是刹那间的烟云。

祠堂的大门敞开着,屋子里乌烟瘴气,坐满了喝茶打麻将的人。灯光昏暗地照在人们的脸上,有如隔世的幻象,影影绰绰地映在屋子里。既为文物就不能没有人气,如果没有人气,所有的东西都会坏损,包括房子。所以祠堂就悲哀地变成了老年会所,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想必当年修建此祠堂的人,不会想到如此这番景象。

天色暗下来,街面上显得乱哄哄的。

她跟在他的身后,拐过一条条街道。她喜欢穿过那些陈旧的斑驳的黄泥巴的高墙。墙身很高,墙内都是青瓦盖的屋顶,依然保持着过去的时光里,大户人家居住的气派。

她说她想在老城找个客店住下来。他们就沿街一家一家地寻找。

水井就在街面上的情景并不多见。她正举着手机,拍下那口井时,一个妇女来取水。那是一口红砂石窄井口的老井。他说小时候这口井是被加了锁的,从很久以前就有此井,这是一口官井。那个时候,整条街上的人都来此取水。当年的井是由政府管着,不能随便取水的。现在锁是没有了,井沿磨得锃亮放光。她将头俯下去,那个妇女迅速地将水从井里打了上来,头也不回地匆匆走了,水溅泼在她的脚上。

沿街住的都是外来人员。他们的屋门半敞着,屋子里零乱不堪,横七竖八地放着东西。三个孩子在房檐下玩,跪着,脸贴着地,知道有人走近,便将头弯下去,从手肘下看过来,一脸的污泥,眼珠子一动,露出的眼白怯怯地收回去,又认真地玩起来。等人走远了,就又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站在那里并不散去。

房屋上的草在阳光下摇动,一街的房子都是这样。她就想,到了春天这里是何等景象?那一定是很美的,从街这头看过去,房屋上开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花。从街那头看过来,房屋上还是开满了野花。

她仰起头来,天空已经黯淡。

他一路走着,见她脸色好看了,就高兴起来。他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只管一路指认着小时候跑过的地方,他背着书包,从教室里跑出来,跑进卖糖水的店。那时的糖水一分钱一杯,他流着汗喘息着,将糖水一饮而尽。

20世纪80年代初,他上小学。那个时候,她在做什么呢?那个时候的她已经中学毕业了,耳朵里每天萦绕的都是邓丽君的歌。而这条街上,那个时候不会有邓丽君的歌。就是到了现在,这里的一切,跟现代城市似乎还隔着好些年的距离。

住在小镇的每天早上,她还没有睁眼,耳朵里就被好几年前就听过的新年发财的歌塞满了。那个男女声同唱的“恭喜你发财”的声音,是从一个破陋的音箱里发出来的,腐朽得让人无所适从。

八年前,她刚刚离婚,住在母亲家,这首只能用在春节祝福发财的歌,那时才走上市场。这首歌让她听得走投无路,死的心都有了。这首歌唱了那么多年,也就是那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她完全已记不得的时候,这个县城的某个窗子或者门面里,又发出了那样的让她痛不欲生的声音。

她关闭窗子拉上窗帘也挡不住的声音,让她重又回到过去了的时光里。那些年总是很冷,雪也下得大,她以为离了婚,就可以跟自己爱的男人走到一起。可是那个男人,却在那样的寒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新年发财的歌如同毒液一般,浸透了她的身体。她惧怕再听到那样的声音,所以她告诉他,在离开小镇的最后一个晚上想住在老城。

经过民国县政俯旧址时,他仰起头认真地看石碑上的字迹。那是一栋红砖两层楼的房子,可以想见当年的县衙,在这样一个小镇上的威严。只是那块石碑光溜溜地经受日晒雨淋,碑身除了写满了黑密密的野广告外,已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站在那道阴影里,仰起头认真地看着,然后他用手涂抹着上面的字迹。她看着他痛惜的样子,心里生出另外的感慨。

老城可以坐下来吃饭的地方很少。他们在街上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店,走进去,屋子里到处是人,黑压压的,都是干活累了一天的人,坐在冒着热气的火锅前,倒了酒大声地喝着。他们坐下来。收拾桌子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大概是店主的孩子,他手脚麻利,埋着头不说话,很快就将前面人用过的桌子清理出来。

屋子里有一股污浊的,散不开的气。

她坐在人堆里感觉沮丧。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然后他给她讲起了明星张国荣,还有梁家辉。她埋着头,觉得他说的话很不合时宜。他说,张国荣曾经在一档电视节目中,对着采访自己的主持人毛舜筠说过,如果你当初不拒绝我的爱,那么我的人生将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她将头更深地埋下去,她的眼泪在闹哄哄的人群里流下来。这个令人伤感的故事,无论怎样都与此情此景毫不搭界。她想起他曾经也如此说过,如果她拒绝跟他结婚,他的人生也将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她转过头。感觉心脏一阵抽搐,她不能面对他说的一切。那个女人始终盘绕在心里,形成一道深深的魔咒,她无法摆脱无法喘息的魔咒。她知道一切将死于那道魔咒。

无论怎样,她还是不能原谅他。他辜负了她对他的所有的爱。那个女人将无数的箭矢扎在她的心里,每走动一步都会更加深入地插进一寸。

老城的夜晚,街灯昏暗。从街这头看过去,灯影下晃动的人影,显出一种与时间无关的缥缈和不安。他们在一家老式木楼的小客店住下来。木楼的梯子绕着一根柱子,弯曲着盘旋上去,他走在前面回过身伸出手拉着她。他们就这样手拉着手上完了梯子。

推开门,房间很小,刚好放得下一张双人床,还算干净。窗子很低,却很宽,宽阔得足以让人坐在上面。她脱了鞋坐到窗台上,整条街的灯光和道路都在她的眼睛里了。

她不说话,一直看着街面,风轻轻地吹过,两条狗沿着屋檐下的灯影,歪歪扭扭地走着。一辆摩托车飞快地从街道中间穿过,骑车和坐车的小伙子金黄的头发,在灯光下格外招摇。他们像是夜晚随风划过的痕迹一般,仿佛与这个世界隔着很远的距离,让她无法辨清一切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分手在即,就在明天。当她登上飞机之后,她和他,原本以为生死相依的两个人,就会天各一方,永世不再相见。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一样,人与人的相遇,人与物的相遇,不过是那样的时间里的一次相映。彼此的映照,说不清,有多少虚构的成分在里面。

她看着他。心里萦绕着一种她说不清的感觉,然后她对他说:“再给我唱一次歌吧。”

他坐在窗台上,他躲过她的目光看着街面。他说:“我说过,等我的手治好了,我们的婚礼上,我会为你唱一晚上的歌。”

她埋下头去,心里想着,没有那一天了。

她不想当着他的面说出那句话,她不能够承担他的痛苦。她把已经在眼里的泪水,又咽了回去。她想到了死亡,想到了离开后所有的日子,想着她独自一个人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寒冷的日子。

他见她埋着头不说话,就开始低低地唱起歌来。一遍又一遍地唱着。她看着他,想着他并不会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了,所以当他唱到:“从此以后/我在这里/日夜等待/你的消息”的时候,她还是止不住泪流满面。

他停止了歌唱。

他继续看着街面,两家院墙上挂起了灯笼。风从那儿吹过,摇晃着灯影。她重又看着窗外,她想也许她不会跟他分手。她曾经告诉他,她爱他对她的爱,爱他的苦难和才华。爱他的一切。她的心突然软了。她想她是无法离开他的。

她看着他。她第一次如此清晰地看清了他的眼睛。清澈的眼睛,隐含着一个近四十岁、刚刚成熟的男人,经历无数风霜和苦难之后,特有的韵味和气息。他的经历和他的才华,让他如此迷人。

他又开始唱起来。他告诉过她,他要用吉他弹奏名曲《大圣堂》和《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给她听。这是两首高难度的世界吉他名曲。由于他的手指突然坏掉了。所以她一次也没有听到过他弹奏吉他。

那天晚上,他们在窗台上一直坐到深夜。他唱尽了所有她喜欢听的歌。上床后,他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那一夜外面下雪了,是雨夹雪,轻轻地打在玻璃上。

第二天,他们很早就起来了,收拾好东西。他开车送她去机场。一路上他们什么话也没有说,他腾出一只手,紧紧握着她的手。他们所在的两个城市距离虽不算远,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城市,相见是需要时间的。所以每一次的分离,都有可能不再相见,每一次的分离,他们都紧握对方的手。

她想起之前的一次,他去看她,走的时候,她将他送到火车站。那是夏天,火车站正在改建,送人只能送到外围,一个用栏杆临时围出来的地方。他们站在杂乱的人堆里,天上有月亮,云层很厚。他说他想留下来,留在她的城市。她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云随着风飘过来挡住了月亮。

火车很快就要进站了,她将他推进第一道安检门,然后他回转身来看着她,一直站在那里看着她。她怕他跑出来,转过身,眼泪就流了一脸。那个夜晚,她答应过他,等他处理好那边的事,就跟他结婚。她会一直等他。

阳光透过车窗照射在她的脸上,她用手挡住阳光。

中途她在加油站下过一次车。从洗手间出来,远远地看见他站在阳光下等她,她就忘记了分手的事。还有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竟然被她陡然间忘了,她觉得自己是多么地爱他。

到了机场,他说他要送她进大厅,她拒绝了,外面不能停车。她拖着行李箱,艰难地穿过马路,回过头来时,他的车早已无影无踪。

大厅里,她茫然不知所措地逡巡,随人流一起涌动,一切都如同梦幻一般。

好不容易办完手续,过完安检,她找了一家用餐的地方坐下来。她觉得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眼泪不停地流着。她紧握手机,想给他打一个电话,告诉他此刻的感受。可是她又担心他在高速路上开着车不安全。

坐在她对面的两个年轻的女孩,一个在玩手机,一个在打电话。女孩对着电话,像是在跟电话里的人吵架,女孩的声音很大,说出的话不堪入耳。女孩一边骂着电话里的人,一边用眼睛扫视她。

她渐渐平静下来,她不想跟他分手了。她心里充满一种温情,她想告诉他,她其实一直都很爱他。她又一次拿起电话。她的手机上除了他的号码,几乎没有别人的,所以她很快就调出号码,只要她的食指一按下去,就会接通他的电话,她就可以如她想的那样,告诉他她很爱他。然而,她还是犹豫了。她想他在高速路上开着车。

开始登机了。她站起来。她的手机响了,是他的电话。广播的声音盖住了手机的声音,振动使她在看手机时,哆嗦了一下。她没有接电话,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什么也不想说了。

她抬起头,将流出来的眼泪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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