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永康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400053)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由于受改革深化带来的社会价值观多元倾向和利益结构分化逐渐加剧的影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腐败现象在相关领域呈现出高发态势。这就有必要在制度和机制方面开拓创新,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解决监督机构权威性不强、独立性差、强制性不够的问题。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学校掌控的资源逐年增加,各类建设项目日益繁多,经费来源及使用的多渠道、多方位、多领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高职院校贪腐大案、要案比例居高不下。在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教育收费、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标采购、校办产业、教研教改项目和科研经费使用等权力集中领域的案件呈多发和蔓延态势,教育系统已被认为是职务犯罪的六大高发领域。
近年来,高校独立事业法人地位逐渐确立,各类高职院校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和职称评定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多,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由于相关法律并不完善,制度和权力制约措施没有及时有效跟进,致使管理上存在盲区和漏洞,监督上出现缺位。其具体表现:一是出台的制度不少,但纲领性要求过多,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缺乏保障制度顺畅执行的有效机制,往往在问题出现以后才制定,时滞效应明显;三是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对领导干部有效制约,尚未实现“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良好局面。
部分教职员工认为,反腐倡廉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事实证明,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任何好制度、好办法都可能成为“笼中虎”。如果人人都认为反腐倡廉工作与己无关,甘当冷漠的“观众”,对腐败分子不愤恨、不揭发,就会纵容腐败分子,产生消极腐败现象,这就必然导致国家利益和自身利益受到更大侵害。
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走向滥用权力,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直到把权力用到极限方可休止,对事物的支配来看,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这就需要建立发现、揭露和惩治高校腐败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监督体系,发挥各监督主体和监督渠道的整体效能,形成互动与合力,对权力的行使产生强大的制约威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在宏观层面可借鉴质量管理方法,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并通过科学的考核机制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PDCA循环是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步骤。(P是计划,D是执行,C是考核,A是修正)
工作第一阶段是计划。主要任务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梳理和界定各类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各类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流程中的各类风险点,以防范、监控和处置为主要手段,制定风险管控操作手册和内部控制流程。
工作第二阶段是执行。主要任务是以计划阶段制定的风险管控操作手册为载体进行对照检查,根据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实质性测试。通过前期防范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办法,按照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系统有序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完善和有效整改,防止相关问题最终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
工作第三阶段是考核。主要任务是对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质量考核。按照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反馈得出考核结果,查找问题和不足,最终形成考核报告。
工作第四阶段是修正。主要任务是对执行对策不成功或测试有缺陷的内部控制流程转到下一个PDCA继续优化。根据综合评估结果,采取奖优惩劣、完善措施、责任追究等方式,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
预防腐败工作的要求与PDCA循环管理方法是内在统一的,在核心上是一致的,都是通过加强管理机制约束和制衡来化解、转移和降低风险;同时依靠管理机制的优化达到防止主观偏差和客观环境侵扰,从而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自我完善,使预防腐败与风险防范工作行成有效闭环。
建立高职院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情况,以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办法作为指导,构建高校廉政风险预警、廉政风险评价与内部控制绩效工作框架;运用治理论、控制论、系统论设计出适合高校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策略。
3.2.1 用科学的态度和创新的工作方法进行制度建设
高职院校要开展惩防体系的顶层设计,着力探索建立有效的惩防体系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制度廉洁性审查,实现预防腐败信息共享。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以超前的视野抓好惩防体系现有制度的梳理和新制度的规划工作。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应及时废除,对需要完善的制度及时修订,尽快消除惩防体系建设的盲点。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惩防体系制度和预警机制,使各项制度更加体现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制度的宣传,注重体现群众意愿和社会认同,使制度的精神“入耳、入脑、入心”。特别要围绕高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图书教材、资金安全、干部任用、阳光招生、学术科研和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3.2.2 运用信息和网络手段开展廉政监督与防控
高职院校要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预警和监督机制,将科技手段融入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去。研究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技术平台模型,杜绝权力游离于制度之外,形成管理防控有制度、岗位风险有提示、实施过程有监控、即时检查有依据、预防腐败有效果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高校监督主体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网络科技手段和平台为载体,对一些重要常规运行数据信息实施同步监测。开展综合信息化建设,将财务管控系统、科研经费管控系统、国有资产管控系统、基建修缮管控系统纳入综合信息化智能平台,实现集约化管理。改变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事后监督太晚的现象,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监督实效。学校还可以探索建立相关企业廉政档案,将有行贿记录的供应商或企业纳入黑名单。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把隔离行贿黑名单企业工作列入高校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明确规定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若干年内将不具备参与区域乃至全国高校招投标的资格。建立风险等级分析库,实现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惩防体系,形成倒逼机制,最终构筑起有效的党风廉政风险防火墙。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必须针对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的腐败风险,形成以超前掌控与防范为核心,以强化权力运作过程监管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在实践过程中,高职院校应确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思路有以下四点。一是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措施,坚持整体推进,做到重点突破。二是按照重要程度将廉政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实施分级管控。其中,一级风险由学校管控;二级风险由各归口业务部门在学校统一指导下管控;三级风险点由各部门自主管控。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校反腐倡廉发展进程逐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是在防控措施建设方式方法上,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行以“未雨绸缪”为主、“过程调控”为辅、“亡羊补牢”为补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学校针对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通过风险点查找,调动全校上下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为全面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营造出良好的思想环境和舆论环境。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逐项研究、科学梳理,根据廉政风险程度,确立不同风险等级,有效实现分级、分层管理,并结合实际进行实践检验与调整,逐级、逐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推进廉政内控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过程中,各高职院校应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积极推进校属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如与财务、审计、采购等部门组成的采购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与审计、组织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干部人事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组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杂信访件查办等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协作中,校纪委应积极引导和发挥联席或协作各个部门的内在能动性和职能优势,做到工作分工不分家,以服务大局和促进发展作为共同的责任,同频共振,各自负责,协同作战。联席会议决议一旦形成,各参与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分别推进落实,各自完成情况上报联席会议,有力确保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高效完成。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重点在“防”,根本在“控”。要健全法治和制度反腐,创新反腐体制和机制,借助群众的反腐力量,通过举报和办案的公开透明,把反腐工作引向深入。在风险预防环节上,建立预测分析预警机制;在风险监控环节上,建立决策管理机制和监审督查机制;在风险处置环节上,建立激励惩处机制和恢复完善机制。要努力做到在廉政风险转变为腐败行为并造成损害前,能够及时启动相关制度机制,回溯风险管理内控流程,进行整改和修复,实现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最终形成立体的、多维度的廉政建设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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