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娟
(陇东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庆阳 745000 )
张廷玉在《明史》中把设置于今甘青边地区的河州、洮州、岷州、西宁等“番族诸卫”合称为“西番诸卫”。西番诸卫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北元蒙古对明朝的威胁,达到了明朝建立卫所的最初目的,增强了明政府对西番诸地的控制力度。2000年以前,明代西番诸卫研究成果较少。自2000年以来,明代西番诸卫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文从政治、经济、军事及宗教等方面对2000年以来明代西番诸卫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学者们认为,明代在西番诸卫的政治策略主要是通过土流参治,即“以流官为主,以土官为辅”实现的。学界早在上世纪30年代,对西番诸卫土流参治中的“土官”就有了研究,如黄正清、谷苞、童秀清等研究了土官的分布等,是西番诸卫“土官”研究的起始阶段。自2000年以来,土官、土司制度和土流参治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
西番诸卫所在的甘青地区,土官、土司制度的存在逐渐得到学者们的认可。如李清凌指出,元、明、清三代甘青地区不仅有数以百计的土司,而且前后相承,衔接清楚,有自身形成的条件和特点。[1]韩烨认为明代在青海地区出现了一系列土司,其中势力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的有17家土司;碾伯县土司以李、祁、赵三姓族最繁衍,代有名人,是其他土司所不及的。[2]武海龙指出,洮州卫的土司家族著名的有洮州的昝氏、卓尼的杨氏、洮州卫副千户土司杨氏等。[3]王彩霞也赞同这一观点,认为卫所土司制度作为明代土司制度的一种,相对比较普遍。[4]
学者们对土流参治实施的原因、特点、土司家族等问题也有研究。关于土流参治实施的原因,武沐、王素英认为明代甘青地区之所以实施“土流参治”制度,一是民族文化类型不同;二是历史上中央王朝对这些地区的治理程度明显不同;三是明初西北、西南地区所面临的边境问题不同。[5]关于土流参治的特点,武沐利用碑刻资料指出,明初河、湟、岷、洮诸卫“土流参治”中的土官与流官并不是以民族属性来划分的,“土”中有汉,“流“中亦有“番”。但是,“土流参治”的出发点与实质却是以民族属性来划分,所谓“土流参治”确切地说就是以汉族制约少数民族。[6]林伟科认为明代西北土司有客籍多、根基浅,土流参治、土制于流、忠于朝廷、服从征调等特点。[7]关于土司家族研究,何威对河州土司何锁南及其家族世系、何锁南家族的文化变迁、何土司家族历史地位及族属等问题进行了论述。[8]陈亮《明代甘青李、鲁土官家族研究》、鲁彩玲《李土司家族制度研究》、金燕红、武沐《明代岷州后氏家族补阙》分别对明代李氏家族所在位置及地理特征、家族人口、属民所从事的农业活动、明代后氏家族的历史等进行了研究。王慧婷、崔永红、贾霄锋等也提出了相似观点,认为明代甘青地区广泛分布着卫所及僧职土司、土官;甘青藏区,土司在卫所任职,受流官节制,且具有客籍多等特点;土职加流官衔也是藏区土司制度中土流参治的一大特色。
学者们认为,明代对西番诸卫的经济管辖主要是通过茶马贸易、军屯及移民垦荒实现的。
明王朝为了达到“以茶驭番”的政治目的,相继实行了“官营茶马贸易体制”、“金牌信符制”等政策。上世纪后半期对茶马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茶马贸易实施时间、金牌信符制、“马赋差发”及茶马贸易意义等方面;自2000年来,对茶马贸易研究主要集中在茶马贸易繁荣原因、官营茶马贸易体制、贡赐贸易及私茶研究等方面,并取得了一定成就。
关于茶马贸易繁荣原因的研究,殷叔鹏认为主要是因为河州特殊的地理位置、藏区对茶叶的需求、明廷抵御北元、羁縻西番的政策等方面。[9]陈杰指出河州茶马互市繁荣原因有三,其一是羁縻番族,其二是遮隔强虏,其三是遏其狂逞,作我外篱。[10]肖文清、武沐、马志勇也分别就明朝实行茶马贸易“以茶驭番”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河州、岷州、洮州地区区位特点、茶马贸易兴起的原因及意义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了相似观点。
关于官营茶马贸易体制的研究,王晓燕进行了系统论述。她的著作《官营茶马贸易研究》第5、6、7章分别对明代官营茶马贸易体制建立的原因、官营茶马贸易体制、官营茶马贸易中的问题与改革等进行了论述;认为由于茶叶产量减少、贵茶贱马及“以茶驭番”的民族政策,明朝实行了官营茶马贸易体制;其中榷茶禁私制度是茶马贸易体制的基础,茶马司是主要机构;茶马走私、官茶运输日益困难,茶马比价失衡、朝贡贸易的发展是官营茶马贸易体制存在的问题;所以明政府通过金牌信符制的废止、榷禁制度的调整对官营茶马贸易体制进行了改革。[11](P149)王平平认为明代官营茶马互市衰亡的根本原因是明政府没有协调好番族、茶农、商人和国家之间的利益。[12]对明代官营茶马贸易体制有研究的还有金燕红、武沐、马冠朝等。他们与王晓燕有相似观点,认为导致官营茶马贸易衰败的主要原因是宣德以后政府茶叶运输能力不足;明代茶马贸易的官营化违背了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原则,不符合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
关于贡赐贸易的研究,武沐认为明代朝贡贸易大大推动和促进了朝贡的实施,带动了地方经济的繁荣;为藏区社会的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了各民族间的交往。[13]格桑卓玛、陈改玲认为明代甘南藏区入朝使者众多,主要有土司土官、番族部落首领和宗教僧侣等。他们多次入京朝贡,这不仅有利于当地的稳定,还加强了当地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更促进了汉藏间的文化交流和甘南藏、汉文化的发展。[14]
关于私茶研究,魏明孔著《西北民族贸易研究:以茶马互市为中心》第5章论述了河州、洮州及西宁茶马司的设置及沿革,西北茶马互市中茶叶走私及主要防范措施,茶马互市的政治及经济作用等,特别是该章第2节对茶叶走私活动的主要类型如贵族以身试法、官豪以权谋私、当地驻军公然走私等问题进行了论述。[15](P200)何秀萍认为西番诸地私茶兴盛的政治原因是金牌制的弊端、明政府的腐败、茶法的松弛;经济原因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合理的茶马比价,朝贡贸易及官茶对茶户造成的不利影响。[16]对明代茶马贸易的形式、目的、特点及汉藏茶马贸易对明代汉藏关系发展的影响等进行研究的学者还有王毓銓、刘清荣、濮蕾、敏政、(韩国)朴永焕等。
关于屯田研究,肖文清、陈云峰分别对明代河州、岷州、洮州及西宁卫屯田原因、类型、特点及作用与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基于防御北元蒙古、河洮岷重要战略地位、复杂的民族状况考虑,明代在该地区采取了以军屯为主,民屯、商屯为辅的屯田政策。通过屯田,对当地经济等都起到了推动作用。[17] [18]
关于移民研究,宋丽丽、后永乐分别对明清时期甘肃洮岷地区汉族移民的主要原因、类型及经过等问题有一定研究。特别指出,依据史籍、方志等史料,明初洮岷河湟地区的移民群体还包括江淮移民群体,明初江淮人士移民进入洮岷河湟地区具有可信性。[19] [20]晏波也有相似观点。
关于农业开发研究,刘永胜、赵旭国分别对河州地区农牧业开发及明清时期甘南藏区农牧业生产技术、生产工具、畜牧业品种等进行了详细论述。对明清时期河湟洮岷人口、移民屯垦等问题的研究,相关学者还有贾伟、沙勇、荣宁、赵洁等。
学者们认为,明代经营西番诸卫的军事策略主要是通过修筑城池、堡寨、关隘、峡榨及长城等军事防戍体系以达到防御的目的。
关于西番诸卫军事防戍体系构成研究,高小强指出洮州城的修筑,构成了戍守洮州的第一道屏障;修筑堡寨、关隘和烽堠,其与各卫的守兵相互联系,互相声援,共同形成了防御外敌的第二道屏障;洮州边墙的修筑,依山势而筑,高山堑壕,留有关隘,构成了洮州卫戍防的第三道屏障。[21]骆桂花、高永久认为西宁卫的防御体系主要是西宁卫城、边墙、四围堡寨(西宁卫下辖240个堡寨)、峡榨等军事防御工事,遥相呼应,互为一体,在很大程度上使蒙古特别是西海蒙古“扼于墙堑,散漫不得出”,大大减少了湟水地域的边患。[22]史有东、史有勇也从烽堠、城堡方面论述了河州的防御体系。
关于西宁卫峡榨、烽火台的研究,闫璘有系统论述。闫璘在《明代西宁卫的峡榨考述》一文中对西宁卫的峡榨类型、数量、结构形式、修筑时间和西宁卫以峡榨为防御主体的整体防御体系进行了初步的研究。[23]在《大通县境内明代烽火台考释》中论证了大通县明代烽火台的类型、建筑形制、功能等问题,总结了大通县明代烽火台的特征。这对研究我国古代的战防思想等有重要意义。
关于西宁卫长城研究,刘建军、闫璘、曹迎春《明西宁卫长城及军事聚落研究》从西宁卫长城建置背景、长城本体和军事聚落三方面对西宁卫军事防御体系的构筑进行了论述。[24]闫璘论述了明代嘉靖二十五年修筑长城的起止点、走向、位置和构筑类型,同时指出了明代修筑此段长城的督修者为固安王继芳,纠正了《西宁志》记载的谬误。[25]此外,闫璘还指出门源县的长城是明代西宁卫修筑时间最早的长城等,这对研究明代西宁卫的民族交流、长城的修筑历史等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张金奎、米小强、毛雨辰、王文娟等学者则对军户来源,河、洮、岷州三卫军粮补给及边墙修筑工程等问题有研究。
学者们认为,明政府在西番诸卫地区大力提倡藏传佛教,实行僧纲制度、建立寺院、赐名等,以宗教化导笼络民心,安定西北边陲。
关于僧纲制度研究,权平的《明代对西北地区实行的僧纲制度》对西番诸卫番僧纲的选拔、待遇、僧纲司的内部机构设置及僧纲的职责、权力有研究。[26]武海龙的《明代洮州卫僧纲司研究》对洮州卫僧纲司的建立、传承及作用进行了论述。[27]朱普选、才让、任树民等也有相似观点。
关于藏传佛教人物研究,丹曲、谢建华的《甘肃藏族史》第7章从河洮岷地区的战略地位、藏传佛教在甘肃藏区的传播、明朝在甘肃藏区的土司僧纲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特别是该章第3节对洮岷三杰华丹嘉措、华丹扎西及释迦进行了论述,指出他们都出生于洮岷地区,共同为弘扬佛法,沟通汉藏文化交流、加强地方与中央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做出了特殊贡献。[28](p208)
关于藏传佛教寺院研究,武沐的《明代西宁卫所属藏传佛教寺院考补》、杜常顺《明清时期河湟洮岷地区家族性藏传佛教寺院》分别对西宁卫所属藏传佛教寺院及河湟洮岷地区家族性藏传佛教寺院进行了论述。[29] [30]杨聪聪的学位论文《河州志所见明代藏事辑考》第4部分指出,据吴祯《河州志》载,嘉靖年间河州有著名佛寺17所,可以明确判定属于藏传佛教的有10所,该部分还对著名番僧及寺院的变迁进行了交代。[31]
以上就是关于2000年以来明代西番诸卫研究成果的综述。虽然明代西番诸卫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研究成果大多是以论文形式存在,涉及的著作多是以部分章节形式存在,专著几乎没有;二是对西番诸卫各方面、不同问题之间研究不平衡,如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经济,对军事及宗教研究比较薄弱;同一问题间研究也不平衡,如对土官、茶马贸易研究比较多,对军屯及移民研究就相对薄弱;三是对不同卫所的区别研究几乎是空白。这些不足有待学者们的进一步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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