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开明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东 广州 510520)
人口问题是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在全社会关注人口问题的今天,如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是当代中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建国以来,在中央五代领导集体的艰辛探索下,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经历了理论与实践的磨合、接轨和融合的演进过程。
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人口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人口理论认为,无论在何种生产方式下,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要求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与生产资料的生产相适应,人口的增长与生活资料的增长相适应)在中国具体化的结晶。新中国成立后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是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进入理论与实践的磨合阶段。这期间,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共产党,提倡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主动控制人口增长的观念。但这一时期,由于我国经历了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以及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起步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改善,我国人口也迅速增长,到1953年,中国出现了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据我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当时全国人口已接近6亿,比建国初期的人口整整多出近1亿。这样的人口增长速度,引起了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高度关注。周恩来认为,中国每年平均约增1千万人口,这样的增长速度,供应是一个很大的问题。[1]毛泽东也指出,中国每年约增1200~1500万人口,人类就会提前自毁灭亡。在这种背景下,毛泽东提出,人口的生产要处于有计划状态,要纳入国家计划,要提倡节育,有计划地生育。[2]这是第一代中央领导核心毛泽东首次提出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概念。
随着对人口问题的进一步认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人口控制上,开始由理论认识逐步转向实践。1957年10月,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初步设想。他认为,控制人口,一靠人口节育,二靠计划生育;其中,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如三年试点宣传,四年普及实施人口节育和普遍计划生育。[2]但遗憾的是,随着“反右倾”运动的扩大化和“大跃进”运动的开展,偏离了对人口问题的正确认识,我国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到了60年代初,随着党中央对国民经济的调整,经济形势逐渐好转,中国人口迎来了第二次出生高峰。从1962年到1964年的三年时间,中国人口年均增长在1300万以上。面对新一轮突起的中国庞大人口规模和过快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与资源消耗之间的矛盾,党中央重新提倡节育和计划生育,坚定了主动控制人口增长的思想。1962年12月,党中央提出,为适当控制人口增长,使生育走向有计划状态,必须在人口稠密的农村和城市提倡节制生育。1964年,根据毛泽东“政府部门可能要设一个节制委员会”的构想,国务院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以负责计划生育——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地区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开始有组织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一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前,我国的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然而,“文化大革命”很快就使计划生育组织被迫撤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次被打断。这一时期,中国迎来了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从1966开始的四年间,人口出生年均超过2500万。面对这样激增的人口,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坚定了主动控制人口增长观念。1970年,在周恩来的努力下,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得以恢复,特别是1975年,在毛泽东重新提出“人口非控制不可”的指示后,党中央出台了以控制人口增长为基调的人口发展战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
整体而言,这一时期是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进入理论和实践的磨合期。从1953到1975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并落实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波三折,前后反复经历三次,但不管如何,党中央领导集体通过提倡和落实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坚定主动控制人口增长观念,以此解决激增的人口与有限自然资源之间的矛盾,既符合人类历史的前进方向,也符合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客观来看,在当时提倡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的确是了不起的历史进步,一方面,它打破了我国封建传统生育观念;另一方面,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提倡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挑战了苏联所谓社会主义人口规律的普遍适用性”[3],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思考中国人口问题中的实事求是精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改革春风的吹拂下,中国的各项事业迎来了明媚的春天。从1982年到2002年,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进入了理论和实践的接轨期。这期间,确定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提出了人口发展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制定了一系列为人口与计生工作提供基本保障的法律法规,使人口与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新世纪新阶段中国人口思想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确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上世纪80年代,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我国又迎来了新一次人口增长期。到1980年底,全国总人口为9.87亿,与建国初期相比,人口将近增加了一倍。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在1980年9月25日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这次会议号召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用实际行动带头执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党中央首次从国家战略意义上考虑人口问题。
提出了人口发展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为了使我国人口到20世纪末不超过12亿,从1978年开始,中国共产党结合我国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提出了人口发展的具体要求。1982年2月,党中央倡导国民晚婚晚育,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小孩。1984年4月,党中央提出,要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如果农村户口家庭第一个孩子是女的,允许再生育一个。1986年,党中央强调,要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为了使国家更加强盛,人民更快走上富裕之路,1991年5月,党中央做出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肩负本地人口计划生育责任,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对各级党委的评估,对人口失控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制等等。1995年9月,国务院在全国计划生育经验交流会上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在新形势下,要有新思路,新的措施。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明确提出,人口要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长期协调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新的发展方向。2000年3月,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到2010年末,总人口要控制在14亿内的决定,明确了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我国人口与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制定了一系列为人口与计生工作提供基本保障的法律法规。在邓小平提出“控制人口增长,……应该制定一些法律”[4]之后,我国开始着手制定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12月,新修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次规定,国家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就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此,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这一时期,我国有关计划生育的立法十分迅速,除了上述宪法外,还有1984年的《中国计划生育纲要》、1986年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1990年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1991年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1995年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7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手册》、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0年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降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使人口调控的目的从为了“协调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上升到为了“人口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新的高度。
党的十六大之后至今,是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进入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期。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在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上,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树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观念,作为我国人口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至此,我国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从过去关注数量,控制人口增长过快层面,向当前注重人口素质、结构、分布层面上转变。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得到了升华。
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推动了“全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树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思想的形成。十六大以后,面对我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的第四代领导核心胡锦涛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新世纪新阶段人口思想的丰富和完善奠定了基础。2004年,在中央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强调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战略意义,要求全党努力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5](P15)为了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6年12月,党中央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将治理出生性别比,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管理服务系统等,作为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该《决定》的出台,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新时期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指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质量。[6](P2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提高人口质量,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把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7](P8)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人口发展重大决定。随后,党中央又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所做出的合乎民意,适应时代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至此,党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人口思想正式形成。
明确提出人口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人口发展的目标和工作思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发展的重要体现。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要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出和谐社会就是要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如何把我国庞大的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2006年12月,党中央指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就是要坚持计划生育政策,在科学发展中重视人口的素质、结构和地域分布,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和谐,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对在新时代条件下如何全面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不断提高人口质量的战略决策。这些工作思路和举措,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的不断深化和发展。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十六大之后,党中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不断加大。2003年,胡锦涛指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近13亿人口,人口资源环境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三件大事:一是加紧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订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二是要改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机制;三是要正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2005年10月,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指出,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06年12月,党中央在《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新时期我国人口与计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任务,大力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要加快构建。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对人口和计生工作又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通过不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当代中国人口思想在不断深化完善,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展现在了世人面前。
由上观之,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经历了五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艰辛探索,从开始的理论与实践的磨合,一步一步地走向今天的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承前启后,与时俱进。这一思想,一方面适应了建国以来我国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特定历史背景,体现出时代性;另一方面,也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回顾中国共产党人口思想的演进历程,对于我们了解中国共产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而取得的伟大成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彭佩云.中国计划生育全书[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7.
[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3]翟振武,张现苓,江梅,杨凡.探索与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者人口思想演变研究之一[J].人口研究,2011(3).
[4]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A].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5]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6]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7]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