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琴
(兰州大学文学院,兰州 730000)
说“不得(dei)”
李泽琴
(兰州大学文学院,兰州 730000)
助动词“不得”以否定的形式表达了肯定的意思,即“不得”和“得”存在着肯否对立的消失。沈家煊先生的标记论观点和张谊生先生关于“不”的主观减量作用的看法,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现象。这在“不得”的分布环境中均能得到验证。此外,“不得”的主观预期的特点也值得我们注意。
“不得”;对立消失;主观预期
“不得”在形式上是“得”+否定副词“不”的结构,但它并不是对“得”的否定,而是一种肯定表达,在语义上相当于“得”。因为“得”本身不能单说,没有是非问如“*得不得”的表达,因此“不得”作为“得”的否定没有存在的条件。这种特点前人也已经注意到了,如丁声树[1]、刘月华等[2]指出,助动词“得”一般没有否定形式,在口语中往往用“甭”、“不会”、“不可能”等代替。问题在于,为何“不得”会表达肯定的意思,就肯定义上与“得”是否存在差异。我们认为这与“不得”的分布环境及肯定和否定的不对称密切相关。
“不得”在分布上的一个最根本的特点便是它只出现在反问句中,带有强烈的反问语气。黄伯荣、廖序东[3]提到,反问是以肯定的形式表达否定的意思或以否定的形式表达肯定的意思。这种反问形式对极性的颠倒使得否定形式的“不得”表达出的是肯定的意思。可见,“不得”的肯定义来源于反问句。比如:
(1)说出来你不得笑半天?①本文例句未注明具体出处的则为自拟语句。
(2)假如来了三个人,他不得再买一瓶可乐?
沈家煊[4]指出,否定一个命题以肯定一个命题为先设;刘钦荣[5]也提到,反问句必有一个充分的语义前提。在疑问句中,“不得”都先设了一个肯定命题:
(3)a.要是真是那样,他不得笑死?
b.要是真是那样,他不得笑死吗?
(3a)和(3b)均有一个语义前提,即说话人认为“他得笑死”。我们将这个语义前提看作是说话人的主观预期,是说话人根据一定的条件对事件成真的可能性作出的主观判断。肯定和否定的不对称使得“不得”带有主观预期的特点,而肯定形式的“得”却不存在主观预期。也就是说,“不得”的主观确定性强于“得”。
可以说,“不得”因句法分布和形式特征而呈现出两个比较突出的特征:[+反问性]和[+主观预期性]。这两个特征也是密切相关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同现性,[+反问性]规定了“不得”的形式是“否定+得”,而“不得”的[+主观预期性]则来源于其形式的否定。
李宇明[6]认为,反问句同与之相应的陈述句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含有较重的感情色彩。冯江鸿[7]也指出,反问句是一种间接陈述。可见,反问句和陈述句在命题真值上并无不同。两者理论上存在着变换关系,但并非所有的陈述句都有相应的反问表达②郭继懋曾讨论过反问句应用的限制条件。参见[8]。。在此,我们将“不得”的分布限制简化为主观预期的有无。“不得”含有说话人的主观预期,而这一预期在说话人看来具有确定性。当事件发生得比较突然或确定性不强时,说话人无法主观预期:
(4)我有丝厂,眼看着得歇业。(老舍《文博士》)
(5)我心里想,不好,节目得中断了。(清华语料96NEWS06)
“眼看着”、“不好”等词暗示出说话人对事件成真无事先预期,而就目前的情况作出一定的判断。
出现在反问句中的“不得”具有强烈的反问语气,表示对事件成真的判断,非对新信息的索取,因此它不能在以语气词“吧”、“啊”等煞尾的疑问句中出现:
(6)你这点儿萝卜得糟践多少肉啊?(口语剧本剧本库)
(7)“这个小壶得值好几镑钱吧?”(老舍《二马》)
例句中,说话人并没有表达对事件成真的判断,而重点在于相关量的信息的获取上。事实的不确定性阻碍了主观预期的进行。郭继懋[8]提到,陈述句是为了告诉别人新信息,反问句则是跟别人理论。当说话人只是告诉别人一个必然成真的事件时,无需主观预期和反问。如:
(8)“就知道你得忘,现在吃。”(王朔《永失我爱》)
(9)明摆着得挨骂,他还是去了。值得注意的是,“不得”的主观预期在对事件的判断上具有单一性,也体现出反问的针对性,所以一般不能出现在复句的反问表达中:
(10)a.真要是那么报告上去,得抄家! (老舍《四世同堂》)
b.真要是那么报告上去,不得抄家!? (还)不得砍头?
(10a)说话人只是按照常理对动作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进行客观的判断,当然,抄家只是后果的一种,说话人并没有对所有的后果进行主观上的预期,可能还有比抄家更严重的。(10b)对“抄家”这一后果进行了主观预期,那么所有可能性后果都应该在预期的范围之内,只是针对主观预期的事件。再如:
(11)a.放了王八,(不光我得饿死),我孩子也得饿死。①尤凤伟《金龟》连载之二原句是:放了王八,我得饿死,人生天地间,得有口饭吃不是?(尤凤伟《金龟》连载之二)
b.放了王八,(不光我不得饿死),*我孩子也不得饿死。
递进一般在语气上呈现出由弱到强的特点,在语义上也具有补充追加性。“得”不表预期,因此在对未来情况进行判断时,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适量地调整,比如前文提到的否定判断或者是在递进复句中调整判断的具体事件。而主观预期表明说话人在作出判断时已经考虑到了可能的情况,预期是主观接受的反映,在判断上具有定量性的特点,一般不能否定也不能修正。(11a)中,说话人认为放了王八,可能自己会饿死,但在没有预期的情况下也可以按需增加“孩子饿死”的判断。但是(11b)中,主观预期反映出的是说话人对“放了王八”这一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已有了大致的判断。在表达中也尽可能地将自己的主观预期展示出来,判断的对象不会再超出这一预期。要么对几个事件成真与否同时判断,要么只选取信息量最大的事件作为判断的对象。所以,(11b)的意思用“放了王八,我和孩子不得都饿死”来表达则比较符合我们的语言习惯。
同时,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不得”只能出现在引述形式中,不能出现在陈述形式里。因为陈述和引述都应力求表达原说话人的意思,陈述者在陈述时,需要进行信息整合,以便保证客观信息的传达,而引述则无需信息整合,原说话者的主观态度可以保留:
(12)a.他说过不按时完成作业他得挨打!
b.他说过,不按时完成作业我不得挨打! (引述)
(13)a.他说过,不按时完成作业他得挨打!
?b.他说过,不按时完成作业他不得挨打! (陈述)
当反问句中使用了降调,反问形式与陈述形式的差别就比较模糊了,可以认为“不得”和“得”出现了肯定和否定对立的消失。比较下面两组句子:
(14)a.但我父母年迈多病,若是为了来看我在路上出点什么事,我得后悔死。(人民日报1995-01-02)
b.但我父母年迈多病,若是为了来看我在路上出点什么事,我不得后悔死。(降调)
(15)a.这不是犯欺君之罪吗?欺君?脑袋得搬家呀!(北京晚报1997-03-22)
b.这不是犯欺君之罪吗?欺君?脑袋不得搬家呀!(降调)
(14b)和(15b)都是降调,是一种陈述句而非反问句。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不得”只有认识情态,“得”除了认识情态,还兼表义务情态。如:
(16)a.这件事不得你出面解决?
b.这件事得你出面解决。
认识情态的来源之一便是对某种义务的认识。“不得”所预设的“得”可以表达一种义务情态,但由于反问语气和主观减量标记的存在,“不得”体现出的只能是说话人的认识情态。值得注意的是,“不得”所表示的判断基于对义务的认识,在判断对象上带有针对性的特点。
“不得”的语义特点与其分布环境密切相关。“不得”虽然不是表达对“得”的语义否定,但是其形式上的否定特点却使得两者在量上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沈家煊[4]指出,否定某一个量X等于肯定一个接近X的量。张谊生[9]也曾提到“不”的主观减量作用,并认为“不”在真值意义上是一个羡余否定成分。由此可以看出,“不”在否定之外还有量的减弱作用。这种量此处便体现在对事件成真判断的确定性上。“不得”的主观性强于“得”,主观减量的基础在于主观预期的存在。而主观预期的减量是受语用原则驱动的①按照沈家煊的观点,标记现象的形成受语用原则的制约。参见[4]。。我们认为,适量原则在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得”是对未来可能性的判断,可能性就具有不确定性,准确性高一般来说更符合判断者的初衷,说话人在作出预期判断时考虑到这一点,便用“不”对这种主观预期进行适度的减量,以便使其接近准确:
(17)a.我这个老婆子没文化,说不出话来,我得哭一顿。(清华语料94RMRB2)
b.我这个老婆子没文化,说不出话来,我不得哭一顿?
(18)a.照这个速度,工期得延长3倍!
b.照这样下去,工期不得延长3倍!
适量原则反映出的是一种礼貌原则。“不得”表达的判断只是接近于未然事实,这既能反映出说话人的判断倾向,也可以使其判断留有一定的余地,减少主观臆断性,保留了面子,在会话中显得较为委婉和礼貌。
说话人对未来的判断并不一定准确,这在情理之中。说话人可以对其判断进行否定或消除。但是主观预期却不然。因为说话人明知道主观预期不可行还要进行反问,有违言语表达的适量原则,也不符合礼貌原则:
(19)a.够快的,我还当你得慢一会儿。(王朔《玩儿的就是心跳》)
*b.够快的,我还当你不得慢一会儿?
(20)a.我得晚一点,也晚不了多少!(老舍《裕兴池里》)
?b.我不得晚一点?也晚不了多少!例(19a)中,说话人只是对“慢一会儿”这一事件成真与否作了简单的判断,但“够快的”却暗示说话人的判断与实际不太相符,由于“得”的使用反映不出说话人的主观预期,比较模糊,因此在交际中有利于面子的保留,显得较为得体。“不得”则略显突兀。例(20a)中,“得”无主观预期,说话人可以根据一定的情况修正或否定其判断。而“不得”预设着一个主观预期,预设一般不能被否定②同上。。(20b)中“不得”的使用在语言交际上显得较为啰嗦。
[1]丁声树.现代汉语语法讲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3]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4]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
[5]刘钦荣.反问句的句法、语义、语用分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07-110.
[6]李宇明.反问句的构成及其理解[J].殷都学刊,1990(3):91.
[7]冯江鸿.反问句的语用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8]郭继懋.反问句的语义语用特点[J].中国语文,1997(2):111 -121.
[9]张谊生.试论主观量标记“没”、“不”、“好”[J].中国语文,2006(2):127-192.
责任编辑:柳克
A Discussion on“Bu Dei”
LIZe-qin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730000,China)
The auxiliary“Bu Dei”is similar to“Dei”in semantics by using a negative form,thus there exists the disappearance of contrast between“Bu Dei”and“Dei”.The theory ofmarkedness by Shen Jia-xuan and the subjective reduction in quantity of“No”by Zhang Yi-Sheng both have a good explanation about this phenomenon,which can be confirmed by the distribution of“Bu Dei”.What ismore,the characteristic of“Bu Dei”in subjective expectation should also be noticed.
“Bu Dei”;disappearance of contrast;subjective expectation
H 146.3
A
1009-3907(2014)01-0062-03
2013-11-08
李泽琴(1990-),女,甘肃白银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现代汉语句法语义研究。
③本文研究“不得”,很多时候涉及到对句子中“得”的替换,相应原句的出处均已在句子后面标明。下同。
④老舍《四世同堂》的原句是:真要是那么报告上去,得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