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研究

2014-03-25 07:29杨熙玲
关键词:法制法律院校

杨熙玲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系,四川 成都 610000)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素质教育成为改革的目标,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它不仅能够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而且能够提高其心理健康素质和道德素质[1]。当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面临的情况是前所未有的,怎样采取合适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的法制教育,是很多高职院校都面临的问题。

一、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能够更好地诠释依法治国方略

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是与依法治国方略相契合的,因为高职院校是培养社会人才的地方,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整个社会进行法制精神的传播,能够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贯彻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进一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二)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能够培养高素质人才

高职院校是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学生掌握专业和文化知识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养成良好的法律素养也是相当重要的。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能够更好地提高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确保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现代化建设要求。

(三)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能够保证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现在,高职院校中的学生一般都是90后,这一代人,大都是独生子女,性格比较叛逆,经常会冲动做事,再加上父母长辈的溺爱,使得很多学生在心理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在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之后,若不能对其正确引导,学生很容易做出一些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事情,所以高校必须加大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保证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四)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能够预防学生的犯罪行为

随着科技发展,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也在不断增多,很多外来文化以及网络文化的冲击都会影响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由于学生是非辨别能力有限,容易上当,其外在表现便是少数学生有犯罪倾向,学生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缺乏法治意识,法律观念淡薄,不清楚犯罪可能会引起严重后果[2~4]。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能够使学生全面了解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并以此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学生发生犯罪行为。

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之后直接进入社会,其法治意识的高低能够直接体现我国的法制教育水平。加强法制教育,是增强我国民族凝聚力,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高职院校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存在问题

(一)很多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看成德育分支

很多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依旧将其看成德育的分支,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观念不正确也会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就德育本身的内容而言,其中并不包含法制教育,德育关注的是对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其着重点是学生自我的约束力,而法制教育关注的是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其着重点是用法律制约学生不合法的行为,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但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老师和学生混淆了二者的概念,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制教育本身独立性的丧失,将法制教育作为德育的附属,其重要性也无法真正体现出来。

(二)学校没有将法制教育引入到素质教育中去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这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有一定法律方面的素质,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可是很多高职院校在教学的时候没有真正重视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素质教育顺利开展离不开法制教育,但很多高校并没有对学生进行良好法制教育,这样影响到教育改革的有效性,既不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又不利于国家全面建设法制社会。

(三)部分高职院校混淆了法律知识教学和法制教育的概念

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学可以说是法制教育的最基础部分,相关的法律知识教学无法涵盖法治教学的作用。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仅仅是给学生传授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而没有真正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方面着手。很多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往往会泛泛而谈,说空话、套话,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因此,怎样更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将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转化成为自身的法律素养便是很多高职院校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在新形势下,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建议

(一)在进行学校法制教育体系建设和方法选择的时候,应该根据学生自身的实际特点进行

现在,国家高职院校生源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高考没有考上本科的学生;二是中专、技校或者是职业高中考入的学生。这部分学生的特点比较鲜明,首先这些学生自身的思想活跃程度都很高,能够很好适应新的环境,接受新事物能力也特别强,对新事物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其次,这些学生对文化知识掌握得不够好,文明修养以及自身的文化素质比较差,思想品德修养不高;再次,这些学生通常都不喜欢学习,也没有动力去学习,理想信念比较缺乏,平时自信心也不够强;最后,这些学生进行自我管理的能力比较差,很难做到自我约束,对自己缺乏正确的认识。所以,教师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必须将其上述特点结合在一起。

第一,将案例和法律知识结合在一起。高职院校的学生往往都会对老师的说教比较反感,老师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候,一味给其说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是行不通的,时间久了,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甚至学生会厌恶法制教育,而案例则往往比较鲜活,通过案例讲解带领学生学习法制知识,对学生有一定的吸引力,我们都知道,兴趣是最好老师,虽然很多学生对其产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热闹和好奇,但是对于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而言,兴趣往往是教学成功的第一步,老师在将其兴趣调动起来之后,还应该进一步引导,只要引导有效,那么案例教学这种方式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的应用便是有效的。

第二,将专业知识和法制教学结合在一起[5~6]。老师在进行法制教学的时候应该有意识的将其和学生所学的专业结合在一起,因为各科知识其实是有联系的,比如说对于会计或者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老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将其和经济法结合在一起,对于商务类的学生,老师可以将其和合同法结合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认识到法制的意义,继而加深他们思想上的重视程度。

第三,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必须做到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只有真正的做到与时俱进,才能在现实中发现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随着信息和科技的发展,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非常多,其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以前强很多,由于西方各种思想涌入,学生受到的思想冲击比较大,甚至很多学生产生了无政府主义思想,这也导致了其法治意识非常差。所以,面临新的形式,老师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也绝对不能够一成不变,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进行改革,在教学中不断创新,提出新的教学思路并付诸实践。

教师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观点,用先进思想来引导学生,在法制教育课堂上,教师应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教师要发挥榜样的作用,为人师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教育学生。教学过程中,与学生们共同学习,教学相长。

(二)增强师资力量,改变以往落后的办法

法制教学的效果是和老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办法以及教学风格有直接关系。有些老师教学方法比较新颖,教学风格比较活泼,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也会更加愿意听,教学效果也更加好,而有些老师在进行法制教学的时候,只是一味念一些法律条文,学生听的昏昏欲睡,甚至有的学生就直接不去上课,这种情况下,课堂效率也会大大降低,教学效果不可能有保障,所以,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保证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的老师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的,专业教师是确保法制教育顺利进行的前提。

此外,学校还应该鼓励老师进修,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条件开展一些培训,从而提高老师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教学水平。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老师应该采取各种措施提高课堂效率,转变自己以往落后的教学模式,增加一些活动性比较强的内容,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尽量选择自己身边的或者是和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在讲解案例的时候,老师也应该有意识引导学生使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师有必要进行法庭模拟。[7~8]此外,老师还应该利用学校现有的资源以及社会上的资源进行法制教育实践的开展,鼓励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这样能够对课堂教学进行补充,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三)根据形势的需要,利用网络进行法制教育

在我们工作以及学习中,网络已成为重要的部分,随着社会发展,网络在教学中的优势愈发明显,在高职院校中,网络也是学生不可缺少的必要工具。根据权威统计,现在大学生平均的上网概率已经达到92%,在这些学生中,每周上网时间大于10小时的学生约有1/3。[9]面对这种形势,利用网络进行法制教育已成为必然。

在网络中能够进行资源共享,有助于不同高校进行沟通交流,并且各种教学资源也非常丰富,学生在交流的时候更加直观和快捷。老师在法制教学的时候也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将网络利用起来,从而提高法制教育本身的时效性及针对性。并且,老师还可以通过网络来对学生的思想状态进行了解,其针对性也会更强。此外,老师在教学的时候还可以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进行教学手段的改革,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利用多种手段,在网络上开展一些学生比较喜欢的活动进行法制宣传。

针对现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在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因此,新时期各个职业高校应当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法制教育水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之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1]陈大文,刘一睿.从普及法律常识到提升法律素质的教育——改革开放30年高校法制教育发展回眸[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4).

[2]吴东兴,张黎娟.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J].法制与社会,2010(20).

[3]钱苏苏.对于民办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的法制教育的一些思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10).

[4]王洪龙.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状况及其培育路径[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12).

[5]续晓飞,陈俊敏.浅析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2(2).

[6]崔涛.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管窥[J].辽宁高职学报,2012(4).

[7]张绿文.加强高校学生法制教育之管见[J].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8]张利华,袁建勤.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失缺问题探析[J].南昌高专学报,2008(5).

[9]陈大文,孔鹏皓.关于高校法制教育定位问题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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