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龑
歌仔戏又名芗剧,亦称子弟戏,是福建五大剧种之一,2006年入选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广泛流传于漳州、厦门、泉州、台湾、东南亚一带。歌仔戏起源于漳州,成型于台湾宜兰,与台湾歌仔一脉相承,是唯一诞生于台湾,由两岸共同哺育的剧种,也是两岸戏曲同根同源、反复交融的最好见证。歌仔戏在东南亚各国流行区域有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和菲律宾等,当地华裔闽南人又称歌仔戏为“福建戏”,亦指传自福建省,用闽南语演唱的地方戏,是闽南地区富有地方特色又具有国际影响的宝贵文化资源。
歌仔戏的唱腔属民歌联曲体,曲调柔和抒情,有“七字调”与“杂碎调”两大声腔曲调,以及“哭调”、“杂念调”、“民歌小调”等。场景音乐既有来自漳州民间音乐锦歌、十音、八音,也吸收竹马戏、潮剧、京剧、南曲的音乐。唱白用漳州、厦门语言混合的台湾腔,并吸收梨园戏、四平戏、乱弹等剧目表演和化妆。所使用的乐器合称“五大件”,分别是壳仔弦、大广弦、月琴、台湾笛、六角弦。歌仔戏在闽南语方言区人民的社会生活中不仅起着重要作用,而且也具有实际存在的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是福建民族文化生态圈中的重要物种之一,对传承闽南方言这一古汉语的“活化石”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歌仔戏的传统剧目约有五百多个,最初多用歌仔戏的唱本,进入城市后,增加了历史题材和反应现实生活的剧目,多是从其他剧本或小说改编而来的连台本戏。历年来,闽南歌仔戏作品《水仙花》、《加令记》、《三家福》、《逐荷志》、《琴剑恨》、《易婚记》、《月蚀》《保婴记》等一批优秀剧目的上演广受好评,在华东区、省、市乃至全国各类戏剧会演中均获佳奖。其中,1990年创作上演的现代戏《戏魂》在参加福建省第十八届戏剧会演之后,又被文化部选调参加全国戏曲现代戏会演,获得了新剧目演出奖、优秀编剧奖、优秀音乐设计奖、优秀舞美设计奖、优秀演员奖。1992年,该剧目又荣获文化部第二届文华新剧目奖、文华剧作奖、文华表演奖(文华奖是中国政府文化最高奖);2006年,现代戏《邵江海》获全国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戏剧奖,并在2007年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第十二届文华奖评奖中荣获“文华大奖”及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美设计奖、文华表演奖,2008年,该剧又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06—2007年度)“精品提名剧目”;2012年,漳州芗剧团锦歌队锦歌弹唱表演《漳州美》,赴广东东莞参加“第七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国曲艺大赛”,荣获“节目提名奖”;2013年,歌仔戏经典剧目《保婴记》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戏剧节,荣获优秀剧目奖、优秀导演奖、优秀演员奖。
歌仔戏拥有一批海内外知名的艺术人才,已有上百人次在省级以上艺术活动中获奖,如郑秀琴(中国国家1级演员)、吴兹明(中国国家1级导演)、陈彬(歌仔戏)(中国国家1级作曲)等多位获评正高级艺术系列职称。著名歌仔戏表演艺术家郑秀琴是史上第一位也是目前唯一一位获评中国国家1级演员职称的歌仔戏演员,同时她还是全国八届人大代表、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目前,一批卓有成就的中、青年艺术家正承前启后活跃在舞台上,其中较突出的有当家花旦杨月霞、小生郭娅玲、武生兰海滨等。他们因扮相俊俏,表演细腻、唱腔优美而多次获奖,并得到观众一致赞评。
诞生于1951年8月的漳州市歌仔戏(芗剧)团,是国家专业戏剧表演团体,也是全省十大重点剧团之一,被列为闽南文化保护示范点。漳州芗剧团因深厚的历史积淀,优良的专业素质,以“芗剧之帜”的美称享誉中外。它作为联系两岸亲情的纽带,对于加强闽台联系、推进两岸走向和平统一的美好未来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2年6月漳州市芗剧团正式更名为“漳州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六十几年里虽几经聚散离合,但“立足本土,服务大众”的目标始终不变,更名后的剧团更加注重对歌仔戏这一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该剧团自1983年以来多次应邀赴新加坡、台湾演出,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第一个应邀赴新演出的剧团。2008年3月,新加坡举办了与中国大陆和台湾三地芗剧(歌仔戏)交流演出,均获得极高的好评和赞誉;2009年4月,漳州市芗剧团在新加坡城隍庙历经21场的演出,全团演职员齐心协作,演出取得巨大的成功,深得广大新加坡戏迷朋友的赞誉。1995年,它又成了第一个赴台湾演出的大陆芗剧(歌仔戏)剧团;2001年及2004年,大陆与台湾连续两次联合举办了海峡两岸歌仔发展交流研讨会,剧团组织了一批艺术骨干赴台参加交流演出;2008年5月,剧团赴台参加“郑成功文化艺术节”,取得了巨大成功。2011年9月,受台湾宜兰葛玛兰基金会邀请,剧团一行20人赴台湾宜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受到台湾同行及民众的一致好评。2013年4—5月,剧团一行23人到台湾高雄、台南地区开展为期11天的“2013福建文化宝岛校园行”演出活动,此巡演活动由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主办,是一个面向台湾各类院校及青少年群体拓展的系列文化交流活动,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两岸同胞的沟通与了解起到重要作用。
闽南歌仔戏对传承历史,联系海外亲情,加深与广大海外侨胞、台湾同胞的感情和相互了解,弘扬闽南地区本土文化,有着不可低估的社会功能。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闽南歌仔戏在取得丰硕艺术成果和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的同时,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地方传统剧目,其保护传承和发展正面临着困境和挑战。
近年来,随着各种艺术文化主体的渗透,歌仔戏观众逐渐流失,具有老龄化的趋势,青少年对歌仔戏的了解甚少,喜欢歌仔戏的青少年寥寥无几,并且尚未树立对歌仔戏的保护意识和传承责任,成为歌仔戏传承所面临的令人担忧的突出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部分,但芗剧的传播途径仍是以传统的剧团现场表演为主,其中以农村民俗节日活动、民间祭拜神灵的场合居多。尽管票价已降至最低点,在城市剧场的演出上座率仍十分惨淡,票房只赔不赚,偶尔在春节期间的公演,亦少人问津。如何让芗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引人深思。
据统计,福建省现有8个歌仔戏专业剧团和100多个民间职业剧团。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生存问题是摆在歌仔戏剧团面前的严峻现实与考验。
1.国营剧团
目前福建省拥有厦门市歌仔戏剧团、漳州市芗剧团、龙海市芗剧团等8个国有歌仔剧团,其生存状况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
(1)演职人员收入普遍较低
国营剧团属国家全民事业差额拨款单位,其收入来源主要有政府拨发的固定工资和演出的收入两部分。
第一部分:固定工资
笔者通过对漳州市芗剧团团长访谈了解到剧团人员收入的大致情况:演职人员平均月工资加上绩效小于2 000元。高级职称(国家1级演员),工龄30~40年:每月3 000元左右;中级职称,每月2 300元,其中工龄短的不到2 000元;新团员每月1 000多元。可以说,剧团人均工资普遍较低。
厦门市歌仔戏剧团人均收入状况同样不容乐观。政府拨款只占全年的80%,且是按员工数计算,员工的“三金”(医保、社保、公积金)需剧团承担,没有办公费用,此外还需贴补20%的款项,一年大概需要净赚八九十万元才能支撑这笔开销。
第二部分:演出收入
漳州市芗剧团年演出场次在200至300之间。除了承担政治任务的演出,如接待旅行团、外宾来访等,一般的业务演出平均每月6~7场,每场演出戏金约一万元,每场演出需有50多人出场,包括乐队15~16人、演员30~40人以及后勤2~3人,平均每人仅获得80元补贴,剩余用于剧团经费,购置剧团所需的服装、道具、设备等。
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年演出量在150场以上,其中,在厦门的公演基本不对外售票,剧团无法从中盈利。一些客户的“请戏”,戏金最多1万元,但真正的利润却很少。例如漳浦县的一场演出,演职人员至少需50人,租用道具车需3 000多元,再加上工作餐以及每个演员五六十元的补贴等费用,利润所剩无几。团长称:“剧团每年在漳州、漳浦、龙海、晋江、海沧等地演出100多场,所到之处反响热烈,但用演出盈利给员工交‘三金’都相当吃力。”
(2)排练、演出场所受限
排练、演出既是剧团的主要职能,更是剧团生存的保障,剧团的一切工作均须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国营剧团拥有强大的演员阵容,如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副团长、国家2级演员庄海蓉;艺术委员会主任、国家2级演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歌仔戏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陈志明等等,以确保较高的演出质量。国营剧团还拥有实力雄厚的幕后工作者,如担任音乐设计的国家一级作曲陈彬、朱伟捷、国家一级编剧方朝晖等。歌仔戏不仅有丰富的传统剧目,也涌现出一大批反应现实生活和时代精神的现代剧,如 《碧水赞》、《情海歌魂》、《雨夜倩影》等都是改革创新的优秀剧目。然而,剧团有限的排练场所却使排演出品质精良的剧目受到限制。国营歌仔戏剧团均无固定的排演场所,现有的场地较小且无正规舞台及设备,只能应付小型的内部排练。当遇到大型剧目的彩排和对外演出时,只能租借其他剧场。这不仅给想要观看歌仔戏排练、演出的观众们带来不便,亦对提升艺术水平和剧团知名度造成一定影响。
2.民营剧团
剧调查统计,福建省现有歌仔戏民间职业剧团共一百多个,如厦门市闽南文化歌仔戏剧团、厦门同安区吕厝芗剧团、漳州芳苑歌仔戏剧团、漳州市新顺兴歌仔戏团等等。
民营剧团普遍存在出演人员少、服装道具粗糙、专业性较弱等问题。演职人员约30~40人,每团年平均演出场次约为250场,每场戏的戏金约为2 100元。民间职业剧团平均每场仅十多人出演,包括演员和乐队,常有一人饰演多个角色,配乐包括锣鼓、吹管、拉弦乐,少至三个人完成。国营剧团的演出服装、道具精美,多在上海定做,由手工缝制而成,相比而言,民间职业剧团的服装、道具均较简单、粗糙。此外,民营剧团还存在管理制度薄弱、演员随意跳班、剧团恶性竞争、相互压价的问题。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设文化强国”被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是当今国家、政府、群众越发重视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2007年9月6日,我国首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宣告成立,引起了海内外广泛关注。而芗剧作为闽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现状是否良好,直接影响着闽南文化保护传承问题。”[2]纵观歌仔戏发展成长的历史变迁,如何传承与创新成为我辈在新时期肩负的重任。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歌仔戏,不能只打着保护的口号,而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给予保护和支持。这就要求在观念上的突破,认识到文化也是一种生产力,其也可以成为社会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李易文先生在他所著的《我的团政设想》一文中,提出:“改革中走产业经营之路是漳州市芗剧团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千方百计争取政府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对剧团艺术生产的扶持,争取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兴芗剧事业。
首先,要加强歌仔戏艺术人才、艺术尖子的培养,特别是要加强队伍年轻化的培养。推动艺术梯队建设的良性发展,确保舞台上“接班人连贯,新面孔不断”。
其次,要争取更多更好的剧本排演,特别是能反映现实生活,具有时代精神的剧本。现代戏《戏魂》、《月蚀》、《邵江海》的成功演出,证明了新的表演手段既增强了舞台艺术的美感,又体现了时代的特征,拉近了演员与观众的距离。要使歌仔戏的发展蒸蒸日上,必须在传统艺术的基础上继承和创新,寻找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戏内容的契合点,找寻新颖的叙述角度来营构独特的戏剧语境。
建立、拓宽四个演出市场,即:农村市场、城市剧场、海外市场、音像与网络市场。可利用电视节目、音像制品、广播节目等现代媒体扩大它的宣传面,打响闽南歌仔戏的品牌和文化特色。通过互联网便捷、成本低、互动性强等优势进行宣传,用现代化手段全面扩大歌仔戏的影响。此外,还应争取更多比赛机会以提高竞争力,策划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积极拓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对演出质量的提高和艺术水平的深化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地方文化教育部门可尝试在中小学音乐课程中逐步开展简单的歌仔戏欣赏教学,培养年轻观众对歌仔戏的兴趣,同时组织青少年观看剧团的演出、排练、讲座等。把国营剧团建设成为歌仔戏讲学、演出、展览的普及基地,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宝贵的文化遗产,树立对歌仔戏的保护意识和传承责任,使更多的年轻人自觉投身于保护和推广歌仔戏艺术的行列中。
与旅游部门联合,设计出具有歌仔戏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如缩小版芗剧人物玩偶、道具或图册等,在旅游景点进行赠送,制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旅游者是不断流动和更新的消费群体,歌仔戏作为独具闽南文化特征的艺术,应充分依托旅游行业,努力打响品牌、不断扩大知名度,实现自己的品牌战略,获得良性发展。
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闽南语更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语言,以闽南语为表演语言的歌仔戏是我们保护中华文化与传承历史的重要载体,其表演内容与形式充分体现着闽南地区人民生活与文化内涵。歌仔戏的发展历程,也是一个闽南文化的发展传承,其潜在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保护、传承、发掘历史财富的社会环境下,相信闽南歌仔戏所面临的困难会得以解决,未来的发展会愈发顺利,相信众多歌仔戏剧团在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更好的作品的同时,也给闽南文化留下宝贵的财富。
[1]昉谭.不倒的“芗剧之帜”[J].福建艺术,2004(3).
[2]张永钦.试论芗剧的发展现状及其保护传承[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4).
[3]李易文.我的政团设想.福建艺术[J].2004(3).
[4]中国戏曲音乐集成福建卷:下册[M].2003.
[5]吴秋红.早期台语流行歌中闽南原生态音乐文化衍进探析[J].人民音乐,2013(10).
[6]郑政.闽南歌仔戏民间职业剧团生存现状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8.
[7]肖淑琴.试谈歌仔戏(芗剧)现代戏的创新之路[J].艺苑,2009(7).
[8]王伟.表征闽南:歌仔戏研究的现代性寻绎[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