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赵太想 王学华 樊星
成都新型蔬菜流通销售模式探析
◎ 文/赵太想 王学华 樊星
“菜篮子”工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一直是成都市委市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之一。其中,蔬菜流通体系建设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环节。2009年起,成都正式启动“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超对接”已经成为成都重要的蔬菜流通销售渠道之一。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成都“农超对接”也面临网点数量、消费群体有限等客观因素制约。因此,在坚持“农超对接”工作的同时,有必要创新发展“农市对接”等新型蔬菜流通销售模式,为成都蔬菜流通体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1.受制于网点数量,市场规模有限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流通销售模式。据网络统计,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美国达80%。而在我国,超市销售的农产品比重不到15%,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大型超市业态的普及率较低。以成都为例,成都主城区达到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超市数量,家乐福超市为8家,伊藤洋华堂超市为5家,欧尚超市为3家。与此同时,成都主城区的农贸市场数量则达到200家以上。网点数量的巨大差异,造成了蔬菜在超市的销售量无法与农贸市场相比,而超市网点拓展速度缓慢也限制了超市能够消化的蔬菜数量。加之,受网络零售业态冲击,人人乐等超市实体店数量不增反减,更是给“农超对接”发展前景蒙上阴影。
2.受制于市场定位,消费群体有限
大型超市作为较先进的零售业态,自身定位相对高端,一般会选择相对高端的蔬菜品种,对蔬菜品质要求也较高,造成销售价格高于农贸市场。如同样是成都市金堂县生产的番茄,其在成都农贸市场的零售价格为3.0元/斤时,在家乐福的零售价格则达到4.0元/斤,在伊藤洋华堂的零售价格还会更高。因此,受超市自身定位、产品选择和价格设定的综合影响,“农超对接”的蔬菜只能满足城市高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无法普惠广大居民。
3.受制于经营模式,参与意愿有限
超市自身的诸多经营管理制度,影响合作社或农户参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主要影响有2点:
(1)超市质量控制严格,蔬菜选择上择优弃劣。超市在选择蔬菜时,往往会按照自身质量控制要求挑选蔬菜,对达不到其质量标准的不予接收,但超市淘汰的蔬菜农户很难再行销售,进而影响农户收益,打击农户积极性。
(2)超市结算周期普遍较长,普通农户或较小规模的合作社无力承担。从调查情况看,虽然政府规定严禁超市拖欠农户货款,但实际操作中,超市的结算周期仍从半个月至两个月不等,严重阻碍“农超对接”的顺畅性。
在成都调查队针对成都蔬菜流通体系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了一种自发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蔬菜流通模式,笔者称其为“农市对接”,即农户(蔬菜经纪人)与传统农贸市场的直接对接。
1.“农市对接”的运作模式及特点
(1)农户身兼种植、收购、配送、销售数职。(2)与传统模式相比流通环节减少。
(3)产地优势与渠道优势相结合。成都作为全国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品种丰富、自给率高,具有先天的产地优势。同时,农贸市场凭借网点多、销量大的优势,仍是成都最主要的蔬菜销售渠道。“农市对接”将产地优势与渠道优势相结合,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对运营主体的要求低于“农超对接”。在“农超对接”模式中,农户或蔬菜经纪人作为个体受限于规模和经营水平,很难加入“农超对接”的队列;而在“农市对接”模式中,农户或蔬菜经纪人具有更为独立的选择权和更大的运作空间。
2.“农市对接”模式的意义
与“农超对接”和传统流通销售模式相比,“农市对接”模式具有以下4点意义:
(1)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降低蔬菜价格。在成都调查队完成的蔬菜流通“最后一公里”调研中,笔者发现蔬菜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是导致蔬菜零售价格高企的重要原因。当对各环节进行细致研究时,却未发现某个环节获取不合理的超额利润。因此,要想降低蔬菜价格,只有通过优化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来实现。在“农市对接”模式中,一方面由于农户身兼数职,能够获取原本分属于其他环节的利润,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农户生活成本较低、流通环节减少、利润空间增加,使农户能够以相对较低的价格销售蔬菜,有利于降低城市蔬菜零售价格。
(2)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农村就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已成为一个普遍问题,大量年轻人选择放弃农业生产进入城市,既是城镇化进程和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必然趋势,也是农村就业渠道偏窄的倒逼选择。而“农市对接”模式为农户提供了除蔬菜种植以外的其他就业岗位,包括蔬菜收购、蔬菜配送和终端销售等,为拓宽农村就业渠道、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3)有利于培育服务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从国外蔬菜流通销售模式看,蔬菜经纪人是蔬菜流通及“农超对接”的重要环节,其作用是搭建起从生产批发到终端消费的桥梁,提供组织生产、物流配送等服务。与国外不同,成都蔬菜生产规模化程度不足,蔬菜经纪人难以在区域范围内实现多品种、大批量采购;消费终端仍以农贸市场为主,且市场内部分割成若干小摊位,不能消化大批量的蔬菜供应。因此,“农市对接”培育了适合成都生产消费特点的服务主体,有利于促进生产消费的直接联系,增进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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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旅游局/提供
(4)有利于降低种植风险,稳定市场供应。成都蔬菜滞销、菜贱伤农的情况时有发生(当然也不乏间歇性暴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从调研情况看,除规模化的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数千亩,多供应外省)有一定的市场开拓意识外,多数种植户缺乏营销意识,使自己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农市对接”为本地蔬菜种植户提供了稳定的销售渠道,有力降低了价格风险,对稳定生产、保障供应具有积极作用。
1.“农市对接”的障碍因素
(1)对农户自身素质、经营能力、资金能力要求较高。相比只管种植、销售渠道单一的传统农户而言,“农市对接”模式要求农户自己身兼数职,要做到懂技术、会经营、有资金,因此,短期内只有部分农户能够满足上述条件。
(2)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市对接”受益面有限。调研显示,实现“农市对接”的农户大部分依靠家人承担各项职责,因环节减少带来的新增收益仅聚集于家庭单位,当地其他种植户并不能从中获得更高的收益。
(3)农贸市场现状制约了“农市对接”降低蔬菜零售价格的作用。在成都农贸市场,按照传统模式从批发市场进货的商户仍占多数,其批发价格多高于“农市对接”的价格。因此,农户虽然希望获取更高利润,但因担心售价过低引起其他商贩敌视,往往会以稍低的价格销售蔬菜,导致“农市对接”降低菜价的作用不能得到完全发挥。
(4)蔬菜品质检测难度加大。在现有模式下,批发市场是重要的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场所;在“农市对接”模式下,由于蔬菜跳过批发市场直接进入农贸市场,因此需要加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格的蔬菜。
(5)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对于“农市对接”而言,大部分运作都属于市场化行为,对其经营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城市交通运输政策的限制。农户或蔬菜经纪人作为个体,很难获取政府颁发的三绿证(由成都市“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和市交管局等部门联合核发的《三绿工程绿色通道专用车证》)等相关运输许可,因此高额罚款成为经营过程中的最大困扰。
2.“农市对接”模式的发展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市对接”的可行性研究。“农市对接”的现行运作状况,已经用其自发性、可持续性证明了对满足一定条件、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而言,“农市对接”是一个有效的蔬菜流通销售模式。但想在更广泛的区域推行,还需要选择更多的样本进行相关研究,总结更为合理、更加科学的运作模式,才能具备大范围推广的可能性。
(2)政府提供特定平台,试点推进“农市对接”。传统模式和直销模式本身有不可调和的利益矛盾,在同一农贸市场并存两种模式面临重重阻碍。为充分发挥“农市对接”的积极作用,建议政府选择特定农贸市场开展“农市对接”试点工作,只针对能够实现从产地到市场直接销售的经营主体开放。再通过运营评估,不断改进完善“农市对接”模式。
(3)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破解“农市对接”阻碍。作为一种新的蔬菜流通销售模式,“农市对接”最大的特点是完全发挥产地农户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由农户自己按照市场化运作完成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整个环节。政府应充分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上的作用,从现有农户面临的运输许可等困难入手,针对性出台优惠政策化解“农市对接”阻碍。
(4)积极鼓励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加入“农市对接”模式。要想克服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市对接”的不足,降低“农市对接”门槛,就要鼓励专业合作社或生产基地加入到其中,在更好地发挥成都市作为蔬菜生产大市优势的同时,使更多农户参与并分享“农市对接”的收益。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
编辑:田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