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林娴岚 王海燕
芬兰国家创新体系的特征与启示
◎ 文/林娴岚 王海燕
芬兰在过去20年一直具有较高的创新强度与创新绩效,这与其较为完善的创新组织架构密切相关。芬兰在全球范围内第一个将国家创新体系概念视为其科技政策基础,一度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但是,随着国际竞争及全球化的加剧,芬兰国家创新体系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芬兰的产业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早期的要素驱动型经济,二战结束后到20世纪80年代的投资驱动型经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创新驱动型经济。创新已逐渐发展成为推动芬兰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1.创新能力强
芬兰的创新能力近些年一直排在世界前列。2004年欧洲理事会发布“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EIS)的数据显示,在欧盟国家中,芬兰的创新能力排名第2,仅次于瑞典。2011年欧盟委员会公布的“创新联盟记分牌”(Innovation Union Scoreboard,IUS)显示,欧盟的创新活动主要集中在北欧地区,瑞典、丹麦和芬兰分别为创新活动强度的前3名。根据今年最新发布的“创新联盟记分牌”数据统计,芬兰的排名虽略有下降,被德国赶超而位居第4,但仍属于第一梯队成员。
2.创新投入高
在影响创新的活动中,芬兰对创新的知识投入,无论从研发还是教育方面都较为充足。根据《OECD科学、技术与产业记分牌2011》收录的数据显示,2009年芬兰国内研发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GERD/GDP)为3.96%,仅次于占比4.28%的以色列,排名第2,OECD国家平均值为2.33%。2009年芬兰研发领域研究人员的总数同样仅次于以色列,排名第2。2009年芬兰国际技术流动占GDP的比重为3.7%,排名仅次于爱尔兰。芬兰教育体系整体而言是公立及免费的,芬兰的高等教育领域公共财政支出所占比重颇高,不足部分也有私营部门通过捐赠等方式进行补充,私营部门参与教育事业的方式还包括给雇员提供入职后的应用培训等。
3.创新需求导向明确
自20世纪60年代初期以来,在欧洲国家之间自由贸易日益频繁以及经济一体化日益纵深发展的背景下,芬兰作为一个小国,若想在欧洲乃至世界产业竞争中获取一席之地,就必须通过创新打造自身优势,因此,芬兰将全球消费市场设定为其创新活动重要的需求导向。此外,为国内高技术企业提供服务,促进国内企业与转包商、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并形成反馈链,以及加大公共部门对技术与服务的采购,也都被纳入芬兰创新活动明确的需求范畴。
芬兰创新体系的组织架构强调以网络为基础的交互式学习与知识集成,是一种创新服务模式。芬兰政府通过孵化服务、融资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创新提供支持,不断完善产学研结合的创新组织模式。芬兰创新体系具有3个主要特征∶
1.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制度设计
(1)与许多发达国家不同的是,芬兰的创新体系不是一个被动式发展的过程,而是主观制度设计的结果。芬兰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组织于20世纪60、70以及80年代逐步建成,该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于20世纪90年代成型。在该系统中,不同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如图1)。2011年芬兰政府的研发投入总计接近21亿欧元,其中教育与文化部的投入占45.8%,就业与经济部的投入占36.1%,社会事务与健康部的投入占6.9%,农业与林业部的投入占4.6%。除此之外,各类资助机构在研发投入中也充分发挥了补充作用。如国家技术局(Tekes)投入5.9亿欧元,其规模相当于政府研发总投入的28.6%,大学、芬兰科学院、政府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研发基金的投入也分别相当于政府研发总投入的26.9%、16.9%、14.6%和11%。
(2)芬兰的公共部门更多地扮演创新活动的激励者或协调人的角色,而其私营部门则是创新活动一线真正的行为主体。在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中心、园区以及孵化器,它们搭建起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发挥着驱动创新的作用。
图1 芬兰创新体系政策体系的组织结构图
(3)芬兰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制度设计与时俱进,不断调整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20世纪80年代,芬兰科技政策委员会(STPC)选取国家创新体系概念作为其政策的起始点,采用线性创新模式,在研究、产品开发以及商业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行动方针。到20世纪90年代该体系发展成熟之时,则逐渐转变为系统创新模式,具有横向特征的调整,更有助于为创新政策提供条件。在横向的系统创新互动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活动越来越多地同时发生,并逐渐融为一体(如图2、图3对比所示)。
图2 芬兰20世纪80年代线性的创新模式
图3 芬兰20世纪90年代系统的创新模式
2.重视主要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性地位
(1)芬兰在发展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明确分析了本国创新体系的优势与劣势。其优势包括∶基础教育水平高,接受过高等教育人群的比例高,公共部门及企业研发投入高,企业创新性强,高技术专利授予多,互联网普及率高,不同部门之间的网络覆盖广。从产业来看,芬兰通信技术制造业的创新偏好最强,其创新能力也位居欧盟15国之首;芬兰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创新能力表现在欧盟15国位居第2。芬兰国家创新体系的劣势在于∶人口少,电子产业之外的信息与通信技术应用不尽如人意,中、高技术制造业中雇佣率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少、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2)芬兰明确了服务于企业这一定位,将市场需求作为导向,突出了支撑优势企业发展这一重点,打造国内创新网络,以创新驱动产业发展。芬兰充分认识到本国与创新活动高度相关的3大要素∶研发供给、能力建设、组织与网络建设。网络是芬兰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让资源有限的小企业可以从其他主体获取力量。芬兰企业与大学之间的合作曾经十分有限,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却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96年芬兰有70%的创新企业与其他企业,以及大学或公共研究机构开展合作,这一比例在欧盟的平均值仅为25%。但是,过于关注某些产业和企业,产业类型过少,使得芬兰创新体系面临“把鸡蛋装进一个篮子的风险”。
3.注重科技与创新的国际合作
由于小规模的国内市场不足以支撑芬兰产业发展的需求,芬兰一贯重视通过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这对于芬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具有重要的价值。
(1)地理位置和语言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并未阻碍芬兰对外国人的吸引力。芬兰拥有特殊的立法,允许对高收入的外国人免税,有效促进了国际企业的雇员向芬兰转移。此外,随着芬兰自身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芬兰高校实行英语教学,也在某种程度上吸引了大量留学生,即潜在的国际人才前往该国。芬兰广纳国际人才的同时,也鼓励本国雇员在海外工作,尤其是开展与研发相关的工作。以芬兰国际化程度最高的电子产业与森林产业为例,林业部门海外雇员数占其员工总人数的比重超过了50%,诺基亚等电子产业部门在海外建立了多个研发基地。
(2)从国家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芬兰的国家创新体系一直以国际化为向导,充分拓展其国际网络建设,并强调国际合作。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芬兰在制定国家科技计划的过程中,不仅强调国内的产学研合作,同时对外开放,鼓励外国成员的参与。例如Tekes资助的项目中,约有40%属于国际合作项目。在创新与研发的活动中,芬兰参与泛欧洲的合作也越来越多。例如,Tekes参与了一系列欧盟的研发项目,包括EUREKA(一个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于产业研发的泛欧洲合作网络)、COST(科学与技术研究欧洲合作)、ESA(欧洲孔间距)、NI(北欧产业基金)、IRC(创新接力中心)等。Tekes制定的核聚变计划也是配合国际热核实验堆(ITER)项目建设而启动的国家技术计划。在欧洲范围之外,芬兰也越来越重视与美国、日本以及中国的合作。如该国在上海创建的芬兰创新中心成为芬兰中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桥梁。
1.加强顶层设计
芬兰国家创新体系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这种设计确保了创新体系各要素的职责分工明确,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要素间的互动,进而产生了创新的合力。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转型期,可借鉴芬兰经验,把顶层设计落到实处,针对参与创新的各政府部门及各利益相关主体做好功能定位,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来促进相互间的合作与协同。
2.明确定位、寻找自身特色与发展突破口,实现均衡发展
芬兰的创新体系目标明确,政府定位清晰,即服务于市场、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创新。我国也认识到了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并且在政策研究领域和政策制定者之间已经达成高度共识。因此,我国创新体系建设首先要明确政府定位,防止功能缺失的同时更要避免政府越位,充分发挥市场的创新需求与调节作用,以激发和释放企业的主体性作用。
3.突出国际合作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芬兰有较强的开放创新和国际合作意识,主要缘于其国内市场狭小。对于我国,虽然我们有较大的国内市场空间,但由于人均创新资源有限,尤其是创新人才匮乏,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可通过适度开放科技计划促进国际科技和创新合作,建设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
(作者单位:林娴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王海燕,中国科学院大学)
编辑: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