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荣欣
(大连海事大学 出版社,辽宁 大连 116026)
我国曾经使用过多种形式的计量单位制。[1]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以下简称《标准法》)。《计量法》规定我国采用的是国际单位制,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标准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量和单位》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即是各科学技术领域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此可见,遵守GB3100~3102—1993是守法行为,反之,则是违法行为。
1.度、分、秒的错误表述
根据GB3101—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第2.1条,“物理量……都可用这个单位与一个数的乘积表示”[2]329。量、单位和数值的正规表达方式为
A={A}·[A]
上式中:A为某物理量的符号,[A]为某单位的符号,{A}为以[A]为单位的物理量A的数值。标准还规定:“单位符号应该写在全部数值之后,并与数值之间留适当空隙,并且一个量不能同时用两个以上的单位(角度和时间除外)。”[2]330
笔者接触到很多航海类的书稿,甚至已经出版的航海类图书中都经常会出现类似如下表述:“黄海南部33°11′.4N,122°38′.8E附近海域”。显然这种表达方式不符合上述的国标规定,符合国标的表达应该是“黄海南部33°11.4′N,122°38.8′E附近海域”,或者把单位“度、分、秒”换算成“度”,以“黄海南部33.19°N,122.65°E附近海域”表述。当然第二种表达方式虽然符合国家标准,却不符合行业习惯做法,而且如果以“°”为单位来计量地理位置,为保证精确度,数值可能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以上。但无论如何,把单位“度、分、秒”插入数值中间,硬生生地把一个数值分成两部分的做法,与其说是行业特色,不如说是以讹传讹的结果。
2.量和单位混淆使用
“总吨”(GT)和“净吨”(NT)是衡量船舶载货能力的两个参数。根据《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中的定义,总吨是指根据该公约各项规定丈量确定的船舶总容积,净吨指根据该公约各项规定丈量确定的船舶有效容积。[3]由定义可知,“总吨”和“净吨”是两个表征容积的物理量。进一步根据“总吨”的计算公式[4]
GT=K1V=(0.2+0.02lgV)V
可知,GT是一个无量纲量。虽然在学界对此没有异议,但在实际应用表述中,“总吨”(GT)和“净吨”(NT)总是以单位的形式出现。无论是在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发文,还是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中,都经常能看到这样的表述:“未满500总吨的船舶”、“4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等。之所以出现这种误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受到单位“吨”的影响,辨析清楚了“总吨”和“净吨”的本质是物理量的概念,则符合量和单位标准化的表述应该是“总吨未满500的船舶”、“总吨400及以上的油船”。类似的问题还有“载重量”(DWT,DeadWeightTonnage),DWT也经常被误用为单位,如“80 000DWT的散货船”。实际上“DWT”是以“吨”为计量单位的物理量,符合标准的表述是“载重量80 000t的散货船”。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在航海科技名词中,deadweight的中文名称是“总载重量”,而在船舶工程名词里,deadweight的中文名称则是“载重量”。这是不同专业的表述习惯不一致导致的,其本质都是表征船舶的载重能力。同时不应该混淆“载重量”与“载货量”的概念。
3.随意创造物理量的符号
笔者经常接触的航海类书刊中,很多用英文词头的缩写来表示物理量的做法,如用DCPA(DistancetoClosestPointofApproach)和TCPA(TimetoClosestPointofApproach)表示“最近会遇距离”和“最近会遇时间”。DCPA和TCPA是经过全国科技名词委员会审定并公布的航海科技名词[5],其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直接把它们作为物理量的符号进行使用,就违背了量和单位标准化的一般规定。如下式[6]:
ρi=(a·DCPAi)2+(b·TCPAi)2
(i=1,2,…,n)
根据法定计量单位的一般规定,表示距离用小写斜体字母d,表示时间用小写斜体字母t,解释说明性的文字可通过下标来体现,那么符合量和单位国家标准的“最近会遇距离”和“最近会遇时间”量符号可用dcpa和tcpa[7]来表示。类似的情况有很多,如轮机工程专业的书刊中有用IHP(IndicatedHorsePower)表示指示功率,用EHP(EffectiveHorsePower)表示有效功率等等。可以根据GB3100~3102—1993的一般规定,表示功率用大写斜体字母P,加上相应的说明性下标,指示功率可以用Pid表示,有效功率可以用Pe表示。
1.使用旧制单位
在法定计量单位实施之前,我国曾使用过米制、市制、绝对单位制、力单位制、高斯单位制、英制和美制等多种单位制。法定计量单位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但是书稿中使用旧制单位的现象仍屡见不鲜。笔者曾经接到过一部打捞工程方面的本科教材,洋洋洒洒近80万字的书稿里,通篇采用的都是千克力(kgf)、千卡(kcal)、巴(bar)、大气压(atm)、毫米汞柱(mmHg)、米水柱(mH2O)、英尺(ft)、英寸(in)、马力(HP)等旧制单位。
2.使用已经废弃的物理量
如比重、绝对温度、原子量、分子量、面发光度等在GB3102中已经有了新的称谓,法定计量单位要求,“比重”、“绝对温度”、“原子量”、“分子量”、“面发光度”等物理量名称不能继续使用,相应地应改为“密度(相对密度)”、“热力学温度”、“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光出射度”。[8]然而类似这样的废弃物理量名称在书稿中依然常见。
3.误用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的使用场合
(1)法定计量单位规定,组合单位中,单位的中文符号和国际符号不能混用,如“30次/min”的表述是不规范的,应该改为“30次/分”。
(2)组合单位中,混搭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如“流量10 000立方米/秒”。实际上立方米是单位的中文名称,其相应的中文符号是米3,所以正确的表达可以是“流量10 000m3/s”,或者“流量10 000米3/秒”、“流量10 000立方米每秒”。
(3)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代替单位中文名称或者汉字使用,引起阅读上的不悦,如“5~几十兆赫”。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规定,任何一个物理量都可以用一个单位和一个数值的乘积表示,但单位符号不能代替单位中文名称。本例的正确表达应该是“5兆赫至几十兆赫”。
4.单位用英文单词缩写表示
如用sec表示秒(s),hrs表示小时(h),tons表示吨(t),kms表示千米(km),rpm表示转/分(r/min),KGS表示千克(kg)等。
5.单位大小写常见错误
如千瓦(kW)用kw或KW表示,千牛(kN)用KN表示,兆帕(MPa)用Mpa表示等。
6.单位“度”滥用
法定计量单位规定,“度”作为单位的中文名称使用时,仅表示平面角度单位,而不能作为温度、电能量单位使用。温度单位用“摄氏度”或“开”表示,电能量单位用“千瓦时”表示。另外平面角单位度、分、秒的国际符号在组合单位中,应加括号。如“角速度为45°/s”是不规范的,应该改为“角速度为45(°)/s”。
作者是科技书刊作品的创造者,而编辑是科技书刊作品润饰提高的加工者。科技书刊中存在量和单位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其原因无外乎作者和编辑两方面的原因。
1.作者方面的原因
(1)作者没有认真学习和掌握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甚至有的作者不知道GB3100~ 3102—93为何物,不知道有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9];
(2)作者习惯并坚持用自己熟悉的旧制单位或其他不规范的单位表述方式,摆出专家的架子,甚至对编辑提出的合理化编校建议嗤之以鼻;
(3)引用国外的文献资料时,对引用的资料原文照抄,没有进行单位换算;
(4)涉及引进设备仪器时,没有将其单位换算成我国的法定单位。
2.编辑方面的原因
(1)编辑自身对GB3100~3102—93研究得不深,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就容易错误地使用量和单位。如“玻尔磁子”是原子物理学和核物理学中的一个物理量的名称,其国际符号为μB,单位为“A·m2”,在有的图书中,将“玻尔磁子”定义为原子物理学中的磁矩单位。这显然是把物理量和单位混淆了。出现这种错误除了作者的疏忽外,编辑对原子物理学的基本概念不熟悉也是主要的原因。
(2)面对作者的强势,不能坚持原则,以文责自负为自己和出版社开脱。
3.一点建议
量和单位标准化的实施,关键在作者,而编辑则负有引导的重担。所谓“文责自负”,也是建立在“文”是有益于读者、有益于文化发展的基础上的,最起码“文”的观点是值得商讨,或能引起相关从业者共鸣的。如果“文”的观点违背了社会公知,甚至违背了法规,那么文责就不该仅由作者来承担,相关的责任编辑和出版单位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要求编辑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大局意识、增进现代意识。[10]针对许多作者不了解、不重视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的情况,应加大宣传力度,出版部门可以汇总书稿中量和单位标准化常见的错误,编写相应的《作者写作指南》。作者根据这些指南上的意见,可以与编辑统一认识,加深对国标的理解,并借此进一步推动量和单位标准化的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3.
[2]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司,中国标准出版社.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M].3版.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
[3]危敬添,杜大昌.国际海事条约汇编:第三卷[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3:251.
[4]李伟.船舶结构与设备[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8:28.
[5]航海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航海科技名词[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6:165,214.
[6]吴兆麟.船舶避碰与值班[M].3版.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8:135.
[7]袁林新,时培育.航海中DCPA和TCPA量符号的规范用法[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4(1):111-112.
[8]陈浩元.科技书刊标准化18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320-385.
[9]薛荣.《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贯彻执行现状及其分析[J].宁波大学学报,2003(2):93-9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3102.9—1993原子物理和核物理学的量和单位[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7.
[11]陈景杰,李茵茵,张娴.航海类图书量符号的标准化问题[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4(2):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