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
(大连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第三方治理”的思想导源于公共管理中的社会三元结构理论。“第三方”是指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亦称“第三部门”(与政府和企业相对的社会部门)。倡导“第三方治理”不仅是对其社会地位和作用的认可,也是对其组织人格力量的接受,即对其以组织精神、组织伦理、价值取向、服务品质、办事原则、行为规范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组织文化的接受。第三方也正是凭借其文化的力量,才能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发达国家中,多数第三方组织以其公正、公平、诚信的组织文化赢得社会的信任,广泛地活跃在经济、社会、司法等领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诸如市场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抵押担保、在信用领域的公证证明、在企业管理上的非股东独立董事、在司法领域的公民陪审团、在国际领域的居中斡旋等。此外,还有“第三方支付、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理赔、第三方支付、第三方管理”等[1]。第三方文化的传播也伴随第三方治理作用的扩大而提升,涉及的会计、审计、法律、公证、仲裁、质检、咨询、评估、行会、商会等诸多领域。如今在医疗纠纷、环境评价、食品安全、工程招投标等“众多公共领域和行业内的纠纷和矛盾要得到妥善解决,都迫切需要相对独立的社会第三方机构或力量的介入”,甚至“一些地区的政府管理部门都已经注意到在多个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一些社会机构也在积极进行有效探索”[2]。第三方力量对于实现我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必将发挥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强调推行社会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而且主张“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由此可见,完善第三方体制,明确其地位作用,“挖掘其文化特质、培育其文化风格、梳理其文化脉络、发展其文化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
社会可分成政治、经济和社会三大领域,第三方文化或称社会组织文化,是与企业文化和行政文化相并列的代表一类组织特点的领域文化,共同构成现实社会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三元文化格局。
首先,文化特质不同。文化特质是指构成文化整体的元素,也是文化间相互区别的内在规定。第三方文化的特质因社会组织类型不同而各异,如“公正”、“公平”、“公益”;企业文化特质是“逐利”、“营利”、“索取”。世界上大多数社会组织成立的目的都是为了“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以“爱心”和“奉献”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企业尽管也倡导“以人为本”、“惠及众人”、“泽被苍生”,但是,营利发财则是企业第一要务。因而,由于双方文化基因不同而区别迥异。
其次,文化丛结有别。文化丛结是指若干功能上可以相互整合的文化特质的组合。企业文化的文化丛结包括厂区、产品、生产者、价值观、愿景等;社会组织文化的文化丛结包括组织形式、活动内容、服务对象等。当消费者在购买了企业产品之后,在享受商品优质优价、舒服舒心的同时,也会享受到该企业文化的关怀。但是,当人们接受了社会组织的服务之后,所留下的最难忘的记忆是对公信力的折服,以及对服务精神的感谢、感动和感恩。这就是第三方文化的影响。
再次,文化理念各异。文化理念是基于一定文化模式而形成的文化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由于文化模式具有闭锁性和地域性,因而文化理念也具有局限性。企业文化的理念表现为企业的价值观、经营准则和作风、企业精神和伦理的总和。其核心是强调对本企业的忠诚、凝聚力和责任感。社会组织文化则没有本位主义,更强调组织整体在公共领域的公信力和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力,犹如私德与公德之分。
第一,文化属性不同。文化属性是决定文化类型和特点的内在的规定性。行政文化堪称政府文化或“官”文化,与国家权力和权威相联系,依附于政府部门,折射出来的是政府的意图和权力的精神。由于政府管理与执政党的领导密切相关,因而在指导思想上常常带有浓厚的执政党的思想烙印,成为社会文化格局中的主流文化。因此,行政文化反映的不仅仅是行政精神和管理思维,也不仅仅是纯粹民众的心声诉求,而是对民众意图经过整合后提炼出来的、反映统治理念的“官方哲学”。社会组织文化属于“非官方”文化或称“民间”文化、“草根”文化,是可以受官方影响、体现政府意图但却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思想意识。就其独立性来说,可以不受官方左右,反映自己对社会事物的见解和看法,支配自己的行动,实现组织的使命。就其理念来说,可以反映其经常接触和熟悉的民间呼声,反映社会底层的诉求。
第二,反映的社会意识形态不同。社会意识形态可以分为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行政文化作为政府价值观所反映的一定是政府观念和国家意志,当然也要反映社会公众的愿望和要求。在执政党领导的国家,行政文化还要反映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因此,行政文化基本上与主流社会意识和主流文化相一致。经过改革后,社会组织在组织机构上与政府相分离,不再承担政府的职能,因而,社会组织文化反映的是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草根组织的思想意识,代表的是社会大众层面的意识或非权力意识的声音,抑或是社会弱势群体的诉求。在经济活动中代表社会中介组织、第三方的意识。
第三,文化的归属不同。文化归属指的是文化的依托附属物。行政文化反映的是政府意志和价值观,依附的是政治力量和国家权力,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即维护政权的意识。在政教合一的国家中,行政文化还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第三方文化依托社会组织,很多社会组织还公开宣称“不带有任何政治色彩”,甚至宣称是超越国界的“普世性”组织,如“无国界医生组织”、国际红十字会等。因此,这些组织的差异也必然在文化上反映出来,诸如非政府性、非营利性、非政治性、非权力依附性等。
第四,文化的原动力不同。文化的原动力是指组织活动的动机和出发点。行政文化源于行政组织的特殊规定,代表国家利益,反映权力意志。社会组织既不是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实体,不能靠利益驱动。社会组织中的中介组织靠的是公正精神、诚信精神;志愿者组织靠的是志愿精神。各类不同的社会组织的文化汇成了公共意识、关怀与责任意识、参与合作意识、平等精神和公信力等。这些富有生命力和价值魅力的精神从总体上构成了第三方的文化体系,成为其为社会工作的精神支撑。
现代社会治理与社会组织及其文化联系密切、影响深远。一方面,成熟而现代的管理实际上都包含着丰富的文化管理意蕴,成为以鲜明的文化理念指导的管理。因为文化可以大作一种精神,小作一种习惯,而且由于文化与人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只要有人群的地方,有团体的存在,有管理的发生,就会有文化的机制存在,如组织使命的驱动力、愿景的召唤力、制度的规范力、价值观的凝聚力、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另一方面,社会治理是包括刚性制度管理和柔性文化约束的总和。“相比管理,治理是一种优化、良性、多元化、多角度的管理,是一种提升,内涵更全面。”[4]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CDD)认为,“治理”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5]“社会治理”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全有序三个方面。社会治理虽然有控制和监管的意识,但更强调社会的多元化、多角度参与并为社会提供服务。也就是说社会治理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作为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文化,既是一种协同也是引领,具有深厚的管理意蕴;既洋溢着管理的理性,也包含着寓情于管、以情助管的人文精神。尤其是在医疗纠纷、环境评价、食品安全、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活动的社会组织,更需要培育文化精神。由此可知,第三方文化对作为第三方力量的成熟并以此推动其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必然带来更深远的影响。
从公共管理的视角上说,作为第三方的社会组织是不依附于权力而相对独立的组织,其管理活动和所提供的服务属于不具有公共权力的机构,社会组织的管理除了自身的章程以外,主要靠文化来维系其宗旨、约束其行为。需要指出的是,第三方文化既可以是单个的社会组织的文化,也可以是由不同的社会组织共同构成的整体第三方文化。
我国传统管理的组织结构是以等级为基础,以指令为特征,上下垂直领导的“金字塔”式的结构。笨重、迟缓、低效、僵硬、缺乏灵活性的管理体制带来了机构臃肿、层级过多、人浮于事、没有效率的文化状态。在吸收了现代文化理念之后,第三方文化期待形成紧凑、高效、灵活、快速、富有弹性的管理体制和制度文化,建立以智力资源为主体、以民主参与为平台、呈现“扁平化”的结构,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成为双向互动的对话交流关系,改变我国由于长期的高度集权体制所造成的中央力量强势而社会中坚力量不足的状况,以建立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公共服务快熟反应机制和社会治理的井然有序。
社会组织给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虽然是精神层面的,但这往往比物质层面的公共产品影响更大、更具有社会效益,诸如教书育人的质量、医德医风的水平、文学艺术的品质、科技创新意识的优劣等。第三方提供的公共事业管理的服务意识和精神、服务态度和水平,往往也是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监督、广泛评价的内容,因此,社会满意度、社会公信力,是社会治理活动中对社会第三方文化建设内容的期待。
第三方文化要以社会组织核心价值观培育为重点、以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功能为存在的理由、以社会组织自身管理带动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提升为目标,对其成员进行素质培育,形成自己的精神风貌,达到以文化的力量感染人、以组织的精神塑造人、以人文的关怀服务人的目的。价值观是组织的灵魂,是社会组织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立于不败之地、走向兴旺发达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现代组织管理除了具备现代制度文化以外,还必须具备现代精神文化。因为只有体制和制度条件,没有行为价值追求,管理的战略目标就很难实现。伴随着我国公共管理体制的形成和第三方力量的崛起,各项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各种公共服务正在努力改善。这些都需要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形成与先进的体制和制度相伴随的正确的公共服务价值观,确立先进的文化精神理念和良好的服务水平。
价值观是组织在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和遵循的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是组织对存在发展的意义目的、服务对象和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观点以及行为评价的标准。优秀的价值观是组织的软实力,具有无限的张力,能化作强劲的动力、人际交往的亲和力、服务工作的吸引力、组织合作的凝聚力,堪称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关键。吉姆·柯林斯(Jim Collins)等人的研究发现,高瞻远瞩的企业成功之道就在于能保存核心、追求进步,而这个核心正是全体员工的精神信仰——组织的核心价值观和永恒的目标[6]。由此可见,组织的核心价值观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内在的“根”和生命线。组织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信念可以使组织凝聚成整体,并在工作中遵守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为实现组织的经营目标而努力。作为第三方文化的内核,社会组织价值观以社会组织的存在为载体。社会组织能否取得长期、健康、持续的稳步发展并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能不能充分发挥好第三方服务于政府和企业的作用,能不能赢得第一方、第二方的信赖,关键取决于社会组织核心价值观的塑造。
第三方通过社会组织价值观的塑造达到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目的,可以采取三种机制:一是宣传,即让组织成员明确和理解组织价值观内容、目的和意义。二是示范,即通过树立榜样来达到引领的目的。三是践行,即安排组织成员诵读组织价值观外显的口号、誓言、训诫,或者演唱组织的歌曲等,在反复强化和潜移默化中把组织的价值观转化作组织成员内心的信念和坚定的行为。
社会组织文化的根本要求就是“以人为本”、“以做好服务为天职”,使组织成员为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而尽心尽责。社会组织从事的公共事务,与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有别,也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同。企业因为无利可图而不愿提供,政府也因为专业性较强和技术较高而无法直接顾及,因而这些服务和管理只能由社会组织来提供。这也为社会第三方的存在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为第三方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平台,在配合政府搞好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求、维护公共利益、完善社会治理中彰显其文化的力量。而人们在选择社会组织服务的时候也必然接纳第三方的文化理念,甚至也会成为第三方文化的传播者。
第三方文化能否在社会中独树一帜并被社会所认可和接纳,关键在于它可以因自身的工作和管理需要唤起、找回、彰显、弘扬那些曾经存在但却被经济发展和社会思潮冲击下失落、尘封的传统文化并赋予其时代的新意,或者根据社会发展和组织活动的需要而建立正确思想观念与伦理道德。这些文化因素可以在第三方的社会活动中展现出来,体现在行为准则、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发展目标之中,成为社会组织的凝聚力,使组织成员忠诚社会事业、富有责任感,产生自豪感并付诸行为实践,更具体地凝结成化解社会矛盾、裁决和调解利益纠纷、融洽社会关系的诚信精神和公正精神;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人利他真正服务的公益精神;以人为本、扶危济困、分忧解愁、凝魂聚气的人文精神;求真务实、居间调节、评判裁决的科学精神;反腐祛邪、公平正义的伦理精神等。彰显这些精神的目的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活动的顺利开展,达到有效管理。
社会组织文化建设贯穿于组织的全部活动之中,影响组织工作的整个流程,决定着组织全体成员的精神面貌和思想素质,影响社会治理的效果。因此,社会组织在进行文化建设时,不应当把文化建设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和表面上,应当把思想精神层面的建设和引导升华到高层境界,把文化的内容贯穿于组织活动的相关环节,使文化建设有所依托,产生实效。
文化是独立的,也是依附的。在社会组织中,文化建设应该附着于管理活动,与管理活动的方向保持一致。社会组织文化是社会组织成员共同的价值体系,社会组织会因为特色鲜明的文化而使管理活动魅力突显。这其中包括不同组织的文化个性和相同组织的文化共性。
就第三方文化的共性来看,包括四项内容特色:一是“公平与公正”。这是第三方力量应有的共同价值,也是其参与社会治理的精神条件和规范行为的尺度。二是“诚实与诚信”。这是社会组织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服务的本质要求,也是第三方文化卓然独立的基础。三是“周全与周到”。这是第三方力量服务文化的要求,可以展现出处于社会中介地位的工作本质。四是“关怀与尊重”。这是社会组织的服务态度,代表其工作作风。五是“公益与奉献”。这是志愿类社会组织的思想和境界,也是其改变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可贵之处。六是“恒定和持久”。这是社会组织文化的生命力,表明其良好的文化非一时之举,也不是朝三暮四,而是在流变中的稳定、长久中的延续。
第三方作为位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间力量,作为政府与市场、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之间的中介组织,作为连接第一与第二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从事协调、沟通、监督、公证功能的社会组织,是颇具职业特色的组织,其文化也因教科文卫体等不同组织形态而异彩纷呈。颇具个性的组织文化,生长于组织的初创之际,形成于组织的实践发展之内,完备于社会治理之中,是塑造良好组织形象的恒定的、持久的动力源,也是构成第三方力量的整体精神风貌。
以社会组织个体为视角,培育第三方整体通用文化理念,主要包括六个内容:一是各类社会组织对第三方地位和文化有比较明晰的认识,尤其是对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或去行政化后社会组织的发展定位形成共识。二是深入挖掘由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所传承和积淀的优良传统、时代精神,形成组织信念、作风和行为准则,热心传播、积极弘扬,达到对组织文化特征、文化价值的认同;三是以组织宗旨和愿景为基础,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通过组织文化的培育和传播对组织成员达到影响思想、鼓舞动机、陶冶道德、激发智能和关怀个性的目的。四是搞好各类社会组织的形象建设,包括组织公关、产品宣传、纪念庆典、logo符号等,让社会了解不同社会组织的文化形象和文化理念。五是把组织文化、组织精神、组织核心价值观变成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职业行为标准,融入管理激励、组织考评之中。六是通过树立社会组织的英雄人物、传奇人物、劳动模范、工作标兵等组织典型精英,告诉组织成员提倡什么、鼓励什么,组织成员也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并成为忠实履行社会组织文化的表率,以个体的完美形象展现第三方文化的影响力,带动第三方文化的勃兴。
第三方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也是社会组织服务于社会的过程,当这种服务赢得了社会满意评价的时候,就是社会组织文化被社会接纳的过程,也就是社会组织文化传播的过程。现代管理中纯粹的管理是不存在的,而渗透和包容着文化理念的管理却无处不在。也就是说,以文化理念协同管理实践,以管理实践彰显理念文化,已成为新的管理模式。因此,第三方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必然是第三方文化伴随与协同的过程。
社会组织的文化传播方式有很多种,诸如理念意义宣传、职业伦理规范、社会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约束、社会满意评价等,其宗旨都是为了赢得社会的信赖和满意。当然,这种满意可以通过社会的评价、媒体的报道、政府的表彰等多种形式体现出来。社会组织良好的精神积累和价值积存经过一定时期的文化积淀后,就会成为第三方参与社会治理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成为其水平改进和提升的文化软实力。在与政府比不能使用行政权力、与企业比没有经济实力的情况下,第三方参与社会治理的唯一重要力量就是表现在服务力、约束力、公信力等方面的文化力。因此,培育、传播、塑造社会组织文化,并以此协同和辅助第三方在经济、社会、司法等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应当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共识。
[1]钟国兴.第三方:社会和谐运行的重要支点[N].学习时报,2013-01-06(06).
[2]裴力,潘强.独立第三方向社会管理摆渡[N].中国改革报,2011-12-19(05).
[3]张志刚.非政府组织文化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6.
[4]廉颖婷.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变内涵深刻[N].法制日报,2013-11-15(01).
[5]刘旭涛.改革要更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1116/c1001-23562-947.html,2013-11-16.
[6]吉姆·柯林斯,杰里·波拉斯.基业常青[M].真如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