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赣乡约》的社会政治功能与借鉴意义

2014-03-21 06:11
关键词:乡约乡民制度化

金 根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

《南赣乡约》的社会政治功能与借鉴意义

金 根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

明代王阳明推行的《南赣乡约》具有多方面的社会政治功能,恢复了当时遭受严重破坏的农村社会秩序,强化了乡民对既存政治体系和主流价值的认同。《南赣乡约》对于当下的村民自治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乡约运动;政治稳定;政治认同;村民自治

“乡约运动”研究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是伴随着合作社、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失败和20世纪90年代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而兴起的,国内学术界从史实和实证两个角度研究“乡约运动”,相继产生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成果。王日根《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认为,明代乡约运动使基层社会管理呈现自治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政治体制的不足[1]。曹国庆《明代乡约推行的特点》指出:“明代乡约是一种民办和官办共存、综合性与专门性并举,与保甲、社学、社仓打成一片,建构以乡约为中心的乡治体系。”[2]张中秋《乡约的诸属性及其文化原理认识》强调:“乡约是传统社会乡民基于一定的地缘和血缘关系,为某种共同目的而设立的生活规则及组织,乡约具有教化价值、乡治价值和实际价值。”[3]乡约的主要职能在于教化,在教化的同时实现了一定的自治职能。这是学界的共识。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乡规民约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除了教化和自治职能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一些功能呢?本文以王阳明的《南赣乡约》作为具体的讨论文本,重新检讨乡约运动的社会功能。

一、《南赣乡约》与社会稳定

王阳明在担任南赣(南安和赣州的合称)巡抚期间,正值南赣地区山民起义不断,他在充分研究各地的义军之后,采取应对措施,南赣义军最终被全部镇压。军事上的胜利并没能让王阳明陶醉其中,他开始反思如何从思想入手解决社会问题,所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4],在《吕氏乡约》的基础上制定了《南赣乡约》,并利用其朝廷要员的身份加以推行,从而使乡约具有一定程度的官方色彩和权威性,同时扩大了乡约教化的深度和广度。《南赣乡约》推行之后,南赣由乱而治,“近被政教,甄陶稍识,礼度趋正,休风惟日有渐矣。士知守法,民皆力农,骎骎乎有振兴之意。”[5]《南赣乡约》的推行使得当时遭受严重破坏的农村社会秩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亨廷顿在《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认为,任何一个政治体系的稳定与否,取决于政治参与水平与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间的相关关系:“政治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而政治制度化程度的高低可以从适应性、复杂性、自主性和内聚力四个方面来衡量。”[6]10-18借用亨廷顿关于政治制度化的四个衡量标准来解读,可以更好地理解《南赣乡约》的推行是如何稳定乡村政治秩序的。

适应性是指政治体系适应环境挑战的能力和存活能力,是相对于刻板性而言的,政治体系的适应性越强,它的制度化水平就越高。王阳明所推行的乡约组织是由当地乡民基于一定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在官府的要求下而设立的组织。乡约组织本身就对所处环境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加上官府的介入也就是在暴力型国家机器的支持下更强化了乡约组织的适应能力。

复杂性是指“一个组织具有数量庞大的下属组织,并且这个组织不同类型的下属组织各具高度专门化水平”[6]14。一个组织越复杂,它的制度化程度就越高。《南赣乡约》规定:“同约中推年高有德为众所敬服者一人为约长,二人为约副,又推公直果断者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者四人为约史,精健廉干者四人为知约,礼仪习熟者二人为约赞。置文簿三扇:其一扇备写同约姓名,及日逐出入所为,知约司之;其二扇一书彰善,一书纠过,约长司之。”[7]608王阳明所推行的乡约组织不仅复杂,而且各个下属组织分工明确,具备初步的专门化水平,复杂但分工明确的乡约组织使得当时的政治体系具备一定的政治制度化水平。

自主性是指“政治组织和政治程序独立于其他社会团体和行为方式而生存的程度”[6]16。《南赣乡约》仅在南安和赣州推行,与别的乡约组织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在乡约组织内部约长、约副、约正、约史、知约和约赞人选都是由同约中的乡民共同推选,具备一定的自治性质和民选色彩,并且“通约之人,凡有危疑难处之事,皆须约长会同约之人与之裁处区画,必当于理济于事而后已。”[7]609无论是从乡约组织与其外部关系还是从乡约组织内部来看,当时的乡约组织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虽然这种自主性与现代意义上的自主性还有一定的差距。

内聚力是指“一个有功效的组织对它的职能范围和解决在此范围内出现的争端所应遵循的程序,最起码应当有实质上的一致看法”[6]17。也就是说一个组织越团结,这个组织的内聚力就越高,制度化程度也就越高。《南赣乡约》明文规定:“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戒,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7]607王阳明倡导乡民互相尊敬,试图用乡规民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俗,稳定乡村秩序,提高乡约组织内部成员的团结,并且规定“会期以月之望,若有疾病事故不及赴者,许先期遣人告知约;无故不赴者,以过恶书,仍罚银一两公用。”[7]607王阳明试图通过《南赣乡约》使所有乡民都要参与乡约组织的一切事务,听取每个乡民的意见,从而获取对每件乡约事务的一致性意见,并且强制性地规定无故不能缺席乡会,从而保证在处理乡约事务时能取得相对一致性的结果。

通过乡约运动,提高乡约组织的制度化水平,扩大乡民参与乡约事务的意识,以较高的参与热情和制度化水平来实现乡村社会的稳定。在王阳明的推行和影响之下,重视乡约的人越来越多,乡约运动也从南赣地区扩大至全国的其他地区,对于稳定明代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统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有学者说《南赣乡约》是“明代推行乡约教化的代表和典范”[8]。

二、《南赣乡约》与政治认同

政治认同是政治生活过程中用来解释社会成员与政治体系之间关系的核心概念,《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界定是:“政治认同就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确定自己的身份,如把自己看作是某一政党的党员、某一阶级的成员、某一政治过程的参与者或某一政治信念的追求者等等,并自觉地以组织及过程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9]政治认同强调的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产生的一种感情和意识上的归属感,王阳明利用其朝廷要员的身份在南赣地区推行乡约运动,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乡规民约培养乡民对于乡约组织的一种归属感,因为“在现代政治中,农村扮演着关键性的‘钟摆角色’”[6]241。如果乡民能够认同现有的统治体系,他们就会成为巩固现有统治体系的基石。如何将广大的乡民纳入现有的统治体系,则成为王阳明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古代社会实质上就是一个家族社会,国家和天下都是家族的扩展和延伸,乡民对家族有天然的认同。王阳明所要建立的乡约组织实质就是家族的扩大,乡民对乡约组织的归属感已经建立在对血缘和家族的认同感基础之上了。《南赣乡约》中明确规定:“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会期以月之望,若有疾病事故不及赴者,许先期遣人告知约;无故不赴者,以过恶书,仍罚银一两公用。”[7]607-608明代的乡约组织中涉及“身份—角色”的转换机制。对此我们必须先对“身份”和“角色”的概念进行界定:“身份即出身,它是不可流动的,也是个体无法选择的。而角色则是依据身份与现实表现,个体获得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地位。”[10]我们可以用“身份—角色”转换机制进一步分析《南赣乡约》。

第一,在封建社会,除皇帝之外,所有的人都是臣民,当然包括广大的农民,这是农村中农民的身份界定,是他们无法选择的。这种臣民身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家政权向农村的渗入,也决定了王阳明的乡约组织本质上是为了培养封建统治所需要的顺民。

第二,王阳明将广大的乡民纳入到乡约组织中来,甚至强制性地规定每一个乡民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每一次乡会,就是为了强化每一个乡民在乡约组织中的角色意识,并且规定乡约组织中所有职务都由乡民共同推选出,这就增加了乡约组织内部的人员流动性。

第三,由于小农经济和封建政治的局限,决定了乡约组织无法完成乡民从“身份”到“角色”的完全转换,但是同约中的乡民通过参加乡会、推选约长等活动加强了自身的角色意识,从而通过角色认同达到政治认同的目的。这样从另一个角度帮助我们理解在乡约运动推行一段时间之后,农民起义日渐减少、乡村秩序趋于稳定的原因。

三、《南赣乡约》的借鉴价值

1998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11]村规民约获得了法律上的依据。《南赣乡约》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宗法礼教的色彩,但是如果我们将《南赣乡约》放在当下语境进行分析,反思现在的村民自治制度,我们会看到《南赣乡约》对于当前村民自治的借鉴价值与历史启示。

虽然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但是所取得的成效却不那么令人满意,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并不能说明农村的制度化水平就很高,《南赣乡约》推行之后之所以能在当时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是因为《南赣乡约》所建立的乡约组织为乡民参与乡约事务确立了很高的制度化水平。反观我们现在的村民自治,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所在。第一,目前实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只具备形式上的存在,却没能真正转化为农民个体的自主政治行为,因为我们的农民仍然处于求生计的阶段,谋生问题阻碍了他们真正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第二,当前的村民自治有退化成“自治形式下的人治”危险。农村中多数有文化、有能力的人选择了进城务工,留在农村的都是老弱妇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村民自治逐渐成为少数村干部的自治,村民自治的“自主性”和“主体性”缺失;第三,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并非意味着该制度就具备强大的环境适应能力。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我们发现一直有两种关系无法处理好:一是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一是村委会和村民的关系。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决定着村委会能否独立存在而不仅仅是基层政府的辅助机构,村委会和村民的关系决定着村干部能否真正代表村民的利益,村民能否真正参与到村务的决策过程中来,而这两种关系的处理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如何让广大的农民真正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如何让广大的农民具备真正的政治认同意识,而非政治服从意识,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努力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回到政治认同的概念本身,或许能够为我们反思这个问题提供一些想法。

首先,利益是政治生活中永恒的话题,利益的获得永远是政治认同不变的动力,所以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民生政治。民生政治不仅是最大的政治,也是一种培养农民政治认同的有效途径。从社会交换理论我们可以得知:政治权力发展民生政治,用这种方式来换取农民对于政治权力和政治体系的认同。

其次,政治认同的前提是培养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政治认同的长远目标就是达成政治共识。我们应该通过发展教育来实现政治文化的确立,这里的教育并非仅仅指九年义务教育,而更多的是公民教育,培养农民良好的政治习惯,让公事公议公决公办的自治精神深入民心。当然,“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与村落家族文化的走向密切相关。”[12]我们也不能忽视传统村落家族文化的影响,将村落家族文化的积极因素吸收到现代公民教育中来,使其具备更大的适应性和实用性.

最后,培养政治认同的实现途径就是政治参与。广泛的政治参与有助于解决村民自治的“自主性”和“主体性”缺失问题,同时有利于化解“自治形式下人治”的危险。通过政治参与培养农民良好的政治习惯,树立公共观念和现代公民意识,在“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基础上完成从新型农民到具备现代公民意识的“政治人”的转变。

作为国家民主在基层层面的具体体现,基层民主一直是当前学术界关注的话题。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明确提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13]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村民自治机制能够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同时村民自治也是实现天下大治的重要一环,如何将国家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实现国家最大的公益产品的输出,也应该成为我们思考的问题,因为“天下大治是最大的公益产品”[14]。

《南赣乡约》中关于乡村基层组织的建设,不仅是中国乡村发展史上的一缕阳光,也为我们完善当前的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了许多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方案。我们应该大胆吸收《南赣乡约》中关于乡村自治思想的精华部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小心求证,借鉴传统理论中有意义的部分服务于村民自治制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乐见村民自治之善。

[1]王日根.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J].厦门大学学报,2003(2).

[2]曹国庆.明代乡约推行的特点[J].中国文化研究,1997(1).

[3]张中秋.乡约的诸属性及其文化原理认识[J].南京大学学报,2004(5).

[4]张祥浩.王守仁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33.

[5]胡永中.知良知论——王阳明去恶思想研究[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7:363.

[6]塞缪尔·P.亨廷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

[7]王守仁.阳明先生集要(下)[M].北京:中华书局,2008.

[8]谢长法.乡约及其社会教化[J].史学集刊,1996(3).

[9]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501.

[10]王建华.乡村社会改造中的“公民塑造”的路径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08(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42.

[12]王沪宁.中国的村落家族文化:状况与前景[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1(1).

[13]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2-11-18.

[14]胡鞍钢.天下大治是最大公益产品[N].人民日报,2013-03-06.

责任编校:徐希军

2013-09-18

金根,男,安徽桐城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时间:2014-6-17 14:29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3.017.html

K248

A

1003-4730(2014)03-00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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