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斌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处, 安徽 安庆 246133)
学习·体验·感悟·实践:大学生责任教育模式研究
邹 斌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处, 安徽 安庆 246133)
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提升当代大学生责任教育实效性成为社会发展的整体诉求。四位一体的责任教育新模式是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视角,从尊重大学生生命发展的本真出发,在科学解构大学生责任行为生成过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大学生;教育;责任教育;实效性;模式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社会大众价值观念的物化趋势日益凸显,公民社会道德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而这些现象背后隐含的如拜金主义、公德意识淡薄、自私自利、诚信失约等价值观,逐渐在侵蚀着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了大学生责任行为的形成,因此,提升大学生的责任教育的效果势在必行。
教育者要不断创新责任教育方式,拓展责任教育载体,将责任教育蕴含于大学课堂中,实现责任教育在课堂中全方位覆盖,使教育对象真正知道责任的内涵。
在道德教育中蕴育责任意识。教育者应该明确责任教育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将责任教育作为大学道德教育基点和核心,将责任的时代内涵与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和儒家伦理文化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融合,逐步实现责任教育内容的本土化、生态化,在教学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自由公民的同时,还应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使学生明确自身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以及这个角色本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科学教育中深化责任情怀。爱因斯坦是在科学教育中贯穿责任教育的典范,他曾这样告诫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学生:“你们只懂得应用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在你们埋头于图表和方程时,千万不要忘记这点!”[1]因此,在科学教育中,我们在把科学视为有效的理论工具的同时,更应当把科学作为一种责任、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来教,教师在科学教育中要始终贯穿责任教育,在科学实证精神教育中弘扬理性和人性的关怀,在科学探索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教会学生树立责任情怀。
在艺术教育中蕴涵责任体验。在审美活动中,人不是用逻辑的方法抽象地分析事物,以达到认识改造事物的目的,而是“教人超越(不是抛弃)主客关系,在更高的基础上回复到主客融合的整体,亦即从宇宙整体的内部体验到一种物我(包括人和己)两忘的境界,这就是最高的审美意义和价值之所在。”[2]要求人用直觉方法静观事物本身,达到人与物相互“同情”的艺术境界。我们应该在艺术教育中适时的进行责任教育,使教育对象充分认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在认识美、体验美、欣赏美的同时,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作为自身的责任追求,“让个体存在消融在社会存在之中,让个人生命在社会的整体中畅通无碍地奔流”,[3]真正实现《庄子》中“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完美境界。
胡塞尔认为, “生活世界是永远事先给予的,永远事先存在的世界。人们确认它的存在,并不因为某种意图、某个主题,也并不因为某种普遍的目标。一切目标以它为前提,即使那在科学的真理中所被认知的普遍的目标也以它为前提,并且已经和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再以它为前提,它们以自己的方式设定它的存在,并立足在它的存在上。”[4]生活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是教育的本性回归。朱小蔓教授在谈及道德教育时指出:“不存在从生活整体及学校教育整体中抽离出来的教育。我们要从根本上调整对道德的认识、对道德教育的认识。道德教育是和其他教育,与生活交织、渗透在一起的。”[5]
体验是人类的基本生存方式之一是“一种图景思维活动”[6],也是一种震撼心灵、感动生命的魅力化教育模式,在大学生从知道责任内容→形成责任意识→有责任行为这一责任教育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功能,也是人的认识形成必经的阶段。但是对于个体的人来说,生活中的责任体验有两种常态,一种是正向责任体验,它是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另一种是负向体验,它具有消极因素,可以促人沉沦,但在一定条件和环境的作用下,它可以向积极方面转化。无论是正向体验还是负向体验,都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制约,这里人为因素包含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本身两个层面。
由此看来,在进行责任教育时,教师走进大学生活、了解大学生活并融入大学生活,根据大学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情境,适时地运用活动、奖励激励、文化熏陶等多种形式激发教育对象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向责任体验;及时地把握大学生个体负向责任体验,科学引导,促使其向正向体验转化,实现责任教育的目标。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氛围有三重特征,一是人为性,即氛围是可以营造的;二是感知性,即氛围是可以被个体感悟的;三是能动性,即氛围能对个体感悟的效果产生影响。
感悟是指人对特定事物、经历或者自身所处的环境产生的感想与体悟,从本质上来说,感悟是个人认识内化的过程,是个人心理意识加工的过程,但他又受到客观环境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积极健康的氛围能够唤醒个体自我感悟。中国古代思想家们都认识到了它的价值,儒家称“虚静之心”,庄子称为“坐忘”,佛家称之为“心明性空”等等。
在责任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重视感悟的教育功能,“教育就是引导‘回头’即顿悟的艺术”[7];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氛围的营造在责任教育中的价值,“较之普遍规范,具体情况与境遇对于我们应该做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决定性作用”[8]。
在大学校园中,教育者要在尊重大学生生命本性特征和生活价值的基础上,营造开放的、生活的、全方位的责任教育氛围,来唤醒和激发大学生的责任感悟行为,催生其责任意识的生成和确立。如同哈佛大学培育独立思想和怀疑精神一样,将责任教育落实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延伸到校园的每个角落,在“润物细无声”中予以熏陶,提升教育对象对责任内涵的个体感悟,充分地发挥教育对象所特有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将外在的、有形的环境和氛围内化为自身感悟,形成自我的责任意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起决定作用。毛泽东指出:“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9]实践在个人认识提升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直接决定了它在责任教育中的价值。而责任教育本质过程是从知道责任内容→形成责任意识→有责任行为的学习、体验、感悟与实践过程,是教育对象个人认识提升与实践的过程,教育对象对责任内容的真正理解和体认,是以其在自身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切身体验为发端,并以满足其责任追求为动力的。
社会是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源泉,也是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社会责任的提前预演与体验,是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延伸平台和体认方式。只有大学生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发生现实的互动关系时,才能切身地理解和认同自身责任规定的内容和意蕴,真正理解责任的实质,形成责任意识,生成责任行为。
教育者应该不断地延展责任教育平台,在社会实践中提升责任教育效果,促成教育对象的责任生成。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强调:“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教育者应科学把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科学内涵,尊重社会实践在大学生责任教育中的功能,将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重要载体,积极鼓励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新社会实践形式,将其覆盖到整个大学生活,融入整个认识提升过程中,使大学生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践行责任行为,实现责任教育的目标。
“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从定义中可以明确四个问题:第一,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第二,教育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和导向性;第三,教育是一个过程,它具有时空性,是立体的活动;第四,是教育对象内化的过程,是其认识提升的过程。
“责任教育”,从语言学角度分析,“教育”是主体,“责任”是对“教育”内容的限定。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责任伦理学的视角来看,我们可以这样给“责任教育”定义:教育者有意识地选择人员、内容、途径和组织形式,以实现教育对象责任行为的生成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它包含两重特征,对责任教育的主体教育者而言,具有主动性,即教育者的意图或者选择人员、内容、途径和组织形式的改变,直接关系到受教育对象责任行为的生成,影响“责任教育”的目标和效果;对于责任教育的客体教育对象而言,具有能动性,即责任教育最终目标的实现,是教育对象的责任行为的生成,而教育对象的责任行为的生成是其自我责任认识内化的过程,受对象多种因素的制约。由此看来大学生责任教育的过程实质是大学生自我责任意识的提升与责任行为的生成过程,是大学生对个体角色责任认知与实践的过程。在大学生责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在尊重大学生能动性的同时,清醒地认识教育者的人为性,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融合在责任教育的过程中。
基于以上理解与认识,笔者在科学解构大学生责任行为的生成过程中,在充分尊重大学生在责任教育中本体地位基础上,紧紧围绕大学生生命发展的本位特征,提出了“学习→体验→感悟→实践”四位一体的责任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习、体验、感悟、实践是有机联系的整体,是大学生责任行为生成必经过程,学习是先导,体验是过程,感悟是升华,实践是归宿。
“学习→体验→感悟→实践”四位一体的责任教育模式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模式是在科学解构大学生责任行为生成过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充分尊重了大学生生命成长特征,紧密结合大学生学习成长环境和校园生活,科学把握大学生的情感体验,将责任教育的内容与大学生生活与成长相融合,着力于解决目前责任教育内容空泛化和责任教育方式的形式化问题,有利于提升责任教育的实效性,实现责任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基点与核心地位的本位回归。
[1]刘太刚,鲁克成.大学生文化修养讲座[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7.
[2]张世英.进入澄明之境——哲学的新方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48-49.
[3]王一川.审美体验论[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125.
[4][德]胡塞尔.胡塞尔选集[M].倪粱康,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1087.
[5]朱小蔓.教育的问题与挑战——思想的回应[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86-287.
[6]刘惊铎.道德体验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60.
[7][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15.
[8][美]约瑟夫·弗莱彻.境遇伦理学[M].程立显,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168.
[9]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92.
责任编校:汪沛
2013-10-25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契合关系研究”(2011sk293)。
邹斌,男,安徽旌德人,安庆师范学院讲师,文学硕士。
时间:2014-4-18 17:23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2.037.html
G641
A
1003-4730(2014)02-01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