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人教版七年级(下)语文第五单元,有四篇课文:《伟大的悲剧》《在沙漠中心》《登上地球之巅》《真正的英雄》,都是描述人类的探险活动。在单元提示里这样写道:探险,既是人类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人类对自身的挑战。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人类的足迹。期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艰难险阻,都遏制不住人类探索未知世界的激情,阻挡不了人类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本单元学习几篇有关探险的课文,愿激起你探索自然奥秘的壮志豪情。
马浩岚编译的美国语文课本里,也有一篇讲述探险的课文,杰克·伦敦写的《生火》。课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受到黄金的诱惑,来到阿拉斯加严寒的荒野中,只有一条狗陪伴。为抵御严寒,他生起一堆火,可是由于疏忽,火堆被树枝上厚厚的积雪盖住覆灭。他没能再次把火生起,最后冻死在雪地里。
《生火》课后有这样三道题:①小组讨论你们对于高度冒险的运动和探险的正、负两方面的看法。②当冒险者挑战自我时,他们寻求与众不同的事情。为了得到可能的结果,这些冒险值得吗?③这个故事表现出人类在自然界中处于什么位置?
分析习题的导向,我们不难发现,美国语文并不盲目鼓励学生挑战自然的豪情壮志,更尊重个体的生命价值,承认人类在自然面前的渺小。
以人教版的《登上地球之巅》为例,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1960年5月,年轻的中国登山队员从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珠穆朗玛峰。文章重点突出了这样一个情节:刘连满在严重缺氧濒临死亡的情况下,毅然把氧气瓶留给其他队员下山时用,自己则在严寒中昏迷了过去,渲染了他舍己为人的慷慨悲壮的精神。课后有这样一道习题:探险,需要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崇高的献身精神,以前文的劳伦斯·奥茨和本文的刘连满等队员为例,写一则心得体会。(奥茨也是舍己为人)
联系我们教材的“单元提示”,这道题目的价值取向是很明显的:在刘连满舍己为人精神的感染下,培养学生崇高的献身精神(为祖国荣誉献身,为同伴的存活献身)。
课文似乎有意无意地在告诉我们,个人死了不要紧,国家的荣誉才是重要的。
一直以来,我们习惯了接受崇高的教育,我们习惯了仰望革命、牺牲、集体、国家等道德高标,而不是关怀个体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崇高常常被无限地放大使用。
对我们来说,漠视个体生命价值由来已久。
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以十分轻松的笔调写了这么一个故事,刘安在打不着猎物的情况下,可以毅然杀掉自己的妻子,仅仅是为了割妻子的肉请刘备吃。与西方相比,东方民族更不尊重生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剖腹谢罪、宁死不当俘虏,都是东亚国家的观念。
其实,我国古代一直存在着以民为本的思想。早在商周时代就有人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也说:“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但为什么这些可贵的民本思想一直未能在现实中得到践行呢?
首先,孔子的仁义思想原本可以发展成博爱,但是传统的宗法社会将仁义局限在宗法关系里了。在家庭里,仁蜕变为孝;在君臣关系中,孝又蜕变为忠。都强调服从,甚至君命臣死,臣不能不死。这样一来,本来是提倡同情生命的儒家伦理,为君权所扭曲,蜕变成了严格的等级秩序,在这个秩序中,个体生命价值受到严重挤压。
其次,我们对于利己是否定的,一直在批判利己。我们习惯了把利己看作是小人的行为,是道德的缺陷,对它进行道德审判。当我们把生命本能当作不道德的行为时,久而久之,整个社会的生命感觉就麻木了,漠视个体的生命价值就成了国民的集体无意识。诸子百家里头,荀子相对比较清醒,他认为君子和小人一样是趋利避害的,区别只在求利的原则不同,只有那种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人才是小人。可惜的是,荀子的这个观点一直未能成为社会主流思想。反观西方哲学,对于利己是肯定的,认为利己是生命本能,对于生命本能不能做道德判断。
第三,我们的价值中心放在了对崇高的放大,忽略了对合理秩序的追求。既然每个人都是一个生物个体,作为生物,任何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不管人怎么进化,终归是动物,依然具有这种本能,对于生物本能,你不能做道德的批判,因为这完全是一个生物意义上的事实。合理的社会,应该是允许和鼓励每个人关心他自己,追求自己的利益。当然,一个人在追求利己的时候,有可能和别人利己的权力产生冲突。这时候,就需要规则了,通过规则去制止损人,最好的规则就是法制。我们的教育,应该是去倡导这样的合理秩序,唯有这样的秩序,才能把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而不是用崇高的名义,压制个体最起码的生命权利。
美国有一部家喻户晓的战争片《拯救大兵瑞恩》,完美地表达了美国文化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充分尊重。
作为同类,有守望相助的责任,但是做的方式,做的程度,这就有高尚和普通之别。很多人都愿意去救人,但能做到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人的生命的人,只是少数,所以才高尚,才是英雄。高尚当然是值得钦佩的,但是若要把高尚变成一种绝对义务,那就变成一种道德专制。要求每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完全不惜自己的生命去救人,这是做不到的。包括拯救大兵瑞恩的小分队,如果只是自愿,可能这8个人就不会全去了。但军人的天职是服从,不得不去,但依然有人抱怨。
八个救一个,这在数量对比上似乎不值得。但是不能这么看,他们救的是一个文化意义上的士兵,从某种意义上说,拯救一个人,就是拯救全世界。
让我们做这样的设想,假如《拯救大兵瑞恩》的剧本是中国人写的,作为教材出现在我们的语文课本里,那么结局很可能会变成这样:炮火连天,惨烈的战场上,小分队苦口婆心地劝瑞恩退出战场,瑞恩坚决地拒绝了。他拿起武器,头也不回地冲向敌人,在敌人的炮火中壮烈牺牲,完成了人格的升华。瑞恩会变成另一个董存瑞,另一个黄继光。
我们的语文教育,早已习惯于压制个体生命的价值。我们常常塑造出高大的典型形象,无限放大国家的权利,集体的权利,轻松地忽略了个人的权利。现代社会学认为,社会活力来自激发个人的积极性,社会尊严来自尊重个体生命的价值与尊严。压制个体生命的价值,既是文明不发达的表现,也必然妨碍社会的发展。
当然,在极其紧迫危急的情况下,个体应该为一个崇高的目的献出生命。例如,飞机突发故障,飞行员为了保护地上老百姓的生命,放弃跳伞逃生的机会。但是如果没有这种紧迫性,个体的生命价值是高于一切的。
基督教认为,生命是上帝创造的,对生命要有敬畏之心;佛教认为,生命的整个经历是受苦的,对生命要慈悲为怀。尽管我们是唯物论者,但我们对待个体生命,也一样要怀有佛教的慈悲,基督教的敬畏,尊重生命应成为一种普世的价值观念。
这世上绝大部分的人,不是伟人,不是英雄,平凡如你我,卑微如草芥。可是我们必须承认,再卑微的人,也是一个鲜艳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哪怕这个人不羁放纵,耽于幻想,半生庸碌,一事无成。
功利浮躁的社会氛围,漠视生命已经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流行病。惨烈的煤窑事故,富士康员工接二连三地自杀,暴力拆迁,有毒奶粉,老人倒地无人去扶起……幸福与尊严不仅仅是一个心态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环境的问题。当社会营造出一个幸福与尊严的社会环境时,所有人都意识到生命的宝贵,社会才能步入文明。我们的语文教育观念也应改变,要把人的生命价值放在第一位,不能用崇高的名义,去压制个体生命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纪勇.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J].语文教学与研究,2010,(02).
[2]马浩岚编译.美国语文[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9.
[3]宁鸿彬.语文教学的思考与实践[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林荣凡 福建省厦门市杏南中学 36102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