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市场诚信机制选择分析
——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证为例

2014-03-20 01:11李俊杰邓晓梅余晓莹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4年9期
关键词:代理招标诚信

李俊杰,邓晓梅,余晓莹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北京 100084)

中国建筑市场诚信机制选择分析
——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证为例

李俊杰,邓晓梅,余晓莹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北京 100084)

文章从建筑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利益选择机制出发,研究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对企业选择诚信行为的影响。结果显示,在自然状态条件下,建筑企业有非诚信选择的动机;适度的监管虽然减少了建筑行业整体的福利,但是能够促进诚信体系的提升;追加问责机制促进建筑企业选择诚信经营;建立行业诚信体制有助于建筑企业选择诚信行为;诚信溢出效应的及行业补偿机制有助于扭转行业整体的不良风气。文章结合有关统计数据中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评定审核资料,实证了监督、问责、溢出效应等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行为的影响及变化趋势效应,给出了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完善诚信奖惩机制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落实企业的诚信行为等建议措施。

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诚信体系;建筑市场

自1978年以来,中国建筑产业蓬勃发展,建筑业所占的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一直持续增加。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表明,2012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16282.1亿元,建筑业产值35491.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8%;2012年中国建筑业从业人员占中国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5.56%[1-3]。这些数据均表明,建筑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建筑产业已经成为带动中国社会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之一。

工程招标是建设工程交易的平台,它提供了有序、规范、公平的交易环境和方便有效的相关服务,为规范建筑市场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凸显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机制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合约具有履约周期长的特点,在合同规定时间范围内,生产环境、物料价格、政策法规等都有可能发生改变,这就对招标企业的诚信问题提出了严格要求。中国建筑市场由于进入壁垒不高、资本构成复杂等特点,造成了从业人员、建筑企业、招标机构的行为难以规范和监督,以致于招标过程中的非理性竞争和违规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当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以及建筑工程招标企业存在诚信问题时,有可能给招标工程合约、建筑产品质量等带来一定的隐患,甚至带来严重的危害,严重波及的范围甚至会超出单纯的建设工程领域,对社会稳定造成潜在的影响。

诚信是建筑行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根本,信用失控从长远来看会动摇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信用基石,引发行业或社会信用体系的崩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2007年就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4],但是仅仅依靠颁发文件的引导措施不能够有效治理建筑市场的诚信行为,中国建筑从业近年来的发展表明,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行为约束最可靠的应该是强加的外在它律约束。如何及时有效地推进工程招标机构的诚信机制建设是值得社会、建筑从业者深思的问题,文章从建筑市场的信息对称(不对称)和收益视角出发,构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体系博弈模型,分析工程招标机构选择诚信机制的内涵,为中国工程招标问题中的诚信体系建设做经验积累。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诚信体系的理论和意义在文献中主要是以声誉机制、信任机制等来开展的。Rotter(1967)认为对信誉的理解是交易双方契约关系中某一方的承诺和行为是可靠的,并且践行其承诺和义务。Williamson(1985)认为诚信缺失就是一种道德风险或机会主义行为,主要是指常以不诚实的或者欺骗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包括有意图地、有策略地利用信息,特别是故意地误导、歪曲、隐瞒、混淆或使信息混乱[5]。Anderson&Narus(1990)认为信任是一个企业的信心,信任使得企业相信另一个企业的行为会采取对自己产生正向的结果,这种行为不会导致负向的后果[6]。Hosmer(1995)认为信任是个体面临一个预期损失大于预期收益之不可预料事件时,做出的一种非理性选择行为,信任包括四个层次的内涵,有个人预期、人际关系、经济交易和社会结构等[7]。Blanchard&Kremer(1997)认为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竞争会导致违约行为频繁发生,也就容易导致信任危机[8]。

从上述文献可以看出,不同领域的研究者倾向于从不同学科背景和研究内容的需要来界定、研究诚信机制,关于诚信机制的概念难以形成统一的定义,但是有无统一的标准无关重要。文章对工程招标机构诚信的定义为:在完成建设工程合约后,签约各方必须尊重合约原则,做出考虑对方利益而做出的非欺骗行为。

鉴于建设合约中所涉及的利益关系,以及监管方(业主)、工程招标机构(企业)的微观行为特征,例如业主的目标是得到既定目标合格的建筑产品,而工程招标机构的目标是获得劳务及雇佣费用等,这就容易导致业主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建筑产品形成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在市场竞争的利益驱动下,工程招标机构具有缺失诚信体系的动机,所以对于工程招标机构的诚信选择机制完全能够参照委托代理理论模型来分析。根据上述思路,文章借鉴Holmstrom&Milgrom(1982,1987)的理论框架,基于工程招标机构理性人的假设,从经济利益视角出发,构建在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约束下的监管方和工程招标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探索工程招标机构的诚信选择博弈模型,分析工程招标机构的诚信选择内在机理,并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来论证工程招标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9]。

二、模型构建与分析

假设在建设生产经营中,监管方(业主)代表社会及政府部门等,工程招标机构(企业)代表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操作者,那么在监管方和工程招标机构双方之间构成了委托代理托关系,在此委托代理托关系关系模型中,监管方为委托人,工程招标机构为代理人,工程招标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

设在工程项目中,工程招标机构能够获得的收益为y,其选择诚信经营下的生产成本为CG,选择非诚信经营下的生产成本为CB,那么工程招标机构在无监管状态下的目标是选择其自身利益最大化,数学公式描述如下:

监管方(即业主)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无法观察到工程招标机构(即企业)的实际经营行为,因而不知道企业是否选择诚信经营。但肯定的是诚信经营下的生产成本CG大于非诚信经营下的生产成本CB,所以工程招标机构若选择非诚信经营则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由此可得:

结论1:自然状态下工程招标机构有动机选择非诚信经营。

1.监管对选择的影响

(1)监督力度影响。在市场监管情况下,假设监管方对工程招标机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抽查强度(即监督频率)概率为P,为了简化分析,进一步可设每一次监管的抽查成本由两家企业平分承担,且每一家均为bP2,这里b为固定大于零的常数。如若某次监管被查出有问题,则在选择诚信经营情况下的赔偿损失成本为CG(P1),在选择非诚信经营情况下的赔偿损失成本为CB(P2)。因为P1为选择诚信经营情况下出问题的概率,P2为选择非诚信经营情况下出问题的概率,即P1<P2,进一步认为CG(P1)<CB(P2),即选择非诚信经营的赔偿损失成本大于选择诚信经营情况下的赔偿损失成本。那么,在监管方不定期抽查的情况下,工程招标机构选择诚信和非诚信两种经营模式下的收益分别为:

比较公式(2)和公式(3)可知,当且仅当满足:才能够确保πG<πB。

分析公式(4)中不等号的左右两边可以看到,左边是每次抽查时选择非诚信经营情况下的赔偿损失成本与选择诚信经营情况下的赔偿损失成本差值,右边是选择非诚信经营情况下的生产成本与选择诚信经营情况下的生产损失成本之差。又因为P1<P2,所以在一定的抽查力度情况下,非诚信经营被发现的概率增加,这就表明:

结论2:当监管力度随着抽查频率的增加时,工程招标机构非诚信经营情况下的赔偿损失成本增加,当在一定的监督频率下,赔偿损失成本大于生产成本时,能够促进工程招标机构选择选择诚信经营。

结论3:随着监管力度的增加,虽然增加了工程招标机构的额外监督抽查成本支出,但是增加了其非诚信经营被发现的概率,能够进一步促进规范工程招标机构的行为。

(2)问责机制。假定在监督机制中还包含对非诚信经营的问责成本,即对工程招标机构的处罚不仅包括赔偿损失成本,还包括额外的追加问责处罚成本,这里设对于选择诚信经营情况下的问责成本为f0,对于选择非诚信经营情况下的问责成本为f1,因为P1<P2,所以P2型企业被发现的概率大于P1,故此可以认为f0<f1。在不确定是否被抽查到的情况下,工程招标机构选择诚信经营的条件是确保其收益要大于选择非诚信经营条件下的收益,将f0和f1带入公式(2)、(3),则有:

监管机制要想确保工程招标机构倾向于选择诚信经营,那么必须确保公式(5)所表达的收益条件大于公式(6)所表达的收益条件。即必须满足公式(7)的条件:

比较公式(7)和公式(4)可知,由于f1-f0>0,所以公式(7)比公式(4)有更强的约束条件,更容易满足,由此可得:

结论4:监管方在追加问责机制情况下,与单纯的监督功能相比,更能有效促进工程招标机构选择诚信经营。

2.诚信体系对选择的影响

(1)诚信体系的收益性。假设建设行业存在一定的信用可靠度,即存在一定的诚信体系选择空间。那么当工程招标机构选择诚信经营时,其经营生产成本可以进一步分解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固定不变的必备成本,而另外一部分是随着行业诚信体系变化而变化的成本,如对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所提供产品的检验成本等,那么选择诚信经营的工程招标机构成本CG可以分解为CG(F)和CG(t),即CG=CG(F)+CG(t)。这里CG(F)是固定不变的必备成本,而CG(t)是随着行业诚信体系变化而变化的成本,t为建筑行业的诚信概率,且CG(t)和t呈现负相关关系,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诚信经营的工程招标机构收益表达式可表示为:

比较公式(8)和公式(5),当建筑市场的诚信体系增加时,即t变大时,则,πG随之增加,由此可得:

结论5:随着建筑行业诚信水平的提升,工程招标机构生产经营成本降低,收益增加,弱化了其选择非诚信经营的行为,能够促进建筑市场的诚信经营风气。

(2)正向溢出效应。假设建筑市场中存在正向溢出效应或者行业补偿收益,即提供外在的潜在性收益增加值,如对于守法的工程招标机构来说,可以提升其知名度,可以提升其竞争优先权等。进一步设工程招标机构因为选择诚信经营而带来的外部性正向溢出收益为E(e)>0,将E(e)带入公式(8),则有:

将公式(9)与公式(6)和公式(8)相比,由于选择诚信经营的工程招标机构在固有收益的基础上,增加了额外的正向溢出收益值E(e),那么在的情况下,工程招标机构有理由选择诚信经营,即表明:

结论6:建筑行业可以通过为守法的工程招标机构提供正向溢出效应和行业补偿收益的模式,有助于扭转建筑行业的不良风气,促进行业整体的诚信体系建设。

三、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

文中的实证数据收集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以其公布的企业违规案例作例证,数据范围从2010年4月1号到2013年9月29号,数据的具体来源参见文献来源[10],为了便于直观显示赫尔计算,对于收集得到的数值信息经过变换处理可得到如表1所示的具体内容。

表1中企业违规案例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为例,略去了某次公布中样本总数少于10家企业的案例(认为其是异常数据)。这里企业案例数据共收集了18次。根据表1中的数据可以得到如下图1所示的图形。

图1中曲线代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审查每次抽查中不合格企业所占的百分比重(在图1中便于清晰展现放大了100倍)。

2.实证结果

从图1中可以看出,中国建筑市场中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查中的诚信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在自然状态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选择非诚信经营的行为的动机,非诚信行为的具体表现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抽检的不合格率从2010年4月1日的70.37%持续到2013年9月29日的58.55%,这印证了文中前述的结论1,即在自然状态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动机选择非诚信经营。

表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统计总表

第二,随着建筑行业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违约抽查次数的增加,从2010年4月1日到2013年9月29日(共42个月次)的抽查,及对违约行为的记录、累积曝光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概率数值虽然中间呈现出波动(在第八次抽查中达到最高点89.47%),但是总体上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印证了文中前述的结论2,一定的监督频率,能够促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诚信经营。

第三,在统计范围内的18次抽查中,累计的抽查行为可能会增加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额外多余生产成本,但是这种前后之间的抽查行为会影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后续生产经营,这种累计作用更能够促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诚信经营。这印证了文中前述的结论3和结论4,即增强监管力度、追加问责机制,能够进一步促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经营行为。

第四,从文中统计的18次诚信概率变换趋势图来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非诚信行为处于波动变化中,其违规率从最高峰的89.47%下降到2013年9月29日的58.55%,在下降的同时表现出平稳的特性,即违规率从前期的高低交叉波动趋向于最新的平稳波动,这体现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整体走向成熟,风气平缓上升的特点。这些都与文中前述结论5和结论6的理论推导一致,也与住建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不良行为纪录查询”等体系的落实有关,表明中国建筑行业的诚信机制建设已经初步显现出正面的积极效果。

四、结论

文章从建筑行业中监管方(业主)与工程招标机构(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视角出发,结合理论模型和实际数据验证,对建筑市场的诚信选择主要从机制选择、运营规则、行为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研述,认为中国建筑市场的诚信机制选择具有很大的可塑性,根据文中内容,可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政府的主要行政职能之一,各级监管部门应认真落实“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支持各级诚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法采集和披露企业诚信信息,促进行业部门之间、省域之间的诚信信息资源共享,非诚信的生产经营行为将会随着管理部门的抽查而显现。在监管范围受局限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不定期抽查机制、分类监管抽查机制,更多地通过信息揭示、社会民众监督等功能,强调责任制机制,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风气改革。

图1 最新统计18次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走势图

二是完善诚信奖惩机制制度。建设工程企业有选择非诚信行为的动机,而当前的监管基本是依靠公示和惩罚,奖励激励制度相对缺乏。应当认真落实“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推进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的奖惩机制改革,如执行诚信现象的溯源机制,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招投标选择优先权、融资授信升级,对非诚信企业可通过失信曝光、制订违规违法企业黑名单以及特定项目非诚信声誉门槛拒入制度等,逐步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的奖励、惩罚规范准则[13]。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建筑市场应当抵制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灰色利益链和潜规则现象,深入体味害人终害己的行业利益传导机制,选择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建立企业诚信数据库,选择行业生产上下游产业链中信誉好的企业为合作对象,通过行业信息交流平台等措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监督功效,这样既能够确保企业自身的效益,也能够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信誉,促进行业整体生产经营过程从量到质的转型,促使中国建筑产业从量到质的稳步提升。

四是落实企业的诚信行为。违约失信的本质是道德水准问题,企业不能因为一时的短期利益而选择非诚信行为,违约失信所产生的后果,冲击了社会信仰和民众的基本道德底线,事关社会大众民生。企业的诚信经营根本上要依靠重合同、守信誉和依法生产等一系列的经营与活动,可以通过建设企业诚信文化,营造企业诚信环境、落实诚信的具体生产环节、注重诚信的企业个人生产责任单元等来实现。

[1]历年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1996-201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2012(3).

[2]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126-127,578.

[3]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44-45,122,531.

[4]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R]. http://www.gov.cn/zwgk/2007-01/19/content_501277.htm.

[5]Williamson O E.The economics institutes of capitalism [M].NewYork:Free press,1985:78.

[6]Anderson J C,Narus J A.A mode l of distributor firm and manufacturer firmworkingpartnerships[J].Journal ofMarketing,1990(54):42-58.

[7]Hosmer L T.Trust:The connectinglink between organizational theory and philosophical ethics[J].AcademyofManagement Review,1995,20(2).

[8]Olivier Blanchard and Michael Kremer.Disorganization[J].The Quarterly Journal ofEconomics,1997,112(4):1091-1126.

[9]Holmstrom,Bengt and Milgrom,Paul.Aggregation and Linearity in the Provision ofIntertemporal Incentives[J].Econometrica,1987,55(2).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处罚通报 [DB/OL]. http://www.mohurd.gov.cn/jzsc/jzsccftb/jzscjsbcftb/index.html.

(责任编辑:FZF)

The Analysis of Selection about Integrity Mechanisms in China Construction Market——Taking an Example of the Project Bidding Agency

LI Jun-jie,DENG Xiao-mei,YU Xiao-ying
(Tsinghua University,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Beijing 100084,China)

This paper starts with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of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interest selection mechanism of bidding agency.The goal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ze the influence of market supervision and credit system on whether enterprises choose to be honest.Studies show that there is motivation of discreditable selection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under natural conditions,although appropriate regulation may reduce benefits of the whole construction industry,the credit system is promoted,adding accountability mechanism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select integrity management,building the system of honesty and trustworthiness in the industry can help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elect integrity behaviors,overflow effect of integrity and the reimbursement system in the industry contribute to changing the unhealthy ways and customs in the entire industry.Combined with the evaluating the auditing materials about project bidding agency in the statistical data on the website of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his paper proves the influence and variation trend effect of supervision,accountability,and overflow effect on integrity behaviors of project bidding agency.Some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are given,such as establishing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disclosure system,improving integrity reward and punishment mechanism,strengthening self-regulation mechanism construction,as well as implementing the integrity behaviors of enterprises.

Information asymmetry;Principal-agent;Credit system;Costruction market

F416.9

A

1004-292X(2014)09-0012-04

2014-05-2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073091)。

李俊杰(1977-),男,安徽阜阳人,博士,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邓晓梅(1969-),女,四川成都人,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建筑市场、工程担保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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