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潘琦
(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ies)作为外部性的一种派生概念,是指由消费活动产生的一种外部性(消费的双向正外部性),其最明显特性为消费者在产品或服务中所获得的效用,并不仅仅是由这个产品或服务本身提供的,而是由于处于同一市场的消费者也选择了同种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这一问题最早是由J.Rohlfs(1974)提出的,他通过系统研究,发现“一个用户从通信服务中所获得的效用是随着选择这一服务的人数增加而增加”。Katz,Shapiro(1985)将网络外部性正式定义为:随着使用同一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数量的变化,每个用户从消费此产品或服务中所获得的效用的变化。同时,他们还将网络外部性区分为直接网络外部性和间接网络外部性。
在电信行业中,当一个新用户选择了一种产品或服务时,不仅仅是他个人会获得相应的效用,同时该产品或服务的原有用户也会因为他的选择而获得额外的效用,即网络中原有的用户可以同更多的人进行联系,进而扩展了电信网络规模,使消费者所获效用也随之增大。更为重要的是,网络中原有的消费者不会因为收益的增加而支付额外的费用,这也是网络外部性在电信业中最为显著的表现,这种情况属于网络外部性中的直接网络外部性。另外,网络外部性本身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在电信市场中,如果使用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人数增加,它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也会随之增加,消费者就会从中获得额外收益,这时网络外部性就表现为正向;但是如果由于产品或服务本身的限制,使得更多用户在同一时间使用时出现“拥堵”现象,导致速度下降的话,这时表现为负向的网络外部性。本文研究的为正向的网络外部性。
1.原有的用户数量
研究表明,用户数量是网络经济中消费决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如果新进入的用户通过事先了解以及考察对该产品或服务有良好认知的话,则会主动选择进入该产品或服务的网络,相反,则会重复上述步骤选择进入其他网络。电信产品或服务所拥有的用户数量越多、市场占有率越高表明用户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也就越高,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新用户,为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现有用户增加额外的效用。因此,原有用户数量多的电信企业的网络外部性要大于用户数量少的电信企业。
2.网络的覆盖范围
电信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网络覆盖范围越大,说明用户所能获得服务的范围越大,所获效用越大,产品或服务的稳定性越好,也就能够吸引更多的潜在用户加入到这一网络中来。因此,网络覆盖范围大的电信企业的网络外部性大于网络覆盖范围小的电信企业。
3.用户的转换成本
电信企业间的不断竞争导致用户为了获得更多的效用,在各企业间不断转换,而我们将这种转换的成本称为转换成本。转换成本是用户在转换电信产品或服务时产生的实际或感知成本。如果用户在更换产品或服务时产生的转换成本越大,用户会认为这种转换并非经济的选择,会选择放弃转移,从而有利于电信企业保有原来的用户数量。这样由于网络外部性的存在,就会使得在同一网络中的用户所获得的效用随之增加。
1.产品或服务的差异化
产品或服务的差异性通常可以看作是一个企业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对于处于网络外部性这一特殊环境下的电信企业来说,产品或服务差异化程度越高会导致用户在考虑到额外效用时,进入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2.用户自身的偏好
由于用户的个体差异,每一个人对于产品的设计、结构、服务方式都有着不同的偏好,在对电信产品或者服务的选择过程中也是如此。用户一旦选择了某一种产品或服务,就会受到已形成认知的影响,而去关注该产品或服务的后续产品或服务,自发地形成对该企业的忠诚。这也会间接影响电信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数量从而影响该企业的网络外部性。
结合我国电信行业的实际情况,通过Stackelberg的竞争模型对网络外部性下的电信企业先后进入电信市场的情况进行分析。
假设电信市场上存在两个用户数量及网络规模都不同的企业A、B。假设两个电信企业同时提供边际成本为C的同品质产品。对于该电信市场上所有用户,两企业提供的移动通信产品所带来的效用相同,可互相替代。用户购买电信产品或服务获得的总效用为:V总=V+ f(N),其中:V代表电信产品的内在价值;f(N)为电信企业网络外部性效用与用户数量关系的函数,其大小表示企业的网络外部性效用的大小;N表示电信企业所拥有的用户数量。
那么,从上式可得消费者要购买A、B企业的产品获得的总效用分别为:V1=V+f(N1),V2=V+f(N2)。
用P1和P2分别表示两电信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要保证用户可从选择的产品或服务中获得正向的收益,则要满足:V+f(N1)-P1≥0。同时假设φ=P-f(N),其中φ表示用户从产品或服务中所获得的享受价格。因此只有满足V>φ时,也就是说产品或服务的内在价值大于享受价格时用户才会选择该产品或服务。
根据假定,对用户而言,电信产品或服务的内在价值V均匀分布在区间[0,A]中,且密度为1。假定每一个用户只购买一种产品或服务,则如果两个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总用户数为N1+N2,则表明有(A-φ)个用户进入产品或服务的网络,即有A-φ=N1+N2;将φ代入后得A-[P-f(N)]=N1+N2。通过整理得出两电信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逆需求函数为:
在电信市场中,先后进入的两电信企业,在这一时期符合Stackelberg竞争。根据该竞争理论,在位企业A在另一企业B进入之前选择自己的产量(市场占有份额) N1≥0,而后进入企业B在观察到N1,然后选择自己的市场份额N2≥0。通过逆向归纳法求解这个博弈的子博弈Nash精炼均衡。首先考虑在N1给定的情况下,后进入市场的电信企业B所要考虑的是如何使利润π最大化:
其中C为边际生产成本(两电信企业的边际生产成本相同)将(1)代入(2),得B企业的目标函数为:
A企业的利润:π1=(P1-C)N1,可得A企业的目标函数为:
将B企业的市场反应函数(4)代入(5)得A企业的市场反应函数:
当A-N1+f(N2)-C≥0时,
当A-N1+f(N2)-C<0时
从(6)(7)可得出结论,A企业的市场份额(即用户数量N1)与自身的网络外部性大小成正相关,与B企业的网络外部性成负相关。A、B企业的网络外部性相差越大,N1就越大。根据以上的分析,先拥有市场份额的A企业的网络外部性先天大于B企业,更能诱发新用户的购买行为,带来正反馈效应,增加该企业用户的外部效用,导致后期A企业的用户数量增加比B企业快,其市场份额也远大于B企业。
结合上述模型以及结果分析,可以得出市场先进入者在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下,更容易提升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对后加入者形成一定的进入壁垒,这也正是导致我国电信市场竞争失衡局面的主要原因。因此有必要降低网络外部性为在位强势企业提供的保护,使更多后来者加入到行业的良性竞争中去。
目前,我国电信业发展水平的区域及城乡差距较大,电信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城市电话普及率远远高于农村地区,广州和深圳的移动电话普及率在2010年底就已达到100%,而中西部尤其是偏远和农村地区通信发展滞后的状况仍未得到有效改善。由此可见,城市地区电信市场接近饱和,而广大的农村地区仍存在巨大潜力。在未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的情况下,国家应通过行政方式推行“村村通电话”工程,指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六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承担电信普遍服务义务。
面对广大农村地区这一巨大潜在电信市场,政府管制机构可以将电信普遍服务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如由中国移动出资,让其他电信运营商去承担具体任务,这样可以使其他相对弱势的电信企业有机会增加市场份额,有利于形成均衡竞争实体。
影响网络外部性大小的另一个因素是网络的建设及运营成本。网络设施的共享可降低电信市场进入壁垒,有利于新进入者获得市场份额。因此,政府应及时出台网络设施共享管制政策。一方面,目前我国电信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3G网络建设花费高达千亿元,网络设施共享可减少重复建设、节约投资;另一方面,3G网络设施共享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战略意义。
[1]Katz,Shapiro.Network externalities,competition and compatibility[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5,75 (3):424-440.
[2]Katz,Michael,Carl Shapiro.Technology Adoption in the Presence of Network Externalitie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6(94):822-841.
[3]帅旭,陈宏民.网络外部性与市场竞争:中国移动通信产业竞争的网络经济学分析[J].世界经济,2013 (4):45-51.
[4]喻世华.基于网络外部性的电信市场竞争分析[J].移动通信,2008(8):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