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英倩[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 大连]
作 者:谢英倩,辽宁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诗经》与《楚辞》是我国诗歌史的源头,都对远古时代祭祀活动有所记载。《诗经》采贵族乐音与各地民声,具有现实主义精神;《楚辞》“信鬼神,好淫祠”,巫风神话盛行,充满浪漫主义色彩。《周颂》重现了西周初以周王室为主祭的祭神拜祖场面,而《九歌》则是战国时期由屈原在楚祠民间歌舞乐的基础之上所制。两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文化的文学产物,必然会存在突出的相异之处。通过祭祀对象、内容、情感三个方面的比较可以发现,在同以祭神为主题的祭祀活动中,《周颂》《九歌》分别呈现出了理性的现实性和感性的浪漫情怀。他们各自独特的文化脉络和风格特点,可以追溯到周楚两地不同的社会意识和文化习俗中去。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表记》) 早在殷商时代祭祀就成了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凡决策主事皆要问卜请示“鬼神”。西周在这一宗法思想上有了继承发展。《周颂》当中除祭天神之外,还有相当多的篇目记载周人“以其成功告于神明”,尤其以祭祀先人、赞美祖先最为突出,所祭祖先主要有文、武、成、康等。此时周人对祖先与神明已经分而论之,不再神秘化,或颂扬祖先生前功德、祈求祖先佑护,如“济济多士,秉文之德”(《清庙》) ;或天子诸侯自述勤政、上报社稷,如“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昊天有成命》) 等。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王朝历史文化,统治者皆恪守尊祖、奉祖的传统。这种意识与行为早已由一种王室祭礼深入到民间,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礼教文化的一部分。在先秦,祖先崇拜是维系宗族稳定的心理依赖,实际上“是以抹煞宗族成员的自主性,强化宗族整体的虚幻性,导致宗族首领的全面独裁统治为实现步骤的”①。在殷人看来,祖先以神灵的面貌出现,是出于血缘关系而保佑和谴告后代。祖先的神化打通了生人与死者的虚幻世界,而在现实中掌握沟通天人权力的正是今王,这就为宗法制度找到了干政的前提。因而在西周时期,表达祖先崇拜的宗教祭祀活动往往呈现出宗法与政治的合一性。这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殷商时代鲜明浓烈的宗族祖先崇拜观念。常金仓认为祖先崇拜来自于政治因素的制约。在中国,以家族为核心的政权的确立和巩固往往不是出于氏族选举,而是通过武力获得。在此前提下,统治者必然需要“美大王”以感激和纪念祖先的功绩。周朝的祖先崇拜不仅是周王室感激颂扬先人功德的表现,更是将祖先上升为黎民心中精神护佑者高度的一种行为,以达到树立周王室受昊天之命的至高无上性继而巩固政治的目的。
无论是西周还是南楚,都继承和吸收了殷商时代的宗族祖先崇拜观念。反观《九歌》大篇幅的神灵颂歌,这并不是南楚文化不重视对祖先的崇拜。首先,楚国位处江汉流域,自身孕育着百越、苗蛮、氐羌、巴蜀等诸多原始文化。时至战国,楚国为占地辽阔的大国,中原和地域文化的杂糅已然造就了楚文化独有的巫鬼繁盛“、民神同位”的特点,有其地域性和特殊性。因而《九歌》“多为把山川薮泽、日月星体拟人化,不仅神具有人性,在宗教仪式活动中,人也可以具有神性”②。这是庄严的西周祭祀所无法比拟的。其次,春秋之前鲜有楚国宗庙的相关记载,武王即位后,楚国才有十分系统和完整的宗族祖先崇拜活动,如《左传》《礼记》等记载了楚王“示武功”“、告成事”、祭祖、告娶妻、问“主社稷”等史实。以上属于以政治、军事等为目的先王崇拜或宗族祖先崇拜,强调决策或活动的郑重性和严肃性,是与殷周的中原文化相磨合的结果。但《九歌》乃“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显然并不是出于这种目的和级别的祭拜活动,自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祖先参预。
“颂”曾被指出最切近于“诗”概念的本意,即被之金竹,用载歌载舞的方式颂祷叙功。从祭祀的具体内容上看,《周颂》以称颂上帝、歌颂祖先功德、祈求保佑国土子民构成了祝词的基本内容。其语言“约而尽”,多是直接赞美祭祀对象,如用“穆”“显”等词赞言天神的美德,用“骏“”德”等称颂祖先的伟绩。周人还将其十分重视的农事生产编入颂词中,特别是“秋报社稷”的《载芟》《良耜》两首祝词,“元日祈谷于上帝”,详细描述了耕种的过程,表达了丰收的喜悦,末尾还说明了从古自有这种籍田礼仪。《臣工》和《噫嘻》则用于致戒农人勿误农事,各司其职。另外,我们还能找到关于周人祭祀仪式和所用物品的描绘“。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设业设,崇牙树羽”(《有瞽》) “,我将我享,维牛维羊”(《我将》) ,盲人奏乐助祭,周人献牛羊鱼谷等为祭品,这些都是实录,而非想象或比喻。
《九歌》则呈现出另一番生动热闹的面貌,祭祀程序经迎神到来、请神享祀到送神而去,场面宏大,气氛热烈。仪式上仍由巫来主持,并男巫、女巫分唱不同的祭歌。在这里,诸神细化到分管不同事物的自然神,又根据这些自然神的特点,以香草美人的模式衬托出神明的高洁,并赋予了诸神不同的外在形象“。东皇太一”太阳神有着青云衣白霓裳的丰神俊朗,更有箭射天狼的勇武干练。《山鬼》所描绘的山神女,不仅宜笑窈窕、惹人怜惜,还披香戴芳、车兽相从,极述山神女的高贵、纯洁与美好。各篇目往往还带有一定的故事性,使祝词充满了趣味性和表演性。如《湘夫人》表现了湘君思恋湘夫人,却在久候未至中品尝了百感交集,宛如人间男女苦涩之恋。
《中国美学史》提到,北方神话在发展上不及南方,主要是由于北方早于南方进入阶级社会。周初礼乐制度初建“,周公制礼作乐”融合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主要是淡化礼的原始宗教色彩和民族色彩,强调行‘礼’仪式中人事的成分,赋予礼仪以‘德’的抽象内涵,从而使礼仪更具象征性、抽象性,使礼成为周人以德政操持政治的机炳”③。实质上,制礼作乐的系统化和制度化根本上是为了适应周人的统治。因而《周颂》中没有《九歌》那样浓烈多彩的巫神欢娱的气息,而是突出了“以德配天”和现实生活中的人事。范文澜也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诗经》是‘史官文化’,《楚辞》属于‘巫官’文化。”周代较早进入阶级社会,已经由“史”取代了“巫”。周朝祭祀是官方既定的礼制仪式,含有更甚于南楚的较鲜明的宗法等级观念。《周颂》反映了周朝祭祀活动是由统治者和诸侯为主祭的官方行为,已经是比较正式化且趋于礼的较严肃的仪式。
相较《周颂》的严谨正式,《九歌》的内容更为丰富多彩、自由奔放,更贴近于原始神话。楚地民间巫风《九歌》与夏启《九歌》古乐章有相同和相通之处,都属于原始性宗教歌舞性质,因而《九歌》的来源与古夏和古楚巫风娱神的原始文化有着莫大的关联。我们可以看到《周颂》所记录的祭祀场面已明显具有史官主持和录载于史的特点,因而较为理性。而《九歌》整个祝词内容由巫、觋演唱,说明了原始巫风仍旧盛行于楚,也证明了在南楚巫的地位仍旧较高的事实,这使得《九歌》呈现出感性文学的优美与浪漫。
周人重农,臻于现实,因而《周颂》用字严谨,反映的是周人上至统治者下至黎民百姓最朴实和最现实的愿望。其祝词遵循着一定的礼法规定和祭祀规则,鲜有对祭祀对象具体形象的刻画和比喻,字里行间充满了保国安民的积极意识,不断树立着一种严肃而不容怀疑的、带有正面意义的、放大美化式的神只崇拜。
周人对神祖的敬畏之情首先必然出于周代宗法等级严格划分的观念,是对天神祖先象征着皇权甚至高于皇权、拥有至高无上地位的认可。神明和祖先应当具有自己的意志,而不包含凡人主观所具有的丰富情绪,同时,由于祖宗先王也曾存在于现实世界,过多的形象虚构包装也显得不合时宜和缺乏尊敬。在这个前提下,简单明确而有直接指向性的神祖形象更符合祭祀活动的政治需要。其次,修海林在《周代雅乐审美观》中谈到,周代制礼作乐规范了社会成员的行为,但礼仪制度通过诗乐舞蹈使人们产生了审美意识,而审美意识伴随着教化意识,实现了制礼作乐的文化功能。天人谐和的愉悦造就了审美的快乐。可以说,《周颂》中所蕴含的情感正面积极,具有肃穆不折的阳刚之气,这其中有出于教化的考量。可以说《周颂》极大程度地削弱了对神明的丰富想象,强化了神明崇拜,而南楚其祠则保留了更多的神话色彩。
《九歌》里,各方神明以带有凡人特征的形象出现。古人云荆楚南音多悲风,南楚“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楚辞章句》) 。“乐”不及“告”之正式肃穆,却拉近了神人之间的距离,充满了神人交融的自由和热烈的情感。他们不仅有或威武高大或柔美高贵的外表,还被赋予了丰富的人间情绪。楚地不甚森严的等级宗法观念,弱化了祭祀的政治功用性,他们更看重全民性崇拜精神的巩固和地域性文化的传承。由于《九歌》缺乏强烈的政治目的的支撑,祭祀活动的兴盛和延续必然要求仪式的趣味性与大众性,要求内容情节通俗浅近,以满足民众的情感认同。因而《九歌》能够把神从高高在上的位置迎接到凡人身边去,反映人间的爱恨情绪。“‘娱太一’固然是八神表演的目的,但兼以娱人,也是在目的之中。这就与后世的所谓社戏、赛神会一样,同时也在满足着参加祭典者,观众的文娱要求。”④在南楚的神话意识里,神不是一个个干瘪的片面性的想象,他们贴近于凡人的思维与生活,是鲜明而宛在眼前的。
《诗经》的现实主义精神和《楚辞》的浪漫主义风格在《周颂》与《九歌》中分别得到了充分体现。周朝继殷而来,在政治、经济、文化上远远领先于自古被视作蛮荒之地的南楚。因而由于政治集权发展程度、社会意识形态等存在差异,两者在祭祀对象、内容和情感上都分别有所侧重。在一定程度上《周颂》代表了政治需要下趋于理性的祭祀文化,而《九歌》则表现出了南楚浪漫优美的感性特质。
① 钱杭:《周代宗法制度史研究》,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页。
②④ 褚斌杰:《楚辞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3页,第305页。
③ 韩高年:《礼俗仪式与先秦诗歌演变》,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06页。
[1] 张庆利.文学的研究与研究的历史[M] .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
[2] 许婷.诗经与楚辞祭祀诗的比较[J]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7) .
[3] 高婉瑜.论祭祀诗反映的南北文化——以《周颂》《九歌》为考察中心[J] .浙江学刊,2002(1) .
[4] 钱杭.周代宗法制度史研究[M] .上海:学林出版社,1991.
[5] 褚斌杰.楚辞要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6] 韩高年.礼俗仪式与先秦诗歌演变.[M] .北京:中华书局,2006.[7] 藤野岩友.巫系文学论.[M] .重庆:重庆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