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
【概况】 2013年,共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工65万个,完成投资73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38万元,省、市资金1511万元,县、乡财政投入1357万元,群众自筹34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196.2万立方米,其中,土石方192万立方米,混凝土6万立方米。截至年底,共建成小水库5座(其中除险加固3座)、小山塘9座,规模以上机电井704眼,发展千公顷灌区1处、小型灌区4处,拥有喷灌机240台,有效灌溉面积2400公顷,其中,节水灌溉面积610公顷;建成小水电站34座,装机5.6万千瓦;水土流失面积1591.8平方千米,多年累计治理835.8平方千米;解决17.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饮水安全】 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1305万元,9月初开工,12月底主体通水,新建饮水工程48处,其中,引提水工程44处、管网延伸工程4处,解决12个乡(镇)52个行政村2.41万农村居民和13所中小学校3325名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河道治理】 全年投资3687万元,新建和修复水毁堤防7825米。其中,全面完成老灌河朱阳关段和坝底河杜关段两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长5800米。争取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中央特大防汛经费及河道堤防整治资金301万元,实施横涧桦栎树段、范里三门段、文峪胡洼段、双槐树西茄段、官坡竹园段、狮子坪乡狮子坪村下湾段7处水毁堤防修复,洛河城区段2处维修加固和双庙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新建、加固河堤2025米。
【节水灌溉】 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26万元,在横涧乡熊耳、七寸、董家、寺上、横涧、陈家楞、耿家7个行政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33.33公顷,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6.67公顷、旱涝保收田100公顷。
【水土保持】 投资625万元,实施老灌河下游朱阳关水土保持项目,3月底开工建设,6月上旬全面完工,在朱阳关镇涧北沟、王店等4个行政村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8.6平方千米,其中,改造梯田29.33公顷,营造水保林290公顷,发展经济林34.67公顷,封禁治理1530公顷,修筑干砌石谷坊21座,建设护地堰3600米。
【小水电】 全面完成投资923万元的石墙根电站改扩建代燃料项目。一期投资563万元,实施土建和部分金属结构工程,2011年11月开工,2012年5月底竣工,主要完成了渠道渗漏加固,排洪桥、交通桥修建,厂房整修及金属结构部分改造;二期工程2012年10月开工,2013年5月竣工,主要完成了水机、电气设备改装和项目区配套设施建设,在徐家湾乡10个行政村发展代燃料户2059户7681人,实现电站生态装机2038千瓦,项目区群众用电价格由0.56元降至0.36元。
【防汛抗旱】 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包行业、包重点部位,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包危险区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通过汛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31处,疏浚河道6500米,清淤27万立方米。建立防汛责任体系,组建防汛抢险队伍282支8910人、储备抢险物资78万元;修订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64份、在建工程及重点部位度汛方案44份。围绕预案开展部门和乡镇防汛演练30余次、参演群众2.4万人。加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悬挂横幅87条,刷写标语2700平方米,更新防洪警示标志1156块,张贴明白卡5300份,组织防洪预警知识培训2期,培训防汛骨干200余名。通过广泛宣传、深入演练,有效地提升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救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10月,卢氏县连续90余天无有效降雨,致使6133.33公顷秋粮歉收、1.07万公顷冬小麦缺墒无法及时播种,18个乡(镇)、201个行政村2.8万人出现饮水困难。针对旱情,派出6个抗旱督导组、4支抗旱服务队,分包乡镇巡回督导,支援群众抗旱,实施抗旱灌溉工程1处、应急饮水工程40处,人工增雨4次,启动自流灌区8个,投入机电井106眼、移动式喷灌机380台(套),运水车辆350辆次、送水81万公斤,抗旱用电36万千瓦时,抗旱用油5.9万公斤,累计投入资金307万元,10月底浇灌耕地4000公顷,旱情得到缓解,群众临时饮水困难得到妥善解决。
【水政水资源管理】 加大水法宣传,组织法律知识培训5次,开展部门联合普法宣传4次,出动宣传车30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3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增强了公众水法制观念、水忧患意识和节约用水自觉性;控制取用水许可审批,严查水资源违法案件,下达执法检查文书30余份,查处私建取水工程、无证取水等水资源违法案件26起,征缴水资源费70余万元;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依据新出台的《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制定《卢氏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编报河道采砂规划,成立卢氏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河道采砂区域管理责任,建立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及部门巡查通报机制,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检查28处、河道巡查120余次,调处水事纠纷29起,封堵、平复入河采砂口16处,查处违法采砂案件2起、影响防洪安全案件2起,征缴水利规费36万元、罚没款3万元。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乡镇为单元,挂牌成立19个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明确职能,确定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具备了工作条件;成立河道管理所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核定河道管理所事业编制20名、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事业编制8名,分别承担辖区内河道管理、规模化水厂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职能。
(杨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