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 2013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千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5%;争取水土保持治理经费3.0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88亿元,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的2.25亿元目标任务;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二期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第五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河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省级水土保持补助资金项目等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革命老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县由6个扩大到15个(含2个备份县);河南省2013—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根据省坡耕地面积及其水土流失现状,从指定的47个项目县中优选8个县(市),进行现场查看,编制完成了《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河南省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年)》,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项目区复核,确保了项目建设2013年顺利启动实施;2008—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各项目县自验,省水利厅、财政厅复验的基础上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竣工验收。
针对2013年度项目中央资金计划下达较晚,河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点多、面广、量大、工期紧、标准高的特点,提前谋划,快速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复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规范施工程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工程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对黄河流域郑州、洛阳等6市的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印发《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黄河流域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确保全省淤地坝安全度汛。配合水利部及四大流域机构完成了全省水土保持规划重点项目的调研工作及水土流失易发区的调研工作,安排布置省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为省水土保持规划开展做好准备。配合水利部完成了水土保持普查的有关数据复核确认及公告工作。
【水保监督执法】 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为主线,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规范监督执法工作,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做好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准备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省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河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并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针对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意识不强,组织开展全省监督执法大检查活动,加强“三催一查”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全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51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30项,配合水利部对全省55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邀请省水政监察总队联合执法,对在建或完建的9条高速公路项目、3条铁路项目等25项生产建设工程进行联合监督检查,依法有效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全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00多万元,其中省级2000多万元,占年度征收任务的130%,共下达催办文书388份。
【水保国策宣传】 围绕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3周年纪念活动,编印水土保持法图解宣传画(1套5幅)共2200套,免费发放到市(区)、县、社区和相关生产建设企业。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水保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氛围。
【生态文明创建】 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义马市被水利部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市)”,河南省已拥有4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市、工程)”,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无论在数量还是种类均居全国第一。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活动取得新成绩。洛阳市银杏嘉年华、平顶山市鲁山县林丰庄园、焦作市沁阳市紫陵园区被评为国家级水保科技示范园,总数达到11家,稳居全国第一。
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工作,全省选取了基础条件较好的小流域20多条,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以倾斜,努力打造一批水土保持精品示范工程,引领水保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民营水保】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完善政策配套和机制设计,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出台了系列政策配套,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6月,水利部水保司对河南省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对河南省民营水保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杜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