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王小平在全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3年9月13日)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水利部、财政部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及时开展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工作,共有1756座小(2)型病险水库列入国家除险加固计划。根据我省与水利部、财政部签订的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责任书,2013年底前要完成全部548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2015年底前要完成1208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设任务。
截至目前,548座中央投资的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的项目,初步设计已全部批复,下达投资计划540座,开工539座,完工463座,投资完成率90.7%;1208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543座,下达投资计划302座,已开工256座,完工188座,投资完成率67%。
经过除险加固的小(2)型水库,兴利处害能力显著提升,在防汛、抗旱、减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消除了防洪安全隐患。近年来,我省除险加固后的小型水库,在汛期充分发挥调蓄洪水的功能,经受住了防洪除涝考验,没有发生一起溃坝事故,有效避免了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是发挥了抗旱减灾作用。我省春季小麦生长关键季节经常发生干旱。小型水库数量众多、位置分散,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极为直接、极为密切。近几年,除险加固后的小型水库充分发挥蓄水、保水功能,为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抗旱保灌提供了宝贵的水源,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旱灾影响和损失。
三是提高了水库综合效益。除险加固后的小型水库不仅防洪、供水、灌溉效益显著,发电、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也十分突出,同时还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有利地促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多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部分地方如期完成任务还存在着不少的挑战。
第一,时间紧迫。按照国家要求,年底前,我省要完成全部重点小(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一般小(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度任务,从现在算起,还有不到4个月时间,目前,防汛抗旱工作依然不能轻视,再加上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制约,完成剩余建设和验收任务的时间相当紧迫。
第二,任务繁重。548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还有77座未完工,其中,9座未开工(8座由于项目变更投资未下达到各市,南阳市唐河县临泉二水库投资已下达未开工);302座已下达投资的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还有114座未完工,其中,46座未开工(郑州市11座,驻马店市13座,许昌市17座,三门峡市2座,南阳市7座,安阳市3座)。此外,我们还要按计划同步推进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规划实施,任务极其繁重。
第三,进展较慢。从水利部稽查情况以及我们的督导检查情况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总体上进展较慢,落后于全国先进省市区。
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五个不”:
一是前期工作质量不高。从水利部的通报看,我省未开工的8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就是因为对小型水库运行情况不了解,选择项目不合适,导致项目变更,影响了进度。另外,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变更多,有的变更没有及时履行相关手续,甚至出现设计错误。
二是配套资金落实不足。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已经成为制约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了一些项目的全面实施和竣工验收。
三是沟通协调力度不够。目前的突出表现就在财政评审环节上。由于一些地方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力、协调不够,加上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吃不透、不敢据理力争等原因,致使一些水利建设项目出现多次评审,而且评审周期长、核减投资较大,导致项目迟迟不能按计划进行招标,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是建设管理组织不力。一些地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集中,基层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不足,监管工作难以到位,推进速度缓慢;一些基层单位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质量意识薄弱,工程质量缺陷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项目所处位置交通不便、场地有限、环境复杂等因素影响,推进难度较大;此外,由于受汛期影响,一些地方一手抓度汛安全一手抓施工进度,难以有效集中精力。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着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顺利实施。
五是验收政策理解不透。今年4月水利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我省也及时发布了《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有关规定的说明》。但部分市县认为新规定增加了验收内容,以验收经费不足、市级建管人员少忙不过来等理由,对已完工的除险加固工程迟迟不进行及时验收,人为地造成了竣工验收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一项费省效宏、一举多得、惠泽百姓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如期完成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既不能过高估计盲目乐观,也不能背上包袱畏缩不前;既不能因连续作战而懈怠,也不能因时间紧迫而急躁。目前,我省主汛期已过去,水利工程建设已进入黄金时期。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
第一,强化责任落实。小型水库个体虽小,但分布广泛,最为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它的健康运行与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搞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水库、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具体人员。对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发生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项目,要按照管理权限和目标责任书,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地要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体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逐库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台账,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对未完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以日保周,以周保月,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已完工项目要抓紧组织验收,尽早发挥投资效益。要以全省水利项目资金和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契机,着力解决水利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第三,强化建设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制,妥善处理好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关系,坚决杜绝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尽快将下达资金拨付到项目,保证工程建设需要;同时,要根据规划任务,认真分析水利投资需求,积极向本级政府报告,耐心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地方配套资金。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保证质量,确保完工一座、验收一座、发挥效益一座。
第四,强化督导检查。对各项工程建设进度、资金配套情况、竣工验收情况和项目前期深度情况要进行重点督查。特别是要坚持将项目较多、管理薄弱、进度滞后的市、县作为工作重点,对进度迟缓和资金配套不足的,坚持逐个环节、逐个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力争查找一个、整改一个、促进一个。省水利厅和各级水利部门都要根据项目轻重缓急,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抓点带面,全面推进。厅里的9个督导组,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将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督导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月一监督一排名制度,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县和项目,坚持巡回检查、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市、县,全省通报批评;对个性问题突出的,直接约谈和向政府领导发送督办函。同时,各地也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第五,强化运行管理。目前,我省汛期即将结束,各地在认真做好汛末水库安全管理的同时,要充分吸取非汛期水库溃口事件的教训,深入研究水库非汛期蓄水规律,建立健全汛期与非汛期并重的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水库运行安全。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制定初期蓄水方案,明确初期蓄水条件,做好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的具体工作,制定应急抢险措施,有序开展蓄水。要加密水库初期蓄水期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的频次,突出关键部位的巡查,并做好监测和巡查观测记录,进行系统的资料分析。同时,要加强初期蓄水期的安全值守工作,对高水位蓄水等重要蓄水阶段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确保初期蓄水安全。要坚决杜绝未验收即蓄水、超设计标准蓄水等违规蓄水行为,对违规蓄水行为要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六,强化沟通协调。一要加强内部沟通。水利厅和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地方水利部门除按照规定上报工程建设情况外,还要及时反映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形成更好的工作机制。水利厅有关处室和单位要积极发挥对口联系机制作用,切实帮助各地解决实际困难,合力推进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二要加强外部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减少棚架,减少环节,集成优势,形成合力,切实加快项目审批,尽快下达计划和拨付预算。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切实把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和上下左右协调一致的统一行动,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第七,强化机制建设。各地要以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契机,不断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水库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和维修养护、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管护新模式,努力做到每座水库都有责任主体、管护人员、管理经费、监测设施、预警手段和应急抢险预案,加快构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长效体制。对小(2)型病险水库开展竣工验收时,要将水管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