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姚君,汪澜
(1.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 100024 ;2. 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24)
经营管理
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节能减排
刘姚君1,汪澜2
(1.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 100024 ;2. 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24)
目前我国每年的预拌混凝土总量已达 15 亿立方米,并且以年均 10% 的增长速度快速增长。预拌混凝土的主要原材料为水泥和砂石骨料等,而需消耗大量矿石、煤炭资源,同时排放大量 CO2等温室气体,其对社会的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因此,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混凝土;管理;控制
自从 1861 年世界上混凝土在工程项目第一次得到应用至今,混凝土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基础性设施和新农村的建设等扮演着越来越突出的角色。混凝土家族中的后起之秀“预拌混凝土”,即商品混凝土是随着建筑和建材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其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确保工程质量,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优势,近年来得到极大的发展。目前我国每年的预拌混凝土总量已达 15 亿立方米,并且以年均10% 的增长速度快速增长。预拌混凝土的主要原材料为水泥和砂石骨料等,而需消耗大量矿石、煤炭资源,同时排放大量 CO2等温室气体,其对社会的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引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2011 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指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发展的重大策略,开展低碳试验试点,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提出“建材等行业要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研究确定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服务量)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开展相应试点,引导低碳消费”,“重点排放单位要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台账记录”。为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提出了到 2020 年单位GDP 二氧化碳减排 40%~45% 的具体目标。“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到,要“积极发展温室气体减排与资源化技术及装备”。2013 年国务院发布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到要“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近期,国家相关部委为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引导绿色建材产业发展,促进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已率调研组赴北京金隅天津混凝土公司和振兴水泥公司调研,调研表示“围绕绿色建筑发展需要,立足建材工业技术进步,以标准规范为抓手,携手促进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优先面向绿色建筑所需、量大面广的建材,加快研究制定其绿色认证标准和认证办法”,“逐步编制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以先进标准规范激励绿色建材技术进步、加快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可见,节能减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也是预拌混凝土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方向。
国家环保部为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开展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实施工作,保障我国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实施。基于预拌混凝土的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发布的 HJ/T412—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开展环境标志预拌混凝土产品认证工作,预拌混凝土产品认识基于国家 HJ/T412—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标准,同时委托国家权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进行。《预拌混凝土》正是在综合吸收国内外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参照国际先进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我国首次从全生命周期角度,亦即从原材料、设计开发、生产、运输、使用、废弃等全流程制订的混凝土产品标准,其将混凝土作为一种产品,在少害、低毒、节能、节材、环保和利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的具体要求和评价方法,可为今后国家推广“绿色建筑”提供一种合格的结构材料。
自《预拌混凝土》实施以来,已有 10 余家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认证;同时,自 2010 年 3 月预拌混凝土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以来,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国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优秀企业在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先进水平建材企业的同时,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消费价值导向,向全社会推进绿色消费、可持续消费,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为完成“十二五”污染物控制排放目标和“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预拌混凝土》的基本要求有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的要求、预拌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工艺的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利用率的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散装水泥利用率的要求,具体要求包括有混凝土中放射性物质限量、水溶性六价铬的限量、矿物掺和料掺量,同时也提出了混凝土释放到空气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这些体现了国家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环保,实现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2.1 基本要求
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的要求:环境标志一向倡导的“绿色消费”的核心内容是:在保证施工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即在相同的质量要求下,引导施工单位购买使用对环境有益的环保产品。因此,规定产品质量应符合 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 标准的要求。
预拌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开展环境标志工作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促使企业在生产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如尽可能少的受到污水、粉尘、噪音、产品辐射及散发气体的伤害)和使用者不受到产品辐射有害物质和挥发性气体的伤害,同时也要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因此,规定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预拌混凝土生产工艺的要求:混凝土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促使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有较大的改进,比如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这不仅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也更为实现各类废料的再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条件。因此,规定产品生产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的生产工艺,具有计量自动补偿、数据储存、统计和查询功能。
预拌混凝土企业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利用率的要求:一般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是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同时基于最终实现零排放的目标,必须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利用率。因此,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水回收利用率达 100%,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 95% 以上。
预拌混凝土企业散装水泥利用率的要求:国家在混凝土生产企业大力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故为节能、节材、保护环境,本标准规定使用水泥散装率达到 100%。
2.2 具体要求
混凝土的内照射指数不大于 0.9,外照射指数不大于 0.9(IRa≤0.9 和 Iγ≤0.9)。
混凝土中水溶性六价铬不大于 0.2×10-6(质量分数)。
矿物掺合料掺量:矿物掺合料占胶凝材料总量的质量分数不小于 30%;当利用尾矿砂、尾矿石做骨料时,尾矿与矿物掺合料体积之和占混凝土总体积的体积分数不小于 30%。
混凝土释放空气中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见表 1)。
表 1 混凝土释放空气中污染物应满足的要求
以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建工)为例,自实施预拌混凝土标准以来,紧密结合现有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针对标准逐条分解落实,建立了《预拌混凝土生命周期策划》《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混凝土质量检测规程》等与预拌混凝土标准直接相关的保障体系。仅 2007 和 2008 年,商品混凝土中心结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采用矿物废料应用技术,节约水泥近 52 万t,消耗矿物废料 55 万t,节约原材料费近 6240 万元。通过实施预拌混凝土标准,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同时为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文明效益的双丰收。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预拌混凝土自第 5期开始位列其中。北京建工自政府采购清单第 5 期开始一直是“榜上有名”,这为其进入国家政府采购领域,国家绿色采购领域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积极参与北京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国家级重大工程项目提供了先决条件,这不仅使其获得丰富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使其成为行业内的领军式、风向式的标杆企业。
以我国年混凝土生产总量 20 亿m3计算, 每年可以节约水泥 3 亿t,消纳工业固体废弃物 3 亿t,减少 CO2温室气体排放量 2 亿t,节省石灰石矿资源消耗 3.5 亿t,节省标准煤7000 万t。同时,由于减少水泥使用量,减少水泥生产过程中SO2、粉尘和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
预拌混凝土是国民经济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基础材料,随着《环境标志产品 预拌混凝土》颁布实施以来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的认可,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积极实施该标准,不仅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文明效益双丰收,也降低了材料成本、消纳了更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降低了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实现支持国家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和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通讯地址]刘北京市朝阳区管庄路东里甲 1 号(10024)
刘姚君,女,工作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