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颖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台湾的文化产业建设于20世纪90年代正式提出,其实践经验与政策理念直接影响和推动了后续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崛起与发展脉络,如今其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多元的创意产品正成为一个新的经济驱动力和对外文化交流的新途径。这一现象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诸多学科领域的研究者从文化产业的理论基础、政策演变、经济价值、运作机制等不同层面和向度进行回顾性研究和考察,以期对现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参照和发展建议。
其实,社会文化作为意识形态运作的重要载体和方式,通常被看做整合社会以及构建政治框架的隐蔽手段,文化产业作为社会文化的一种形态亦如此。不同于描述性的政策演变分析和节点梳理,本文试图回到历史语境中,从文化政治学的分析视角透视台湾文化产业政策,意在回答:台湾文化产业为何始于20世纪90年代,其逻辑起点何在?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又是如何获得合法性并制造社会认同的?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不仅有利于更深刻地认识台湾文化产业的兴起和政策演变,同时,也有助于从另一个角度认识文化产业在特定语境中所扮演的社会角色。
一般认为,某一政策的形成与实施是政府基于特定时空情境中的策略性产物。政策制定者在利用现存正式制度、社会心理、文化习惯等社会资源以应对新生挑战的同时,也在试图改变或再生产社会结构。因此,要回答台湾文化产业政策的起点,我们有必要回到20世纪90年代台湾社会的具体语境。
战后初期,国民党撤离大陆至台湾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建立台湾民众的意识形态认同,以巩固其政治权力。基于此目的,国民党借助威权统治的政治体制,开始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所谓的“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同时压制台湾地方文化以及乡土文学,企图以此消除不同社区或族群间的文化差异①,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认同意识。但是,这种“去历史化”、“去社区化”的政治策略忽视民众的现实需求,缺乏民众生活参与,最终导致了社区共同体和文化认同的破碎以及传统产业的没落。政治引导与现实需求的强烈反差,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引起了台湾社会的激烈对抗,“党外运动逐渐萌芽、台湾各大财团对既有经济调节政策的不满、一连串的空间改造建设致使实质的生活空间、生活质量及自然生态深受威胁的抗争,以及长期打压乡土文学及本土文化的反弹”②,尤其是1987年党禁、报禁解除之后,隐藏在民间的政治力量得到释放,“社会运动更是越演越烈,小区运动、草根自主团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又兴起小区自主风潮,要求地域自主的呼声升高,寻求文化认同之趋势更成为热潮”③。
在这个过程中,一场名为“在地化”的文化运动为台湾当局提出文化产业提供了重要契机。上世纪60年代初期,台湾进入工业化初期,经济开始快速增长。期间,台湾的乡村劳动力加速流向城市,导致乡村人口萎缩,传统的农渔林业和工艺产业日趋衰落,城乡发民展极度失衡,传统文化与社会价值开始动摇。原本凝聚乡里庄头的地方常民文化,也因为社会经济的快速转型,无法对抗资本主义势力的政经、科技优势而逐渐萎缩。工业化、标准化的取向,使得地方的独特性慢慢消失,传统与文化艺术不再能突显社群或小区向心力。”④这些问题首先引发的是文化、经济城乡发展失衡的思考,如何盘活地方文化,利用现有地方文化资源来减小城乡差距成了文化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问题。其次,为了抗衡全球化带来的异域文化流入,以及由此带来了“在地文化”的边缘化,台湾知识界开始提倡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的观念。这种观念的核心在于视野的全球化(globally)与行动的在地化(actlocally),即在接纳全球化的资本与理念冲击的现实情况下,将个体的行动建基于地方化的文化特色及其产业化之上,以此来建构个体的自我形貌和自我认同。因此,“多元的、去中心化的和地方性文化,将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要耕耘的方向。”⑤简而言之,在探索城乡均衡的路径和对抗全球化文化霸权的目的之下,凸显自我认同和地方性的“在地化”运动登上了历史舞台,并成为推动台湾文化产业化的合法性依据。
为了应对台湾社会转型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民间对抗,台湾当局力图用多种政治与文化策略化解、诱导甚至收编这股“自下而上”的民主自治力量,建构一种新的“国家认同”。其中,最为重要的策略是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名为“社区总体营造”的社会运动。
“社区总体营造”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1993年谢长廷提出的“台湾命运共同体”以及李登辉提出的“生命共同体”概念⑥。李登辉对此概念的解释是:“面对一个人人相当肯定自我的社会,要怎么办?我认为就是要建立生命共同体的整体观念,透过沟通协调的方式,凝聚这个共同体的共识。”⑦其后,时任“文建会”主委的申学庸与副主委陈其南将这一想法具体化,提议发起“社区总体营造”运动,其目的“不是只在于营造一些实质环境,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建立社区共同体成员对于社区事物的参与意识,和提升社区居民在生活情境的美学层次。社区总体营造工作的本质,其实就是在造人,也只有透过文化的手段,重新营造一个社区社会和社会人,以实质环境的改善作为短期目标的社区总体营造才有可能成功。”⑧
从上述“ 行政院文建会”的官方文件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社区总体营造”运动是一场通过强调社区文化,对台湾寻根文化思潮与政治对抗力量进行系统性整合的行动,主旨在于建构台湾的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凝聚领导集体与民众之间的共识。这场“自上而下”的运动的核心战略在于利用民众对台湾本土的先天亲近感,通过各种政策支持与直接经济补贴对当时的民间组织和社会运动团体进行诱导,并将其行动直接体制化。这是“以威权控制手段介入文化领域之后的一种柔性收编行动。”⑨“于是乎,社会运动的能量,随着实践策略的转进,遂‘从街头走入小区;从激愤走向长期经营;从议题与事件的抗争走向选民价值观的普遍再造。’”⑩
文化产业的诞生正是出自于“社区总体营造”政策。在1995年举行的“文化·产业”研讨会上,“文化产业”被列入帮助地域振兴的核心策略,因此,又被称为“社区共同体的生产模式”,它试图透过空间与产业的多样性、连结性和整合性,形成一套结构性的生产模式,强调内需机制及区域性的发展⑪,同时,培养民众对于地方发展的关注,推动地域经济增长与文化繁荣。台湾的文化产业有两种运作理念,分别为“文化产业化”与“产业文化化”。前者意将文化发展成为一种产业,包括古迹、资讯、出版、传播事业、工业设计、时装设计、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等;而后者则从文化的角度将产业整合到地方特色文化之中,形成文化与产业的互动与融合。如“文建会”所构想,“当台湾的经济发展在规模和技术上渐趋饱和之际,的确需要从创意和智慧方面寻求突破,如能经由社区营造的策略,加以融合、强化,朝‘产业文化化、文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不但可以恢复地域的生机与活力,也为‘国家’蓄积了竞争力量。因此,未来的文化建设应该是整合经济发展,进而促成文化和产业的相互转化与提升。”⑫至此,文化已经被设想为兼备文化认同、经济产值和政治策略等多面向效用的产业。
通过语境化分析,20世纪90年代台湾文化产业伊始的特殊现实与政治意涵已经浮出水面。但我们还必须继续追问:“文化”与“产业”这两个曾经被认为是相互对立的范畴是如何自洽并获得政治合法性与普遍社会认同,它又是通过何种策略进行社会动员,完成这一场“自上而下”的柔性收编?
对于何为“文化”的论争主要来自德国的法兰克福学派与英国的文化研究学派,二者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立场与视角。法兰克福学派坚持文化的二分法,认为大众文化相对于精英文化,是国家意识形态运作和再生产的策略。他们将这种均一化、庸俗化的文化生产模式定义为“文化工业”;而文化研究学派则持完全不同的立场,认为,文化并无精英与庸俗之分,而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个意义争夺和再创造的场域。文化研究学派的代表人物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对“文化”的理解是:“包括整体的生活方式,无论是物质层面,知识层面、精神层面。文化包括生产组织、家庭结构、表现或者是主导社会关系的机构、社会成员借以沟通的特殊方式。”
在文化产业政策的合法性建构过程中,“人文知识界常常会产生文化经济学转向与意识形态批判双重取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批判性的文化工业理论与建设型的文化产业理论之间的分野与冲突长期存在。”⑬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动员民众加入到这场触及社会各个层面的文化改造运动,台湾“文建会”在概念建构方面,选择了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对文化的阐释。1998年出版的《文化白皮书》这样表述:“真正的文化是建立在我们对自然环境和国土资源的保全态度,表现在街道、桥梁、公路、公园、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空间景观,寄托在资讯、出版和传播事业,也存在于国民的生活形态与价值观。”“长久以来普遍存在的观念是,文化艺术是奢侈、高级、消费性的东西,这个观念往往造成推动文化事业的阻碍。国人的认知仍然多停留在只将文化视为一种可有可无的欣赏或娱乐需求,是另一种只会消耗资源的施政项目。”⑭
其次,为了避免人文知识学界对“文化产业化”政策的批评和指责,“文建会”副主委陈其南在多个公开场合和多篇文章中专门解释道:“文化产业”是内发性的产业发展,以地方文化为基础,按照地方民众的构思来发展,同时考虑生活环境的维护⑮。同时,文化产业强调文化产品在一定区域的个性、文化传统性、地域特殊性以及文化创意的独创性⑯,不着重以量取胜,而是着重传统、创意、个性和魅力,所以文化产业是一种超越资本主义工厂生产制度和传统家庭生产形态的地方结构性之产业关系⑰。这一套话语表述实际上是将资本主义工厂生产制度设立为一个批判的对象,然后再结合社会普遍呼唤的本土认同和“在地化”运动中的民族性、地域性诉求,在文化认同层面上赢得话语支持。差异性、地方性被用作对抗文化产业同质化、商品化的策略,既能弥补文化工业为人所诟病的缺陷,又能以“凸显台湾文化价值建立自我认同”的理念赢得社会大众支持。
雷蒙·威廉斯认为:语言除了反映历史的过程外,在其内部也在发生着重大的社会、历史变迁,它们会同时创造新的关系和新的认知⑱。以陈其南为代表,“文建会”极力将“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意涵相区隔,切断了culture industries这一术语曾包含的批判倾向,将其作为市场化、民主化和民族主义的新生话语,文化与产业的关系在理论上就这样被辩证地统合起来,在理论建构上获得一定的正当化理由。
台湾当局一方面将文化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紧关联在一起,以产生一种文化共享的幻象,同时,将文化与产业的关系从多数人所认为的对立关系解释为一种自洽的关系,避免了文化产业政策在理论上的自我矛盾。于是,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一套与学术理论有着深刻渊源的理念化为民间所喜闻乐见的政策,如何有效动员民众参与的积极性?
对于此问题,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在此文中,他创造性地提出了“询唤”的概念来指涉意识形态与主体建构之间的关系。“询唤”是一个镜像化的过程,即通过拉康意义上的不被识破的“误识”来完成,意识形态制造“询唤”效果的关键就在于在意识形态与客体之间建构某种“想象性关系”,并使之日常生活化,成为芸芸众生所接收的集体无意识,最终客体被“召唤”为意识形态所构建的特定文化共同体中的主体,成为了意识形态链条上的自觉的一环。在此理论启示下,我们便可理解台湾当局对于文化产业政策的表述和推行策略。
“文建会”提出:“在传统的行政逻辑之下,‘社区’往往只是行政体系发令指挥的对象,缺乏自发性的意识与能力,无助于社区文化的提升与共同体意识的凝聚,甚至阻碍了社区意识的发展。”⑲因此,一个国家的资源要作合理分配、要有效率地运用,就必须把传统的观念和作法颠倒过来,把主动性的角色转换过来⑳。这里所谓的“颠倒”,其实就是阿尔都塞所言的将客体“询唤”为主体。具体的做法是将以行政逻辑主导的“改造人心”理念解释为在行政协助下通过民众自觉参与、自我组织、自我经营以达致“人的自我塑造”,同时,通过不断强调文化民主、“文化地方自治化”、“社区才是资源的享有者”等说词,使得民众产生一种“误识”,即我们是“文化地方自治”的行动者和主人翁,从而形成自我与社区文化建设之间的“想象性关系”,社区中的民众在政府的鼓励和政策支持下不断进行文化的“自我赋权”,直至认为自身已经成为这场运动的“主导者”和“功臣”。
政策推行者通过建构民众主体身份,有效动员了民众对于文化产业计划的积极性。这种观念和意识上的“赋权”、“询唤”,为文化产业兴起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成功地将上世纪80年代台湾因社会矛盾和自我认同引发的街头运动引入“深耕地方基层文化的‘宁静革命’型态”㉑。
作为台湾“社区总体营造”系列运动的核心内容,文化产业最初的目的是进行文化和社会认同的整合,它的首要任务是服务于社区营造的理念,即建立民众的共同体意识,提升社区居民的美学素养。因此,在文化产业计划提出的初期,从李登辉的公开演讲到“文建会”的官方表述都赋予了社区运动崇高的想象,不断强调感情联系、文化需求、文化创新、参与意识提升甚至“心灵改革”,而将经济补贴政策解释为一种协助与支援角色,即先谈“文化”,再论“产业”。
但理想往往会被现实所扭曲,如此浩大且涉及全省民众方方面面的社区营造活动被认为“显得诚意过高、缓不济急。”㉒这不仅体现在民众的参与热情不高,而且意见分歧过多,正如一位资深的社区营造活动工作者杨佩欣发出的感叹:“社区网络多元,权力分配拉扯,造成社区共识难以凝聚。”㉓虚幻的意识难以完全唤起具有理性经济人气质的社会大众对文化产业的支持,种种矛盾都不得不让“文建会”重新考虑政策的现实层面。“毕竟,对某些民众而言,经济民生问题远比文化艺术问题更为重要;文化工作若不能满足民众对增加经济收入的需求,则其对民众有何意义、与生活有何关系。”㉔基于此,“社区总体营造”运动重新调了政策重心,将文化产业的经济功能凸显,而生活价值重建暂时退居次要位置。这一做法在台湾后续出台的文件中不断得以确认:当局通过培养全民“艺文消费”习惯、提供产业项目经费支持、出台文化产业产品抵税政策、政府直接购买文化创意原创产品、斥资建设文化产业研究机构等一系列经济优惠政策动员民众加入文化产业建设中,以实现社区总体营造的总目标。
因此,可以看出上世纪90年代台湾的文化产业实际上经历了一个通过文化认同来整合社会到以经济利益为诉求来动员社会大众参与的转变过程。实际上,转变后的“文化产业”在“社区总体营造”运动中扮演着绩效合法性建构的工具性角色,为成功地动员民众参与到这项宏大的社会运动中来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台湾学者夏铸九一语道破了社区运动的实质:“这次重建的新政治起点是一个以经济发展挂帅政策来成功地交换了国家合法性的民族国家。”㉕
本文主要以文化政治学的视角阐释台湾文化产业兴起的逻辑起点,以及这种新政策是如何实现其合法性建构的。语境化分析的结果显示,台湾文化产业的兴起及其相关政策的提出是台湾当局在20世纪90年代面临社会认同破碎、执政合法性动摇的现实背景下提出的自我解救策略,其目的在于重构本土化认同,以实现社会整合和巩固其政治权力。
研究发现,台湾当局选择了“社区”这个看似不具备意识形态、含义十分暧昧的概念将社会各个场域联结在一起,成功将政治触角介入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以至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台湾似乎都笼罩在一片“社区学”的热潮㉖;与此同时,它又将“社区”的问题简单归因为单纯的“文化”问题,成功实施了一场“去政治化的政治”。为了合理化这种“文化”归因,以“文建会”为代表的台湾智囊团主要采取了三个向度的行动策略:将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批判倾向进行术语切割,赋予了文化产业以理论正当性。同时,以建构绩效合法性为核心策略,加以政策的意识形态“询唤”效果将底层的民主力量从议题抗争引向生活价值观的再造,以最小的代价成功完成了社会的认同再建构。
从执政者的立场来看,这场以文化产业为核心策略的“社区总体营造”运动是成功的,它通过文化与产业的结合,促进了台湾经济的发展,同时又挽救了因城乡流动和全球化浪潮导致的传统乡土文化的流失,使之在新的产业化理念下焕发出新的活力,帮助社会民众完成了台湾文化价值的自我建构,使当局赢得了绩效合法性和意识形态合法性。而站在民众的角度来看,尽管文化产业政策的实施弱化了民众对于政治改革的强烈愿望和公共议题的抗争行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改善了地方的社会环境、美学素养和生活秩序,同时,也提高了居民对社区建设事务的参与态度,建立起了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
当下中国大陆城乡发展失衡,自然生态深受威胁,传统文化价值观不断受到挑战,这样的社会现实与20世纪90年代的台湾十分相似,因此,台湾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中国大陆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作用。
①苏昭英:《文化论述与文化政策:战后台湾文化政策转型的逻辑》,国立台湾艺术学院传统艺术研究所硕士论文,2001年。
②廖桂敏:《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之实践:以美浓镇为例》,国立政治大学公共行政研究所硕士论文,2004年,第15页。
③㉕㉖黄丽玲:《新国家建构过程社区角色的转变:“生命共同体”之论述分析》,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硕士论文,1995年。
④行政院“文建会”:《台湾社区总体营造的轨迹》,台北: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1999年。
⑤陈其南:《为何亚维侬不是美浓?谈文化艺术活动的全球化与在地化》,《典藏》,2000年第99期。
⑥谭鸿仁:《社区总体营造简介》,2012-10-21,载自http://gis.tcgs.tc.edu.tw/resources/lecture/data/pdf/and_w_10.pdf
⑦王茹:《台湾的社区总体营造政策及评析》,《台湾研究集刊》,2004年第2期。
⑧⑫⑭行政院“文建会”:《文化白皮书》,1998 年。
⑨黄国祯:《文化政策、认同政治与地域实践:以90年代宜兰为例》,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硕士论文,1988年。
⑩㉑罗中峰:《共同体的追寻:解析社区总体营造运动的理路》,载于第一届两岸文化与族群学术研讨会,云南民族大学,2004年。
⑪黃淑芬:《文化创意产业是愿?还是怨?》,载于《文化创意产业实务全书》,2004年。
⑬南帆,刘小新,林秀琴:《对话: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福建论坛》,2011年第10期。
⑮⑳参考陈其南于1995年在“文建会”举办的“文化·产业”研讨会暨既社区总体营造中日交流展上的演讲。
⑯陈其南:《文化产业与原住民部落振兴》,《原住民文化与观光休闲发展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华民国户外游憩学会,1998年,第3-12页。
⑰陈其南:《历史文化资产保存与地方社区产业发展》,《历史月刊》,1998年第123期。
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5页。
⑲行政院“文建会”:《台湾社区总体营造之轨迹》,台北:行政院“文建会”,1999年。
㉒㉔罗中峰:《关于社区总体营造运动的若干省思——兼论文化产业政策的经济思维》,载于《第一届社会与文化发展研讨会论文集》,宜兰,佛光人文社会学院,2003年。
㉓杨珮欣:《行政院各部会业务社造化》,《魅力电子报》,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