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N种方式(中篇小说)

2014-03-13 08:54田冯太
滇池 2014年3期
关键词:王老师英雄同学

田冯太

要不是为了把老疙瘩自杀的消息告诉所有同学,我绝不会出头组织这次毕业十周年聚会。虽然毕业的时候,同学们一个个都信誓旦旦地说每十年回母校聚一次,但组织者应该是班长,当时就说好了的,而不是我这个副班长。

我打电话给班长,提醒他十周年聚会的日子快到了。他推说工作忙,没时间弄这个事情,更何况很多同学都联系不上,就算聚会人也到不齐。没办法,为了放出老疙瘩自杀的消息,我只能像滚雪球一样不断打听同学们的联系方式,并邀请他们回母校参加聚会——这件事做起来可真不容易,要知道,我们毕业那会儿,砖头大的手机也没几个人用得起,大多数同学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既然班长不肯出面组织,我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谁让我跟老疙瘩是同乡呢?谁让我是他大学期间唯一的朋友呢?

聚会还算成功,该来的同学都来了,包括工作繁忙的班长,班主任王老师也来了。十年没见面了,同学们一个个兴奋无比。男同学们不停地跟人交换名片,大多数都上书“××总”、“××经理”或者“××长”,没带名片的也都满脸笑容地给其他同学传烟,不是“中华”就是“云烟印象”;女同学则唧唧喳喳地谈论老公,谈论孩子。但这种热闹的气氛持续时间不长,没过多大一会儿,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埋头吃饭了。我见时机成熟,就向服务员要了个麦克风,站上餐厅里的小舞台,高声说道:同学们,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今天的聚会,少了一位同学。这时,埋头吃饭的王老师和同学们纷纷抬起头,顺时针或者逆时针地数起人头来。最后,一致认为,的确少了一个人,但究竟是谁,谁也说不上来。有位女同学从包里掏出当年的毕业照,挨个挨个地对,可还是说不上缺席者姓甚名谁。就在大家即将再次陷入沉默的时候,班长突然猛拍额头,用他那标准的东北口音说:哎呀,妈呀!我咋把他给忘了呢?老疙瘩!老疙瘩没来。一石激起千层浪,刹那间,所有同学顿时豁然开朗,王老师脸上也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轻松笑容。于是,同学们争先恐后地跑到王老师身边,口诛笔伐,声讨起老疙瘩的不是来。有人说,老疙瘩这家伙太不像话,毕业十周年聚会这么重大的事情,他居然缺席;有人说,老疙瘩肯定是当了大官或者发了大财,瞧不起我们这群穷师生了;还有人说,就算瞧不起我们同学,好歹也应该来看看含辛茹苦的王老师;当然,也有人大声感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时间,气氛无比活跃。餐厅已然不再是餐厅,而是一座聚义厅。我想,当年袁氏兄弟号召群雄讨伐董卓时的场景也不过如此。

我既不是袁绍,也不是袁术,更没有四世三公的出身背景,我组织这次聚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放出老疙瘩自杀的消息,然后看看同学们的反应。是时候这么做了。我说:老疙瘩他其实跟大家一样,非常热爱我们这个集体,也非常想跟大家一起叙叙旧。可是,人生总是残忍的,老疙瘩他不幸去世了。人死不能复生,但我想,他的在天之灵肯定在看着我们聚会,并感到欣慰。

死亡带给人的沉默是人尽皆知的。整个餐厅里除了个别女同学的抽泣声和男同学指间徐徐升起的烟雾,几乎再没有活物。王老师毕竟长我们30多岁,阅历丰富得多。短暂的沉默后,她问我老疙瘩是怎么死的。我说:自杀的。但具体是怎么自杀的,为什么自杀,我一无所知。我闻讯赶到他家的时候,道士们已经将他的棺材用竹钉钉死了,封口处还涂了金泥,贴了符。我们老家实行土葬,我和他的家属一起把他送上了山。我是从他父母的痛哭声中得知他是自杀的,而不是死于疾病或者某种意外。为了证实他父母的说法,我还特地找他们查看了他的死亡证明书,还有法医的鉴定结果,都一致指向自杀身亡。

我话音刚落,刚才抽泣的女同学抹了把眼泪,停止了哭声;抽烟的男同学也都狠狠地掐灭了烟头。同学们开始议论起老疙瘩自杀的事情来。有同学问我:老马,你真不知道他怎么自杀的?我说我真不知道。

殉情,肯定是殉情死的!石菲同学是这样认为的。她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大家扪心自问,老疙瘩活着的时候,除了老马是他的同乡外,还有几个人真正把他放在眼里过?上课的时候,除了个别老师会点名外,其他课上,老疙瘩来不来都没人在意过;下课后,男同学出去泡妞、喝酒,从来没人约过他;至于女同学,男女有别,就更不会主动约他一起做什么了。就是这样,老疙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从来都是宠辱不惊。这样的一个人自杀,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殉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老疙瘩曾经暗恋过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是谁我就不说了,但这个女孩子现在已经成了另一个女孩子的母亲。我想,老疙瘩的死,跟这位母亲不无关系。他肯定是从哪里获悉了她结婚生子的消息,然后觉得人生无望,于是就自挂东南枝了。如果这位母亲没有结婚生子的话,老疙瘩或许不会死。他会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在等他,就会有活着的动力。但说到底,老疙瘩自杀是命中注定的。以他的尊容,会有哪个女人看得上呢?

……

石菲后来还说了些什么,我一句也没记住。我在留意罗美珍同学的表情。罗美珍就是石菲所说的那位已经成了另一个女孩子母亲的当年的女孩子。当年,老疙瘩的的确确暗恋过罗美珍,而且一暗恋就是四年。这件事他只对我一个人说过,不知道石菲是从哪里知道的。大三那年,我曾给老疙瘩出主意说:你要是喜欢就大胆地上,至于结果怎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采取行动,不然会抱憾终身。每个人都不是别人肚里的蛔虫,谁也不敢保证罗美珍她不喜欢你。万一她像你喜欢她那样喜欢你呢?你不主动采取行动,她就接收不到你喜欢她的信息,这岂不是痛失良机,痛失良缘?在我的一再怂恿下,老疙瘩终于鼓起勇气,给罗美珍写了封情书,托我转交给她,并一再嘱咐我千万别告诉罗美珍是谁写的。出于好奇,我偷偷地拆开了那封情书,结果肺都快被气炸了。这叫什么情书啊?全部引用的是校园民谣《模范情书》中的歌词:你是我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你是我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你是我春夜注视的那段蜡烛,你是我秋天穿上的楚楚衣服……更可笑的是,在落款处竟然用了个假名字,叫“贾奕真”,跟人家女孩子猜字谜呢。尽管班上只有他一个姓甄的同学,但不代表全校只有一个。再说了,人家只记得他叫老疙瘩,谁在乎你姓什么啊?迫于无奈,我只好把他的情书撕得粉碎,然后自己亲自动手,洋洋洒洒写了三万多字,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感受,一直写到心中的爱意如何不吐不快,结尾处赫然写上他的学名。后来想了想,这样可能不妥,于是又在名字后面打了个括号,写上“老疙瘩”三个字。最后还是觉得不妥,又自己掏钱请打字店的老板认认真真地打印出来,以防罗美珍认出字迹,这才郑重其事地转交给她。endprint

从那以后,老疙瘩一见到罗美珍就浑身不自在,面对面走过的时候,他总是低着头。但我明白,老疙瘩对罗美珍的在乎是无人可比的。我一直想撮合他们俩,但始终没能成功。因此,关于老疙瘩自杀的事,别人怎么看都不重要——尤其是石菲——她是我们班男生公认的全班最丑的女同学,关键是罗美珍的看法。

我留意到,当石菲说老疙瘩殉情的时候,罗美珍的嘴角动了一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等到她开口,一位男同学高翔先打断了石菲。高翔说:石菲你就瞎编吧。到底是你跟老疙瘩住一间宿舍还是我跟他住一间宿舍?作为同宿舍的兄弟,老疙瘩是怎么自杀的我最清楚不过了。刚才之所以不说出来,是因为他的自杀一点都不光彩,怕王老师和同学们听了倒胃口。既然老马已经说了,那我就补充完整吧。

尽管石菲在瞎扯淡,但有一点是真的,老疙瘩的确曾暗恋过一个女孩子,是谁请允许我替老疙瘩保密吧。大家都知道,老疙瘩其实是个闷骚,所以他暗恋过谁除了我们宿舍的兄弟和老马,其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就连被他暗恋的女孩子也未必知道。当然,这些跟老疙瘩自杀没什么直接的联系。老疙瘩是那样地闷骚,以至于整个大学期间都没谈过恋爱。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大学期间有三门课是必修的,至少应该修足两门,即:抽烟、喝酒、谈恋爱。而老疙瘩一门也没修过。老疙瘩再怎么低能,人家好歹也是个男人啊!闷骚也是骚啊!最起码的生理要求总得想办法解决吧?老疙瘩没修过谈恋爱这门课,毕业后也就不知道怎么谈恋爱了。没有老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难受啊,同学们!于是,他选择了嫖娼。嫖娼可是个技术活,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弄不好被警察抓住罚款不说,还有可能染上一堆乱七八糟的病。老疙瘩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去哪里找小姐。他听人说,小姐们都扎堆蹲在发廊里,嫖客则打着理发的幌子,挂羊头卖狗肉,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事情给办了,把烦恼给解决了。跟我们大家一样,老疙瘩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去嫖娼的。但是,靠自己的右手来解决这种苦闷实在不是好办法。经过千百次思想斗争后,老疙瘩终于鼓足勇气,在一个闷热的午后偷偷溜进了一间发廊。进去后,他一言不发,别人问什么他都只是点头。洗头的女孩儿皮肤白皙,而且手法精妙。她边给老疙瘩洗头,边按摩他头上的几个穴位,按着按着,老疙瘩下面就直撅撅了。他顾不得头发还是湿漉漉的,一个鹞子翻身,把女孩子推到墙角,闭着眼睛一阵乱来,边摸边亲,好几下都亲在了墙上。结果可想而知,老疙瘩去的是一家正规理发店,洗头的女孩儿是其中一名理发师的未婚妻。他被几个年轻力壮、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理发师们一阵好打,鼻子嘴角都淌出了血,然后又被扔在了大街上,就像扔一只发情的公狗一样。这件事很快就在人群中传开,老疙瘩从此以后更加夹着尾巴做人。

荒诞过后,老疙瘩自然不敢再去贸然嫖娼了。但没有女人的日子是那样受煎熬,一个不知道女人是啥滋味的男人,在沉闷的空气中焦躁地杂乱无章地踱着方步,那种苦楚可想而知。老疙瘩想从网上下点日本情色动作片望梅止渴,可是,以他的智商,哪知道什么网站能下那玩意儿啊?去音像店买碟吧,肯定会遭人笑话,他嫖娼未遂反遭毒打的事儿在那个小县城里人尽皆知。老疙瘩唯一能做的事情除了手淫就是臆想,或者边手淫边臆想,把他的右手想象成他所知道的女明星。这时,他想到了曾被他暗恋的女同学。可这种想法对他来说过于罪恶,她是那样的美好,怎么能随随便便乱来呢?所以,他很快就打消了跟她胡乱甩一炮的想法。

胡思乱想有时候真的会给人带来希望,老疙瘩就是一个明证。终于有一天,他想起了若干年前的某个春日,他在外地出差,住在一家快捷酒店里。刚进房间不久,里面的电话就响了,是一个小姐打来的,问他需不需要特殊服务。那时候他大学毕业不久,有色心没色胆。此一时彼一时,这时候他太需要这样的电话了。那种快捷酒店在他们县城里也有,何不住进去守株待兔呢?

老疙瘩最终没有选择县城里的快捷酒店,而是去了邻县的一家同名酒店。一切都按照他的想象进行,电话响了之后,他提出要两个小姐的要求,他要跟她们玩三劈,把那些过剩精力一次性释放个够。但他万万没想到,就连第一个小姐都还没有拿下的时候,三个警察突然破门而入。他那直撅撅、硬邦邦的玩意儿霎时变成了一条饥饿的蚯蚓。

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警察们倒是没怎么为难他,老疙瘩交了点钱就被放出来了。同时被放出来的还有他嫖娼被抓的消息,这消息尾随他到了他生活的那座县城,而且被传成了好多个版本,一个比一个传奇,一个比一个离谱。

老疙瘩尽管人长得猥琐,但好歹也是要脸面的人,他哪里受得了这些流言蜚语?最终,他选择了远走他乡。前年我在福建出差,正好在一家小诊所门口遇见他。在我的再三追问下,他才告诉我他得了性病,然后又把他的性苦闷、他的两次嫖娼经历一股脑全部告诉我了,最后他感叹道:“没想到老子竟然成了道光皇帝,嫖一次就得病了!”当时我还纠正他,那不是道光皇帝,而是同治皇帝。那时候,我跟他的想法一样,以为他得的只是普通的性病,比如淋病、梅毒什么的。一年的救治无效后,他终于去了大医院检查,才知道他患上的是艾滋病,而且已经是晚期了,最多还能活一个月。这时候,老疙瘩彻底崩溃了,他无颜回去见家乡的父老乡亲,于是选择了跳海自杀。老马奔丧时之所以见不到他的遗体,就是因为他是跳海自杀的,尸体都腐烂了才被人发现,然后打捞上来。幸好他兜里装着身份证,不然就被当做无名尸体就地处理了。不过话说回来,老疙瘩可怜归可怜,心眼儿还不算坏,在他得知身患艾滋病后没有报复社会,没有拿带血的针头乱扎人。怎么说也是王老师教出来的学生,咱们班怎么会出那种垃圾呢?

毫无疑问,高翔所说的一切都是胡编乱造的。大学毕业后,老疙瘩根本没有回我们县城,而是跟我一起在市里打工。至于福建,他连它属于浙江还是江苏都不知道。但我不想揭穿高翔,我在意的是罗美珍的说法。我留意到,当高翔说到老疙瘩舍不得把罗美娟当做意淫对象的时候,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脸上微微泛起了红晕。这似乎可以说明,老疙瘩在她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地位的。我一直在等待她说出她对老疙瘩自杀一事的看法,但她保持了沉默。倒是我们班长,听完高翔的故事后捧腹大笑,其笑声险些把天花板上的吊灯抖下来。笑完,他开始发表自己的观点。endprint

还说人家石菲瞎编呢,高翔你说的这些才是真正的瞎编,你不搞文学,不写小说太可惜了!说得跟真的似的。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老疙瘩自杀的真实情况绝不像高翔说的那样。大家不妨想想,老疙瘩是什么人?他是王老师的学生。王老师是什么人?省里出了名的教学名师。俗话说,名师出高徒。老疙瘩的自身条件的确是差了点,但在王老师的教导下,他绝对不至于沦落到高翔所说的程度。

事实上,老疙瘩毕业后跟我们一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谈恋爱、结婚、生子。这件事一点都不难理解,尽管在我们班上,他是最不起眼的角色,但他毕竟是个大学生啊。大学生在他生长的那座小县城里,肯定是稀缺资源。只要他回到那里,随便找个村姑或者下岗女工不难吧?所以,老疙瘩自杀这事儿,跟他的生活状况没有多大关系,而是他的性格使然。

大家还记得老疙瘩这一名字是谁取的吗?不是别人,正是鄙人的杰作。别说老疙瘩,就连老马也是俺取的,他根本不姓马,只是认路厉害,让俺想起了老马识途的典故。这件事说明,俺在给人取名时是有水平的。俺记得老疙瘩刚进校那会儿不叫老疙瘩,而是叫“三寸丁谷树皮”,其实这名字挺适合他的,俺之所以要改,一来是因为这名字太长,二来是因为这名字早在几百年前就被兰陵笑笑生赐给武大郎了。咱不能拾人牙慧吧?总得有点创意吧?其实啊,老疙瘩跟武大郎还真有不少相同的地方,尤其是他们的性格。试想,如果武大郎不去干涉潘金莲跟西门庆的那档子事儿,肯定不会丢了性命。武大郎之所以那样做,完全是不自量力,他以为凭他的一己之力能够挽回局面。老疙瘩也一样,他以为他能够用他的力量改变这个社会,这简直就是螳臂当车。老疙瘩无法接受理想与现实之间越拉越大的差距,最后只得选择一劳永逸的逃离。

老疙瘩的爱人姓甚名谁我已经忘记了,干什么的,他也支支吾吾不肯说,我也没多问,后来我才知道是个小商贩。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他们有个女儿——俺最后一次见到那孩子的时候还给过她压岁钱呢——但是没有自己的住房,一家三口挤在一间20平米左右的廉价出租房里。一到晚上,两口子想行房事是不可能的,担心孩子看见,所以他们的性生活往往发生在正午。中午休息时间一到,两口子就像藏羚羊一样飞奔回家,草草地宽衣解带。质量固然是不高的啦,但好歹也能止住饥渴。所以,老疙瘩断然不会因为憋不住而去嫖娼。

其实啊,在当今的中国,尤其是在咱们这代中国人里面,这样生活的人不在少数。老疙瘩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娶这么个厉害老婆。此女子尽管文化程度不高,人机灵着呢,至少比老疙瘩机灵百倍。虽说是小商贩,毕竟也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过,想不机灵都难。孩子没上幼儿园之前,家里偶尔会有点小吵小闹,但也在正常范围之内,影响不大。孩子上幼儿园后,他们两口子七拼八凑开了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女装,由他老婆料理,老疙瘩继续上他的班。俺有一次路过他们县城,见两口日子过得寒碜,一次性在他们店里买了十条女士牛仔裤,拿回家后俺老婆死活不肯穿,说那些牛仔裤的样式早就过时了,但对于小县城的人来说,还是挺新颖的。当然,这是题外话,现在回到正题。

老疙瘩两口子感情根基动摇的起点发生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那天正好是周末,孩子不用上幼儿园,老疙瘩也不用上班。像以往的任何一个休息日那样,两口子把孩子带到店里,边做生意边照看孩子。突然,孩子冲着门外大喊“老师,老师”。原来,孩子的班主任正好路过店门口。出于礼貌,两口子自然要出去迎接啦。不幸的是,班主任一进店里,一眼就看上了一条连衣裙,这条连衣裙正好是店里最贵的货物,价值300以上。当初两口子摆出来的目的就不是用来卖的,那仅仅是个摆设,用来装点门面的。你想啊,一个小县城里,有几个人会消费这么贵的裙子啊?最关键的是,该班主任的身材属于那种矮胖型的,那条裙子根本不合她穿。老疙瘩心直口快,当场就说:老师,实在对不住!没有您要的号。结果,那班主任转身就走。这下可就苦了孩子了!从那以后,两口子不管谁去接孩子,都能够发现孩子的裤子是湿的,有时候裤裆里还堆满了大便。原来,那所幼儿园里一个班上有两个班主任,一个管学习,一个管生活,上次光顾他们的服装店的是那位管生活的班主任。她没有得到连衣裙,就对老疙瘩女儿的生活带管不管。这下可急坏了咱疙瘩嫂。孩子在幼儿园里成了二等公民,当妈的哪有不急的?没办法,她只好按照班主任的身材调货,生意也顾不上做了,往连衣裙上一遍又一遍地喷香水,然后叠得整整齐齐,恭恭敬敬地双手奉上。这事儿遭到了老疙瘩的强烈反对。在他看来,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辛勤的园丁,不应该做出这种巧取豪夺的事情来。这个书呆子!疙瘩嫂说:为了孩子,不能忍也得忍。老疙瘩则理直气壮地说:要去相关部门告这个班主任,就算告不倒,最坏最坏的打算还可以换家幼儿园。疙瘩嫂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换一家也不见得比这家好。更让她担心的是,天下乌鸦很有可能一只比一只黑,要是换了家更恼火的,岂不是得了芝麻丢了西瓜?再说了,一个小小的县城,能有几家像样的幼儿园?总不能把孩子送进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吧?两口子的意见得不到统一,家庭战争一触即发。

事实证明,疙瘩嫂的想法和做法是对的。第二天,孩子的裤裆就恢复了正常,那条被尿湿的裤子被洗得干干净净,晾在走廊里,像一面迎风招展的旗帜。尽管损失不小,但疙瘩嫂依然以一副得胜者的姿态站在老疙瘩面前,这让他很不爽。挣钱不容易啊!平白无故被人掠走了几百块,任谁心里都不舒服。老疙瘩愤愤不平地对疙瘩嫂说:你就惯着这帮王八蛋吧!这就是个无底洞,我看你拿什么来填满。疙瘩嫂也知道这个洞不可能填满,但她有自己的算盘,她根本就没打算将它填满,只要勉勉强强地填三年就行,三年后孩子就上小学了。

老疙瘩毕竟受过高等教育,眼光要长远一些。果不其然,不出三天,管学习的班主任又一不小心逛进了他们的店里,开口就问管生活那位班主任上次买的连衣裙还有没有货?多少钱?疙瘩嫂哪敢说没货?满脸奉承地说有,只是店面小,没仓库,货在家里,今晚回家就去取。事实上啊,他们哪有货?俺不是说过了吗?小地方,消费水平有限,那条裙子本来只是个摆设。这位管学习的班主任跟那位管生活的班主任身材截然相反,她细长、高挑,那条作为摆设的裙子明显短了一截。无奈之下,两口子只好连夜赶往市里进货。没办法啊,电话订货的话,人家邮寄起码要两三天。这两三天内,他们的孩子还不饱受虐待啊?一路上,老疙瘩都在抱怨,抱怨世风日下、师德败坏,也抱怨疙瘩嫂太纵容这些不正之风,以致于他们越来越嚣张,越来越肆无忌惮。要是所有人都这样,这个国家就彻底没救了。疙瘩嫂作为实实在在过日子的女人,她才不这样忧国忧民呢。于是,两口子总因为这些事儿吵架。架吵多了,两人心里自然就有了芥蒂,甚至可能发展到同床异梦的程度。endprint

同床异梦是他们两口子自己的事儿,人家幼儿园的老师才不管这些呢。眼看三八妇女节快到了,总不能没点表示吧?为了不让家庭战争继续升级,老疙瘩作出了让步,他同意将店里的便宜女装胡乱给两位班主任送上一点。不管怎么说,妇女节毕竟是个节日,这礼不算送得不明不白。疙瘩嫂虽然精明,但毕竟跟我们大家一样年轻,阅世不深,也没提出多少反对意见,不同的是,要送不能随便送,得送店里最好的。两口子像做贼一样,半夜三更分别送到两位班主任家里。一位指了指沙发的角落,说就搁那儿好了,然后就一言不发了,连茶水都没给他们倒一口。那个角落里,堆满了家长们送来的各种礼品。另一位班主任倒是很健谈,拉着疙瘩嫂的手,嘘寒问暖地说了半天,最后她说:以后常来家里坐就好了,何必拿东西来呢?好像我是个喜欢收受别人东西的人似的,这样不好!你看我这房子又小,也放不下多少东西。我最近啊,听说城南那边新开了家超市,叫什么沃尔玛来着,据说净卖些外国货呢。也不知道这外国货跟中国货有什么区别。我还听说啊,去他们那里买东西都不兴给钱的,而是直接刷什么购物卡。也不知道这购物卡长啥模样,估计跟电影票相像吧。听了这些话,疙瘩嫂向老疙瘩使了个眼色。老疙瘩假装没看见,独自坐着抽闷烟。

第二天一早,疙瘩嫂叫老疙瘩一起去买购物卡。老疙瘩打死都不去,他说:不是我舍不得那点钱,一年送个两三千块钱老子还是送得起的。老子就是不给这些娘们儿送!这哪里是送啊?简直就是明火执仗地抢劫!老疙瘩执意不肯去,疙瘩嫂也没辙,只得自己去。只是两人的心渐行渐远了。

三八节过了,教师节又来了。这可是属于教师的节日啊,不表示点不合适吧?有了上次的教训,疙瘩嫂毫不犹豫地买了些购物卡。至于多大面值,老疙瘩没告诉我。这次,老疙瘩提议说:你硬是要送我也不拦你,但咱不能像做贼似的半夜三更去。要去就提前去幼儿园门口,当着所有家长的面,大大方方地送,看那两张老屄脸往哪里搁。疙瘩嫂已经发现了,老疙瘩最近的气色越来越不对劲,也就不想再激怒他,从而采纳了他的建议,反正购物卡也占不了多大空间,顺手塞过去就是了。

疙瘩嫂以为,一切按部就班就好了,可戏剧性的一幕还是发生了。那位健谈的班主任根本不接购物卡,而是喋喋不休地说:哎呀,你们两口子可真有心啦!其实啊,别看那沃尔玛,取个洋名字,卖的都是中国货。挂羊头卖狗肉呢!糊弄老百姓呢!还有那购物卡,坑爹呢!直接付现钱就好了嘛,还搞这么复杂。我是那种简单的人,不喜欢这些复杂的洋玩意儿。购物卡不比银行卡,在哪儿都能刷。你买了沃尔玛的购物卡,就只能去他们那儿消费。这是搞垄断呢,是霸王条款呢!老疙瘩虽然身材矮小,但身残脑不残,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再也按捺不住心里的怒气,终于冲冠一怒,当着所有家长的面跟这位班主任狠狠地吵了一架,要不是家长们拉着他,那天非出人命不可。老疙瘩没打到人,解不了心中的恨,临走时还将幼儿园里所有窗的玻璃敲了个粉碎。那位班主任哪里见过这架势?躲着不敢出来。老疙瘩走后,她依然好端端地上她的班,收她的红包,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老疙瘩这个人似的。当然这是后话。

前话是,为此,回到家后,疙瘩嫂又找他狠狠地吵了一架,而且提出了要跟他离婚。也就是在疙瘩嫂提出离婚后,俺接到老疙瘩的电话的。俺是班长,有责任关心他、安慰他。老疙瘩对俺说:这是一场阴谋。

原来,上次疙瘩嫂去买购物卡时,邂逅了他们女儿同班同学的父亲,他也是去买购物卡的。此人虽不算大款,也是小资,只是半年前丧偶,欲火焚身。两人一见倾心,臭味相投便称知己。从蓝颜知己发展到红颜知己,不过数月而已。老疙瘩说:我倒不是怕离婚,只是担心女儿的成长。她那么小,就耳濡目染了这么些乌烟瘴气的东西。等她长大以后,肯定会误以为平白无故被人抢是理所当然的,坚持正义反而违背常理、惊世骇俗。如果所有小孩都这样,整个国家,整个民族不全完蛋了吗?我劝他说,莫谈国事,先想想眼前的事情吧,尽量留住嫂子才是正道。可老疙瘩说:她要离就离呗,我相信世上还有没被污染过的女人。我说:的确有,都是那些尚未到达学龄期的孩童。老疙瘩以为我跟他开玩笑,毅然决然地离婚了。可结果让他不尽满意,他们的女儿被判给了女方,原因是女方的经济状况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突然有一天——具体是哪一天俺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天空动静挺大,电闪雷鸣的——俺接到老疙瘩发来的短信:等我女儿长大了,告诉她,她的父亲不想选择逃避,只是暂时的回避,父亲与她同在。如果她问起,父亲留下了什么话,你就说一个字:痛!当时俺就意识到了,老疙瘩可能要寻短见,但因天各一方,俺没能及时阻止他。这是我的失职,身为班长,俺自罚一杯,同时也敬敬老疙瘩的在天之灵,兄弟,天堂里不要这么较真,有些事情,只能将就,不能讲究!

班长说完,端起酒杯,仰天一饮而尽。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

听了班长的一派胡言后,我有种揭穿他的冲动。在我们县城的确有两家大超市,而且像模像样的,但绝对没有沃尔玛。更离谱的是,老疙瘩至今单身,哪来的女儿?但我最终没有这么做。当年,我跟班长看上了同一个女孩儿,而班长大人以他雄厚的财力、广阔的胸襟和发达的胸肌赢得了她的芳心——尽管她最终嫁给了一个老头儿。我要是这时候说班长在胡说八道,估计其他同学八成会以为我还在争风吃醋呢。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只要一有人这样想,就难免会转移话题,我就不能听到罗美珍对老疙瘩自杀一事的看法。

罗美珍在低头玩儿手机,似乎对老疙瘩的自杀没多大兴趣。倒是班主任王老师的脸微微抽了一下,大概是因为班长在故事中提到了班主任大张旗鼓收受贿赂的事儿吧。谁都知道,那小子能连任四年班长,跟他当年给王老师送了四条东北人参有关。但这是两码事儿。以王老师的为人,她是绝不会暗示学生给她送礼的。只是人参的诱惑实在不小,再加上那些年她丈夫的身体一直不好,正好需要这些东西,而市面上未必能买到真正的人参,多半是用小萝卜或者营养不良的大头菜冒充的,班长送给她的是他自家种的。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嘛,可以理解。endprint

班长已不再是我们的班长,往日的权威早已荡然无存。这时候,当年班上说话最不留余地的、最不招人待见的、被我们暗地里称为“李莫愁”的女生站了起来,说:班长大人,看不出来啊,您也是编故事的高手。毫不夸张地说,在座的记得老疙瘩真实姓名的有几个?他是那样地不起眼。但我记得,我不仅记得他的姓名,而且还记得他的话。他曾说过,他出生在一个悲剧的时代,因为在这个时代里,没有英雄。他还说,如果可能的话,他要制造出一个英雄来。关于这句话,我曾做过分析。他要制造出英雄,途径无外乎两条:要么自己成为英雄,要么把子孙后代培养成英雄。现在,他人都已经死了,第二条途径显然是行不通的。由此可以断定,他的自杀,源于他的英雄情结。如果我要编故事,那么,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跟普罗米修斯的时代不同,后神话时代里的英雄都是有血有肉而且十分重感情的人,跟神没有什么关系,他们不会去上帝那里盗火,有时候还会流眼泪。老疙瘩想当的英雄就属于这一类。据我所知,老疙瘩为了当上英雄,曾经想要报名当兵,保家卫国。只要枪炮一响,他就能上战场,上了战场不管怎么样都能成为英雄。活着受人爱戴,死了是烈士。这是他向往的生活。然而,众所周知,老疙瘩最终没有去当兵,其原因除了他身材矮小,达不到标准之外,就是刚才高翔所说的,他暗恋一个女孩儿。尽管你们男人都喜欢用下半身思考问题,但歪打正着,老疙瘩没去当兵还真跟这个女孩儿有着直接的关系。虽然这位女孩儿的老家在云南的中缅边境,但军人的天职是服从,万一上级不把他安排在中缅边境甚至压根儿不在云南呢?他岂不是见不到这位女孩儿了?再说了,中国跟缅甸不一定就会打仗啊,不打仗怎么当英雄?所以啊,老疙瘩最终选择了不当兵。当兵了就只有在打仗时才有机会当英雄,不当兵就有大把时间闲逛,万一哪天一不小心遇见歹徒抢妇女的钱包,就可以见义勇为了,见义勇为同样能当上英雄。

毕业后,老疙瘩没有回他的老家,而是偷偷地尾随那位女孩儿到了云南,到了中缅边境,只是那位女孩儿自己不知道罢了。在那里,老疙瘩忍辱负重,勇敢地放下了他大学生的高贵身份,在一家玉石商行里当伙计。由于他没有学过相关专业,只能在那里打零工,每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底薪。但他不在乎,但凡英雄对物质生活的要求都不高,他在乎的是能天天见到那位女孩儿。如果能顺便把英雄给当了,那就再好不过了。

到了云南边境后的老疙瘩对自己的英雄梦进行了重新规划:上策是将他暗恋的女孩儿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然后抱得美人归;中策是在该女孩儿的视野内见义勇为,并以此来俘获她的芳心;下策是自己当了英雄,女孩儿并不知情,然后再想办法让她知道。总之,英雄美人缺一不可。

英雄的诞生往往会有两种情况,要么是偶然行为,就像抗美援朝时期跳进冰窟窿救朝鲜小孩儿的罗盛教那样,要么就是有意为之,比如那些英勇抗战的烈士们。老疙瘩要制造英雄,就不能没有心理准备。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给自己的英雄路径绘制各种蓝图。方案一:他暗恋的女孩儿不慎落水,他奋不顾身跳了下去,在女孩儿奄奄一息之际将她打捞了上来,因此,他落下病根,女孩儿愿意照顾他一辈子;方案二:女孩儿住所发生火灾,他一马当先冲了上去,在消防人员赶到之前将她救了下来,以致于自己被大面积烧伤,破相了讨不到老婆,英雄孤老终身。当然,还有方案三方案四……方案N,但这些方案都跟他暗恋的那个女孩儿有关。最有趣方案是该女孩儿被一群缅甸山兵劫走,逼她当压寨夫人,老疙瘩独闯龙潭虎穴,在枪林弹雨中将她解救出来。结局自然没有什么悬念,女孩儿以身相许呗。遗憾的是,所有的这些方案没有一种实际发生过,这让老疙瘩十分沮丧。

一个人如果因为沮丧就要自杀,其心理无疑是脆弱的。这绝不是英雄的所为。老疙瘩英雄末路的转折点发生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那天正好轮到他休息。他无所事事、想入非非地路过一家婚纱摄影店门前,毫无目的地扭头往里面看了看。这一看不得了,只见里面有个熟悉的身影,穿着雪白的婚纱,有说有笑。在她旁边还有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同样谈笑风生。老疙瘩顿时感到天旋地转,他的美人儿结婚了,他即便当了英雄,拥有了全世界又有什么意义?

老疙瘩行尸走肉般地穿梭在大街小巷之间,不知不觉就出了城,来到一座水库前,见几个孩童在里面游泳。这座水库是当地的饮水工程,在里面游泳有污染水源的嫌疑。老疙瘩本想上前去把这群孩子赶走,顺便发上一通脾气,解解心头之恨。但很快他就改变了主意,孩子在水里游泳就有被淹死的可能性,他只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切就顺理成章了。既然英雄美人不可兼得,得一样也好啊。老疙瘩对自己的水性信心十足。他掏出一支烟,坐在岸边等待时机。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一包烟抽完后,那些孩子没有一个被淹的,不仅不被淹,就连呛都没呛上一口。这一天,老疙瘩无功而返。

美人已远去,对于老疙瘩来说,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英雄。从此以后,老疙瘩一有时间就往水库跑,尽管天气开始秋凉了,但那里总有小孩子在游泳。老疙瘩的消遣方式已经单一到每天看小孩子游泳,并诅咒他们落入的程度。然而,他越是诅咒他们落水,他们就越不落水。直到有一天,老疙瘩在水库边见到一群孩子在里面打水仗,只有一个小男孩站在岸边干看着,心里蠢蠢欲动,却不敢下水。此情此景,让老疙瘩瞬间有种脑充血的感觉。他趁水里的孩子不注意,偷偷溜到岸上那小男孩身后,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一脚将他踹入水里。见小男孩在水里扑腾着,老疙瘩热血沸腾。其他孩子哪见过这场面?一个个都吓傻了,呆若木鸡,嘴巴张得老大,却连救命都不知道喊。老疙瘩在岸上舒展舒展筋骨后,大喊一声“小朋友不要怕,我来了!”然后就扑通一声跳了下去,连衣裤鞋袜都没来得及脱。就在他把落水男孩救上岸,自己还在水里的时候,他朝四周环视多遍,没有见到匆匆赶来的家长,没有闻讯而来的新闻媒体,更没有他的美人儿。这时候,一股苍凉感油然而生。英雄注定不为世人所知,除非他成为烈士,就像黄继光堵机枪口、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邱少云被火活活烧死那样。老疙瘩手脚一软,滑入水库,就再也没起来过。

按说老疙瘩应该成为了一名见义勇为的英雄,其家属应该享受抚恤。然而,巧的是,那群小孩中的一个眼光极为敏锐,将老疙瘩把小男孩踢入水中的场景看得真真切切,连一些细节都牢记在心。这时候,有关部门才不得不调出监控录像(前面说过,那座水库属饮水工程,装有监控设备不足为奇),于是真相大白。那个小男孩成了说出皇帝没穿衣服的人,老疙瘩同学则遗臭万年。endprint

李莫愁讲完故事后,餐厅里竟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大家一致认为,李莫愁才是编故事的高手,她比高翔更具有当作家的潜力。当然,也有人提出了质疑。质疑的人首先问我:老马,你确定老疙瘩是自杀死的吗?我说当然确定,口说无凭,我还专门将他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了一份,上面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着“因自杀死亡”的字样。说完,我将复印件展示给大家看——幸好我早有准备,不然就真是空口无凭了。这时候,质疑李莫愁的人开始理直气壮起来,他们说:老疙瘩明明是自杀的,不是假装救人然后不慎溺水身亡的,这故事失真了。李莫愁说:上学的时候就叫你们多读点书,你们就是不听。知道什么叫自杀吗?但凡有死亡欲望,又达到死亡目的的行为都叫自杀。老疙瘩不想当无名英雄,心灰意冷,然后就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试想啊,以他的水性,都能救人,难道还不能自救?

王老师自然也知道此女说话从来不留情面,似乎有意岔开话题,她说:杜尔克姆的《自杀论》我读过。如果我们那位同学(看来她也没记住老疙瘩的真实姓名——老马注)的自杀真跟他的英雄情结有关的话,我倒是希望他是这样自杀的。

王老师以前对我们总是板着脸,今天竟然给我们讲故事,我没有不认真聆听的理由,更何况这个故事跟老疙瘩自杀有关。

大家都知道,你们这届同学都没能赶上国家分配工作的末班车,只能自谋职业。我们这位同学跟大家一样,毕业后就去找工作。他出身贫寒,再加上其貌不扬,那些好的岗位自然就没他的份儿了。他跟大多数毕业生一样,在城中村租了间便宜的房子,在某家皮包公司讨生活。虽然不富裕,但也能养活自己,偶尔还能泡泡吧或者唱唱拉卡OK什么的。但是,正如同学们所说,平凡的岗位上是没法诞生英雄的。我们这位同学为此感到苦恼。

机会永远青睐于那些有准备的头脑。突然有一天,房东老太太告诉他下月不用交房租了,并让他提前做好搬家的准备。他问所为何事?老太太说,城中村改造,她的房子马上就要被拆了。他问她是否一切条件都已谈妥,她回答说:谈妥个屁!傻子才愿意被拆呢。但是不想拆也得拆,没有过硬的关系想当钉子户等于找死。我们这位同学听了这番话,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助房东老太太对抗拆迁队。于是,他成了唯一没有搬走的租客,并与老太太并肩作战。

要是在战争年代,我们这位同学肯定会成为一名军事专家。老太太出钱,他出力,同仇敌忾。他先是像变戏法似的弄来几十把尖刀,然后又弄来了好几条大狼狗,再然后就还原了三国时期的战争利器——诸葛连弩。只要狼狗一开始狂吠,他跟老太太就火速赶往顶楼,然后用诸葛连弩发射尖刀,打得那些城管拆迁队员们落荒而逃。

有了我们这位英雄同学的加盟,钉子户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但叛徒总是客观存在的,自愿将房子夷为平地的人也不在少数。对于英雄来说,这委实是个好现象。有房子被拆,他就有了更多的武器来源。这时候,他又一次还原了古时候的攻城利器——投石机,并将它进行了改良。改良后的投石机有准心,要打谁的鼻子就绝不会打到他的嘴巴。我们这位英雄同学没日没夜地赶制投石机,钉子户们则没日没夜地将砖头往房顶上搬,分工极为明确。那段时间,他如鱼得水。很多钉子户为了争着抢着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打得头破血流,至于暗地里为他争风吃醋的女孩儿,更是不胜枚举。最后还是他亲自出面调解,才避免了多场内讧,一致对外。

战争还在升级。城管们不知道这群刁民有高人指点,依然傻乎乎地戴着安全帽,抡着大锤去砸墙,每次都被打得惨败而归。最后,他们终于意识到,要拼冷兵器他们根本不是对手,于是,进入了火器时代。我们这位英雄同学教钉子户们如何熬制硝酸,如何制造燃烧瓶,却从来没教过他们如何制造枪炮。不是他不想教,以他的智商制造出这些东西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只是没有原材料,更没有机器设备,难以批量生产,教了也白教。他们熬硝酸的黑土还是通过地道运来的呢。我们的英雄同学教会了他们怎么挖地道,其实,在城市里挖地道并不需要多高的技术含量,在自家房屋下面挖个通道,通往下水道就行,比起《地道战》里面的那些抗日英雄来,简单多了。

就这样,双方的实力悬殊越来越大。我们的英雄同学不甘心,又发明了用大便提取毒药的方法。这种毒药只要沾到皮肤上,能让人在短时间内变成一堆白骨,人体内的有机质瞬间被燃烧殆尽。但是,面对全自动步枪,他的武器依然显得落后。战争局势扭转后,钉子户们终于选择了投降。他们投降也就罢了,竟然供出了我们这位英雄同学。他成了罪魁祸首,那些痛失亲人的城管家属们要求食他的肉,寝他的皮。我们的英雄同学呢?他接受不了这样的背叛,于是在身上绑满燃烧瓶,点着后冲向了庆功的城管人员中间,玉石俱焚。

王老师最后说,在这个没有英雄的时代,我希望他能够成为真正的英雄!

王老师的故事讲完后,所有的同学都低下了头。我们都知道,她家的房子已经被列入了拆除的名单。我爱莫能助,其他同学估计也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的事情,我想我没必要再去想它。再说了,王老师设想的这些情节对我一点帮助都没有,权当是个插曲吧。我还在等着罗美珍发言。

按照我的观察,罗美珍早就该发表意见了。当李莫愁说到老疙瘩只身去往云南的中缅边境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齐刷刷地对准了罗美珍。在我们班上,只有她一人生长在那里。大概是因为王老师听到了“英雄”二字后,有些激动,也不顾罗美珍欲言又止,抢着发言了。

罗美珍说:感谢李莫愁同学和王老师给我们讲述了这么精彩的故事!但故事毕竟是故事,跟事实相去甚远。刚才很多同学都有提到,老疙瘩同学生前曾暗恋过一个女孩子。我不否认,那个女孩子就是我。但我必须申明,老疙瘩的自杀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不知道李莫愁同学是否像老疙瘩暗恋我那样暗恋着他,但她在故事中所说的,老疙瘩到过我们家那边却是真实发生过的。如果她所说的老疙瘩的英雄情结也客观存在的话,那么,我想我应该知道他到底为什么会自杀了。

我说过,老疙瘩去过我们家那边,但不是冲着我去的。大概四年前我曾在边境线上见过他,她身边还有一个缅甸女人。据老疙瘩自己说,他正在帮助克钦邦武装分子对抗昂山素季,他身边的缅甸女子名叫玛梅玛,是他的恋人加战友。他还给自己取了个缅甸名字叫貌迎貌。他说,他们是遭到缅甸政府军的驱赶,逃进这深山老林里来的。他还说,他们正在研究游击战术,然后把所有的同仁们召集起来,以图东山再起,争取一举攻下内比都。我看见他们每人手里都提着一把AK47,老疙瘩的肩上还挂满了密密麻麻的子弹,腰间挂的好像是手雷或者手榴弹一类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我没看清楚——即便看清楚了我也不认识——我当时又惊又怕。惊的是我上山采蘑菇竟然能遇见大学同学,而且还全副武装;怕的是,担心他会一枪毙了我,因为我知道了他的行踪。我更怕他的恋人加战友玛梅玛知道他曾经暗恋过我,从而一怒之下毙了我。我不敢久留,把随身带的吃的东西和所有的现金都给了他们,并祝他们好运。endprint

再次声明,我讲的这些都是真的。当时我就在纳闷儿,这个老疙瘩,不在国内好好找份工作,跑去缅甸打仗,究竟是在发什么神经呢?难道是为了爱情?他这保密工作也做的太好了吧?找了个缅甸女朋友,同学们竟然谁都不知道。刚才听李莫愁同学一说,我这才如梦初醒。原来他有英雄情结啊!就像李莫愁同学所说的那样,战场无疑是制造英雄的梦工厂。我们国家又不打仗,留在国内显然不是个好选择。还好他去的不是中东地区,要不然死了都没人知道。当然,现在我们也不能确切地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既然老马说他是自杀的,还出具了《死亡证明书》,应该就假不了。我要是也学着李莫愁同学,给大家讲个故事解闷,那么这个故事应该有几个版本。当然,我文学素养有限,想象不出那么多的细节,每个版本都只能说个大概。

第一个版本:老疙瘩,不,貌迎貌跟玛梅玛一直潜伏在中国境内的树林里,等待时机。不幸的是,战事对克钦邦武装分子越来越不利,他们俩也一直不敢进入缅甸境内。他们在树林里风餐饮露,过着野人般的生活。渐渐地,他们对这场战争的胜利失去了信心。貌迎貌开始怀念起城市的生活,至少有肉吃。刚开始,他们舍不得用枪打猎,担心会浪费子弹,子弹是用来消灭敌人的。后来,他们改变了主意,反正这场仗是不大可能打得赢了,子弹留着也没多大作用。那段时间,他们天天吃香喷喷的烤肉,有时候是山鸡肉,有时候是麂子肉,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白面,也就是果子狸。终于有一天,子弹打得只剩两发了。这时候,貌迎貌突然感到无比地悲凉。英雄没做成,子弹却快没有了。玛梅玛提议干脆走出去,过正常人的生活算了。貌迎貌坚决反对,他说:与其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经过两人的再三商量,他们决定将那两发子弹留给自己,貌迎貌和玛梅玛同时开枪射死对方。按照这个版本,老疙瘩同学的自杀也可以理解成是石菲所说的殉情。

第二个版本:貌迎貌和玛梅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大部队,并跟随大部队浩浩荡荡地向仰光进发。尽管缅甸已经迁都内比都,但仰光依然是经济和文化中心,他们的目的是先占据那里,有了这个根据地后再进驻内比都,最后解放全缅甸。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就在部队开往仰光的途中,他们遭到了政府军的埋伏和狙击,貌迎貌是唯一的活口,就连玛梅玛也被打死了。貌迎貌万念俱灰,于是学习西楚霸王,自刎了。按照这个版本,貌迎貌的死也有殉情的嫌疑。

第三个版本,也是我最愿意相信的版本:貌迎貌和玛梅玛依然被困在我见到他们时的那片树林里,他们无法跟大部队取得联系,但是他们解放全缅甸的决心一点也没有动摇。最后,他们想出了一个馊得不能再馊的主意:屠杀当地的中国村民,并以此来引起中国政府的注意,希望中国政府介入此事,并助他们一臂之力。如果中国政府肯出兵帮他们打仗,那自然再好不过了,如果中国政府不肯出兵,至少也应该帮他们跟大部队取得联系。毫无疑问,这是他们的一厢情愿。他们的行为不仅没有引起中国政府的充分注意,相反,却遭到当地村民的愤怒与反抗。他们的枪口最先对准的是一个德昂族村寨,德昂族人口少,敢怒不敢言,他们向周边的基诺族、傣族、景颇族和汉族村寨求助。于是,这五个不同民族的兄弟姐妹们团结起来,奋起反抗,对那片树林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捕,并最终将两人抓获,然后当场处死。此事天不知地不知,政府也不知。老疙瘩想当英雄,最后却成了狗熊。

如果我继续编下去,还会有更多的版本,但我的目的不仅仅是要编故事,我不是小说家。我说这些,只想告诉大家,貌迎貌,不,老疙瘩同学自杀这件事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请大家在编故事的时候不要含沙射影地针对我。关于他的自杀,我不仅不表示任何同情,相反,我为之感到羞耻,我鄙视他。咱们班出了这么个角色,所有人都应该感到羞耻,都应该鄙视他。谁都知道,昂山素季代表的是正义的力量,还专门有一部电影来讲述她的事迹呢,叫《The Lady》,由杨紫琼主演的,大家有时间不妨去找来看看。老疙瘩拿起枪对抗昂山素季和政府军,这显然是倒行逆施,其本质跟纳粹没什么区别。他要真有本事,就去钓鱼岛啊!尽管他身高不够,不能入伍,通过其他渠道去总行吧?他连枪都能搞到,弄一艘船也不是什么难事吧?不过还好,希特勒不是我同学,也没有暗恋过我。否则,某些人又要胡乱猜疑了,说希特勒的死跟我有莫大的关联,说二战是因我而起。

罗美珍将老疙瘩自杀一事拔高到了世界和平和历史进步的高度,餐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谁也不想为一个历史的罪人辩护。更何况,我的这帮同学中,对缅甸内战的事儿知之甚少,哪边正义哪边邪恶我们也并不知情,就更没有发言权了。但这些并不影响大家对老疙瘩自杀这件事的浓厚兴趣,不大一会儿,大家又七嘴八舌说开了,每个人都拍着胸脯说他知道老疙瘩自杀的真相。这些故事大都以老疙瘩离开中缅边境的那片树林开头,然后讲到老疙瘩如何自杀。这些自杀的方式千奇百怪,我没能一一记住,唯一记住的是一个同学说老疙瘩性饥渴,然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打飞机,最后精尽人亡。没办法,我也是男人,更容易记住那些用下半身思考而得来的故事。这个故事虽然有趣,但离题太远,已经超出了自杀的范畴。事实上,我也根本没必要记住每一个故事,只要罗美珍发表完意见,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毋庸置疑,尽管罗美珍一再强调她所说的句句属实,但我知道她也是在编故事。老疙瘩大学毕业后一直跟我在一起,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老房子。至于云南的中缅边境,那是他一直神往却终究没有到达过的地方。毕业前,我曾鼓动过他,让他别回老家了,哪怕胡搅蛮缠在罗美珍家当个上门女婿也行。他无奈地摇摇头,说他父母就他一个儿子,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去上门,听说云南那边上门女婿要改姓,这是要不得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姓都改了哪里来的后?更重要的是,毕业的时候他已经一贫如洗了,回家的路费钱都是找我借的。他担心到了云南后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工作,自己丢人现眼不说,还给母校抹黑。新世纪的大学毕业生,不应该沦落到那种地步。

罗美娟讲完故事后,并不在意其他同学的各种改编和续编,继续低下头玩儿她的手机。我意识到,想要再从她嘴里获得哪怕一丁点儿信息恐怕不大可能。于是,我极其自然地将夹在耳朵上的中华牌香烟取下来,装进烟盒里。其实,那不是香烟,我根本没有抽烟的习惯,那是老疙瘩交给我的高科技摄像机,还带有录音功能。做完了这些,我从王老师开始,挨个向大家敬酒,并说了大量场面上的话。我的酒量,不是我吹牛,不说千杯不倒,至少二三十杯是没问题的。但我必须装醉,然后借机离开餐厅,回到房间。我要的是一间单间。我们班总共17个男生,除开老疙瘩还剩16个,两两搭配,我根本犯不着要一间单间。我谎称睡觉时鼾声像打雷,真实用意却是不让别人知道我晚上都干了些什么。endprint

在通往房间的走廊上,我发现手机里躺着一条短信,只有五个字和一个问号:“情况怎么样?”于是,我放弃了假装出来的酒醉的步伐,加快脚步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我开始犹豫不决,到底要不要将这份视频文件发给他呢?我可以第二天早上给他回短信,说头晚喝高了,录像时忘记了按下开始键。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发给他。既然他那么信任我,身为朋友,我不能骗他。

在给老疙瘩的邮件中,我这样写道:你这简直就是在胡闹,要是以后王老师和同学们知道了我在骗他们,你根本就没有自杀,那份《死亡证明书》是伪造的,他们非把我大卸八块不可。你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比张国荣选择在愚人节自杀还要恶劣。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你在自讨没趣!你想愚弄别人,得到的结果只会是被别人愚弄。现在我将你要的录像发给你,让你知道你的做法有多愚蠢!

发完邮件后,我独自躺在床上发呆。其间,一位刚离婚不久的女同学敲开了我的房间门,并向我发出了性暗示,我佯装不懂,婉言谢绝了。我有心事。我在想,此时此刻老疙瘩应该正在看我发过去的录像,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呢?哎!管他的啦,他自己要犯贱,怪得了谁?回去后,我要好好奚落他一番,让他知道自我犯贱的坏处。但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突然明白,老疙瘩这么做的原因,可能不是想要愚弄同学们一番这么简单,他应该是想知道他在同学们尤其是在罗美珍心目中的地位。要知道,他是那么地不被人重视。他大概没有想到吧,同学们早已将他遗忘。我意识到,将录像发给老疙瘩可能是个致命的错误。

可能是因为头晚的确喝得有点多,也有可能是因为喝得太猛,我竟然忘记了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而且连短信都没回。万一他受不了这种打击,真的寻短见怎么办?想到这,我赶紧掏出手机。老疙瘩的电话是通着的,但一直没人接。我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但不能跟老师和同学们说。我匆匆地向他们辞别,火急火燎地飞了回去。

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我赶到住所的时候,发现老疙瘩的房门紧闭,我再怎么敲也没人开。打他的电话,电话在房间里响。出大事了!我撞开房门,发现老疙瘩直挺挺地躺在床上,鼻孔里早已没有了呼吸,床上、地上的血已经凝固。

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是老疙瘩自杀事件的唯一知情者,他既没有殉情,也没做狗熊,他是割腕自杀的。他的床头柜上留有一封血书,只有简短的两句话(标点符号为笔者所加):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我一文不值!我死后,太阳依旧东升西落。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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