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科长陈洪彬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教育
■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科长陈洪彬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科长陈洪彬
为深入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市司法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围绕“执法工作无违规违纪、监管工作无脱管、社区服刑人员无再犯罪”的“三无”目标,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从2014年2月至12月底,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安全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具体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安全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工作衔接、监管措施和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严防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再犯罪,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实现三大目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无违规违纪行为,辖区内无因监管教育措施不落实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事件发生,辖区内无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发生。
(二)主要任务
围绕创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安全年”的总体目标,要强化顶层设计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和各执法环节;要筑牢基层基础,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科技投入,创新执法手段,切实提高监管教育矫正质量,有效预防和降低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再犯罪。
(一)完善执法程序
一是健全完善调查评估、病情复查、收监执行、动态研判等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执法标准。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执行卷和工作卷格式及文书使用要求,统一全市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案卷格式及社区服刑人员谈话记录、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开展定期检查。三是深入加强社区矫正理论调研工作,探索外国籍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积极总结推广个案矫正成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示范点的培育和建设。
(二)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切实落实监管措施。开展监管安全排查走访,做好研判分析,切实做好对重点人的监控、管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进入特定场所的审批,从严控制。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加强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重点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对思想波动大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对生活困难或者身体有残疾、疾病等情况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困解难,帮助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人员、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的处置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加强对有关舆情的关注和监控,妥善应对,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执法培训制度,形成“不想为”的自律机制。建立健全岗前要培训、岗中培训要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涉及执法理念、政策法规、工作流程、业务技能等多方面理论与实务培训,强化执法执纪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完善执法考评制度,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不力,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完善衔接协作制度,形成“不能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文书送达回执制度、社区服刑人员交接回执制度、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协作制度等。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依法规范、高效协调的衔接机制,实现社区矫正与审判、检察监督、公安的无缝对接,形成公正廉洁执法合力。完善社会公示、公开等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执法监督环境。
(四)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
一是在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系统功能应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动态系统功能优势,进一步规范手机定位管理手段,加强定位管理,确保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在与检察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法院、公安、监狱等有关部门资源互通、信息共享的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大平台”。二是探索利用人像、指纹识别系统与动态系统联网,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社区服务等执法环节,切实堵塞执法漏洞,确保严肃执法。三是探索通过再犯罪风险评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分类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安全年今年的活动,分为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区司法局成立“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司法局局长徐海燕任组长,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鞠树红任副组长,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并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作为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推动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全区各级社区矫正工作组织要认真查找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区司法局还将结合市司法局开展的“三无区县”评比活动,开展以下两项活动:
一是开展争创社区矫正工作“三无司法所”评比活动。“三无”即:“执法工作无违规违纪、监管工作无脱管、社区服刑人员无再犯罪”,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廉洁、公正、文明的执法意识,发挥队伍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降低再犯罪率。
二是集中开展惩治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活动。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惩治,提升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措施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接受监管教育矫正的自觉性。
(三)检查考核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自查和督导,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全面迎接市司法局将对此项工作的检查验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具体人员要担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狠抓防范措施的落实,经常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指导督促基层司法所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形成整体合力
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搞好媒体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正面回应和发布应对网络信息,努力将可能发生的涉及社区服刑人员重大恶性违法犯罪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孙悟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