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丽华
(河西学院 文学院,甘肃 张掖 734000)
每一个人在家庭中与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有血缘关系,与丈夫或妻子有婚姻关系,在生活中又与宗族、社会形成长幼、尊卑等多重复杂关系。这种种关系都必须有明确的称谓,交际才能正常地、良好地进行。一个普通称谓语一旦用到具体的交际活动中,就会有丰富的社会内涵。“男”、“女”两个词语所指本是既对立又平等的一对矛盾体,在性别的区分上也是平等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出现了许多性别歧视现象。
亲属称谓语是指以本人为中心确定亲属成员和本人关系的名称,是一种普遍的语言现象,是人们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一套特殊的语言符号的反映。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把亲属称谓语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类分型,另一种是描述型。类分型的亲属称谓语,不标明父系或母系、直系或旁系和排列的顺序,只标明辈分。描述性的亲属称谓语,父系或母系、直系或旁系,辈分和同一辈分的长幼排列都非常明确。前者的代表是英语民族,后者的代表是汉语民族。无论是在汉语民族还是英语民族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性别歧视。
我国封建社会的宗法制重视男性血亲,实行长子继承制,而女儿是要嫁出去的,进入到她的丈夫所在的家庭体系中,正如俗话所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因此,女儿以及女儿的孩子都是外人,不能算在父亲这一家族中。男子的子女被家里人称为“孙子”、“孙女”、“侄子”、“侄女”等;而女子婚后所生的子女被娘家人称为“外孙”、“外孙女”、“外甥”、“外甥女”等。“侄”,其义为“至”,很鲜明地表示“侄”是自己家的人;“甥”,其本义是“异姓所生”。于是就出现称谓词“侄子”、“侄女”与“外甥”、“外甥女”的对立,其原因是前者是男子的子女,后者是女子所生的子女。子女称父亲的父母为“祖父母”,称母亲的父母则是“外祖父母”。也就是说,“外”字头的称谓词都是与女性有关的,均指母系各亲属的称谓。外亲是和内亲相对的,它们划分的标准是“姓”,同姓(父姓)为内,异姓(母姓)为外。妻子要想成为该家族的成员,则需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以夫姓,妻子的父母、女儿的儿女等却仍是外姓人。女性的从属地位由此可见。
同样,宗法制认为女儿是夫家的人,所以在她们子女的前面就冠上“表”,表示外部、外面的意思,说明这些孩子都不是自己家的人,是外人。体现出宗法制度中的“内外有别”的思想。如伯伯、叔叔、姑姑都是父亲的兄弟姐妹,是父系亲属,而伯伯和叔叔的子女称为“堂”,表示“同堂”,就是一家人的意思,姑姑虽与伯叔同姓氏,但由于是女性,她的子女不再延续她的姓氏,所以,姑姑的子女与母系亲属中的姨妈和舅舅的子女一样都被称为“表”。父系一方的叔伯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在很多人的习惯意识中,要比母系一方的姨表兄弟姐妹关系更亲近。
既然男性称谓为尊为贵,于是就出现女性男称的现象,伯母可以称为“女伯”,婶婶又称“女叔”,姐姐称为“女兄”,妹妹又称“女弟”。女孩子之间除称“姐儿们”外,戏称时也互称“哥儿们”。清朝宫廷中称呼慈禧太后,有时叫“老祖宗”,有时叫“老佛爷”,而光绪则称慈禧为“亲爸爸”,权势之隆与男性无异,这样以男性称之无疑是为了显示她的高贵身份和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也恰恰显示了封建伦理制度下女性渴望平等的心态。
周振鹤、游汝杰先生在《方言和文化史研究》一文中曾谈及湖南临湘方言亲属称谓中的奇特现象:有些现象目前还找不到合理的解释。例如湖南临湘方言的亲属称谓十分奇特。这种称谓系统有男性称谓,缺少女性称谓。爸爸是爸,妈妈也是爸,祖父叫爹,祖母也叫爹,分别男女的办法是加大、细(即小),爸爸是大爸,妈妈是细爸,以此类推。哥哥当然是哥哥,姐姐也叫哥哥,弟弟称老弟,妹妹也叫老弟。叔叔是细爷,阿姨也是细爷。这种女性称谓用男性代替的例子,其他地方也有,但系统性不如临湘。其背后也许存在一个尚待解开的文化史上的谜。我们认为,这也许与中国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有关,也反映了以男性为中心、以男性为规范的宗族观念。
中国社会习惯以男性为中介来称呼女性,称呼人和被称呼人之间是一种间接的关系。如:根据丈夫的年龄来确定妻子的称呼。“大妈”、“大婶”不是根据她们本身的年龄比参照者父母大还是小来称呼的,而是依靠她们丈夫的年龄比参照者父母大还是小来称呼的,即使她比参照者父母年龄小,“大伯”的妻子就是“大妈”;即使她比参照者父母年龄大,“叔叔”的妻子就是“大婶”。同样,“嫂子、弟媳”的称谓也是依其丈夫与参照者的年龄关系来确定的。这种情况说明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比丈夫要低,妇女是从属于丈夫的。
另外,从他亲属称谓语是汉语亲属系统中十分特殊的语言现象。从他亲属称谓是指说话人跟着某一个亲属去称呼另外的亲属。这种现象多半发生在女性身上,并且多数是以男性如丈夫和儿子为中介来完成称谓的,其中最明显的就是从“儿”称谓和从“夫”称谓。一般说来,丈夫对妻子的直系亲属都有相对独立的称谓。如称妻子的父母为“岳父”、“岳母”,称妻子的姐妹为“姨”,妻子的兄弟为“舅”等等,虽然划分得没有血系亲属称谓那样丰富细致,但毕竟与男性自己的亲属称谓相区别开来。而女性对丈夫的兄弟姐妹没有一个独立的称谓语,女性称呼丈夫这一边的亲戚时基本上是按照丈夫或孩子对他们的称谓来进行的。
缺位现象是指人们在言语交际中所出现的称谓语短缺现象,也就是找不到合适的称谓语来称呼交际的对方。我国社会的亲属称谓语一般是比较平衡的,如爷爷—奶奶、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等。但是由于女性在社会、家庭中的地位低下,汉民族更重视父系亲属,因此,父系亲属称谓语丰富细致,名目繁多,而母系亲属称谓语区分则比较简单,比较概括。如父系亲属称谓语中,父亲的哥哥叫“伯伯”,弟弟称为“叔叔”,有年龄长幼的区分;而母系亲属其称谓不管男女都不分称,都只有一个称呼——舅舅和姨。如果母亲有多个兄弟姐妹,则以排行来区别,分别叫“大舅、二舅”和“大姨、二姨”,依此类推。父系亲属中有一个例外就是姑姑,虽然姑姑和伯父、叔父一样都是父亲的直系血亲,但由于是女性,也没有长幼的区分,和姻亲中的舅舅、姨是同等待遇。这反映了汉语民族重视血亲,轻视姻亲,而在血亲中,又重男轻女,女性处于次要、卑微的地位。
亲属称谓中的非血亲称谓也有类似情况。同样是女性,是否是父亲的血亲也是有区别的。姑姑是父亲的血亲,儿子对父亲的姑姑称“姑奶奶”,对姑奶的丈夫称“姑爷爷”;姨妈是母亲的血亲,对母亲的姨妈虽然称“姨奶”,却不称姨奶的丈夫为“姨爷”,形成一个缺位。另外,我们经常听到某男被称为“模范丈夫”,而很少有女性被称为“模范妻子”。似乎丈夫多做点家务就是非常稀罕的新闻,而妻子承担所有的家务,扮演一个贤内助,则是再普通不过的事。
“男尊女卑”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伦理观念,这种观念在亲属称谓语中的重要体现即是男女合说时的称谓词中男称在前,女称在后的鲜明表征。如父母、爹娘、公婆、夫妻、夫妇、儿女、哥姐、弟妹、叔婶、兄嫂等。在这些并列结构称谓中,女性是绝对不可以排在前面的,不能说“妻夫”、“母父”、“婆公”等。
此外,亲属称谓语中还存在着用男性称谓兼指两性称谓的情况,如汉语中“儿孙”本指儿子和孙子,但一般泛指后代,即指儿女和孙子女等;一般统称长辈为“父辈”而不说“母辈”,统称长辈和平辈为“父老兄弟”而不说“母老姐妹”;有“儿孙满堂”却没有“女孙满堂”;有“妻儿老小”却没有“妻女老小”。用男性称谓兼指两性称谓是男子中心主义的反映,反映了男尊女卑的文化背景,带有严重的性别歧视。
上述这些现象充分体现了女性地位低下,依附于男性,并且受男性支配的命运。男子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在家庭中被看作是养家糊口、主宰诸事的一家之主,而女子则被看作是柔弱如水,相夫教子的依附者,这是一种极大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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