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与奴的隐喻
——简论耶利内克笔下的两性关系

2014-03-12 19:57刘稳妮
语文学刊 2014年7期
关键词:奴隶黑格尔主人

○ 刘稳妮

(陇东学院 文学院,甘肃 庆阳 744000)

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地利女作家耶利内克非常关注现实社会中两性的权力关系问题。在她的多部小说中,都展现出了男性统治、女性屈从的主奴关系。在耶利内克的笔下,两性关系呈现出历史的倒退,完全失去了现代意义上的亲密、和谐、友爱的内涵,而展现出一幅阴暗、扭曲、可怕的图景。两性处于永远的战争状态。女性既未获得真理也没有得到现实的权力。只有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仍在继续。对立仍然存在,而摆脱这一种不平等关系是否具有可能性?耶利内克笔下的“主奴关系”是辩证的,也是绝望的。

一、黑格尔的“主奴关系”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主奴关系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最著名的部分,也是黑格尔辩证法哲学的精髓。黑格尔认为,欲望是自我意识的起点。而“主人与奴隶”的关系开始于作为欲望的两个自我意识的对立。在两个自我意识的搏斗当中,双方“通过冒险来证实自己存在”。其中一方胜利了,成为主人,另外屈服的一方就成了奴隶。至此,人类当中不平等的统治关系建立起来了。主奴意识也随之建立。那么,在这种双方的搏斗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什么呢?

日本学者隈元泰弘在他的论文《黑格尔哲学中的主奴关系》中这样来解释:“如果有人要在斗争中否定别人,那么他就必须敢冒生命危险。这意味着,斗争不仅仅是与他人的斗争,而且也是与自身的斗争。为了否定他人的生存,他也必须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就自我意识的行为是针对他人而言,每一方也都要置另一方于死地,但是这种行为就其是为自身的行为而言,则在于这个自我表明并非与生命相关联。因此,斗争中的胜利者就是决不留恋他的生命和在斗争面前决不退缩的一方,而被征服者则是试图逃避生命危险和害怕斗争的一方。因而这就关系到一种双重的斗争。克服其生命者同时也克服了他人,屈服于其生命者也就屈服于他人。换句话说,作为支配其生命之主人的自我意识,赢得了斗争的胜利并成为他人的主人,而作为充当其生命之奴隶的自我意识,则在斗争中失败,并成为他人的奴隶。因此,斗争是自我意识的本质在与其生命的关系中得以揭示与实现的因素。”[1]56主人和奴隶,是自我意识的本质形态,也是人类历史的起点。要么是主人,要么是奴隶,人无法选择。但是,这种主人和奴隶的不平等的关系不是固定的/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辩证的否定运动之中。

主人是胜利者,有权支配奴隶的劳动,他不需要亲自参与到劳动过程之中。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主人让奴隶按照自己的要求改造物,他享用奴隶的劳动成果。“主人把奴隶放在物与他之间,这样一来,他就只把自己与物的非独立性相结合,而予以尽情享受;但是他把对物的独立性的一面让给奴隶,让奴隶对物予以加工改造。”[2]128这样,主人表面上实现了自己的欲望。但是,他其实面临着无法克服的矛盾。主人通过生命的搏斗是为了获得另外一个人的承认。主人只要求奴隶承认他为人,而他却并不承认奴隶也是人。因此,获得奴隶的承认就失去了意义。为了获得承认,主人只能承认奴隶也是人,但这又是不可能的。这样,就陷入了矛盾和危机之中。

而奴隶在搏斗中失败,放弃了自己做人的尊严和权利,失去了自己的独立自主性,成为依赖于主人的物。“其一是独立的意识,它的本质是自为存在,另一为依赖的意识,它的本质是为对方而生活或为对方而存在。前者是主人,后者是奴隶。”[2]127但是,奴隶又不是物,他是一个具有生命意识的人,注定了他要扬弃自己的依赖性而成为独立自主的意识。

奴隶因对主人的恐惧而去劳动、陶冶事物,在劳动的过程中,奴隶扬弃了自己的被动性而成为一个主动的我。而劳动彻底否定了奴隶的依赖性,把他提高为一个自由独立的自我意识。物是奴隶的自我意识的外化,而主人在物中不能找到自己。“换句话说,他在 ‘主人—物—奴隶’的关系中不能意识到他自己是自为存在。但是,恰恰这个感到物之陌生而又不能克服它的意识是奴隶的意识。由此可见,主人本身成了奴隶,以物为中介出现的主奴关系又以物的塑造为中介,转向其反面。”[1]58这样,以生命搏斗获得超越价值的主人,在主奴意识的发展中,一步步失去了他的本质,而在恐惧和劳作中的奴隶一步步克服了他的依赖性而发展成为本质的力量。克服主奴关系是黑格尔绝对精神的主要目标。而实现主奴关系的真正转换是它的意义所在!

二、主奴关系与性别关系

人们常用黑格尔的主奴关系来比附两性关系。认为男性是主人,而女性天生就是奴隶。“妻子是家庭妇女,而家庭妇女就像奴隶一样。”[3]131德国的古典社会学思想家西美尔分析了两性主奴关系中不同的性别权力。“要是将两性的历史关系干脆看成主人与奴隶的关系,那么属于主人的特权是:他不必总想着自己是主人这一事实,但奴隶的地位却让人操心:奴隶绝对不能忘记自己的地位。”[4]172在家庭关系中,女人就是奴隶。“女人是作为奴隶或仆人结合于父亲与兄弟所支配的家庭的,她总是由某些男性做主嫁给另一些男性。”[5]488甚至女性在很多方面还不如奴隶有权利! 穆勒在《妇女的屈从地位》中认为,黑人奴隶制废除以后“除了每个家庭的女主人外,已不存在其他合法的奴隶。”[6]331而男性对女性有比奴隶更高的要求。“所有男人要求于同他们最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女人的,不是一个被迫的奴隶而是一个心甘情愿的奴隶,不只是个奴隶,还是他们所宠爱的。”[6]268-269男性统治奴隶依靠的是敬畏!但是,为了对女人实施奴役男性动用了一切的教育力量,将女性塑造成为符合男性理想期待的奴隶。合法的奴隶是有规定的工作时间,并有一定的私人生活空间的奴隶。而女性是一个时时刻刻的奴隶,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空间,除了繁重的劳作,还要忍受主人的性剥削。渴望取悦男人并依靠男人的供养发展出了女人很强的依赖意识。这种奴性已经内化到女性的心灵深处。因此,女性奴隶的反抗就显得力不从心。她们并不是彻底反抗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仅仅是不满男性的暴虐。她们企盼一个比较好的主人来拯救自己。或者在失去了一个主人后,她们无所适从,匆匆寻找另外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连女性自己也不能适应没有主子的日子。

耶利内克认为,现代男女两性的关系类似于黑格尔的主奴关系。男性是主人,而女性是奴隶。这种主奴关系体现在她的一系列的小说中。相对于女性来说,无论男性是商业巨子(《啊!荒野》),工厂厂长(《情欲》),无产业的警察(《贪婪》),还是自己的学生(《钢琴教师》),抑或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边缘人,他们都是主子。女性服从男性不仅仅处于政治、经济地位的依附,更多的是一种生理到心理的依赖。她们从身体到精神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奴隶。

在《贪婪》中,单身有房产的女性格尔蒂忍受着警官金钱上的盘剥、身体上的暴力、精神上的虐待,而她却毫无理由地答应警官的一切要求。最终自杀,满足了警官夺走她房产的贪婪想法。她是一个有钱而自由的女人。在生活中,缺失的并不仅仅是表面意义上的丈夫,而是一个能够主宰她,给予她秩序的主子。她终于找到了这个主子、主人,并无条件地服从他。在他的暴虐中沉沦而无法自拔。她拥有人身自由,但是她的心灵已经不自由了。依赖和奴性意识已经深入到了她的日常行动中。不知反抗,只能够毁灭自己。

女性反抗的结果是寻求另一个男人。男人不仅是男性,是女性爱情的目标,也是女性心灵的皈依。在不断反复的回归中,女性要寻找的是一个能给她秩序的主人。在反叛的期间,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终于重新找到主人,就可以“暂时坐稳奴隶”,回归到一种稳定的统治秩序中。女性作为奴隶,如果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和方向。便会产生巨大的失落感、无所依从。长期服从他人的人在暂时获得自由后,首先感到的不是欣喜、解放,而是茫然无措,面对一片自由的真空,不知道何去何从?主人不仅是威严的暴君,同时也是奴隶的精神支柱。在一个民主的时代,还是会有很多人回忆起君权的辉煌与强大,已经获得自由的人们对于自己做奴隶的时代充满了富有感情色彩的依依不舍的回忆。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悖论,现实却的确如此。

“在有相当数量男人准备同她们一起参加之前,不能期望妇女自己会献身妇女解放运动。”[6]269-270他真正看到了妇女解放面临的难题。而黑格尔所言的主奴关系的转化会不会真正发生在两性之间呢?主人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除非主人愿意,一个奴隶或农奴永远不能解放自己,也不能成为自由人。”[6]268-269在黑格尔的主奴关系中,相互承认的前提必须是平等的另一个自我,在这种情况下,主奴关系获得了超越。黑格尔认为在家庭关系中,丈夫和妻子之间通过爱进行扬弃并转化相互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妇女没有参与在自我意识的黎明时刻所进行的主人和奴隶的殊死搏斗”[3]187。同时,男性和女性之间是主导和从属的政治关系,不可能具有相互平等的意识。这样,这种转化的发生就是不可预知的。

三、主奴关系的转化及其局限性

中国学者俞吾金在其论文《走出“主奴关系”的哲学神话》中,对于这种转化的可能性进行了质疑。他认为,首先,奴隶在单纯的劳动中的变化不会必然导致奴隶独立意识的树立;其次,奴隶在最粗重、最低级、最损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劳动中,既不能陶冶事物,也不能陶冶奴隶的性格,繁重劳动导致的奴隶的早夭更是阻碍了奴隶独立意识的发展。最后,并不是所有的主人都陷入纯粹的物质享受之中,而等着奴隶来推翻自己。主人也会用掠夺来的时间去学习政治、艺术和其他方面的知识来丰富自己,陶冶自己,使自己得到全面的、自由的发展。并且创造适合于主人利益的意识形态,以麻痹并消解可能会在奴隶中间慢慢地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反抗意识和独立意识。因此,将主人作为真正的白痴,奴隶作为繁忙的智者,实现他们之间的不切实际的换位是黑格尔制造的一个哲学神话。[7]66-67

如此看来,当我们将两性关系比喻为黑格尔的主奴关系时,对涉及女性未来命运的主奴关系的转化不能持太乐观的态度,现在被奴役的女性并不必然地具有光明的未来。

退一步说,即使这种转化真的实现了,它也只是在绝对精神的层面,现实世界中主人和奴隶之间的统治和奴役的关系并不会发生真正的改变。黑格尔说,如果奴隶不努力想成为自由的人,那么,他应该永远为奴。如果女性不努力成为自由的人,那么,女性的从属地位将会继续并永远存在下去。女性不能凭空幻想着主人自动放弃统治权。女性必须正视并克服自我的弱点、对主人的依赖意识与服从意识,发扬自主意识,获得独立的自我意识。在独立意识的指导下,展开现实的行动,才能真正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不满足于“暂时做稳了奴隶”,女性自我超越性的实现是女性获得独立的思想基础!

男性不会主动地、心甘情愿地放弃自己的统治权的。女性必须自己进行斗争,争取,切实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耶利内克感受到现代社会女性对男性深深地精神依附。经济独立并不意味着必然的精神独立。她在警醒女性的同时,也在谴责女性自身存在的弱点。她希望女性从经济到精神都能完全独立,但同时有感到这种独立面临的巨大的社会阻力和艰难的进程,又陷入深深的绝望中。

【参考文献】

[1]隈元泰弘.黑格尔哲学中的主奴关系[J].世界哲学,1991(2).

[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M].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81.

[3]卡罗尔·帕特曼.性契约.李朝晖,译.社科文献出版社,2004.

[4]西美尔.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M].顾仁明,译.学林出版社,2000.

[5]西蒙娜 ·德·波伏娃.第二性[M].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6]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女权辩护——妇女的屈从地位[M].王蓁,汪溪,译.商务印书馆,1996.

[7]俞吾金.走出“主奴关系”的哲学神话[J].东南学术,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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