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 攀,耿 悦
(广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1)
广西乡贤吴赐龄生平与政治思想考论
□左 攀1,耿 悦2
(广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1)
吴赐龄是清末立宪派的骨干人物,他以副贡功名在融县兴办团练,保一方平安;在资政院领衔弹劾军机大臣,代人民发声;为立宪救国奔走呼号,替百姓请命;他给暮气沉沉的京城政坛注入一股鲜活的风气,让国人见识到广西人的魄力和胆识。吴赐龄同情暴力革命,主张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希望以报刊开启民智,充分保障新闻自由;更特别重视议事规则,崇尚程序正义。他是立宪派的激进分子,也是“爱国奉献、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的代言人。
吴赐龄;广西;资政院;激进;君主立宪
在清朝最后两年的政治舞台上,一位出身广西的资政院议员格外引人注目,他三次发起速开国会大请愿,参与组建中国首个合法政党宪友会,第一个提出弹劾地位仅次于皇帝和摄政王的军机大臣。其所作所为把清末政坛搅得风生水起,深刻影响了清末民初的政治生态。然而这样一位立宪派骨干人物却被长期漠视,连其家乡人都已将他遗忘。近百年来,关于他的研究极少,《广西通史》竟把他的名字错写成“吴锡龄”[1],笔者不惴浅陋,考其生平,记其行述,在研究其政治思想的同时,意在吹风见沙,使这一深埋已久的广西文化资源重见天日。
吴赐龄,字荫九,广西省柳州府融县长安区宾冲村人(今融安县长安镇红卫村)。1872年①生于一个普通私塾家庭,少年吴赐龄身材矮小,一只眼睛失明,虽其貌不扬,但天资聪慧,在父亲的教育下学业有成,1893年“中光绪癸巳科副榜”[2],(清朝科举制度除正式及第的举人外,还录取一定数额的备取举人,这些“副贡”可以进入国子监读书。)晚清时期的广西,三年一次的乡试每次只录取60人左右,吴赐龄二十出头就考取副贡,不愧为万里挑一的学界翘楚。
1902年,吴赐龄奉乡党之托督办安全局,其足智多谋,敢于担当的个性得到了百姓的尊重。但两年后因部下丢枪受牵连而被解职。离职后的吴赐龄提倡林业、兴办学校,继续以自己的学识为家乡服务。其造福桑梓的贡献终于得到家乡父老的认可,1909年,广西按照清政府预备立宪的统一部署成立代议机构谘议局,议员名额共计57人,其中分配给柳州府4人。经过初选和复选,吴赐龄成功当选,不久又经同仁互选,被举为国家资政院议员,同时代表广西参加全国性的谘议局联合会。在1910年的北京政治舞台上,吴赐龄大显身手,他参与组建宪友会,三次发起速开国会大请愿,在资政院会议上多次仗义执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人物。
然而这样一位文韬武略的柳州奇才最后命运却十分悲惨。1911年,吴赐龄携家眷北上参加第二届资政院会议。行至武汉,因武昌起义爆发而滞留,他想起前湖北谘议局局长,时任湖北军政府民政总长的汤化龙是自己的挚友,遂“间道走武昌,谒化龙”[3],此时正值汉阳失守,武昌告急之际,“公趋武昌,杂工徒百余人叩武胜门,(守)门者纳而疑之。”[4]巡捕尾随至寓所盘问,吴赐龄没有护照,又与巡捕言语不和,被当成奸细拘留。吴赐龄的运气实在太差,此时的武昌城人心惶惶,巡捕到处捕杀奸细。而唯一能证明其身份的汤化龙已经赴沪求援,审讯他的检查员恰恰是他的仇人杨少俊。就这样,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在1911年11月26日被莫名其妙的当成奸细杀害。②
吴赐龄死后,参与武昌起义的广西平乐籍革命者蒋翘楚“以吴某与其父有旧谊,闻之大痛,乃四出觅尸,不获。于是代为请恤,护送其家属返桂。[5]不久消息传开,汤化龙十分伤心,广西省议会和都督陆荣廷也就此事致电责问湖北当局。但一切都是徒劳,世间已无吴赐龄。
近代广西匪患频仍,百姓深受其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桂北地区“水旱灾疫一时并发,饥民杂游勇为群盗数十起,各千数百人”,[6]地方官府无能为力,长安(今融县县城)人民只好筹办团练以自卫。副贡出身,“有气敢任”[7]的吴赐龄被家乡父老推举主持团练组织“安全局”事务。吴赐龄不负众望,在任期间“清内奸,严守备,匪不能犯”[8],使安全局成为县南之屏障。由于保境安民的杰出表现,吴赐龄名扬广西,“省大吏颇闻其名”[9]。
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驻防柳州的清军绍字营发动叛乱,史称“柳州兵变”。叛军占领柳州城,在土匪武装的配合下烧杀抢掠,“融江沿河村寨,皆为变兵所有。”[10]六月,叛匪进攻融县长安,吴赐龄率领练勇坚守要塞,但终因寡不敌众而溃败。誓与长安共存亡的吴赐龄被“同局某强之走”[11],出门数步即遇叛匪。庆幸的是吴公身材矮小,独眼貌丑,“匪不疑,乃从容以去”[12]。叛匪声势日大,两广总督岑春煊亲往广西清剿,部将王瑚率武匡军数千人进入柳州。武匡军多为安徽人,不熟悉地形,死里逃生的吴赐龄招募百余名家乡青壮充任前锋。七月,叛军被苗人打败,损失过半,遂坚守不出。王瑚召集众人商议对策,吴赐龄建议“以数百人堵九江沟,而移大军驻西岸为犄角,檄苗团严守备,毋令反窜,不过半月,歼之必矣”。[13]王瑚不听,反尽撤九江沟之兵。叛匪迂回包抄,官兵又不服水土不习地形,竟然被叛军穷寇打得溃不成军。王瑚坠沟躲藏才免于一死。收拾余部,仅剩数百人。而吴赐龄所率部队“登山据险,匪不能攻,故一队独完”[14]。王瑚回到柳州痛定思痛,后悔莫及,对吴赐龄刮目相看,欲将柳州守备重任委于吴公。可是就在这时,吴赐龄派往柳州请饷的士兵被土匪劫掠,丢失步枪十余支。依据当时的法律,身为首领的吴赐龄要负领导责任。在王瑚的疏通下,吴赐龄虽未受牢狱之灾,却不得不辞职回家,结束了两年的行伍生涯。
吴赐龄文人出身,排兵布阵非其所学,但为家乡父老安全计,毅然担当领导团练之重任。他虽然被有没有特别显赫的战绩,但能给主将提出被事实证明非常合理的建议,并在大部队损失殆尽的情况下独获保全,说明他很有军事天赋。吴赐龄虽离开行伍,但余威尚在,1910年,“长安有教民者谋为乱,纠集无赖数百人,咸手武器,捣毁自治局,围乡董某富人室”[15]此时吴赐龄刚刚结束资政院会议回到家乡,众无赖“俱阴畏公,未敢即发”[16]。为首者登门拜访窥伺其意。吴赐龄严词怒斥“尔辈为乱,能尽杀士人则已,否则害将取汝等头。”“乱徒气夺,事遂寝。”[17]在此事的处理中,融县知县“至柔懦不能决”导致“乱徒愈肆”[18],吴赐龄却能一言定乾坤吓退暴徒,可见他在家乡颇有声威。同时,吴赐龄一手创立的团练也为辛亥革命做出了贡献。广西独立后,融县知县张礼干继续效忠清廷,[19]正是团练队伍发动起义,才完成了融县的独立。
宣统元年(1909)7月和8月,吴赐龄通过层层选拔当选为广西历史上第一个民意机构——广西谘议局议员。在谘议局年会上,他提出《修筑桂邕铁路案》,获得通过。巡抚张鸣岐擅自将谘议局通过的“禁绝土膏案”展限5个月,他联合其他议员提出总辞,开全国谘议局总辞之先例。吴赐龄在谘议局表现出的铮铮铁骨和高超的宪政专业水准得到同仁们的普遍尊重,11月12日,54名到会议员举行互选资政院议员会议,吴赐龄与唐钟元等四人当选为候选人,然而好事多磨,按照《资政院院章》第十一条规定:“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互选后,由该省督抚覆加选定,咨送资政院。”[20]巡抚张鸣岐对这个多次批评他的议员自然没什么好感,毫不犹豫地将他从名单中拿下。但“唐钟元于榜示后三日呈明辞退,又经复选,以副贡吴赐龄接充。”[21]如此一波三折,吴赐龄最终在同事的力挺下成为议员,出席资政院第一届常年会。
为挽救江河日下的时局,1909年10月,江苏谘议局局长张謇牵头联合各省谘议局要求速开国会。刚刚结束广西谘议局年会的吴赐龄立即赶到上海响应。1910年1月16日,各省代表推举吴赐龄等26人赴到京师都察院呈递请愿书,要求一年后召开国会。朝廷接到请愿书后批复“如一时遽开议院,恐反致纷扰不安”[22],第一次速开国会请愿被拒绝。立宪派并不气馁,于次年四月组织“国会请愿代表团”继续请愿争取。在第二次请愿中,吴赐龄担任谘议局联合会审查员,除了发动群众,还被委以发缮校对请愿书之责。二次请愿再遭拒绝。为了充分整合支持立宪的政治力量,国会请愿代表团决定打破以议员为代表的限制,吸收社会各界加入,改名为“请愿即开国会同志会”,成立事务所,选举干事十人,吴赐龄即为十干事之一。10月3日,同志会通告全国进行第三次请愿,决定由吴赐龄起草“上资政院和会议政务处书”,虽然三次请愿都以失败而告终,但纵观其过程不难发现,吴赐龄由普通代表到请愿书校对员再成为请愿书起草者,在短短的一年中逐渐由广西地方代表上升为立宪派的领袖人物。
除了参加资政院活动、发起立宪请愿,吴赐龄还以办报、组党等多种途径推动政治改革。1910年7月,立宪派创立《国民公报》,此报“由各省谘议局议员多数同志组织而成,专以国民公正之意见为主。”[23]吴赐龄任编辑,多次与梁启超等人撰写文章,《国民公报》“遂为立宪运动之大本营矣”[24]。《国民公报》不仅是立宪派在北京的宣传大本营,同时又是立宪派人在北京活动的根据地。[25]发动速开国会请愿的多次会议就是在这个报馆集合召开的。1911年5月,孙洪伊、吴赐龄等人在请愿同志会和谘议局联合会的基础上发起组织政党,初名“帝国统一党”,后改名为“宪友会”。吴赐龄为文书。这就是中国第一个官方认可的合法政党。1910年可能是吴赐龄一生中最繁忙的一年,除了全程参加资政院会议,还走南闯北为立宪救国奔走呼号。由于资料散佚不全,我们已经无法知晓吴赐龄在北京的所有作为,但我们可以从这些散乱的史料和他的职务变化看到他在推动国家走向现代化进程中的努力和贡献。
1910年10月4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代议机构——资政院正式开会议事。资政院共有议员200名,其中广西有吴赐龄、黄晋蒲、冯汝梅三位代表。在为期100天的第一次常年会上,黄晋蒲一言未发,冯汝梅仅发言一次,而吴赐龄共发言93次,数量占全院第12位。吴赐龄的发言有理有据,是最活跃、最激进的议员之一。
“广西禁绝土膏案”是资政院审查的第一个议案。1909年,广西谘议局决议分区分期禁绝鸦片,自次年四月初一日起,禁绝甲区鸦片买卖。广西巡抚张鸣崎和继任的署理巡抚魏景桐以财政困难、库存烟土过多为由,在烟土商人的鼓噪下私自将禁绝日期展限至五个月。议员们大为恼火,宣布全体辞职。为打破僵局,资政院接手审理此案。在10月6日的会议上,议员李子爵认为此案属财政问题,“当于财政上讨论”[26],吴赐龄立即驳斥:“当提议时(1910年10月),调查存土无几,何以还有五百担之多?”“(广西巡抚)以财政要挟中央,其辣毒手段即伏于奏陈。”“若为顾全广西一区烟税,宽予期限,各省相率效尤,国家禁烟前途,大有妨害。不独前此,因禁烟种种巨大浪费归于虚掷,而将来赔款尤为可怕。万不可因广西一省贻误全国。”[27]吴赐龄在痛斥张鸣岐、魏景桐侵权违法的同时,把广西禁烟成败提升到国家前途的高度,立即获得获得经久不息的掌声。出场首秀就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
吴赐龄在资政院的最大功绩当属发起并促成了“弹劾军机大臣案”。此案起因于湖南谘议局状告巡抚杨文鼎绕过谘议局擅自发行公债,资政院认为杨文鼎违法,请求朝廷“量予处分”[28]。朝廷裁决杨文鼎之过“系属疏漏”[29],却不予处罚。议员们十分不满,又不便直接指责摄政王,转而向副署谕旨的军机大臣发难,指责他们“以命令变更法律”[30]。在随后的资政院会议上,吴赐龄质问军机大臣为何以命令变更法律,为何不给杨文鼎处分,众皆附和,纷纷要求军机大臣到院接受质询。吴赐龄建议议长“军机大臣不出席不要开议。”[31]。军机大臣依旧拒不到院。11月20日,朝廷又将资政院议决的“广西高等警察学堂限制外来学生案”和“云南盐斤加价案”分别交由民政部和盐政大臣察核具奏,俨然将资政院置于行政衙门之下,更加激起议员的愤慨。吴赐龄当即质问政府特派员李家驹“现在(议案)既经表决,又要民政部、盐政处察核,就是不信任资政院。由种种的方面观察,军机大臣答复的说帖‘不负责任’一句话就该弹劾。既然大臣不负责任,国家要用此军机大臣干什么事?请特派员答复。”[32]弹劾军机大臣的提议立即得到广泛响应,议员黎尚雯甚至高呼“我们与军机大臣势不两立”[33]。后来朝廷降旨广西、云南两案均依资政院所议,对是否继续弹劾,议员们的意见产生分歧。吴赐龄认为抗议两案交行政衙门审核和弹劾军机大臣是两个议题,“是取消一半的,那一半不能取消”[34]。坚决反对重新表决。“现在国家坏到这个地步,东三省为祖宗发祥之地,竟为外人所蹂躏,闹到这样子,试问是谁执其咎?然有这种痛苦的情形,他依然不负责任,还要这军机大臣占住这个高官厚禄的地位干甚么呢?既然他不负责任,就是将来内阁成立,名目虽然改了,还是与军机大臣不负责任的办法无异。”[35]经过反复争论,弹劾奏稿最终通过,军机大臣“尸位旷官,上负天恩,下辜民望”、“受禄则惟恐其或后,受责则惟恐其独先”、“平时以泄沓为风气,临时以脱卸为法门”[36]等斑斑劣迹公之于众。
得到弹劾奏折上奏的消息,军机大臣恼羞成怒,以联袂辞职相要挟。摄政王载沣连发两道上谕,一面盛情挽留军机大臣,一面训斥议员“是军机大臣负责任与不负责任暨设立责任内阁事宜,朝廷自有权衡,非该院总裁所得擅预,所请著无庸议。”[37]两道明显偏袒军机大臣的上谕激起议员们的强烈反弹,在次日的会议上,吴赐龄痛心疾首地说“军机大臣平日将‘君主大权’四个字,附会欺哄皇上,遇事便抬出君主大权,使旁人一句话也不能说,所以把这两道朱谕看来,愈见军机大臣欺君误国之罪……从前不能把军机大臣不负责任的事实种种说明,这回若是把军机大臣误国殃民的事情以及内政、外交种种失败的事情,再说明一次,军机大臣一定再请辞职。如果再请辞职不准,一定要解散资政院,将来就有个真是非的判断。”[38]对于别人继续提请具奏案的提议,吴赐龄坚决反对,“不能空空洞洞上一个具奏案,必须上一个弹劾案才好。若是具奏案,绝对无效,虽全体辞职何济?”[39]“本员主张此次若再弹劾不倒,再行弹劾,总要至解散我们资政院为止。”[40]在200名议员中,吴赐龄是主张弹劾最坚决的一个。他希望“直接弹劾军机大臣个人,使他无处躲闪。”[41]他认为只有迫使这些祸国殃民的蛀虫去职,才能避免他们继续把持未来的责任内阁,妨碍立宪大业。在吴赐龄的坚持下,弹劾案第二次通过,可是上奏朝廷的奏稿被留中不发,震动朝野的弹劾军机大臣案就这样不了了之。
军机处是清政府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它“军国大计,罔不总揽……蓋隐然执政之府矣”[42],供职其中的军机大臣,论权力地位仅次于皇帝和摄政王。当时还有人向政府献议“议员胡闹,非照戊戌那年办几个人不可。”[43]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以如此尖刻的语言挑战他们的权威,不仅需要非凡的胆识和勇气,还要甘冒生命危险。然而吴赐龄却不畏强权威胁,不顾个人安危,多次指斥军机大臣的不法行为,不遗余力的推动弹劾。他的发言常常赢得会场内的热烈掌声,也得到媒体的交相称赞,《帝国日报》发表社论说:“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号。吴赐龄之发言,大有此度。”[44]时人宁调元亦曰“吴赐龄遇重大问题,均能立定脚跟,不为妄议邪说所摇动,大有昔人作文,目无周秦,何论汉唐之概。”[45]吴赐龄常说“我们在这里当议员,总要为中国前途计”[46],在资政院会议上,他尽心竭力为人民尽代议之责,赢得了普遍认可。然而清末的议会民主只是昙花一现,武昌起义一声炮响,立宪运动被暴力革命打断,吴赐龄等人对中国民主的突出贡献,很快被滚滚而来的革命洪流所湮没。
作为清末立宪派的骨干人物,吴赐龄的政治思想既有立宪派的一般特征,又有自己的独到之处。通过立宪改变中国的政治体制,实现强国之梦,是包括革命派在内的有识之士的共同目标。吴赐龄也不例外。要立宪救国,必须速开国会、设立责任内阁。在第一次请愿运动中,他联合33位议员上书称“有国会则对于全国为政府交通之邮,对于列强为政府文明之帜。上下相通,猜疑自泯。邦交既正,民气自和,非独证世界公理之同,且可保东亚和平之局。”[47]在第三次请愿时,吴赐龄在亲自起草的“上资政院和会议政务处书”中痛陈时局已经到了“嗷鸿遍野,伏莽满山,举国儳然,不可终日”的地步,指出“责任内阁者,宪政之本也,国会者,又其本之本也。本之不立,而末将安所立?两年以来,所以筹备一无成绩,而宪政二字几于为世诟病者,皆坐是也。”[48]自从成为议员以后,吴赐龄始终为立宪救国而奔走,甚至在资政院中当众叩头以示决心。除了立宪派的共同目标,吴赐龄的思想又有自己的特点。兹概述如下:
第一,同情暴力革命,主张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吴赐龄反对暴力革命,但又对孙中山等革命者十分钦佩,为此他多次要求赦免政治犯,两次提醒议长将“请赦国事犯及昭雪戊戌冤狱案”从速具奏。在立宪派中,吴赐龄也是最激进的人物之一。朝廷同意立宪,前提是保障君主权力,师法日本,建立“二元制君主立宪”政体,但吴赐强调:“凡在立宪国一个议案经表决之后,须请皇上裁可,所谓裁可者,不过是名义上之裁可.并没有经议院表决之后不实行的道理”[49]。在审议弹劾案的会议上,吴赐龄又发言:“此次弹劾案,如军机大臣自己见得不是,就应自己辞职;若以资政院为不是,就应奏请解散资政院,断无调和之理。”[50]可见吴赐龄所向往的理想政体是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君主无实权也不负责任,议会和政府互相制约,共同为人民服务。这种实际上的虚君共和体制是清政府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经过三次国会请愿和资政院多日的议会抗争,到1910年底,吴赐龄认识到“和平改革终无进步”[51],思想发生明显转变,武昌起义时他进城拜访汤化龙,不排除他已经像汤化龙一样改变立场,认同并准备参加革命。
第二,以报刊开启民智,充分保障新闻自由。吴赐龄曾在广西家乡兴办教育,任职资政院期间又兼任《国民公报》编辑。故对文教类议案格外关注。在资政院审查“报律”时,吴赐龄首先对“未经公布之件,报馆不得登载”提出疑问:“报馆机关全在访员,而报馆价值全在登载新闻,所以访员能闻人所未闻,方为可贵。至于政府秘密事情,应该自守秘密,不能使报馆不调查。若报馆不能调查以便登记,何以谓之新闻?”[52]对“损害名誉不论有无事实,被害人告诉即论罪”,吴赐龄更嗤之以鼻,他认为如果让这些严重损害言论自由的条文成为法律,“只能实行取缔本国报馆,为摧残舆论之计,在外国报纸不能取缔,此系令外国报纸日形发达,而中国报纸受多方钳制,令通国舆论机关无以自存,必争设立于各租界而后快。现今世界大同,应以世界之眼光,若新闻报纸在中国不能卖而在外国可以通行,中国舆论在境内不可自由,在外国可以自由,岂不是提倡外国报纸,并非提倡中国报纸吗?”[53]吴赐龄明白有独立的报纸,才有独立的舆论;有独立的舆论,才能对政府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除了维护言论自由,他还特别强调白话报(小报)的重要性:“报馆为开通民智,大报是开通上等社会的,小报是开通下等社会的,所以白话报愈多愈妙,必要格外提倡才好。”[54]这种以白话文开启底层民智,以文化兴国强国的思想与十五年后的新文化运动不谋而合,在当时无疑是远见卓识的长效策略。
第三,重视议事规则,崇尚程序正义。在为期100天的资政院会议上,吴赐龄不仅针对具体议案建言献策,而且经常就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质问议长,这是他发言的突出特色。在1910年10月29日讨论是否要求速开国会的会议上,议员们要求起立表决,但议长坚持投票。为防止有人阳奉阴违,“吴赐龄大声疾呼,议长注意,多数议员既主张起立表决,议长偏坚持投票表决,是议长先存袒护反对者之心,为之特留余地,议长便为反对国会第一人,我们万目一的必集矢于议长。”[55]议长只好宣布用起立表决。有议员要求将“弹劾案”重新表决,吴赐龄讽刺道“要把《议事细则》所定‘不得更正表决’一语先行改正,改正之后再付表决。”[56]在他心中,规则比内容更重要。在审议“山西盐务案”时,他说“增加盐税,如以为是国家税,就应该划一。既不划一,即系地方税,应该由谘议局议决。谘议局既不以为然,就是不能变更的,于宪法大纲也不合的”[57]吴赐龄身为资政院议员能够自觉严守资政院权限,反对干涉地方自治,这点殊为难得。值得一提的是,吴赐龄自己也曾违背表决规则:在投票表决“无夫奸”是否有罪时,吴赐龄一时激动竟在选票上留言,议长宣布“蓝票(反对票)中有吴议员赐龄一票书有文句,照章应作无效。”[58]一向风风火火的吴赐龄并没有抗议,他知道规则就是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吴赐龄的政治理念远比同时代的人激进,他所关切的,不仅仅是如何通过宪政改革来救国救民,而更是通过国民性的塑造来构建一个现代国家。吴赐龄没有留学经历,然而他对宪政法治的深刻体悟,对中国问题的充分敏锐洞察达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纵观吴赐龄短暂的一生,他身材矮小却尽显大将风度;其貌不扬却以抗直敢言誉满京城;从未出国却精通宪政理论;独眼看世界却目光如炬,高瞻远瞩;“人不可貌相”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广西素因偏远贫穷不被重视,但吴赐龄的出现给暮气沉沉的京城政坛注入一股鲜活的风气,让京城人民惊叹广西也有如此专业的宪政人才,如此开阔的政治视野,如此不卑不亢的人格典范。他的身上,充满了传统士大夫的浩然正气,也处处显现“爱国奉献、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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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明俊】
Discussing on the Life and Political Idea of Wu Ciling
ZUO Pan1,GENG Yue2
(1, 2.College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ilin, Guangxi 541001)
Wu Ciling was a backbone constitutionalist in the late Qing. By the name of deputy candidate, he set up local armed forces in his hometown, which made Rong County peace. On behalf of the people, he took the lead to accuse the military minister in parliament. He struggled for the constitutional salvation to plead for the people. He infused fresh atmosphere into the declining political field, which reflected the vigor and courage of the people in Guangxi. Wu Ciling identified with violent revolution and advocated British-style parliamentary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He hoped that the newspaper enlightened the people and protected the press freedom. He paid particular attention to the rules of discussion and advocated procedural justice. He was a radical constitutionalist and he was the spokesperson of the Guangxi spirit.
Wu Ciling; Guangxi; parliament; radical;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K257.5
A
1004-4671(2014)06-0020-06
2014-04-01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西江流域近代化进程中的族群互动与文化认同研究”(项目编号:12XZS025)系列成果之一。
左攀(1985~),男,湖北十堰人,广西师范大学2012级研究生,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郧阳师专汉水文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晚清史。
注:
①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韦庆远《档房论史文编》都称吴赐龄当选议员(1909)时36岁,而《融县志》载吴赐龄1911年遇害,“年仅四十有一”,可能前者采用实岁,后者采用虚岁。综合推测他应该生于1872年或1873年。
②广西师范大学前教授卢仲维1983年采访吴赐龄堂侄时获悉:已故的吴赐龄之妻曾说1910年吴赐龄在直隶石家庄时,半夜被人叫走,从此杳无音信。笔者认为吴妻之说只是旁人转述,而1936年成书的《融县志》和1940年成书的《平乐县志》记载完全一致,另据1913年出版的杂志《宪政新闻》载:“资政院议员广西吴赐龄以与化龙旧识,间道走武昌谒化龙,乱军以为化龙同党,戮之。”三者形成互证,且都离事件发生时间较近,相比采访之言更为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