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 健
浙江省乔司监狱,杭州,310019
监狱医疗机构信息化是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的内容之一。“十二五”期间,卫生部将发布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信息平台为重点的行业标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医疗信息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目前,浙江省监狱系统传输实时视频流为主的安防网络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其组建局域网所用的服务器、路由器、光缆、数字硬盘录像机等硬件设备和通信协议,为医疗信息化提供了有利条件。浙江省监狱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起步虽晚,由于前期硬件设施到位和通信网络的建成,现在发展迅速,包含医疗卫生模块的监管改造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即将正式投入使用。
浙江省监狱医疗机构由局卫生处、监狱卫生科、省监狱中心医院和监狱医院等部门组成,主要为全省监狱服刑人员医疗救治服务和为民警职工健康管理服务,此外还承担服刑人员体检、卫生知识宣传、建立与管理服刑人员健康档案、卫生数据汇总与分析和医疗信息化建设等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但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监狱医院至今未纳入监狱所在县、区卫生信息化规划。监狱民警职工就医的监外医院大都与省、市医保联网,医保信息系统嵌入医院管理系统的各个子系统中,实时审核处方,自动计算医疗费用,检验结果以纸质报告传递给门诊医生。医疗信息不与其他监狱医院和省监狱中心医院共享。为服刑人员提供就诊的监内医院,病历、检验结果、药房做账、医嘱和领药单以手工书写为主;有些信息以Word、Excel形式储存在单机版的电脑里,难以实现查询、统计和共享。随着监管医疗职能的回归,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医疗队伍限制了监狱综合医疗能力的发展,罪犯中专科的、复杂的和疑难的疾病必须依靠社会力量来解决。为充分发挥监狱医疗机构的职能,保障服刑人员医疗权利和民警职工健康,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成果,监狱医疗信息化可以从远程医疗和电子健康档案两方面做起。
浙江省监狱监管改造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包含医疗卫生模块,该系统按照司法部相关业务规范和数据库标准设计开发,以http、TCP/IP为传输协议,MSSQL Server 2008以上版本建立数据库,通过浏览器(Browser)访问Web服务器。系统升级方便,每个监狱使用相同的数据库结构,便于省监狱系统内信息共享,具有数据二次深度开发的潜能。医疗卫生模块有药品管理﹑病残犯管理和就诊信息登记等9个主菜单,设有药品库存预警、药品即将过期预警、病残犯鉴定提醒等内容。如对于就诊病犯,其基本信息和入监前的健康状况可调用管教部门的数据库,门诊医生可查阅病犯完整、连续的病情变化及诊疗记录,作出科学的诊断治疗方案和添加新的就诊信息。该系统所有数据的录入、修改和删除操作都有详细的日志记录,对于服刑人员信息的删除和修改管理,系统有一套严格的权限控制机制。监狱上级医疗机构通过医疗卫生模块能迅速获得各个监狱、分监狱(监区)病犯、药品和医务民警的地理信息分布。模块有利于狱内传染病、常见病的控制、预防和流行病学研究,对促进监管医学的发展,完善全省监狱系统疾病预防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有重要意义,也为逐步建立全省监狱病犯医疗信息平台和服刑人员电子健康档案作准备。
远程医疗借助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利用先进的通信设备,远距离传输文字、语音、医学影像等医疗数据完成医疗服务[1]。远程医疗纳入国家医改重要日程,进入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和全面推进的历史性阶段[2]。从哈尔滨、杭州等城市来看,开展远程医疗方便患者双向转诊,减少国家医疗保险资金的投入,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和显著的经济效益[3-4]。
国内远程医疗已应用于会诊、急救、临床教育、诊治、培训、咨询、外科手术指导和监护等方面[5-6]。大量的远程医疗案例证明该技术方案在监狱医疗系统普遍实施具有可行性。6个手术室的远程会诊,只需20M左右的带宽,通过压缩传输技术就可以满足如HD720P(1280×720像素)和HD1080i(1920×1080像素)高清视频的流畅传输。随着国内医疗IT企业的发展,设备、技术、支持都逐渐由原来的进口变成了自营,大大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监狱医疗信息化发展的门槛。
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是全省监狱系统最高资质的医疗机构,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百余人。聘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和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的名医专家指导疑难病查房、会诊等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综合医疗能力,远程医疗可使用联通公司提供的电子政务网40M宽带;利用浙江省监狱监管改造系统中的医疗卫生模块和硬件。在网上提交比较完整的病历、检验、检查报告,中心医院专家对患者病历、心电图等生理信息和医学影像资料进行远程异地诊视。远程医疗支持双方或多方音、视频交互会诊,最后会诊专家给出诊断意见。远程医疗减少病犯外出就诊机会,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医疗费用,确保监管安全的同时,缓解基层警力紧张状况;与专家的交流提高了基层医务民警诊疗水平,使高端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适用地处偏远,医疗水平较低的关押点。
健康档案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是居民个人健康状况的信息资源库[7]。电子健康档案也称为电子健康记录,即电子化的健康档案,以计算机可处理的形式存在,并且能够安全地存储和传输,各级授权用户均可访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由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创建和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当地各级卫生机构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自动采集居民在健康体检、预防保健、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健康信息[8]。对未联网医疗机构的纸质报告,由全科医生录入,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处于动态更新、不断完善之中。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有利于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慢性病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大病上医院,小病进社区”的社区医疗模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兴起[9]。杭州市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覆盖15个区、县(市)1500多家市区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含部分民营机构),规范化管理55万高血压人群、13万糖尿病人群、18万孕妇和18万3岁以下儿童[10]。浙江省玉环县、仙居县、舟山市已为90%常住人口建立起标准化的电子健康档案[8],利用电子健康档案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初见成效[11]。建立功能完善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承担该社区的医疗教育、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等任务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12],居民中的常见病大多可以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解决。建立信息共享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是享受优质社区医疗服务的前提和基础[13],随着健康档案建立范围的不断扩大,科研单位利用居民群体健康信息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病进行医学研究,各级政府以之为重要参考依据制定卫生政策。建设共享的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已成为我国医疗领域的首要任务和医疗信息化的热点问题[14-15]。
监狱医院具有类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但监狱民警职工大都纳入省级医保,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大医院就诊,省级大医院与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4],户口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找不到完整的医疗信息,因此监狱民警职工电子健康档案有别于贯穿整个生命过程的国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类似于高校电子健康档案和军人电子健康档案,客观、全面、及时地记录民警职工在职期间的疾病诊疗信息、健康维护信息及健康促进信息。
监狱民警职工是一个相对固定的群体,且文化素质较高,即使监狱医疗系统不能直接获得就医、体检等信息,也可以自己上传纸质报告的内容,为创建和应用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相关信息。购置专业的健康管理软件,依托监狱政务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随时收集就医、体检和健康教育等信息,提供长期的、可随时网上查看、参与互动的个人专属健康账户切实可行。医务人员通过网络回答问题,对共性的问题给予集中解答处理,对个别的、疑难的问题可以建议点击相关链接或预约就诊。这不仅省时省力,而且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优质医疗资源。随着民警职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在浙江省监狱系统推广和使用,将产生大量的与健康有关的数据。一方面这些数据将为健康风险评估、疾病诊疗提供支持,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监狱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民警职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对卫生资源进行有效的调整以及做出科学合理的人事安排。
目前,服刑人员的健康档案以纸质和胶片形式存放于分监狱(监区)卫生所。即将上线的医疗卫生模块对诊疗结果只能用简单的文字描述,不能上传心电图、CT和MR等检查资料。纸质健康档案容易造成损坏、记录不全、病史资料遗失、查找不便等情况,引起就诊效率低下、甚至错过最佳抢救时机和医疗纠纷举证困难等诸多问题。近年来,监狱押犯总量居高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老弱病残服刑人员增多[16],医疗费用水涨船高。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对老弱病残服刑人员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有效预防健康危险因素来改善可逆的亚健康状态,防患于未然,减少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切实可行。
各监狱在省监狱中心医院的指导下建立服刑人员电子健康档案,统一标准和规范,与服刑人员入狱前后的健康信息有效衔接。可设想如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将来的全省监狱病犯医疗信息平台和合作医院联网,自动收集诊疗信息;系统按照业务规范进行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和病毒性肝炎等)分级评估,自动生成随访工作任务列表,以不同的颜色表示紧急程度,及时提醒分监狱(监区)医务民警和管教民警;实现数据共享,监狱上级医疗机构可以统计分析服刑人员的常见病、多发病、职业病、传染病,研究服刑人员疾病谱发生的变化,提升对服刑人员疾病的诊治能力。
监狱对服刑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除了住院,很少有个性化空间。一部分服刑人员故意不配合诊治,总说自己患有头疼等一些难以检查的病症,从而达到小病大养和逃避劳动改造或者其他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有一部分服刑人员加分减刑心切,有病装无病,不肯离开劳动岗位;再有部分服刑人员把监狱当成了疗养院,犯罪前没有时间和财力就医,服刑后什么部位都想检查,不管什么慢性病都希望治好治愈。这些情况对以个人自觉自愿为前提的健康干预措施构成严重挑战,需要寻找适合监狱服刑人员的健康管理模式,推动服刑人员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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