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敏
(上海医药集团党校,上海 20002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在中国已经被普遍的使用着。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与此同时,我国手机网民数量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远超网民整体增幅。此外,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继续提升,由69.3%上升至74.5%。①
互联网的影响力逐年提升,已经同传统四大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并列成为世界公认的第五大媒体。特别是从web2.0开创了用户的交互作用之后,人们惊奇地发现,自己除了是互联网信息的浏览者之外,还可以是互联网信息的创造者。人们已经从单纯的“看”慢慢向着“写”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习惯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网络舆情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并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②因此,面对网络舆情的迅猛发展,如何用创新的方式来管理,成了目前我国社会管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舆情作为一个比较新的名词有别于我们通常讲的舆论。舆论是人们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聚表现,是多数人形成的一致的共同意见,是单种意见的集中。③持有某种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人数达到一定的量,才能成为舆论,个别人、少数人意见得不到多数人认同的不能形成舆论。而舆情是人们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原初表露,可以是一种零散的、非体系化的东西,是多种不同意见的简单集合,也不需要得到多数人认同。舆情和舆论的联系在于,当舆情产生聚集时就可以向舆论转化。这种转化的社会效果既可以是正面的良性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恶性的。社会管理者对舆情的管控就是要使初露端倪的舆情不转化为舆论或转化为良性舆论。
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一般认为,网络舆情是指网民以博客、微博、跟帖、留言、论坛帖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社会热点、网络话题等表达的意见,即“网民意见”。
网络舆情是以互联网为依托而发展出来的产物,所以网络舆情的特点和互联网的特点有一定的联系。互联网的特点集中表现在虚拟性、平等性、直接性、便捷性、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等方面。与此相应,网络舆情呈现出以下特点:
受到互联网便捷性、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的影响,网络舆情从形成的时间上来看,具有突发性的特点。一个热点事件的发生,网民可以迅速地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通过思想的碰撞形成一个多数人能够接受的公共意见,然后通过博客、微博、论坛等方式快速的传播,慢慢地从网络舆情转变成网络舆论。
由于目前国内很多网络应用还没有采用实名制,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络舆情存在着主体隐匿性的特点。网络舆情的隐匿性产生了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正面的影响表现为:身份的隐匿性能够给公众带来一定的安全感,激发公众自由释放自己强烈的表达欲望。一部分揭露社会管理黑暗面的声音得到表达和宣泄,政府通过这些声音也确实找到了一些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负面的影响表现为:身份的隐匿性会使部分公众在发表意见时缺乏社会责任感,其所表达的内容在真实性、合理性上难以得到正确判断,从而造成假冒信息甚至是虚假民意。这种情况的发生会影响社会和谐以及社会安定,给社会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由于受现实和网民自身各种因素影响,再加上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上会产生一些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甚至比较偏激的言论。还有一些人习惯性地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④因此,网络舆情的真实性要进行甄别,有时它是真实意见的反映,有时也会与人们的意见有一定程度的偏离。这种偏差性无时不在,特别是当关系到部分网民私利的时候尤为明显。
网络传播方式的廉价性、平等性以及网络信息汇集手段的便捷性、多样性,使得网络舆情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对社会事件的放大性特征。网络快速地汇集了各方的资讯,通过博客、微博、论坛等手段开展讨论,各种观点与思维的碰撞往往使得原本简单的事件复杂化,容易引起更多的联系与猜测,导致每个细节都被放大。最终酝酿出一些情绪化的言论。这些情绪化的言论恰恰很容易得到广大网民的响应,从而引发有害舆论,并且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破坏性。
网络舆情作为新生事物对当今的社会管理存在着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它为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使社会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⑤
2.1.1 使政府部门了解民情、民意
我国的网民数量与日俱增,已经超过了5.6亿,如此庞大的人群已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各阶层的想法和意见。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微博、论坛、留言板等各种渠道了解民众的呼声,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然后通过正式的途径进行解答和解决。这种政府与民众间的双向互动,不仅可以增加了解、消除隔阂、增进感情,而且能使政府在做决策前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更能增加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得政府的决策得到民众的拥护。网络舆情这个扁平化的平台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与民众的上下级关系,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民主进程,给予公民更广泛的言论自由。
2.1.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一些热点社会问题的处理上,网络舆情发挥了监督功能,使得相关部门公开相关信息和处理结果,公平公正地解决民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如,在“我爸是李刚”、陕西“微笑局长”、“京温女孩跳楼”事件等社会热点的问题处理过程中,民众通过微博等方式问政,与传统媒体相配合,给予相关部门和人员外部问责和内部舆论的双重监督压力,使得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事件的时候无法推诿回避,促进了事件公平公正的解决。
2.1.3 促进政府对社会管理进行改革和创新
ⅡB型RAD-seq技术通过ⅡB型限制内切酶实现基因组DNA的切割,此种酶可在基因组DNA上序列标记位点上端与下端将DNA切开,并得到相同长度的DNA片段.此技术无需了解基因组信息,就可以完成文库建立,对于标记密度同样不难调整,且费用少.Wang等[62]在拟南芥上对此技术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ⅡB型RAD-seq技术测序准确度高,通过对标记适度微调,可用于连锁图谱和自然群体的遗传变异图谱的建立.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旧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全新的环境。以往低效率的管理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网民对效率的要求;很多以往政府说了算的社会管理模式也无法满足广大民众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我们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通过网络参政的方式进行献计献策。在大环境的逼迫下,在网络技术的支持下,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正在发生可喜的转型,政府的管理能力也正在得到提升。
2.2.1 网络舆情的突发性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原本社会事件的产生到民众知晓,之间有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可以成为社会矛盾激化之前的缓冲期。政府可以利用这个缓冲期发出主流的声音,引导民众的观点和想法。但是网络的便捷性使得这个缓冲期大大地缩短,甚至直接跳过。社会上事件一旦发生,立刻就被移植到网络上,产生大量的讨论和非主流的声音。这种网络舆情的突发性加上政府引导的滞后性,往往会带来无法预估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网络舆情的隐匿性会导致舆情传播变成情绪化的宣泄,进而加以放大,造成一般问题政治化,私人问题公众化的情况时有发生,社会矛盾被激化,严重的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
2.2.2 网络舆情的隐匿性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
网络舆情的隐匿性使发表言论的人能够很好地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从而导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组织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散布社会谣言,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发生了多起因为网络谣言而引起的社会混乱,如“抢盐”、“抢瓶装水”事件。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和组织恶意的对于国内敏感事件进行炒作,夸大社会矛盾,同时不断美化西方发达国家,煽动网民的不满情绪,严重威胁了我国社会的安全稳定和谐。
2.2.3 网络舆情的偏差性可能会产生新的不平等
网络舆情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使一部分人获得平等,另一方面又可能产生新的不平等。主要原因是目前中国的发展面临着地域性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而网络舆情完全有赖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这样就导致有的地方能够十分便捷地使用网络,而有些地方则难以使用网络。这种情况最终会带来网络舆情中新的不平等性。互联网发达地区的人民能够更多地参与到政府的参政议政中,表达自己的诉求。而互联网不发达地区的人民还是只能通过传统的途径来了解信息,很难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使得他们成为了一种新的弱势群体。新的社会不平等又间接形成了。
当前中国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和社会矛盾多发期,社会管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巨大挑战,如何处理好新时期社会管理面临的压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虚拟网络的管理从管理对象和运作方式上都更趋复杂,“老办法不适用、新办法不会用”是很多政府部门碰到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用好互联网,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困局的方法。研究熟悉网络,重视网络舆情处理,学会运用网络获取信息,了解民意,汇集民智,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重要抓手。⑥
要建设一支善于收集网络舆情的队伍,通过信息汇总,科学地对网络舆情进行梳理分析,向政府部门汇报,使得政府能够未雨绸缪,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对策。同时要发挥政府主流网络媒体的作用,建立政府与网络媒体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我国现有的传统主流媒体在民众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和权威,应把这种信誉和权威延伸到网络,依托主流声音办好新闻网站。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本地主流新闻网站的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发挥应有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真正成为能对本地网络舆情起主导作用的权威网站。要努力加强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用正面声音主导网络阵地,构建大范围、宽领域、多层次网上舆论引导平台。政府和网络媒体之间的良好互动可以促进网络媒体的发展,同时又能更有力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促进网民有序参政、议政。
对于网络事件特别是负面事件,一定要及时快速地处理。一些网络事件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民众过多的关注,但就是由于政府对于这些事件处理不及时,慢慢地形成了网络舆论,加上一些网民出于情绪化和带有泄愤性质的言论,造成越来越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政府要在网络舆情形成初期就及时、妥善地处理好问题,发布准确的主流信息,纠正网络上错误的言论和带有情绪化的表达。对于一些别有用心肆意散布谣言的人或组织,要采用适当的法律手段进行归责。对于一些成功的案例要进行宣传,引导正面的社会舆论。
在网络表达越来越自由,网络舆情越来越活跃的今天,网络舆情对于社会管理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大。政府部门应该把网络舆情看成是一种民众意见反馈的途径,对于民众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网络舆情的双重影响,努力通过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更多地发挥正面作用,尽量减少负面作用,引导更多的网络舆情发挥他们的正能量,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做出自己的贡献。
【注释】
①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301/t20130115_38508.htm
②人民出版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年11月第一版
③曾润喜. 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09(18)
④赵晓丹.浅谈地方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舆情[J].理论界.2011年第02期
⑤刘国军.网络舆情与创新社会管理,2011年第08期
⑥刘国军.求是理论网,网络舆情发展视角下社会管理方式创新五路径 http://www.qstheory.cn/dj/dbsd/201204/t20120417_1516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