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
摘 要:哈贝马斯通过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特征,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已不再适用于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需要进行重建。他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与阶级斗争均已弱化,社会的主要问题不再是阶级矛盾,而是合法性危机;合法性危机可以通过其重建的社会进化理论得以克服,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不再是通过阶级斗争来实现,而是通过生活世界中交往理性的发展得以实现。哈贝马斯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剖析和乐观论断充分暴露了他的资产阶级立场。
关键词:哈贝马斯;历史唯物主义;阶级斗争
哈贝马斯立足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特征——国家全面干预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基本范畴已不再适用于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因为一方面,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进入了“由国家来决定和管理的资本主义”阶段,不再是马克思所分析的古典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成为“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的运用条件已不复存在。由此,他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设想。在哈贝马斯看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解释类的历史的理论,主要适用于解释社会运动和阶级冲突,而不能全面解释社会进化或者提出社会进化的构思。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阶级与阶级斗争学说重新作了解释,指出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与阶级斗争均已弱化,其主要问题已不再是阶级矛盾,而是合法性危机。同时,哈贝马斯还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通过重新阐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基本范畴,建构起一种基于交往理性的社会进化理论,并以此作为解决当代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理论指导,以确立资本主义的未来图景。可以说,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力图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现实分析与未来预测,他实质上重建的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只不过他的批判比马克思更加温和与乐观。
一、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与阶级斗争的“弱化”
哈贝马斯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仍然存在阶级,但阶级已经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所界定的经济范畴,而是一个政治范畴。在阶级的起源问题上,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阶级是分工的产物,由于社会分工的出现,生产力得到提高,出现了剩余物品,剩余物品的不断交换导致物品的集中,从而使人们分化为“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其中,“有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无产阶级”成为被统治阶级。正如列宁所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1}哈贝马斯则认为阶级的起源不是社会分工,而是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他说:“需要解释的现象是政治制度的形成,这种政治制度组织社会的办法是让它的成员归属于不同的血缘关系。”{2}政治制度形成之后,“社会一体化的职能从血缘关系转为统治关系。集体的同一性不再由集体的祖先来体现,而是由集体的统治者来体现。”“统治地位的发展是以统治者借助于传统的裁判权建立的合法权力为前提的。”{3}统治者的统治权力决定着统治地位的发展,而统治地位又决定着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划分。如此一来,政治制度不仅支配着社会成员的血缘关系,而且支配着社会成员的地位。因此,哈贝马斯认为,在政治制度形成之后,阶级与阶级结构也得以形成。
正是由于对阶级起源的不同认识,哈贝马斯对阶级斗争,尤其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认识也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根据历史唯物主义,阶级斗争是根本利益对立的被统治阶级与统治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哈贝马斯通过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对此采取了否定的态度。一方面,由于他把阶级界定为政治范畴而非经济范畴,因此,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尽管仍然存在阶级,但不是经济领域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而是表现为区分不同社会地位的一种阶级结构,阶级已经弱化,阶级斗争不足以成为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另一方面,即使从经济领域来看,哈贝马斯通过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新趋势,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已经弱化,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首先,由于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控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通过完善分配制度和福利制度,不断改善了工人阶级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水平,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在经济领域中的阶级对立随着分配制度与福利制度的完善而消失,他们的关系得到缓和,甚至在利益上达成共识,工人阶级自愿认可资产阶级的统治,甚至维护其统治。阶级意识和革命斗志已经不断消减,不可能进行阶级斗争推动社会的发展。其次,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新趋势,使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的各个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资本家对利益的剥削不再是对工人直接生产的产品的占有,而是对科学技术知识领域的间接剩余价值的占有;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分配利益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决定社会生产力的不再是工人阶级,而是掌握科学技术知识的知识分子。因此,阶级斗争在新情况下已经不具备发生的背景与条件,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二、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合法性危机的凸现
尽管哈贝马斯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与阶级斗争已经弱化、试图用阶级斗争的方式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进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已不可能,但他也并未像福山那样盲目乐观地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就是人类历史的终结之所。相反,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同分析阶级与阶级斗争一样,哈贝马斯也是从政治层面入手,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最大的问题是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将合法性概念的应用严格限制在政治秩序领域,“只有政治制度才拥有或者才可能失去合法性;只有它才需要合法性”{4},并且认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5}。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之所以存在不被认可的危机,主要源于国家干预的新趋势。首先,国家干预尽管使经济系统不再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但却出现了持续性的经济衰退,比如通货膨胀、财政危机、投资中断等等,而且这种危机倾向在国家干预的条件下又势必造成社会危机与政治斗争,使经济危机向政治系统转移。其次,国家干预所体现出的“独裁”倾向,会导致政治系统的输入危机与输出危机。输入危机即合法化危机,指自下而上的政治意见与政治意志的形成过程没有民众的参与,从而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输出危机即合理性危机,指自上而下的管理决策没有经过民众的理性审视,从而不能确保其有效性。最后,国家干预不仅涉及经济与政治系统,而且深入到社会文化领域,行政手段的控制使文化传统受到损害和削弱,“思想”与“意义”资源日益匮乏,文化系统成为“僵死的系统”,从而只能提供僵化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规范体系,导致所谓的“动机危机”,即国家不能激发其社会成员与政府合作的动机。
在哈贝马斯看来,社会文化系统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与政治系统的危机倾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6}也就是说,不论在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方面存在着何种威胁国家合法性的危机倾向,都只是表明国家合法性遇到了困难,并未转化为实在的危机,危机是否真正出现关键在于社会文化系统。因此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合法性危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动机危机。正是动机危机使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的全面干预未能得到来自社会文化系统的理性审视与规范,致使国家既不能获得大众的忠诚,又不能制定有效的政策以控制经济运行,从而不能实现其合法化论证。而社会文化系统的动机危机之所以能使经济系统与政治系统的危机倾向变成危机事实,关键在于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才是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真正根源。
所谓生活世界,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特指社会在理性化过程中分化出政治与经济系统之后的社会文化领域。理想的社会发展在哈贝马斯看来应是政治系统、经济系统与生活世界领域各自以权力、货币和语言为媒介进行交往,并且生活世界领域的价值规范应该对政治与经济系统具有约束作用。问题在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是片面的发展,即社会理性化发展过程不平衡,确切地说就是工具理性过度膨胀,政治与经济系统日益官僚化与金钱化。当政治与经济系统一起侵蚀并控制生活世界时,就导致了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即生活世界的文化领域不断萎缩,出现了再生产障碍,权力和货币完全代替语言成为人们之间的交往媒介,生活世界从而失去规范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的能力。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主要体现为工具理性行为取代交往行为成为人的行为的主要模式,进而具体表现为各种典型的病态现象:在文化方面,出现了意义的丧失、合法化危机等;在社会统一方面,出现了社会失序、社会冲突加剧、社会统一受损等现象;在个性方面,出现了心理变态、个人同一性缺失、社会化进程受阻,等等。
三、资本主义的未来图景
当阶级斗争已经弱化,不可能成为推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直接动力时,资本主义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又该如何解决?哈贝马斯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和建构交往行为理论的过程中对此进行了回答。
哈贝马斯首先解构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动力的“生产力决定论”,提出了“学习机制决定论”。在他看来,社会发展包含着作为工具—目的理性行为的“社会劳动”领域与作为“交往行为”的“道德实践领域”的合理化过程两个向度。前者意味着生产力的发展,后者意味着道德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高。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取决于技术与组织知识的增长,交往水平的提高依赖于道德实践知识的增长,因此“知识的内在增长,是社会进化的一个必要条件。”{7}根据皮亚杰的个体发生学理论,他认为知识的增长依靠的是学习,因而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一种“学习机制”,“社会进化是可以建立在个人学习能力基础上的。”{8}而学习能力的获得与提高是通过以语言为中介、以达成相互理解与意见一致为目的的交往行为实现的。哈贝马斯就这样通过强调社会发展的两个合理化过程,实现了对马克思“生产力决定论”的“学习机制决定论”重建,并最终肯定了交往行为在社会发展中具有最根本的决定性意义。
然后,哈贝马斯基于“学习机制决定论”,解构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建构起一种用社会劳动与相互作用的关系来说明人类社会发展机制的社会进化理论,并以此来解决生活世界的殖民化问题,进而解决当代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其一,社会劳动领域中的学习,可以促进技术与组织知识的增长,从而“潜在认识能力”得以积累,生产力的发展成为可能;相互作用结构中的学习,则可以促进道德实践知识的增长,从而促进人们建立新的规范结构与制度框架,只有有了规范,才能实现主体间的有效合作,潜在的认识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利用,从而实现生产力的发展。其二,生产力的发展会向规范领域和制度系统产生挑战而产生体制问题,这就提出了社会变革的要求。但生产力的发展只是引起而不能解决这类问题,“我们可以把生产力的发展理解为产生问题的机制,它尽管可以引起,但却不能导致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方式的革新。”{9}社会制度的变革和社会形态的转变必须依据道德实践领域中的学习促进交往活动和提高交往水平,进而形成新的制度和规范来实现。因此,道德实践领域中的学习对社会发展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其三,社会劳动作为工具理性行为对社会整体所造成的危害问题,也有赖于道德实践知识的学习来解决。因为道德实践知识的增长可以导致交往理性的发展,提高交往能力,从而将社会劳动领域的工具理性行为限制在合理化交往的约束性规范范围之内,促进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综上所述,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生产关系从而整个社会结构发生变革,而是以相互作用结构为主导的社会劳动领域与道德实践领域的共同进步。
据此,哈贝马斯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生活世界殖民化问题理解为社会劳动领域中经济与政治的大力发展和道德实践领域中相互作用结构的滞后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社会劳动领域即系统领域以工具理性为运行准则;道德实践领域即生活世界领域以交往理性为运行准则。因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世界殖民化问题就在于工具理性过分膨胀而交往理性不发达,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诉诸交往理性的发展以限制工具理性的扩张,通过交往理性恢复生活世界的再生产动力,实现生活世界的复兴,从而进一步规约政治与经济系统的行为,最终实现系统与生活世界两大领域的合理化发展,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也就不复存在了。这样,资本主义的未来图景在交往理性的保障下就是可以期待的,而不是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无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
四、结束语
从理论逻辑上看,哈贝马斯在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已然弱化、不可能成为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上,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另一番“诊断”和“治疗”似乎能自圆其说。但从实践来看,他的理论却存在很多难题。比如,通过生活世界的交往理性达至对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工具理性行为进行限制的机制是什么?交往主体是否都具有交往意愿?如何解决交往的时间成本等等。
应该说,哈贝马斯对交往和交往理性的重视、以及试图以交往理性来限制工具理性的扩张的努力都是值得肯定的。但他因此而片面强调交往和交往理性以及它们在社会进化过程中的作用,忽视了社会进化所必需的客观物质基础,也忽视了交往行为和交往理性同样需要以客观物质条件作为基础、并且会随着交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则是导致其理论建构存在实践困境的原因。而这归根结底源于哈贝马斯的资产阶级立场。在对待资本主义社会的态度问题上,哈贝马斯不像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那样持全面否定的态度,而是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趋势,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尽管发生了一定的危机,但可以通过交往理性的确立克服这些危机。因此,在考察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时,他只是从表面现象进行分析,没有从阶级斗争产生的根源——不同阶级之间的根本利益冲突(主要体现为经济利益冲突)——进行深入分析,因而只看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涣散了,阶级斗争弱化了,没有进一步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根本对立中分析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重新觉醒和阶级斗争重新强化的可能性。同样,在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时,哈贝马斯将政治制度合法性危机的根源确定为社会文化系统即生活世界的再生产障碍,没有从经济层面、从阶级之间的根本利益冲突去考察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危机,由此导致他解决合法性危机的路径不可能实现其目标。哈贝马斯的资产阶级立场诚如当年联邦德国的一些评论家所言,他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和建构交往行为理论时,“在政治上是倒退,理论上是悲观失望,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基本原理,为他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社会制度的合法性作论证”{10}。
注 释:
{1}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页。
{2}{3}{4}{7}{8}{9}{10}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74页,第174页,第262页,第158页,第173页,第151页,译序第8页。
{5}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84页。
{6}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20页。
(责任编校:文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