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云南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2014-03-09 14:40蒋京梅李向东
关键词:云南省文明农产品

蒋京梅,周 兵,李向东

(1.昆明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云南 昆明 650031; 2.云南农业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3.云南农业大学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并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四部分(51-54)更明确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在我国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可以防治污染、保持生态平衡、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由传统模式为可持续发展模式。因而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是云南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1]。经过持续的建设和发展,迄今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云南省山地城镇化的新形势下,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更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新对策和新措施。

一、加强农业生态文明机制建设

(一)建立综合决策和协调管理机制,走“融合共建”之路

1.在省级层面,建立高层级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机构

该机构负责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省级设计的完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的研究、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对全省跨区域的重大生态工程进行组织实施,最终系统总结和合理评估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2]。

2.在区域(即州市一级)层面,整体强力推进区域战略

各级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上承中央战略、省级决策的执行体,更是下启地方林业、农业、工业、环保等部门的日常工作的“推进剂”,故要大幅提升区域认识的层次,把建成云南省小康社会和“五位一体”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并落实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各方面和各领域[2]。同时,将区域行政首长负责制、问责制等纳入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机制。

3.在县域层面,深化与省级、区域的合作机制和执行机制

在基层(县乡)层面,主要通过与上级(区域)、部门、公司、农户等签订环保协议、科技合作协议、建设试验(示范)区(基地)等多种形式,在项目引进、土地政策、资金扶持、科技支撑等方面开展具体合作[2],并大力完善在基层(县乡)层面的监督、检查、处罚、奖励等执行机制,提升县域层面的执行力度,从而形成省级、区域和县域层面的协同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

在地区绩效考评体系中全面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价值。把“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这一目标融入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社会建设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中,更要把危害环境、消耗资源、破坏生态、违犯生态制度等纳入法制体系,遵循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的原则,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界定政府、企业、公民的法律责任[2]。如此,才能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价值理念的主体定位功能、价值体系、差异化绩效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

(三)建立差异化的激励机制,探索各具特色的区域实现模式

生态文明建设在不同的地区应该采取差异化的激励机制。对工业化中后期的地区,实现生态现代化是其生态文明建设之目标;而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开发区,则应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工业文明融合,在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力度等方面充分体现出生态文明的理念和价值[2];而在云南省的生态脆弱区、“老少边穷”地区等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要通过自身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来进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困难,故它们以“不开发”或减小开发强度为宜。因此,这些地区所付出的社会经济“成本”,理应得到国家及东部地区在政策上的支持和资金上的补偿,以加大对这些地区的鼓励和扶持。

(四) 建立生态文明宣传、政策制定及补偿机制

应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广泛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中的重要论述、战略目标及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全社会人民的共同使命;建立多方参与的政策制定机制,政府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要有资源、环保、生态部门共同参与;同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机制,这对于当地的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将起到保障作用。

(五)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及引导机制

“环境生态,匹夫有责”。要引导云南省公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公民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的环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诉讼权;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此外,对事关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项目、规划和决策等,必须实行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同时建立和健全社会公众的参与机制,以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建立农业资源利用与农业环境保护市场化运作机制

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调研实例证明,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是最有生命力的。农业资源利用,受益者必须付出相应的成本进行保护,以确保农业生态环境不再继续恶化。因而,每当市场主体开发利用相关资源的时候,政府主管部门就应从经济的角度考虑环保的费用,由相应部门实施保护并让市场主体承担相关费用和成本,这有利于形成“谁利用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受罚”的市场运作方式和政府管理机制。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保障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制定区域发展总体规划,调整空间结构,实现生态农业区域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独具地域广阔、气候多样、农业生态环境丰富、农业资源众多、农耕文化灿烂、农耕历史悠久等优势。因此云南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通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调整空间结构,才能实现云南生态农业区域的协调而可持续的发展。在区域总体规划纲要中,要突出高原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农产品品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流通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八大目标”[1]。

(二)构建农业生态文明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尽管在财政保障方面,从2009年起,省级财政以10%的环比增长速度来安排环保项目专项支出经费,同时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省政府也要求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1];但基于庞大的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支出,仍显杯水车薪。故解决的长效机制在于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实现市场主体多样化,这样才能充分引导社会资金、外来资金和金融信贷等参与云南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从而发挥了公共财政和市场机制的积极导向功能。

(三)建立农业生态文明道德规范

农业生产、营销要树立并崇尚敬重自然、亲近自然的农业生产理念——自然并不是可以任意索取的母亲和肆意倾泻的垃圾场,而是我们人类唯一可以生存的美好家园!所以,要从社会公德、农业职业道德和公民生态良知等方面入手,制定和推进云南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促进农户、公众、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更加自觉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节约农业资源。

(四)发展并完善农业生态旅游,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农业生态旅游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崇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尽量减少人工干预,发挥云南独特的农业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农业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同时,深入研究完善农业观光旅游等开展农业生态旅游的扶持政策,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农业生态旅游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努力将农业生态文明融入生态旅游的全过程。如此,才能通过发展并完善农业生态旅游来推进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在观光农业方式上,根据我省各地农业、地域和民族特色,可按博物馆模式、公共休闲模式、景观公园模式、购物旅游模式、区域性一体化模式等来开发、规划和布局云南农业生态旅游资源。

三、制定有地域特色的建设农业生态文明产业基地的战略目标

(一)加大优质高效投入,建设生态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稳步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对此,要严格种植技术规范,优选培育有云南省特色的农业物种资源,确保农产品及农业服务的绿色、生态、环保、安全、优质生产基地的建设。与此同时,建设加工、检验、包装、运输等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服务体系,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建设分类指导下的农业示范园区。

(二)建设相应的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

要像支持通海“云菜集团”——汪家富蔬菜有限公司那样,打造一批作为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的企业,组建3~5个集农产品种植、收购、加工、冷藏、运输、出口、销售、宣传为一体的现代流通企业,以更好地做强做大云南的现代农业产业化。

(三)建设一批富有高原农业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区及休闲度假基地

云南除了具有悠久的历史、便利交通和宜人的气候外,还具有独特的优势——复杂多样的物种、琳琅满目的热带水果、品种多样的蔬菜、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新奇丰富的农家习俗、风格迥异的烹饪风格等等。随着国际和国内经济和旅游业发展状况的变化,发展云南省旅游经济必须考虑新的条件、资源、方式,把握好新的机遇——绿色旅游、农业生态旅游,其核心就是大力发展云南高原观光农业,建设一批富有云南省高原农业特色的农业生态文化旅游区及休闲度假基地。

(四)开发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并产业化

以开发、创业、升级生态农业旅游资源为重点,推进旅游业与农耕文化融合,主要发展以云南少数民族农耕文化、农业生态文化为主旨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此外,把现代商贸、金融、信息和物流等作为支撑,完善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配套产业。为此,要做好农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在新型城镇化中,特别是要破除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在农民转移、农村金融、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流通体制上取得新进展。

四、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考核,树立工作导向和建立健全降低农业生态成本等制度

(一)各级政府部门、公司、农场、村组、农户要签订完备的责任状及合同,落实目标任务

在生态环境损害、资源消耗和环境效益考核评估方面,要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把资源能源节约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纳入生态文明核心指标。为保证实效,各级政府部门、公司、农场、村组、农户要签订完备的责任状及合同协议,以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二)农业部门统一从源头控制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检验

由于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特殊性、食用安全的重要性、质量检验的复杂性、流通过程的多重性等,这就决定了农业部门必须统一从源头控制、监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检验、流通等阶段,以避免“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多部门皆管、实无人管”的尴尬局面,使终端消费者能够真正吃上放心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

(三)农业部门会同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制定并落实环评、检验、监督、处罚、追责、追溯等制度并由其全权负责

如受到公众和社会高度关注的农产品农药高残留、激素滥用等问题。现实是“卖农药的无权管、有权管的无权检、有权检的无权管”,所以应由农业部门会同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制定并落实环评、检验、监督、处罚、追责、追溯等制度并由其全权负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农业部门卖农药、农民生产用农药、质监部门检农药、工商部门查农药、财政部门来买单”的无追责、无追溯弊端。

五、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战略型新兴农业

(一)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环保技术,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农业是基础,农村是根本。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物能的转化率、太阳能的固定率和利用率、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率等是生态农业的主旨。因此,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就是促进物质在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佳的产出,同时获得生态环保、能源再利用、农业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效益双提升等一系列的综合性效应,从而使农业生产处于良性循环。而这一良性循环的核心之一就是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环保技术,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二)提升云南省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1.大力进行农业技术和农产品的科技创新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农户和科研机构按生产、流通、服务、科技咨询或科技推广等经营环节或按类别组建市、县(区)行业协会、研究会等。二是建立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涵盖各种农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加工包装、冷储保鲜、包装材质、农药化肥、基质质量标准等。三是加强农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建立产前、产中、产后专业化服务实体。

2.建立农业企业技术中心并开展国际、国内农业交流与合作

云南农业生态文明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先进省份发展农业生态产业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跟踪引进农业新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效率和效益。

3.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及农业生态文明队伍建设

加强种苗繁育、科技、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形成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科技、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丽江的做法可供借鉴:一是将产、学、研结合。二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花卉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农户进行花卉生产先进技术培训。三是做好高层次花卉人才到丽江创新、创业的计划。四通过丽江花卉交易市场与国内外先进花卉交易市场的合作,引进经营管理人才,提高现代交易的经营管理水平[3]。

4.树立并强化农业企业、农产品的品牌意识

品牌是农业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对消费者的承诺、农产品信誉的保证、高质量的象征、农产品竞争力的体现,所以树立并强化农业企业、农产品的品牌意识是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此外,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要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推进和农产品实施零关税的机遇,发挥区域合作机制的作用,利用各种国际农展、论坛等方式,加强宣传,大力推介云南农产品、企业、品牌、技术等,全方位推动对外合作。

六、开发特色生态农业和服务业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障措施及政策

(一)发展3~5家上档次的农业龙头企业及成规模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基地

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一是积极引导现有龙头企业组建集团化公司,提升企业竞争实力;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大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开拓力度。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培育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可持续发展极具潜力的农业生物资源产业,创建成规模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基地,为壮大医药、木本油料等优势新兴产业夯实根基。三是要培育市场主体,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领军型的农业企业,特别是支持发展一批具有高原特色农业的精品型、成长型农业企业。

(二)打造省内外、国内外有影响的生态农业企业及农产品品牌

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为此,引进推广新兴生物技术、无公害技术,创建适销国内外市场的绿色产品及其生产基地,这将为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品牌的创立夯实基础。同时,加快富于云南省高原特色的果蔬、茶叶、花卉、畜产品、中药材等优势生物产品产业化发展,将使云南省的高效生态农业进一步壮大和发挥优势。在此,丽江的“七个统一”(统一规划、质量技术标准、种植技术规范、种苗的繁育和供应、市场准入标准、产品收购、品牌)[2]值得借鉴和推广。它有助于推动农业生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也促使了农业企业品牌推广。

(三)做好服务于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性产业工作

在税收、价格、财政、金融、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有利于引导、鼓励生产力要素进入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如制定和完善金融、财政、税务、工商、质监、运输、海关等保障服务措施制度等。同时,应明确我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技术创新体系的重点是强化自主创新、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此外,开发利用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关键性技术,对突破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清洁生产、绿色产业等技术瓶颈,推进农业生态科技成果产业化将具重要价值[4]。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委省政府. 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R]. 2009-03-19.

[2]黄勤.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区域实现及运行机制[J]. 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5):66.

[3]丽江市农业局. 丽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R].2013-10-12.

[4]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R].2013-11-18.

猜你喜欢
云南省文明农产品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民国初期云南省议会述论
请文明演绎
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云南省会泽铅锌矿区深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
对云南省“农危改”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
各地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二)
漫说文明
对不文明说“不”
《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珍本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