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农业知识的现有保护方法探讨

2014-03-06 15:53旷宗仁赵锦辉
关键词:农业知识乡土博物馆

旷宗仁,赵锦辉

(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193)

乡土农业知识体系是非西方国家与人民根据各地独特的自然、经济、文化特征运用独特的整体性思维方式和直观感悟式把握方法创造和积累起来的一种智慧体系,虽然在生产能力、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但在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文化多样性保护、生产生活风险防范、医疗保健方法、人文精神追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很多优势。这些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不足具有重要的互补性,同时也是乡土农业知识体系之所以能够支撑中国等非西方文明能够得以保持几千年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然而,随着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对乡村社区影响的日益加深,乡土农业知识的创新与发展正在面临着众多前所未有的威胁,导致很多乡土农业知识的逐渐衰弱甚至消失,并进而对乡土社区原来的自然、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冲击,留下种种难以逆转的负面影响。现有学者在深入和广泛分析、探讨乡土农业知识的内涵、特征、形态、创新发展规律及面临的种种威胁基础上,也纷纷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乡土农业知识保护、创新与管理策略与方法。

一、当前流行的主要乡土农业知识保护方法

1. 利用法律法规保护乡土农业知识

利用法律法规对乡土农业知识进行保护是当前探讨最多和最深入的一种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内法、国际法。我国学者普遍认识到当前法律法规在保护乡土农业知识及其拥有主体的权益的巨大不足,因此试图从乡土农业知识的基本特征出发对乡土农业知识法律法规保护的困境、原理、模式、主客体、正当性、相关利益主体权利平衡及相关的具体乡土农业知识保护法规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乡土农业知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构想。

很多学者认为法律法规是保护乡土农业知识的最重要工具。薛达元及其研究团队对乡土农业知识进行了广泛研究,其最主要的着眼点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来保护乡土农业知识并促进相关惠益公平分享,尤其是要保护当地社区和人民的利益,研究内容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CBD)、WTO/TRIPS等国际法律法规,也包括《专利法》、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等国内法规政策。他认为现有的很多知识产权法规可成功地用于保护传统知识,例如通过利用有关专利、商标、地域标记、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法律,使其免于一些形式的滥用和不正当使用。①薛达元,郭泺:《论传统知识的概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2009 年第2 期第135 ~142 页。李晶和张云鹏对WTO 下的TRIPS 协议框架下对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传统知识在现代工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在现有法律体系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承认和保护,任何人都可以无偿自由使用。WTO 关于“TRIPS”的谈判与协议为传统知识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向和方法。他们认为应该修改协议中“知识产权是私权”的理论基础,将传统知识纳入保护范围,修改和完善现有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处理好传统知识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有利于最终实现传统知识保存和商业化中利益的平衡。①李晶,张云鹏:《TRIPS 框架下对传统知识的保护》,《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9 年第3 期第24 ~26 页。滕飞分析传统知识遭受侵害的现状后指出,应根据不同类型传统知识的特点分别采用在现行知识产权机制下寻求间接保护、国家立法寻求特殊保护、国际联合寻求集团式保护三种方法。作为传统知识资源大国,为使传统知识成为我国的创新之源和国家利益的长期增值点,我国应该尽早开展传统知识资源大盘点、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的保护、促进传统知识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产业化道路、寻求对传统知识的“集体保护”、设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基金、推动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等传统知识保护战略行动。②滕飞:《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思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5 年第2 期第29 ~33 页。

也有部分学者对当前法律法规对于乡土农业知识的保护作用表示了一定的怀疑。詹驰从传统知识的定义与特征出发,对TRIPS 框架下传统知识保护的困难及保护策略进行了分析。他发现TRIPS协议的出发点是要保护具有贸易价值的现代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成果,而从根本上忽视了传统文化的价值与作用。想要利用TRIPS 协议来保护传统知识十分困难,发展中国家的传统文化被发达国家以现代手段改造后变成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知识形态商品,并纳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之下,这种做法间接剥夺了传统文化所有国或民族的所有权、使用权。传统知识具有不同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独特特征,很多传统知识未能以作品形式表现出来,一般由集体创作和拥有,是集体智慧成果,创作者身份难以认定,流传时间久远,难以满足专利保护的创造性、新颖性的要求,不宜给予独占性的权利保护,因而与现有知识产权版权保护、专利保护等具体原则相冲突,导致了传统知识的保护面临重重困难。③詹驰:《TRIPs 背景下我国传统知识的保护策略》,《河南社会科学》2005 年第53 ~56 页。陈和芳认为由于传统知识具有集体性、世代传承性和不确定性等与现代知识截然不同的特征,TRIPS 协议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保护自己传统知识,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不平等国际分工和国际规则在不进行赤裸裸炮艇入侵殖民统治的情况下而采取的一种控制、干涉和掠夺落后国家与地区的新殖民主义工具。④陈和芳:《TRIPS 协议在传统知识新殖民化过程中的作用及对策》,《法制与社会》2008 年第19 期第103 ~104 页。柏贵喜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传统知识的重要措施,但由于乡土知识或民族知识是作为一种特殊生产力资源介入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因缺少法律上的产权要件而在现有知识产权体系下面临着诸多保护的困境。⑤张清奎:《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及遗传资源保护模式初探》,《知识产权》2006 年第2 期第3 ~9 页。周方指出,在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下,不管是运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法规、改良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还是运用知识产权特殊的保护制度均无法消解其与传统知识之间的根本矛盾,无法使传统知识得到整体性保护;在运用其他现行的法律制度保护传统知识的时候,也会面临着许多争议;例如,利用合同法保护方式在传统知识尚未获得有效界定和承认的前提下根本无法落实,传统习惯法对于来自传统社区之外的“生物海盗”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另外,当前部分国际组织与国家所采用的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来源地披露制度、事先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制度等各种传统知识保护措施实际上都存在自己的不足,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不能解决传统知识整体保护的问题。⑥杨明:《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法商研究》2006 年第1 期第114 ~120 页。

2. 将乡土农业知识文献化后进行保护

将乡土农业知识文献化、建立乡土农业知识数据库虽然也具有独立保护乡土农业知识的价值,但在当前情况下和大多数研究学者观点中,其仍然主要是为了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乡土农业知识进行保护而采取的辅助性措施,是按照西方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要求将传统乡土农业知识改变成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形态、形式以便能够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法规中得到保护。相关研究的数量仅次于从法律法规角度对乡土农业知识保护方法的研究。温芽清指出要将传统知识纳入现代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予以保护,不仅面临着“时间过于久远”、“创新高度不足”、 “创新主体不确定”等制度性障碍,同时还存在这些庞杂广泛的传统知识许多还没有实现现代显性表达的保护前提性和基础性条件,所以,首先必须对传统知识进行收集和整理,将离散的、模糊的传统知识发掘出来改编成为符合现代文献检索特征的数字化文献知识体系,然后才可能在现代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实现传统知识的创新者、传承者和使用者的惠益共享。①温芽清:《中国传统知识传承与保护的媒介——基于印度《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的分析》,《经济与管理》2008 年第8 期第91 ~95 页。

有关学者探讨了不同的文献化方法与类型,有的对乡土农业知识文献化的具体步骤和技巧进行了分析。当前参与和承担乡土农业知识文献化任务的机构主要有两家,一家是地方档案馆,另一家是图书馆。地方档案馆充分熟悉当地情况,直接接触第一手乡土农业知识,在工作中接触当地的民众生产生活和媒体资料,为其收集、整理具有地方特色乡土农业知识提供了良好条件。因此,对于乡土农业知识的深入挖掘、整理离不开地方档案工作人员的配合,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工作、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信息资源相应也成为了地方档案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颜祥林和王婷婷认为对传统知识的整理、鉴定工作具有十分的专业性,各级档案馆作为统一保管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的专业管理部门,理应承担起传统知识保护的重担,积极地保护、开发和利用当地馆藏中的传统知识。②颜祥林,王婷婷:《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文献化策略》,《情报科学》2010 年第1 期第128 ~131 页。图书馆是乡土农业知识文献化的另一个主要参与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 年)明确规定,加强文化遗产意识、促进不同文化对话、支持文化多样性、增强口述传统文化的保存和传播是公共图书馆的重要使命。③沈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江苏图书馆学报》1995 年第4 期。国际图联(IFLA)④注:“国际图联”全称为国际图书馆协会与机构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成立于1927 年,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主要目的是推动国际间合作、理解、探讨、研究和发展,在国际事务中代表图书馆界的利益。认为传统知识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其不适合以印刷或电子、视听手段来记录,但图书馆和档案馆可通过很多措施来促进传统知识的保存——例如:收集、保存、传播传统知识资源、支持传统知识研究与学习、宣传传统知识的价值、敦促各国政府免除与传统知识相关的增值税等。⑤the Governing Board of IFLA. IFLA Statement on Indigenous Traditional Knowledge. 2012 -01 -26. http://archive. ifla.org/III/eb/sitk03. html. 2001 -12。冯凯悦认为应该由图书馆出面对乡土知识进行民间调查,分批进行考察、搜集资料,整理、编辑成册,编纂成多媒体文献,建立大型乡土知识数据库,一方面方便人们查阅使用,便于公众了解我国乡土知识全貌,另一方面有效保护我国的乡土知识专利不被外国恶意抢注。⑥冯凯悦:《图书馆职业如何承担起保护中国乡土知识的职能》,《图书与情报》2010 年第3 期第20 ~23 +35 页

3. 加强乡土农业知识教育

利用中小学及大学教育促进乡土农业知识的保护是我国部分教育工作者和非政府组织提倡的一种很好的方法。一些关注传统乡土农业知识的教育者不仅在自己的教学工作中自觉地将乡土知识内容纳入其中,促进其传承和发展,同时将其作为爱乡、爱国主义精神教育的重要手段,并提出了许多加强乡土知识教育的具体方法和技巧。苏延松认为乡土知识是中学《历史与社会》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综合能力的发展,以及对学生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等人文精神与思想文化的教育。他指出在教学中运用乡土知识,可以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先辈对家乡和祖国的贡献,了解家乡人民辛勤劳动和英勇斗争的历史,体会到家乡的可爱和祖国的伟大,进而激发他们对家乡的强烈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更加热爱家乡,并把自己同家乡与祖国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乡土知识所包含的内容和学生们生长和生活着的地区紧密相关,在教学中利用这些知识,不仅可以引起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还能够培养和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另外,在教学中充分利用乡土知识,组织学生参观访问历史遗址和博物馆,有利于增强学生观察能力和自学能力,锻炼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他们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发展,使他们的能力得到更加综合发展。⑦苏延松:《如何在〈历史与社会〉的教学过程中运用乡土知识》,《科技咨询导报》2007 年第19 期第181 页。张明荣认为乡土知识是历史与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乡土知识教育是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环节,紧密结合乡土知识开展教学不仅是国家考试改革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家乡建设的需要,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爱国爱乡的思想感情,提高学生人文素质修养。他还以《我的家在哪里》、《城市社区的功能》、《山川秀美》等历史与社会教学实践活动为例,详细介绍了利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与方法让学生紧密联系当地生产生活实际、积极观察、思考、探索和设计操作的具体方法、技巧和经验。①张明荣:《浅谈乡土知识在历史与社会教学中的运用》,《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2008 年第9 期第72 ~74 页。刘家思与巫师明对地方高校的乡土知识教学活动进行了探讨,认为开展乡土知识教学,能够开拓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知识,强化学生“爱我家乡”的情感,提高学生为地方服务的能力,这不仅是我国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发掘乡土知识资源、弘扬地方区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需要。②刘家思,巫师明:《论地方区域性高校乡土知识教学的几个问题》,《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01 年第2 期第53 ~56 页。廖建厦在《加强乡土知识教育为构建和谐广西服务》一文中同样认为乡土知识教育对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和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有重要的作用,并指出其对于培养建设和谐广西高级人才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③廖建厦:《加强乡土知识教育为构建和谐广西服务》,《创新》2007 年第4 期第57 ~60 页。在乡土农业知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与研究方面,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实施了“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类型与初中地方性校本课程建构”和“中国乡土教材收藏与研究”等研究项目,指导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中学开发乡土农业知识教育课程,编写了一套六本“裕固族乡土教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扎龙学校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编写了相关乡土教材,宁夏北方民族大学开展“校园花儿”乡土文化培训活动,云南社会科学院开展了“丽江社区乡土知识教育”项目,湖北恩施教育科学研究院推行“民族文化课程化”、“校园文化民族化”系列教育活动等。为了交流、推广乡土知识教育的经验和方法,推动我国乡土知识教材和相关教育课程的发展,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基础教育研究中心联合中国教育学会教学论专业委员会于2009 年10 月在北京共同主办了“课程与文化:中国乡土知识传承与校本课程开发研讨会”。该会议以“乡土知识传承与学校教育的关系”作为核心议题,围绕乡土知识传承的内涵与特色、乡土知识传承的经验与方法、乡土知识传承的文化选择、乡土教育的实施策略等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讨论与交流,并展出了三千多册中国乡土教材收藏与研究中心珍藏的乡土知识教材,会议认为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以及全球化语境下,学校教育应该积极推行课程改革,实施多元文化教育,致力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④海路,巴战龙,李红婷:《珍视乡土知识传承民族文化—— “中国乡土知识传承与校本课程开发研讨会”综述》,《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 年第6 期第87 -90 +201 +204 页。乡土知识教育在搜集、整理和传播乡土农业知识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是一种保护、传承和创新乡土农业知识积极有效的方法,是充分发挥乡土农业知识服务于我国当前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然而,就我国总体教育情况而言,乡土知识教育虽然远未能成为广大中小学及大学教育工作者的共识,有待于未来学者和教育者进一步研究和倡导。

4. 推广乡土农业知识实用技术

在继承、推广、应用中保护乡土农业知识是少数学者提出的一种方法。薛达元与郭泺指出在传统知识调查、整理的基础上,要及时把握传统知识发展变化的动态趋势,对濒临消失的传统知识、技术要通过积极的利用使其能够得到就地维持和保护,尤其是一些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如哈尼族梯田灌溉稻作技术、侗族的传统森林管理技术和苗族农耕制度与护寨林习俗文化等,更是要利用现代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对其进行理论总结和技术改良,使它们不仅能够得到传承,而且还能够在新的时代背景和技术条件下得到发扬光大。⑤薛达元,郭泺:《论传统知识的概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2009 年第2 期第135 ~142 页。作者认为这是积极主动加强乡土农业知识保护与发展最重要的一种手段,但在当前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完全主导的话语环境中,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声音比较微弱。

5. 建立民族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村

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也是很多学者提出来用于保护传统文化知识的两条重要途径。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都产生于20 世纪七八十年代。其中,生态博物馆有两个起源地:一是起源于法国,在克勒索—蒙锡生态博物馆的影响下,强调的是社区记忆的保存。二是起源于拉丁美洲,强调的是博物馆的政治和社会目的。①赵东:《对我国生态博物馆建设的一些看法》,《商业文化(学术版)》2007 年10 期。在工业社会取得了辉煌发展后,却引发了社会性的传统文化知识、遗产、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法国的博物馆学家乔治·亨利·里维埃和雨果·戴瓦兰在1971 年创造了生态博物馆的概念,并且在巴黎近郊建立了全球第一家生态博物馆。②黄小钰:《生态博物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还是冲击》,《文化学刊》2007 年2 期。乔治·亨利·里维埃认为生态博物馆需具备以下3 个要素:一是必须在就地保存当地的自然环境、文化遗产和产业遗产;二是生态博物馆必须由原住民参与运营管理;三是生态博物馆必须开展各种文化传承与教育活动。③尹绍亭:《生态博物馆:想说爱你不容易》,《中国民族报》2009 年5 月29 日。国际生态博物馆著名专家毛里齐奥·马吉提出应该组织国际生态博物馆年会,通过互相接触与可靠的媒介信息联系,以便进行彼此间的互动与交流、比较与了解,从中得到自身发展的教训和启示。④毛里齐奥·马吉,黄黎:《关于中国的报告——对中国生态博物馆的建议》,《中国博物馆》2007 年3 期。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建有300 多个生态博物馆,广泛分布于欧洲、美洲及亚洲。20 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关注国际生态博物馆的理论与实践,贵州于1995 年开始启动生态博物馆建设的试验,目前,贵州、广西、云南、内蒙古等地已经建成了较多的生态博物馆,福建、湖南、新疆、黑龙江等了也曾经提出过建设生态博物馆的任务。⑤傅斌:《生态博物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具之一》,《中国文物报》2006 年11 月17 日。

民族文化生态村始建于20 世纪80 年代,主要存在于中国,可分为旅游地新创建型和民族聚居地保护型两种类型。尹绍亭是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主要倡导者。他认为,民族文化生态村是一种崭新的文化保护理念和利用方式,它是现实存在的活文化与孕育产生此文化生态环境的结合体;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要求具备系统工程相互和谐、动态发展的理念,需要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并最终实现由当地民众进行自主管理和自主发展。⑥向云发:《关于民族文化生态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考》,《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 年1 期。民族文化生态村在选择试点的时候,可以把当地民居特色作为一个重要选择条件。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时,首先要对村落环境进行治理,进行村落改良的整体规划;其次是按照规划实施传统民居保护和改良具体方案;再次是要强调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水平和生计状况。另外,有些地方还会进行文化传承中心的建设以体现文化保护传承的宗旨。从这些做法可以看出民族文化生态村可以对传统文化知识,包括传统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民俗文化进行良好的保护和传承。例如云南新平县南碱村的民族文化生态村,他们的做法是:首先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一方面继续利用好当地传统农业中不可替代的乡土技术和经验,另一方面又倡导改变粗放型的农业生产方式,选择集约型发展模式,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其次是发展特色种植业,充分利用地方特色条件来提高经济生产效益。再次,发展生态与文化旅游业为当地村民创造额外收入。⑦尹绍亭:《从四方面入手,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中国民族报》2009 年4 月10 日。

尽管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为保护传统文化知识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在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发展的不足,产生了许多困难。第一,政府反客为主,当地群众主体缺失。以贵州梭戛生态博物馆为例,在早期管理中,社区原有的权威运作秩序被很好地整合进来。但是后来,随着管理人员变动,生态博物馆与戛寨苗人社区之间初步建立起来的互动关系渐趋萎缩,并最终导致当地管理人从生态博物馆中撤出。在2005 年的贵州生态博物馆国际论坛会议期间,多数与会者认为贵州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最大的缺陷在于当地的“文化拥有者”没有成为中国和挪威合作建设贵州生态博物馆群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两地资料中心的建筑均与村寨的景观不相协调,其现代化的建筑与当地的传统民居形成了强烈反差,同时其展示的内容和方法未能融合当地的传统文化,明显是外来专家的手笔,当地人完全被置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政府在博物馆建设中反客为主,这种结果与国际公认的生态博物馆核心原则背道而驰。⑧尹绍亭:《生态博物馆:想说爱你不容易》,《中国民族报》2009 年5 月29 日。第二,生态文化被外界同化。在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中,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原住民群体的生活现代化改造十分迅速。当地社区居民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与知识缺少应有的文化自觉意识和文化自豪感。外来建设者和参观的文化优越感不自觉地会对独具地域特色和族群特色的当地文化造成同化作用。①黄小钰:《生态博物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还是冲击》,《文化学刊》2007 年2 期。第三,缺乏必要的博物馆专业人才。保护传统文化,建立生态博物馆,本来就不是当地政府和民众的自觉行为,而是一种外来的强加行为。②方李莉:《全球化背景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贵州梭嘎生态博物馆考察所引发的思考》,《民族艺术》2006 年3 期。目前国内缺乏能够认识清楚文化保护及生态博物馆理念的专业研究人才,没有足够高水准的人才来进行博物馆建设,通过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来保护传统文化的效果也就不能得到保障。第四,传统文化保护与旅游矛盾日益凸显。中国生态博物馆无论资金、政策还是管理水平都很难满足其发展需要,文化保护更是往往沦为一句空话。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日益凸显,许多地方的“农家乐”模式已经盖过了生态博物馆的内涵。例如六枝梭嘎长角苗族生态博物馆、镇山布依族生态博物馆由于成立较早,随着当地对经济发展的急切需求,已经卷进了旅游开发浪潮,传统文化知识环境被现代文化入侵,如果保护力度不加大,很容易就会丧失其原有的风貌。

为配合以上方法的实行,也有学者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改革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等配套措施的建议,但这些观点和建议基本上可以归为上述五种方法中的某种方法一部分。

二、当前乡土农业知识保护方法的局限性分析

通过对以上现有五种乡土农业知识保护方法主要观点的总结和归纳,本文认为,现有乡土农业知识的保护方法主要是对症下药,但未能找到乡土农业知识传承创新发展面临威胁的根本原因,因而无法从根上挽救乡土农业知识日益衰败的命运。从以上乡土农业知识的几种主要保护方法可以大致看出,我国当前学者进行乡土农业知识保护研究的主要着眼点是试图从现有乡土农业知识本身出发,通过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乡土知识教育和推广应用来保护乡土农业知识。这类研究虽然对于保护我国乡土农业知识及其拥有者的权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仍然是一种相对单学科的局部思维方式,没有充分考虑乡土农业知识生存发展创新的根本动力和创新环境,难以从根本上全面解决乡土农业知识受到各种因素的威胁、冲击而日益衰弱和消亡的关键问题。乡土农业知识发展、创新和传承面临的最大威胁是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工业文明和现代西方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的影响冲击而失去了其生存发展的环境和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方法而言,仅仅将乡土农业知识作为一种静态的知识和权益通过按照来源于西方、与之完全不同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特征而不是其自身独特特征而制定的相关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其进行保护,虽然会有一定的保护效果,但毕竟是一种消极的类似于亡羊补牢式的保护方式,当羊已经失去或者羊并不是因为牢破了而丢失时,补牢的意义一定是有限的。

将乡土农业知识文献化,由专家、学者按照西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形态形式将乡土农业知识记录、整理、挖掘出来显性化制作成光牒和建立数据库存放于博物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地方而达到保护其知识产权的目的,这种保护方式虽然也十分必要,是促进乡土农业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融合、加强乡土农业知识传播与共享的一种办法(与国际接轨),但完全将乡土农业知识按照现代西方科学技术知识的表达方式进行展现,有可能削足适履,将乡土农业知识从乡土社区中剥离出来而使这种社区中时刻都在使用的知识变成了一种“死态”的“遗产”,其文化、生态、社会功能基本已经失去,况且相关转换工作异常困难。

即使乡土农业知识教育、实用技术推广两种相对比较积极的乡土农业知识保护方法,促进了社区成员的参与,加强了社区成员保持乡土知识的“记忆”、“认同”和保护热情,但在当前传统乡土农业知识普遍被视为愚昧落后知识、投入劳动明显繁重、经济效益远远低于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情况下,社区成员继续学习和应用这种传统农业科技知识的意愿非常低、动力非常弱,相关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的乡土农业知识教育和推广工作很难获得广泛而积极的响应,显得十分势单力薄,工作成效非常有限。

生态博物馆和民族生态文化村虽然在主观上试图保护传统乡土农业知识,但在整体经济、社会、文化、自然与话语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以及在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及追求已经发生巨大改变的情况下,它们最多只能算一座文化生态孤岛,已经失去了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严重的情况下,它们不仅不能保护传统乡土农业知识,还会被当作外界政府、学者、权力进行文化殖民、利益掠夺的工具。在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口号下,外部利益主体会凭借他们在权力、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优势轻而易举地改变文化孤岛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本文认为,保护乡土农业知识不能简单地将其看作一个对部分利益群体短期利益追求和惠益分享争端解决的问题,也不能将其简单地看作一个静态的、已知可知的东西而将其转变为现代科学知识的形式纳入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保护与发展的范围。乡土农业知识是一种具有自己独特思维方式、生存环境、表现形态、功能作用的知识体系,绝对不能完全按照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方式、方法将其削足适履地放入现代科学知识的体系进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乡土农业知识的未来发展只有死路一条。要真正地保护传统的乡土农业知识、文化和生态,促进其发展创新,并利用其来弥补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不足,为人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留更多的机会,我们必须有更加长远而深刻的眼光,要时刻保持一颗敬畏的心,在充分尊重乡土农业知识本身及其传承者的基础上,采取根本性措施在较大的范围内保持其适合生存发展的气候与环境,具体包括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话语体系等各个方面的总体环境,使乡土农业知识具有创新发展之基本动力、需求、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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