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节选多译本分析

2014-03-05 21:47张宁
考试周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狂野选词车夫

张宁

本文对阿瑟·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的第七章(黑暗中的亮光)中最后一段的三个译本进行多译本分析比较。三个译本分别来自周克希(以下简称周版)、俞步凡(以下简称俞版)和王知一(以下简称王版)。三个译本的时间有远及近,其中王版最新,出版于2007年。三个译本各有千秋,就字数而言,周版字数最多,有581个中文字,而俞版字数最少,只有535个中文字。原文字数是324个英文字符,由于中文语言和英文语言的特点不同,一般在翻译时,英译中时的字数比例为1:1.5到1:2,就这一点而言,三个译本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整体结构来说,原文为三个段落,三个译本并没有进行合段或者分段,而是尊重原文的三段结构进行翻译,这也符合原文逻辑。原文是由一个对话,到一段动作戏,再回到一段对话来描写的,将任何一段话并入动作戏中都不合适。此外,由于原文是文学小说,需要译者在翻译时译出原文的风格与细节。就本文截取的这一节选来说,原文重点在于描写为了擒获凶手,与其进行扭打的过程,因此原作者在选词上下了一番工夫。这些生动的动词也是译者在翻译时需要斟酌选择的。总的来说,三个译本都体现了现场紧张激烈的打斗,为读者刻画了生动的画面。周版在刻画福尔摩斯这个形象时,更贴切,将其刻画成一个风度翩翩的英国绅士,连说话都带有书生味道,比如他最后一句运用了很多文言文式的语言如“如蒙赐问”。俞版的翻译在于忠于原文的基础上,更多地注重细节,连贯上下文的逻辑,在选词上有一定优势,而王版是三个版本中最忠于原文一个,加译的现象很少。以下从三个不同方面具体分析比较这三个译本。

一、 翻译是文学的再创作

翻译文学作品首先要理解全文,再在译出原文意思的基础上,根据译文语言的特点,进行一些加译或合并翻译。就比如在原文中“For a second or two we might have been a group of statues”这样一句话,这一句,作者使用了比喻的手法,将We比作a group of statues。周版和王版都遵循了翻译比喻修辞时要保留形式这一原则,将其译为“有那么一两秒,我们大概就像几尊塑像那样待在那儿”(周版)和“有那么一两秒钟时间,我们像一组雕像”(王版),王版的翻译过于尊重原文,有一种句子没有结束的感觉。周版虽然将句子补全,清晰表达了作者的意思,但是相较于俞版一两秒之间,我们都“呆若木鸡”而言,后者使用了一个中文中的四字格成语呆若木鸡。这个成语看似没有保留原文的比喻结构,实际上呆若木鸡一词暗含了一个隐喻在内,“若”在汉语中就表示好像的意思。虽然俞版在处理“for a second or two”这个短语时没有另外两个版本更妥当,但是将原文的比喻译为“呆若木鸡”,我认为不仅简洁更具有中文的含义。

二、选词的重要性

一个英文单词有时会有很多意思,在翻译时,译者需要选择最贴近的那个含义,或者是在理解该词的意思以后,选择最为贴切的一个中文词表达原文作者想要表达的含义,除了要达意以外,还要传神。在这个三个译本中,王版最“忠于”原文的语言,逐字逐句地进行了翻译,因此在选词上相比较另外两个译文就有所欠缺。例如原文在形容车夫的表情时用到了“dazed,savage face”,这里根据实际的上下文情景,应该是指车夫在听到福尔摩斯说他是真凶时,错愕暴怒的表情。周版和俞版都用了“惊愕”“狂暴”来翻译,而王版则用了“迷惑而狂野”,dazed原意是茫然的,迷茫的; savage的原意是野蛮的,凶猛的。王版在翻译时没有考虑到这两个词译成“迷惑而狂野”是否符合原文上下文的情景。如果车夫是迷惑而狂野的,那么他如何能突然发力,挣脱福尔摩斯的控制。而且,用狂野形容表情进行搭配,似乎不符合中文的说话习惯和逻辑。又比如说原文中“It was not until Lestrade succeeded in getting his hand inside his neckcloth and...”这里那个getting his hand inside his neckcloth的意思应该是手伸进围巾或者领带里面,王版在处理这个动作的翻译时直译了原文的意思“掐入他的围巾”,个人认为不是很准确,反观俞版的翻译“深入他的领子”,同样采用的是保留原文结构的方法,深入领子就比单纯地掐入围巾来得更生动形象,可以在读者脑中重现场景。这一句中另一个动词的处理上王版也有一些不足,就是succeed这个词,周版和俞版都用了“亏得”这个很有中文特色的单词迎合译文的表达习惯,虽然王版的直译“成功地”并没有错,但是读起来就不如“亏得”一词来得地道。当然在王版中也有出彩的地方,比如在处理“So powerful and so fierce was he that ...”这一句中的两个形容词时,我认为王版合并译为“力量大得惊人”比将两个词都翻译出来来得好。周版和俞版的翻译是相同的,都是“力大无比,凶猛异常”,虽然是用四字格的形式,显得格式很对称,也译出了原来那两个词的本意,但是用“凶猛异常”形容一个人这样的搭配,总觉得有点搭配奇怪,一般“凶猛异常”多用于形容动物,也许译者是想要表达凶手此时已经失去人性。

三、细节的处理

时常说: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细节对于翻译的成败也是关键,细节处理好了,才能重现场景,才能在读者的脑中展现生动的画面。比如在节选中最后一段福尔摩斯说的第一句话,周版在翻译的时候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语序进行了调整。王版在翻译的时候将“said Sherlock Holmes”前后的内容进行了合并。这两个译本都是译者根据译文的特点进行了自己的再创作,并没有错,但是相较于俞版,就显得有些单薄。俞版的翻译虽然看似凌乱,其实不然。俞版在翻译原文连贯的语言时,在“我们”和“就用他的车”之间加了逗号,在“正好”和“送苏格兰警场”之间也加了逗号,他加逗号的原因在我看来是因为前文说他们都已经breathless and panting了,说话难免会断断续续,俞版充分利用了中文是意合的语言这一特点,通过逗号,将句子断开,让读者明显地读出了那种气喘吁吁的感觉,但又不失逻辑。另外,两个译本没有这样做可能是因为译者认为作为一个英国绅士的福尔摩斯是不允许自己出现这种有失风度的行为的,而且原文也没有将它断句。俞版是对译文根据上下文,进行了自己的处理,我认为更好。还有一例就是“...we had pinioned his feet as well as his hands.”这句话的处理。首先周版处理这句话最简洁,就用了一个“也”字,呼应了前文提到的凶手双手已经被铐住了这一事实,直接就忽略了“his hands”。其次说俞版和王版,对于“as well as”这个词的理解,两个版本有所不同。王版使用了直译的方法,译为“将他双脚双手都绑住”,而俞版则是将as well as hands翻译成了一个类比的格式,“也像铐住手一样捆起来”,比较看来,俞版更显合理地道,不仅没有漏译,还与前文呼应。王版也能解释得通,可能是他们除了手铐外,再一次将手脚都捆住,上了一个双保险,就看读者更喜欢哪个理解。endprint

三个译本在理解原文、选词翻译、修辞手法等各方面的处理上各有千秋。不能说哪个版本一定特别好,哪个版本一定特别不好。我比较喜欢俞版,虽然有一些字词和逻辑在翻译上存在一些偏失,但是对整体的风格把握和细节处理上相对更为准确,能更好地体现原文的特点,重现原文想要呈现的画面,读起来更有味道。

附录一: 原文

A Study in Scarlet

Chapter 7 LIGHT IN THE DARKNESS

“Gentlemen,” he cried,with flashing eyes,“let me introduce you to Mr. Jefferson Hope,the murderer of Enoch Drebber and of Joseph Stangerson.”

The whole thing occurred in a moment--so quickly that I had no time to realize it. I have a vivid recollection of that instant,of Holmess triumphant expression and the ring of his voice,of the cabmans dazed,savage face,as he glared at the glittering handcuffs,which had appeared as if by magic upon his wrists.For a second or two we might have been a group of statues. Then with an inarticulate roar of fury,the prisoner wrenched himself free from Holmess grasp,and hurled himself through the window.Woodwork and glass gave way before him;but before he got quite through,Gregson,Lestrade,and Holmes sprang upon him like so many staghounds.He was dragged back into the room,and then commenced a terrific conflict.So powerful and so fierce was he that the four of us were shaken off again and again. He appeared to have the convulsive strength of a man in an epileptic fit. His face and hands were terribly mangled by his passage through the glass,but loss of blood had no effect in diminishing his resistance. It was not until Lestrade succeeded in getting his hand inside his neckcloth and half-strangling him that we made him realize that his struggles were of no avail; and even then we felt no security until we had pinioned his feet as well as his hands. That done,we rose to our feet breathless and panting.

“We have his cab,” said Sherlock Holmes. “It will serve to take him to Scotland Yard. And now,gentlemen,” he continued,with a pleasant smile,“we have reached the end of our little mystery. You are very welcome to put any questions that you like to me now,and there is no danger that I will refuse to answer them.”

附录二:译本一(周克希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各位,”他眼睛发光地大声说道,“请让我介绍杰斐逊·霍普先生,谋杀伊诺克·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凶手。”

整个事情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快得我简直来不及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这一瞬间,福尔摩斯那得意的表情,他那明亮的声音,还有那车夫望着被施了魔法似地铐住他双腕的亮铮铮的手铐时那副惊愕、狂暴的脸容,我至今历历在目。有那么一两秒钟,我们大概就像几尊塑像那样呆在那儿。然后,只听得那车夫狂吼一声,猛地挣脱福尔摩斯抓住他的双手,一头往窗户撞去。窗玻璃给他撞碎,木头窗框也撞断了;但是就在他纵身往外蹿的当口,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就像三条猎犬似地朝他扑了上去。他被拽了进来,接着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他力大无比,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甩开。他似乎有一种癫痫病人发作时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划破得很厉害,但尽管鲜血在流,他反抗的势头并不稍减。最后亏得莱斯特雷德用手卡住了他的脖子,卡得他差点儿透不过气来,他才意识到再拼命也是徒劳了;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得把他的双脚也铐起来,才感到放心。铐好以后,我们一个个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地立起身来。endprint

“他的马车就在下面,”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可以用来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现在,各位,”他满心欢喜地笑了笑,接着往下说,“我们这桩小小奇案已经接近尾声了。各位但有见教,在下热烈欢迎,如蒙赐问,定当一一作答。”

附录三:译本二(俞步凡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

“先生们,”他大声叫道,两眼发光,“让我介绍杰斐逊·霍普先生,杀死伊诺克·德雷伯、约瑟夫·斯坦格森的真凶。”

整个事情只在一刹那间发生——快得我来不及想是怎么回事。那一时刻的情景,福尔摩斯胜利的表情、朗朗的声音,还有那车夫惊愕狂暴的面容,他瞪眼望着施魔术般铐住他双手的亮铮铮的手铐,我至今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一两秒钟之间,我们都呆若木鸡。接着,人犯一声狂吼,挣脱福尔摩斯抓住他的双手,猛地冲向窗子。窗框和玻璃被他撞断、撞碎,但没等他跳窗,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像三条猎鹿猛犬,一起扑了上去。车夫被拽了回来,接着就是一场殊死的搏斗。这个人力大无比,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次又一次被他甩开。他好像有一股癫痫狂发作的死劲。他的脸和手跳窗时给玻璃划破得厉害,鲜血直淌,但拼死抗拒的气势不减。最后亏得莱斯特雷德把手深入他领子,死卡他的脖子,卡得他差点透不过气,才使他意识到再挣扎也已无用。这时候我们仍不放松,赶快把他的双脚也像铐住手一样捆起来,才感到放心。完了以后,我们站起身,一个个呼哧呼哧,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就用他的车,”福尔摩斯说。“正好,送苏格兰警场。好了,先生们,”他接着说,笑容满面,“一场谜案戏,总算演到头。现在,欢迎各位,随便提问,在下绝不会再拒绝不答。”

附录四:译文三(王知一译,百家出版社,2007年版 )

“各位,”他双眼发亮地叫道,“让我向你们介绍杀害艾劳克·楚博尔及约瑟夫·史丹格森的杰佛森·霍浦先生。”

事情发生只在一瞬间——快到我还没有办法明了发生了什么事。我对那一刻的记忆还十分鲜明——福尔摩斯胜利的神情,以及他高昂的声音,还有马车夫瞪着那似乎是魔术般扣上他手腕的发亮手铐时脸上迷惑而狂野的表情。有那么一两秒钟时间,我们像一组雕像,跟着现场一声狂吼,犯人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猛力地扑向窗户,窗子的木框及玻璃登时碎裂;但就在他想整个人冲出去之前,葛里格森、雷斯垂德及福尔摩斯像几头猎犬般跳上了他的身体,这个人又被拖回屋中,然后展开一场激烈的打斗。这个人力量大得惊人,以至于我们四人一再被他掀翻于地。他像一个癫痫症患者发作时那样狂暴,他的脸及手在他冲向玻璃窗时被严重割伤,但是血液流失并没有减低他的抵抗能力。一直到雷斯垂德成功地将双手掐入他的围巾并勒住他,才是他知道挣扎已然无效,到这时候,我们还觉得不保险,非得将他双脚双手都绑住,才算大功告成。这时候我们心跳加速气喘如牛地直起身来。

“我们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福尔摩斯说,“好了,各位,”他继续愉快地笑着说,“我们已到了我们这桩神秘小事件的结局阶段了,现在你们可以问我任何你们想问的问题,不再会有任何危险让我不能畅所欲言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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